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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游合同(锦集8篇)

2023-11-29 09:28:08合同

国内旅游合同(锦集8篇)

国内旅游合同 篇1

  甲方(受让方): 协议编号: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

  乙方(转让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由、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旅游线路合作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的责任

  1.双方签定合作合同后,甲方将为乙方开启注册号,乙方则自行保管后台修改密码并定期向甲方提供旅游线路信息。

  2.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信息发布平台和后续服务。

  3.甲方为乙方销售旅游产品。

  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详细的旅游线路信息。

  2.乙方按照甲方预订的旅游线路和人数接待客人。

  3.乙方负责代收甲方和客人确定的旅游款项。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不断完善全国范围的旅游线路供应商的服务网络。

  2.甲方向乙方提出预订的旅游线路,并将旅客姓名、联系方式、出团日期传真至乙方,并报上甲方单位名称,以便于乙方工作人员及时、准确、周到服务。

  3.甲方负责每月提供详细对账单并督促乙方及时返佣,甲方提供相应的正规发票。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通过网络数据端口或传真、电邮形式为甲方及时传送最新的旅游线路信息。

  2.甲方预订旅游线路如出现变更或取消,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收到甲方传真后,及时为甲方订好旅游线路,待乙方收到旅游款后,及时将确认单回传给甲方。

  4.旅游线路价格及其他信息如有变更,乙方通过网络平台及时更新并知会甲方。

  第五条 结算价格与结算方式

  1.本合同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或支付。

  2.结算价格:乙方相甲方提供的旅游线路价格必须是同行优惠价。

  3.结算方式:票款支付采用转帐方式。

  4.乙方应指定专人跟进甲方的旅游线路预订和结算。

  5.甲方在每月日前向乙方提供上月甲方各成员单位客人预订旅游线路的详细资料,包括客人姓名,人数,联系方式,日期,参团价格,优惠价格及返佣金额。经双方核对确认后,佣金由乙方在每月日前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并由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如果乙方未能按时汇款,甲方向乙方收取每日‰的滞纳金;若甲方客户已预付旅游款给甲方,甲方扣除佣金仍需要支付乙方费用时,甲方在出团前将%的团款打给乙方,剩余%在客人返回前打给乙方。

  6.所有用《旅游网-旅游线路预订通知单》预订旅游线路的佣金,由旅游网法人单位,旅游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统一结算。

  全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价格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

  2.甲方预订旅游线路时应保证旅游款支付的及时、准确,对因旅游款支付不及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甲方客人确定参团后因故无法成行所造成的损失,将由甲方客人赔偿该费用(视取消行程的时间,按照旅游国家旅游合同规定办理)。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一方对因旅游线路合作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国内旅游合同 篇2

  甲方自愿选择乙方所提供的旅游服务。为保证薄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时间与费用

  (一)旅游时间:共日,共晚天。自年月日在地点出发至年月日在地点结束。

  (二)旅游服务价款和支付时间

  本旅游线路价格为成人元/人;儿童元/人。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人,其中成人人,儿童人。总费用为元。旅游费用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托运和超重费)、餐费(不含交通工具上用餐费用)、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酒类、饮料、洗衣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费、费、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种方式将旅游费用付给乙方

  1.一次性付款: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2.分期付款:年月日前支付元;剩余旅游费用在本旅游团队出发前付清。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一)主要游览景点包括:

  (二)住宿标准分别是:

  (三)用餐标准分别是:

  (四)交通工具标准分别是:;

  (五)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次或整个行程安排购物不超过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分钟。

  (六)乙方安排的自费项目及费用分别是:

  (七)保险情况

  (八)导游服务(全路、地陪)。

  (九)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制作详细的旅游行程表,并加盖旅行社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于出发前日交甲方。

  第三条本旅游团须有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应于约定出发前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解约责任。如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旅游者转给其他有权经营的旅行社接待,但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物,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五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夯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通用条款”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通用条款”内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地址

  电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专用条款

  旅游(天夜游)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国内旅游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景区与旅行社之间的合作,搞好景点的宣传推介,鼓励旅行社组织团体游客来参观,达到双方互惠的目的,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提供如下优惠:

  1、对乙方所带团队的客源按门市票价元人民币。

  2、对乙方司乘人员及导游门票予以免票。

  3、可为乙方联系订餐及用车服务。

  二、乙方应履行的`责任:

  1、将甲方列为主要旅游景点进行推介,并列入主要地域旅游线路内予以宣传。

  2、在制作版面,刊物等广告宣传时有甲方景点的内容,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3、提醒游客遵守甲方有关规定,爱护景区设施。

  三、为鼓励乙方,甲方在年终对乙方组织人以上到大唐秦王陵参观按每人 元予以奖励;组织人以上按每人元予以奖励。

  四、如遇门票价格调整,优惠幅度不变。

  五、结算方式:双方以现金方式结算,一团一结。

  六、本协议一式份,有效期年。

  七、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月日 年月日

国内旅游合同 篇4

  甲方(受让方): 协议编号: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

  乙方(转让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由、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旅游线路合作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的责任

