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购销合同范本合集8篇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签约时间: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工程向乙方购买铝单板事宜共同订立并遵守下列合同条款:
1、质量标准:国产优质1系列铝板,按国家GB/T—20xx标准;
2。铝单板加工过程包括:采购素材铝板、按甲方的图纸制造加工、前处理、氟碳喷涂、包装、装车及发运。
3。加工铝单板颜色代号:按双方确认的业主封样。
4。实际加工的面积超过或不足合同规定的面积时,则费用依据实际加工数量而定。
5。每个铝单板的折边高度不超过20mm时,则不计算面积;如超过20mm时,则计算实际展开面积。
6。铝单板表面氟碳喷涂的加工符合国标要求,不发生剥落、起泡、变色变质等问题。
7。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加工图纸所要求的加工尺寸、公差范围、技术要求进行加工。
三、产品包装、运输、地点:
1、乙方必须按满足货款运输要求标准进行包装,且包装物不回收;
2、运输方式为汽运,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其运输费用由方承担,货到目的地后,货物卸车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乙双方确定的派驻现场代表或联络代表:
甲方代表:联系方式:座机手机身份证号:乙方代表:联系方式:座机手机身份证号:以上甲、乙双方确定的代表,视为已经双方公司正式授权,其代表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2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本合同货款总额的%计人民币20xx0元整,乙方收到预付款后安排生产;
2、交货:甲方交付预付款后,双方确定加工图纸、颜色,以上三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乙方在10工作日内交第一批货,以后各批货物按约定付清上批货款后,以双方协商的日期(协商事项为合同附件)交货。
3、剩余款项计人民币220xx元整,在乙方货到合同约定地点,经甲方现场代表验收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甲方凭银行转帐单或汇款单提货)
4、其它:单次发货在300㎡以上的运费由乙方承担,300㎡以下由运费甲方承担。
五、图纸等技术资料的提供方式及相关约定:
由甲方提供准确的加工图纸,如甲方提供图纸无误,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能按甲方图纸加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图纸有变更,甲方应在乙方未生产前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在甲方未付清全部款项,其未付款部分货物所有权归乙方,但乙方交货后,甲方负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责任。在货物交付前由乙方承担,货物到达工程地点后,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者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得不到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为充分考虑受损害一方的利益,双方约定: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或有其它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则由乙方住所地为本合同法律管辖地;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货或有其它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则由甲方住所地为本合同法律管辖地。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预付款后生效。乙方交完各批货物,甲方付清乙方全部货款时合同终止。
九、附则:
1、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应将其有效的营业执照交对方验证并复印存档;
2、为履行本合同,双方往来的传真、函(信)件等均视为有效法律文本、作为本合同附件;
3、依附本合同产生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需变更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该协议视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具体施工事项可参照乙方的相关资料;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如需公证交由公证机构备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它约定:乙方提供检测报告以及合格证。
十一、施工注意事项:
1、请小心搬运、加工、安装、防止划伤、撞伤;
2、收货后请立即安装施工,施工完毕,45天内需将保护膜撕下;
3、请采用中性清洁剂和软性擦头进行清洗。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建材基本情况单位:元/
建材名称,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材质,批次,数量,价格,总价,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第四条验收: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定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迟延交货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买方(章):卖方(章):
住所:住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签定时间:签定地点:
买受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范围和内容 :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 本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 材料供应
1. 材料供应内容及价格:
1.乙方为甲方以元/吨的价格提供石料吨, (具体按实际供货量为准)
2. 供应时限:
供料方应于甲方通知进料后 24 小时内,将材料卸至指定地点并予以苫盖
二、供货地点、运输方式:乙方将材料负责运到甲方所需材料指定的 内工地。(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货款期限方式:
1.甲乙双方在每月的 日前核对石料的数量、计算出当期的价款,并加盖有效印鉴或签字确认。
2.付款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3.付款时间约定如下:
4 .在甲方支付价款时乙方应同时提供有效发票并自行完税,否则甲方有权在其结算款中扣除比对应税率高2%的货款,用于购买税票。
5.乙方应委托一人专门办理结算手续,结算时应提供盖有乙方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开户名称与乙方名称相同的银行账号。
第五条 质量要求
1、乙方所供给甲方使用的砂、石料,其规格及含泥量应符合甲方及施工规范有关标准,否则有不符合标准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运出工地,乙方应执行并及时纠正补足。
第七条 砂石料验收
在乙方将货物运抵约定的交货地点或在甲方提货时,甲方应对货物进行验收,包括对货物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的验收。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为
对质量的验收方式为:(选择全部或抽样验收的方法) 。
在对货物的质量进行验收时,对货物凭目测不能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日内书面提出,乙方对此有异议的,可申请(如某质量
监督机构)检测,如经检测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反之,由乙方承担。
对货物数量的验收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建议现场单车收方,并一车一单开具收据)。
第八条 双方义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给按照合同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给乙方拨付材料款。(因甲方未及时给乙方拨款,造成甲方停工带料产生的损失有甲方自行负责)
2、甲方所需材料的数量、运送地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因甲方为提前通知乙方送货,造成甲方停工带料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3、按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支付砂石料价款。
