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赁合同【合集10篇】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短期租赁大通湖千仞岗羽绒服专卖店门面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千仞岗专卖店门面短期出租给乙方,租期从20年4月日至20年9月14日止,租金为每月3000元。在签订此合同时一次性给付全部租期租金。
二、租期内店面内产生的水电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
三、租期内乙方应该保管好店面内所有物品(含货架、灯具、收银台、电脑、空调、招牌、摇摇车、衣架等所有物品),不得损坏。一旦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先预交押金500元,由甲方保管,到期查验,没有任何损坏,则予以全额退还。
四、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订之日即生效。如有违反,按相关法律处理。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出租人(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人(乙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第三条:租金
1、每年租金为人民,年内租金不作调整。
2、租金按年缴纳。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可以装修及修缮,出租房概不负责。经双方协商房屋布局需要调整,甲方要积极配合。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承租方乙方自行缴纳。(电费按表自行缴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进行传销等违法活动。
2、不得私自转租、转让,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不得进行违法乱纪活动,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2、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续租
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该处房屋时,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
乙方(出租方):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1、及附属设施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乙方经现场看房并对房屋、设施完好进行确认。
2、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第二条租金、押金及其他费用
1、该房屋租金为:元整,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甲方定价必须以当时周边行情为准。
2、租金支付方式为:租赁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年的租金。
3、在租赁期内,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话、宽带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预支付给甲方电费押金贰佰元。
第三条特别约定
1、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装潢、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不得恶意将租赁房内的装潢及不动产拆除或损坏。
2、乙方不得在租赁期间进行抵押、担保等,不得在租赁房内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让、转租或承包他人。
第四条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房屋。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遵守相应条款,以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或仲裁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愿将座落在 (以购房合同地址为准)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水电设施安全。
三、租赁经营时间: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为 年。
四、租金:
1、门面年租金双方协商为第一年人民币8%递增。租金一年一交,以后在每年的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用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或者向甲方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电表底数度数。
五、租赁责任:
1、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改拆。
2、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满,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
4、乙方在门面的租赁期内对该门面有自主经营和转让权利,但必须经得甲方同意才行。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手写部经双方加盖手印后和打机体同样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情况下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商铺(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市县(区)街道号
第二条、房屋用途
乙方租用本房屋用于食品经营,乙方不得在房屋内进
行任何违法活动。不得存放危险、易爆、易燃及其它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千元/年,大写仟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方账号及银行。
第六条、维修养护、装修及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乙方应予积极协助。
(2)租赁期间,防火安全,房屋内财产安全等事物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不影响房屋安全的前提下有权利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但在对房屋装修改造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合同中止及续租
(1)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用权。
(2)租赁期满前,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八条、其他事项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子/盖章):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合同编号: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址:
乙方(承租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门面房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供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用途
甲方将市场类号门面房租给乙方从事范围的经营。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提前退租
如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退租,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按市场规定扣除个月租金,方可办理提前退租手续。
第四条 期满续租
租赁期满后,乙方需要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优先安排,但需要重新签订合同,且甲方有权根据情况逐年修订门面房的租金。
第四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1.乙方向甲方缴纳租金每月人民币元整(大写:),其中不含经营税收、工商管理费等。
2.乙方应于每月日前缴纳租金,逾期缴纳的,自超过之日起,每日按所欠款项的收取滞纳金,直至乙方付清拖欠款项为止。
第五条 其它费用
乙方须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以下费用:
1.先行赔偿金人民币元整(大写:);经营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大写:)。
(1)乙方在市场经营期间,不得私自转租或出让,不得擅自更改经营项目,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经营资格,经营保证金全额作为违约赔偿。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程序提前退租的,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未满半年的,经营保证金全部作为违约赔偿;满半年及以上的,经营保证金的%作为违约赔偿。
(3)租赁期满后,乙方若继续租用,先行赔偿金及经营保证金自动转入新合同(如有不足,需足额补齐后再转入新合同);乙方若退租,在没有发生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退还先行赔偿金及经营保证金(不计利息)。
2.财产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大写:)。
(1)乙方可选择购买或租用甲方所配置的设施。
(2)乙方在租用甲方财产及设施时,应确保财产及设施的完好性,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财产及设施租用租金,按租用设施(衡器、空调、冰柜、水电表)的价值收取不等的租金,若有人为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3.水电费用
(1)乙方所用水、电,按水电部门有关规定计算由甲方代收代缴,乙方逾期缴纳水电费的,责任自负。
(2)乙方应按年向甲方交纳公共区域水电费人民币元整(大写:)。
第六条 法律责任
1.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及设施从事违法活动,自觉做好门前三包,合法经营,若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一切罚款,概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遵守甲方指定的《经营守则》,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应先从先行赔偿金中扣除,违约一次按%扣除先行赔偿金,第二次按%扣除先行赔偿金,乙方必须在日内足额补齐,直至第次扣除全部先行赔偿金并解除合同。
3.因经营活动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在分清责任后,若是乙方应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从先行赔偿金中先行支付。乙方必须在日内足额补齐,逾期每日加收%的滞纳金。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按工商、物价等部门规定做到:
(1)每笔交易必须出具购货凭证(收据小票)。
(2)每笔进货必须进行登记,按规定提供供货方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违约者根据情节轻重扣除先行赔偿金。
2.依照有关法规要求,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调解处理各类纠纷,负责租赁期间的财产、公共设施的正常维修,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乙方必须妥善使用和维护租赁财产,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变更、增减任何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如确属营业必需,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方可进行。