  1.双方签定合作合同后,甲方将为乙方开启注册号,乙方则自行保管后台修改密码并定期向甲方提供旅游线路信息。

  2.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信息发布平台和后续服务。

  3.甲方为乙方销售旅游产品。

  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详细的旅游线路信息。

  2.乙方按照甲方预订的旅游线路和人数接待客人。

  3.乙方负责代收甲方和客人确定的旅游款项。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不断完善全国范围的旅游线路供应商的服务网络。

  2.甲方向乙方提出预订的旅游线路,并将旅客姓名、联系方式、出团日期传真至乙方,并报上甲方单位名称,以便于乙方工作人员及时、准确、周到服务。

  3.甲方负责每月提供详细对账单并督促乙方及时返佣,甲方提供相应的`正规发票。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通过网络数据端口或传真、电邮形式为甲方及时传送最新的旅游线路信息。

  2.甲方预订旅游线路如出现变更或取消,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收到甲方传真后,及时为甲方订好旅游线路,待乙方收到旅游款后,及时将确认单回传给甲方。

  4.旅游线路价格及其他信息如有变更,乙方通过网络平台及时更新并知会甲方。

  第五条 结算价格与结算方式

  1.本合同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或支付。

  2.结算价格:乙方相甲方提供的旅游线路价格必须是同行优惠价。

  3.结算方式:票款支付采用转帐方式。

  4.乙方应指定专人跟进甲方的旅游线路预订和结算。

  5.甲方在每月日前向乙方提供上月甲方各成员单位客人预订旅游线路的详细资料,包括客人姓名,人数,联系方式,日期,参团价格,优惠价格及返佣金额。经双方核对确认后,佣金由乙方在每月日前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并由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如果乙方未能按时汇款,甲方向乙方收取每日‰的滞纳金;若甲方客户已预付旅游款给甲方,甲方扣除佣金仍需要支付乙方费用时,甲方在出团前将%的团款打给乙方,剩余%在客人返回前打给乙方。

  6.所有用《旅游网-旅游线路预订通知单》预订旅游线路的佣金,由旅游网法人单位,旅游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统一结算。

  全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价格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

  2.甲方预订旅游线路时应保证旅游款支付的及时、准确,对因旅游款支付不及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甲方客人确定参团后因故无法成行所造成的损失,将由甲方客人赔偿该费用(视取消行程的时间,按照旅游国家旅游合同规定办理)。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一方对因旅游线路合作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国内旅游合同 篇5

  甲方(组团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乙方(地接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平等友好协商,双方就乙方地接甲方组织的国内游团队,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为组团地接业务而往来的电子信息及传真件属于本协议的有效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 甲方按计划将组织成行的旅游团委托乙方接待,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接待标准和行程安排,为旅游团安排旅行游览活动。

  第三条 甲方应在旅游团出发之日起10天前向乙方预报计划;乙方接到甲方预报计划之日起2天内予以确认,并将相关费用以单列的形式提供给甲方,如住宿、餐饮、门票、交通等费用。 甲方旅游团出发之日3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确认下列资料:接待标准、行程安排、旅游者名单、所需房间数、航班(车次、船次)。甲方增加团队,应在出发前提前3天将资料报乙方,由乙方按计划落实各旅游服务项目。

  第四条 在旅游团游程结束后,乙方应于一个月内把团队结算单原件盖章后寄给甲方,甲方核对无误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团款结清。乙方在收到团款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给甲方,如有逾期,甲方将顺延下一团队的团费支付。团队团款的结算不超过三个月,如有非甲方原因造成团款结算滞后,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旅游团行程延误、更改、取消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接待标准和日程安排向旅游团提供服务,乙方应当将低于服务标准的.费用差额退还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或旅游者的经济损失。如因乙方原因变更旅游行程、交通工具、食宿标准等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必须委派持有导游证的导游人员提供服务。

  乙方导游不得强迫或诱导旅游者到非旅游合同约定的商店购物或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延长购物时间。乙方导游不得诱导旅游者涉足黄赌毒场所,不得强迫或诱导旅游者参加非旅游合同约定的自费项目。

  第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高度重视旅游者安全。

  乙方应保证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服务供应商具有合法资格、资质(由甲方直接采购的服务供应商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旅游团搭乘飞机、轮船、汽车或在饭店、餐厅等各项旅游设施(区)中受到损害,如不属乙方责任,乙方应积极协助处理;如属乙方责任,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 乙方应当在甲方委托范围内向旅游者兑现甲方的服务承诺,发生意外情况、质量问题或旅游者投诉时主动、及时处理,并向甲方报告,因此出现取消行程、机票、酒店等情况的,事后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退赔差额。

  第九条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如有必要应当及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因不可抗力造成行程变更所增加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十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或一方违约,应积极采取措施补救并防止损失扩大,如措施得当,减轻或避免了守约方的损失,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双方可协商减免违约方责任,协商不成,选择其中之一(选中项打,不选项打╳):

