房屋转租合同14篇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房屋已,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即号室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该房屋的用途为,乙方承诺按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的租期。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元,月租金总计为元。该房屋租金内不变。自第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其它费用
1、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担。
2、乙方负责支付的一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1、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3、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4、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编号:
转租方(甲方):
受转租方(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租赁,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区/县)路弄(新村)号室的(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部分)即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二、租赁用途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该房屋的用途为,乙方承诺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租赁该房屋。
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租赁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币)元,月租金总计为(币)元。(大写:)。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五、其它费用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租赁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乙方负责支付的一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月的租金,即(币)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转租人(甲方):
受转租人(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概述
房屋转租是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他人使用,不参与经营而获得租金性收益的行为。
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其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如房屋出租合同未明确这一点,承租人必须在转租房屋前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与出租人协商签订一份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的补充合同。否则,属于承租人违约,不仅转租关系不能成立,而且出租人据此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二、注意事项
(一)首先要注意二房东是否有正式的租赁合同。
(二)如有,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签定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得到出租人(大房东)的书面同意。并且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主合同)约定的期限;合同中约定事项不能超过主合同;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一事,经友好协商发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将北京市部分租给丙方办公使用,租用期限为年,房屋面积平方米,时间从至止。
二、房屋租金为每月元,每季度支付一次。
三、甲方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水、电、气、电话的正常运行,并尽可能提供方便。
四、水、电、电话费用由乙方负担,并保证不是对房屋的结构进行任何改动。
五、乙、丙双方应遵守物业公司的管理制度,三方对租房条款若有任何改动,需提前一个月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甲方:出租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原承租人:
丙方:转承租人: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其20年7月11日与乙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转让给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丙方承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各条款权利、义务,但经本协议修改或与本协议相抵触的条款以本协议为准。
第二条 甲、丙双方同意将原合同中的以下条款作修改。
1)原合同第一条中的建筑面为平方米。
2)原合同后加“具体费用详见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
3)原合同修改为:“出租人出具收到返还保证金的收据,以证明出租人退还承租人的保证金,同时该保证金收据不用退还”。
4)原合同删去“必须事先征得出租人及物业公司书面同意”。
5)原合同修改为“若承租人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之规定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应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接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应纠正,有异议的`应书面回复。既不纠正又不书面回复的,承租人有权采取合法手段要求承租人改正,直至诉诸法律。达到根本违约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出租人不予退还承租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因承租人违约给出租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保证金金额的部分承租人应立即予以补偿(赔偿金额由有国家资质的评估所出具评估)”。
第三条 丙方承接租赁标的物的时间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在此时间段以前的一切事宜,由甲、乙双方解决。
第四条 丙方需对承租标的进行装修,时间为40天。此段时间的租金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丙方依法可转让本合同。
第六条 转租合同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丙方有优先承租权。
甲方 :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部分)即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该房屋的用途为,乙方承诺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币)元,月租金总计为(币)元。(大写:万千百拾元角整)。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其它费用
1、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支付的一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币)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1、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3、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4、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租方(甲方):身份证: 受转租方(乙方):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条 转租房屋的情况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区/县)路弄(新村)号室的(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部分)即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用途
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该房屋的用途为,乙方承诺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 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第三条 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全部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百拾元角整)。该房屋租金在租期内不变。
2. 乙方应每个月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五条 其它费用
1.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通讯费用由乙方承担(电费 : 元/度;水费: 元/吨),交付于甲方。其它有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1)水表现为: 度;(2)电表现为: 度;
3.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即人民币(大写),合同期满之日,甲方应在乙方结清承租期间使用的水、电费用后,将押金退还。
4.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使用权,提供相应证明。在此次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有按揭、抵押债务、租金及其他税项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5.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4000元(大写:四千元整)作为转让费。
第六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 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3. 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4. 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 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 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返还该房屋,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依照本合同约定优先同意继续租赁,租期可另订。