4、按合同约定时间、地点接收砂石料,并及时进行验收。
5、安排专门人员接收、验收砂石料。接收时,该专门人员负责安排运输车辆进场和卸料;进行验收后,按照一车一单制给运料司机开具相应签收证明或收据,不得不开和延开。
6、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中途更换供货单位,一经发现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方应立即将所供货款全部结清,同时按货款总额的3‰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赔偿金。
其它: 。
乙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交付砂石料。
2、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期间)交付(供应)砂石料。( 因天气、交通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3、 按合同约定运输方式将砂石料运至交付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
4、确保足够的供料能力,每天砂石料供应量不得低于,每月 号之前提供上月供应砂石料的发票。
5、在运输过程中,可自行确定运输路线和批次,但必须保证甲方的施工需要,不得因供料不及时造成甲方施工工期的延误。 (因天气、交通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6、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之日起 日内按甲方要求承担砂石料的更换或退货义务。
7、其它:。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申诉。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中止本合同,如有违约者,违 约方应按货款总额的3‰付给对方做违约金
3、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建材基本情况(单位: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 元
第二条 质量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
第三条 交货
交货方式:(卖方送货 / 买方取货);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
第四条 安装
安装方式:(卖方安装 / 买方自装);选择卖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 ,家具买卖合同安装费用由 承担,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五条 验收
对于卫浴洁具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卖方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选择卖方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完毕后 日内共同验收安装工程质量,经验收未达到约定安装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返工。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双方约定以第 种方式支付价款。
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 / 预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交货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卫浴洁具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包修期限为 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 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 卖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卖 方:
地 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买 方:
地 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按FOB值计算。
第三条 装运期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国的 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国到期。
第八条 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 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卖 方:(盖章) 第十二条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代表人:
年月日
买 方:(盖章)
代表人:
年月日
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 项目建材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乙方所供建材达到国家二级建材标准。
三、运输: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交货地点、时间方式: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所购货物,乙方必须按时送货到甲方施工现场。
五、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与第三方建立木材购销关系,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供货并立即收回甲方所欠货款,同时甲方应承担货款总金额的1%的违约金。
六、货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自供货之日起 天付清所有货款,如不付清视为违约。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有关条款仲裁,并按本合同之约定进行处罚。
八、甲方逾期付款时,按应付款的总金额每日百分之三向乙方赔偿逾期违约金。
九、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此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可签定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一、本合同为不含税价。如需开票,另行加收 %的税费。
十二、甲乙双方结清货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买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建材基本情况
单价:元/
建材名称,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材质,批次,数量,价格,总价,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第四条验收: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定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迟延交货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买方(章):卖方(章):
住所:住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签定时间:签定地点: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公司地址:
甲方施工地址: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
二、乙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三、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二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二天内供
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 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计算货款方式及付款约定:货到工地一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货款。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
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需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