  1、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如有效期届满双方未签订新合同并继续有业务往来的,本合同延续有效。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条款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国内旅游合同 篇6

  本协议当事人:

  发包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Z(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XX古城公共厕所承包经营事宜,在友好、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经营范围

  XX古城川区11号院底层公厕及该区域内适当的多种经营(如卫生纸、香烟、饮料)。

  二、承包期限

  从20--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共计12个月。

  三、管理费标准:

  1、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缴纳1000元押金;

  2、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免收乙方三个月管理费用;

  3、乙方从第 四 月起,向甲方缴纳 元/月的管理费用;

  4、管理费用每季度缴纳一次,每季度末25日前缴纳下季度管理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水、电均按民用水、电费用计收;

  2、甲方将定时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3、向乙方提供工作服装,但要按洁华公司规定收取服装押金,从服装押金中逐月扣除相应服装折旧费;

  4、甲方负责经营范围内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于置信实业内部员工入厕一律不收费(凭其佩戴的胸牌予以确认);

  2、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卫生清扫工作,其卫生标准按洁华公司规定执行;

  3、确保公厕24小时开放;

  4、自行承担承包期内产生的水、电费用;

  5、遵守洁华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并接受商业管理经营部的统一管理;

  6、保证按元/次/人、月票10元/人收取入厕费用;

  7、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均须照价赔偿。

  8、乙方在承包经营范围内所销售的商品,须向甲方提供商品名称、规格、销售价格等明细,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乙方不得随意增加商品种类、提高销售价格。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有违反上述条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并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在经营期限内不得单方无故中止合同,如有违反将向对方支付一年管理费用作为赔偿。

  七、其他:

  1、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继续承包的优先权;

  2、合同期满后,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管理费用;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共三页,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名):

  经办人: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国内旅游合同 篇7

  本协议当事人:

  发包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Z(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XX古城公共厕所承包经营事宜,在友好、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经营范围

  XX古城川区11号院底层公厕及该区域内适当的多种经营(如卫生纸、香烟、饮料)。

  二、承包期限

  从20--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共计12个月。

  三、管理费标准:

  1、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缴纳1000元押金;

  2、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免收乙方三个月管理费用;

  3、乙方从第 四 月起,向甲方缴纳 元/月的管理费用;

  4、管理费用每季度缴纳一次,每季度末25日前缴纳下季度管理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水、电均按民用水、电费用计收;

  2、甲方将定时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3、向乙方提供工作服装,但要按洁华公司规定收取服装押金,从服装押金中逐月扣除相应服装折旧费;

  4、甲方负责经营范围内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于置信实业内部员工入厕一律不收费(凭其佩戴的胸牌予以确认);

  2、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卫生清扫工作,其卫生标准按洁华公司规定执行;

  3、确保公厕24小时开放;

  4、自行承担承包期内产生的水、电费用;

  5、遵守洁华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并接受商业管理经营部的.统一管理;

  6、保证按元/次/人、月票10元/人收取入厕费用;

  7、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均须照价赔偿。

  8、乙方在承包经营范围内所销售的商品,须向甲方提供商品名称、规格、销售价格等明细,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乙方不得随意增加商品种类、提高销售价格。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有违反上述条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并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在经营期限内不得单方无故中止合同,如有违反将向对方支付一年管理费用作为赔偿。

  七、其他:

  1、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继续承包的优先权;

  2、合同期满后,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管理费用;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共三页,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名):

  经办人: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国内旅游合同 篇8

  订立合同建设单位:

  勘测单位:建筑设计院)

  根据国家建委制定的《勘察设计合同试行条件》和省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勘测的具体情况,签订合同,以资双方遵守。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委规定的《勘察设计合同试行条件》省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

  第二条工程名称

  。

  第三条工程地点

  。

  第四条工程范围

  。

  第五条取费标准按中财委()财经工基价字第号规定收费。签订合同时应预付勘测费总额的`30%(一般设计一次按60%),其余部分在勘测成果提出时一次结清。

  第六条勘测成果于年月日提出,但由于自然天气所造成的拖延工期可顺延。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承担的事项和责任

  1、填写拟建筑(构)物性质及工程地质勘测要求(本院设计由承担设计室填写)。

  2、清理和整平场地,如因场地有沟以及堆积障碍物等而影响开工时,应付窝工费。开工时应指派一人在场,以便随时联系工作。

  3、负责解决土样包装、水样瓶的运送,早晚和夜间钻机停放现场时负责看管,并解决临时所需的垫板、冬季烘烤钻具的木样等。

  4、负责解决机具运输和工作人员往返现场的交通工具(或承担运输费用),如因交通工具而造成的窝工,应付窝工费。

  5、测量如要求按已有控制系统联测时,应负责提供资料和埋石用材用料等物资。

  第八条勘测单位应承担的事项和责任

  1、填写预计勘测工作量及勘测用表。

  2、遵循规范按时提出勘测成果,满足设计需要。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用。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建设单位收执份(其中送XX银行一份),勘测单位份。

  建设单位:(盖章)

  设计单位:(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