2.乙方在租用该房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租或退租应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如甲方合同期要收回该房,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3.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4.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第八条 转租、转让和交换
1. 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 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 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第九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1. 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10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 二、 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邮箱: 邮箱: 年月日 年月日
上海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租方(甲方):
受转租方(乙方):
根据《》、《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1、转租房屋的情况1-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2)、(3)中予以明确。
甲、乙双方同意附件(2)、(3)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2、租赁用途2-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
该房屋的用途为,乙方承诺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3、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转租期为个月。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前1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3-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
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4、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币)元,月租金总计为(币)元。
(大写:万千百拾元角整)。
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
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
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逾期支付的,每逾期1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5、其它费用5-1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其它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5-2乙方负责支付的1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5-3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月的租金,即(币)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6、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6-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
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6-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
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
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
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
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6-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7、房屋返还时的状态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币)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8、转租、转让和交换8-1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8-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9、解除本合同的条例9-1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但下列情况除外:(1)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3)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4)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1的,1方可书面通知另1方解除本合同。
违反合同的1方,应向另1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1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2)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5)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6)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10、违约责任10-l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本合同租金条款。
10-2在房屋转租期间,非本合同约定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3乙方未按约定或者超出约定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4房屋转租期间,在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0
1、其他条款11-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署后的15日内,应由甲方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和乙方的身份证明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由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出具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
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1切责任。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1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1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2)(3)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3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
如1方违反本合同,另1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4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下列1种方式解决(下列两种方式由甲、乙双方共同任选1种):(1)提交委员会;(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5本合同连同附件1式份。
其中:甲、乙双方各执1份,(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1份,以及各1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鉴于:
1、甲方与乙方为取得位于大楼房屋承租权,于年6月3日签订《租赁合作协议书》;
2、甲方现已成功取得上述房屋承租权,年月日,甲方与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方经丙方同意后可将租赁物部分转租给乙方。
为明确本协议各方相关权利与义务,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场地、面积
1、坐落于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非居住,有土地使用权证,无产权证)。其中一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四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五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屋面层约平方米。
2、丙方同意由甲方将部分租赁场地转租给乙方,乙方租赁使用房屋面积如下:
一号楼第四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二号楼第一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二号楼第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第三层至第五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屋面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第一层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第三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五号楼建筑面积平方米。
以上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
3、甲方分租后,其承租使用房屋面积如下:
四号楼第一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第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三号楼第一层至第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
以上合计平方米。
4、本协议附件一《租赁房屋平面分割图》,为甲方与乙方具体划分租赁面积依据,图中红线内面积为甲方原租赁使用面积。
二、租赁期限
1、本协议租赁期限为5年,自年6月6日起至年6月5日止(其中甲方现已承租部分房产租赁期自年10月21日起至年6月5日止)。装修期为3个月,装修期不计租金。