3.乙方在经营期间内,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甲方不承担其贵重物品的保管责任。对非甲方责任出现的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讯等设施设备运行障碍以及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所造成乙方营业损失或乙方的财产和人身伤害的,甲方不予赔偿。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市场统一管理,负责各自经营区域的卫生保洁。如遇市场建设或布局调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乙方不得私自转让门面房,一经发现,甲方不予承认并有权终止合同,先行赔偿金、经营保证金一律不退。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
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门面地址:育才路。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门面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门面租金:每月
元,租金半年一付,每半年租金需至少提前一周支付,如未在一周前提前支付,将视为自动放弃租凭,甲方有权利收回门面。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门面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协商后续租。
4、押金2000元整,合同签订时支付。未租满一年押金不退。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门面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在此租赁期间内由乙方负责。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门面。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门面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门面,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门面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六、合同终止:
(1)在此期间如若遇到房屋拆迁或不可抗逆因素,造成不能完成租约,则按实际天数收费,其余费用退还乙方。
(2)乙方因经营需要办理相关合法证件,甲方应在能力范围内尽力配合乙方办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
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水,)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间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年)。
三、年租金万元整,乙方于每年月份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的违约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店面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店面位于,该店面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同意租赁店面只作为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正式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天发出书面申请,双方重新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租(甲方未作书面答复,视为合同期满后不同意乙方续租),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后将本合同租赁店面出租给他人。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该店面继续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四条店面租金
甲乙双方约定的租金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月,即元/月(大写:),以后按每年递增。
租金和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租金按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进行如下约定:乙方租金每六个月支付一次。
乙方经营中涉及的费税(包括但不限于流转税所得税,物业管理费、治安费、垃圾清运费)及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通讯网络)均不包括在店面租金当中,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提供方案,甲方负责店面装修。
第五条
乙方如需在经营过程中对店面进行装修,其方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或损害所在建筑主体结构,施工方案不得堵塞人行通道或影响相邻店面经营。
第六条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店面租金以及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支付的各项费用。
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指派工作人员进入该营业店面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抄表、维修和改建,紧急状况下,甲方对店面的设施、设备的检修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拖欠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达天以上的,拖欠应承担的用水、用电及其它费用达天以上的。
对于在合同履约期间,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或各项费用,即使甲方接受了乙方应交租金或费用的部份款项,不得视为甲方同意免减乙方应付款项,也不影响甲方追索不足部份的应付款及单方解除合同权力。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店面进行独立经营幼儿园,其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但须依法经营。
乙方在租赁店面的一切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停止营业。停止营业或变相不营业超过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单方进入乙方租赁店面,清空店面并对外出租。
乙方租赁店面前后的公共区域部份的清洁卫生,城管、城建、物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自行购买承租店面内的财产一切保险。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合同期满之日,合同自行终止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可提前终止合同。
如甲乙双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因故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视为根本违约。
无论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应于日内将租赁店面内物品自行搬离,逾期未搬,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到场的情况下,将物品搬离,且不承担物品缺失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合理地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的,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外,双方均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属甲方违约,甲方除应退还乙方未使用的租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为乙方已缴未使用的租金额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属乙方违约,乙方缴纳的未使用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为壹年的租金。
第十条法律适用的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内容,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受其保护和管辖。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包括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均表示,在本合同签订时,认真读过本合同中所有条款,理解本合同条款的精神与含义,均认为对双方公平合理。
甲方对乙方的所有通知、信函、文书等送达乙方租赁店面,乙方负责人或工作人员须签收,乙方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拒绝签收的,甲方注明情况并请邻近第三人签字作证,即表示已送达乙方;或甲方将书面通知、信函、文书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至乙方在本合同留下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时(乙方变更该地址或联系方式的,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自交邮之日起三天后视为已送达乙方。
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通知、信函、文书,一方按另一方如下的具体地址或联系方式送出时,即视为合法送出,一方变更该地址或联系方式的,须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按此预留地址或联系方式送出时,即视为已合法送出。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愿将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甲乙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三、租赁经营时间:租赁时间从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为年。
四、租金
1、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2、乙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五、押金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押金1000元。
六、租赁责任
1、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改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2、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或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
七、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或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或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的甲方先同意,门面租金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无权做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刑事责任一切都由乙方负责。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