2、甲方已承租丙方房产(原物资局大楼4号楼1-2层,3号楼1-2层),原租赁期至年10月20日。租期、租金按甲方与丙方达成原租赁合同执行。甲方首年向丙方支付租金从年10月21日起开始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
3、本协议期限届满,如丙方继续出租,甲方、乙方需要继续承租,应于本协议届满前6个月向丙方提出书面请求,由具备温州市国资委认可资质资产评估公司重新评估当年市场租赁租金价格,并以该评估价作为首年租金,每年递增2%,并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否则,丙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另行公开招租。
4、甲、乙双方一致确定,如本协议期限届满后双方继续承租,租金按《租赁合作协议书》(附件二)所约定支付方式执行。
5、甲方与丙方所约定之租赁期限到期后,甲方若继续承租,甲方承诺由乙方继续转租本协议所约定由乙方转租部分场地;甲方若不继续承租,由乙方优先承租位于温州市望江东路55号房产,建筑面积3052平方米场地。
三、租金
1、甲方第一年应付租金元(实付元,已经支付完毕),以后每年递增2%。
2、乙方应付第一年应付租金元(第一年租金已经支付完毕),以后每年递增2%。
3、甲方与乙方应付租金,均直接付给丙方,第一年付清一年租金,以后租金每半年一付,分别于每年6月30日与12月30日前支付。
4、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甲、乙双方汇租金账户:
银行:
账户:
账号:
四、保证金
1、甲方与乙方可自行报装水、电辖表,费用由甲方与乙方承担。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丙方交纳保证金3万元(不计利息),乙方向丙方交纳保证金5万元(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后,甲方与乙方不续租,自双方腾空场地后一个月内凭收据与丙方结算后退还。
2、租赁期间水电费,由甲方与乙方分别、独立与丙方进行结算。丙方有权在保证金中各自扣除甲方、乙方拖欠各种款项,不足部分丙方有权继续向欠款一方追偿。
五、丙方对甲方转租意见
丙方同意本协议中甲方将其承租场地部分转租给乙方约定。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各方应本着诚实守信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非违约方损失。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交由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八、其他
1、甲方与丙方于年月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本协议附件三,该合同甲方与丙方相关约定,涉及乙方权利与义务,乙方均予以认可。
2、甲方、乙方对各自租赁部分向丙方承担责任。
3、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丙方(签署):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合同编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将甲方从第三人处(以下简称房屋所有人)租赁的房屋转租给乙方实际使用。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1、出租房屋位置:
2、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
3、甲方向乙方转租该房屋,已征得该房屋产权人的同意。
第二条租赁期限
1、出租房屋的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甲方应保证在该租赁期限内有权转租,即甲方从房屋所有人处租赁房屋应包含或者大于该期限(甲方提供原租赁合同作为附件1);
3、租赁期满,若甲方继续出租,乙方具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租赁的权利,但应提前15日与甲方协商并续签协议,如双方未签订协议,而继续使用房屋的,参照本协议执行。
第三条与租赁有关的费用
1、乙方首个使用年度(12个月)租金为元/年度(大写金额:),从次年开始,租金为元/年度(大写金额:),租赁费按年度缴纳;
2、租赁费为固定费用,不受市场行情的影响而变动;
3、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向甲方支付租金;
4、双方协商同意给予乙方装修期天;自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之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自装修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5、乙方可通过任意形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甲方应在收到租金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出具收条;
6、甲方房屋内的一切物品(详见附件2)均移交给乙方使用,使用费已包含在租赁费中;
7、乙方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水电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向相关方缴纳。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房屋供乙方使用,甲方应承担房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合法的经营管理活动;
3、甲方同意乙方具有出租房屋的使用权、装修权(包括室内和门头),不得干涉乙方的装修;
4、甲方同意乙方如利用经营场所外墙、楼顶进行广告宣传,但应注意安全;
5、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诚信经营;
6、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房屋租赁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7、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及与第三方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甲方转租房屋,如因甲方未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擅自转租该房屋,导致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已付的年度租赁费及装修费用,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应一并赔偿;
2、甲乙双方在协议签订后,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如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对方,除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甲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或因房屋所有权人与甲方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已付的年度租赁费及装修费用,同时甲方应承担元的违约责任;(也可按照已付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乙方的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如发生纠纷,双方约定该地址、联系电话为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乙方有变更需在第一时间告知对方,否则因通知不到而造成的损失由变更联系方式的一方承担一切责任;
2、本洗衣未尽事宜或再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甲、乙双方已充分阅读、了解和认可本协议所以内容,并确认无误。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
村区幢室内的一间单间。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天付款。另付押金元,共计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其他说明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水)。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甲方(房主):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承租人): 签名/盖章(红印)
身份证号码: (本人填写)
一、甲方将开发区环城西路嘉和园A栋3单元四楼1号的房屋(房产证号:房权证字第-1号)出租给乙方作为居住使用。
二、租期六个月,从20年4月7日起到20年10月7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月租金为人民币捌佰元整(包括物管费和每月数字电视费)大写:(肆仟捌佰元整)。
四、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小写:2000元人民币)。
2、本合同作为本期月租金和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居住,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2、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3、电、水、液化气和宽带等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附:电表底数;水表底数;以上数据由乙方自行核对,自行填写。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六、其他条款
1、合同期内,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合同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合同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合同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5、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合同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房屋。
七、设施、设备清单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34寸长虹彩电(含数字电视机顶盒)1套含2个遥控器
2、玻璃电视柜1个
3、玻璃茶几1个
4、桔红色皮沙发1套
5、餐桌1套含6把木椅子
6、饮水机(含净水桶)1台
7、大床2张
8、进门钥匙2把
9、消毒柜1个
10、抽油烟机1台
11、洗衣机1台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合同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本租房合同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合同,以原件为准。
九、补充条款:
十、本合同壹式贰份,每份壹张壹页,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本房屋出租期限到20年10月7日止,届时甲方将收回自用。
甲方:签名/盖章(红印)
联系电话:
乙方:签名/盖章(红印)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转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转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转租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区/县路号楼层室的(公有/非公有)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部分)即号室(以下简称转租房屋)转租给乙方。转租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转租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2. 转租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和条件:
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予以明确。
3. 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三)中予以明确。
第二条 转租用途
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编号)。转租房屋的用途为,乙方承诺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转租房屋。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第三条 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转租房屋。转租期为(月/年)。自年月日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转租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日/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续签转租合同。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转租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币)元,月租金总计为(币)元。(大写:万千百拾元角整)。
2.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1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第五条 其它费用
1.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转租房屋所发生的水、电及其公摊、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公共维修金、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均由(甲方 / 乙方 )承担。
2.乙方负责支付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转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转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转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一概由乙方负责。
4. 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转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 转租房屋的返还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应返还转租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币)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
2.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第八条 转租、转让和交换
1. 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 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1) 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3)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4) 转租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而甲方、乙方在签订租赁、转租合同之时已被告知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倍支付违约金;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5)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6)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个月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甲乙双方还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l. 转租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 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本合同租金条款。
2.在房屋转租期间,非依本合同约定,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转租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 乙方未按约定或者超出约定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4.房屋转租期间,非依本合同约定,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西安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登记备案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正本份,双方各执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正副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约定中未涉及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5.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由(甲方/乙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申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乙方)未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转租方(甲方):(签章)
受转租方(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房屋拥有者(出租方):
转租方(甲方):
受转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荆州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的(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部分)即室厅厨卫阳台(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1-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请予以明确如下:
以上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该房屋的用途为,乙方承诺按租赁合同中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3-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若甲方与出租人约定的合同到期,乙方应该向出租人提出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币)元,月租金总计为(币)元。(大写:万千百拾元角整)。该房屋租金至(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数量及支付方式进行调整。
4-2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其它费用
5-1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它有关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原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一周内应该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6-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或由出租人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8-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9-1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该将赔偿乙方损失。但下列情况除外:(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十、转租同意书
根据《荆州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转租需要经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故本协议出租人表示同意并签字。若甲方未损坏房屋设施,符合退还押金的条件,甲方所交纳的押金,出租人予以退还。乙方支付同样数量押金,并由出租人出具书面收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出租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房子(207室)租给乙方()使用(身份证号:2320xxxx)。该房屋用途为:“食用菌”保健品销售使。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房屋租赁期自20xx年2月18日至20xx年12月18日,共计10个月。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15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金标准: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租金支付方式: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房租先交元(大写五仟元),余下的元(大写陆仟元)出正月交齐,阳历3月10日交)
租赁期内,由甲方承担电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租赁期内乙方不可转租给他人。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其中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
1、乙方应保持屋内设施不变(207室),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如上级妇联等部门来检查时,乙方要恢复原样。
2、教室每月给乙方使用两次(在甲方不办班时可以使用),使用时应由乙方打扫卫生。
3、公共卫生轮班打扫。
出租方(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20xx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