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办公范文 > > 合同 > 正文

合作开发合同【精选8篇】

2023-09-26 15:44:58合同

合作开发合同【精选8篇】

合作开发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开发证券市场巨大的市场潜能,甲方自愿拿出多年的研究成果与乙方合作,本着平等自愿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原则,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充分发挥在证券研究领域的独特优势,本着专业专心的服务风格和严谨认真的服务态度,全力作好客户资产的避险,增值工作。

  2.甲方应动用力所能及的资源,协助乙方作好客户开发,服务方面的工作。

  3.甲方应适时地组织各种营销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营销技能,帮助乙方实现又赚钱又自由的美好人生。

  4.甲方应及时地兑现对乙方的各种承诺。

  二、乙方责任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队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团队的形象和声誉,不得作出有损团队利益的事情。

  2.积极认真地学习甲方组织的各种营销培训,充分利用甲方在证券市场独一无二的优势,高效地运用各种营销手段,努力扩大市场份额,让更多的客户和券商加入到这个多赢的行列中来。

  3.专心热情地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配合甲方做好客服工作。

  4.完全负责券商按时按量地执行佣差协议。

  5.乙方对客户不得有任何风险承诺,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甲方不为乙方的个人行为承担任何风险和责任。

  三、甲方认定乙方开发的新客户有两种

  1.乙方带领客户在甲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开户。

  2.乙方代表甲方与甲方认可的券商签定合作关系的证券营业部自己经手的新增客户归乙方。凡由乙方代表甲方签定的证券营业部均加入到本网站的券商加盟表中,其联系人电话为乙方,乙方应认真负责地接待新客户的咨询和开户。

  四、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针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做出相应的经济奖励或处罚。

  2.当乙方有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强制解除合作协议,并终止给乙方的佣差提成。

  a.违法乱纪受到法律制裁。

  b.身在其位不谋其事或确实无法胜任者。

  .有威胁损害甲方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因乙方不遵守相关规则,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应责任的权利,其一切损失费用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br>五、乙方的权益

  1.只要券商执行承诺,凡由乙方经手的客户的佣差的%永远归乙方所有,甲方收到券商的佣差后应及时汇到乙方账户。

  2.对于表现特别优异者,有权得到甲方的奖励。

  3.对具备专业、专长的实干型人才,甲方将高薪聘请加入到管理团队。

  六、乙方收入均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有权代扣代缴。

  七、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在甲方。

  甲方:

  乙方:

  时间:

合作开发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

  二、本技术开发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

  三、本研究开发成果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四、投资总额:

  其中甲方投资

  乙方投资

  在总投资额中:甲方占%;乙方占%。

  (注:所谓投资,不仅包括以货币、设备、场地进行的物质投资还可以包括以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进行的技术投资,采取货币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的,应当折算成相应的金额,明确当事人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

  五、双方的具体分工

  1.甲方负责:

  2.乙方负责: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务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的违约金。

  七、成果归属与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双方共有。

  注1:当事人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权利和义务:

  (1)一方转让其共有专利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

  (2)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

  (3)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销。

  乙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注2:合同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视当事人均有使用或转让的权利。除另有约定外,一方当事人使用和转让该成果所获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余各方无权请求分享。

  注3:在实践中,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以合同约定成果分享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约定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不为各方共同,而归一方当事人所有。但享有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当事人可按约定将由此取得的经济利益向其他当事人作适当补偿。

  (2)约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转让研究开发成果时,应经合作开发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经济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如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实验室开发阶段、生产工艺开发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4)约定由当事人一方享有对合作开发成果的独占使用权或转让权,但取得这一权利的当事人应向其他各方当事人支付约定的价金。

  八、合作开发合同的风险承担原则

  在履行本合作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甲方负担%;乙方负担%。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合作开发合同 篇3

  证券市场开发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开发证券市场巨大的市场潜能,甲方自愿拿出多年的研究成果与乙方合作,本着平等自愿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原则,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充分发挥在证券研究领域的独特优势,本着专业专心的服务风格和严谨认真的服务态度,全力作好客户资产的避险,增值工作。

  2?甲方应动用力所能及的资源,协助乙方作好客户开发,服务方面的工作。

  3?甲方应适时地组织各种营销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营销技能,帮助乙方实现又赚钱又自由的美。

  4?甲方应及时地兑现对乙方的各种承诺。

  二?乙方责任: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队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团队的形象和声誉,不得作出有损团队利益的事情。

  2?积极认真地学习甲方组织的各种营销培训,充分利用甲方在证券市场独一无二的优势,地运用各种营销手段,努力扩大市场份额,让更多的客户和券商加入到这个多赢的行列中来。

  3?专心热情地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配合甲方做好客服工作。

  4?完全负责券商按时按量地执行佣差协议。

  5?乙方对客户不得有任何风险承诺,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甲方不为乙方的个人行为承担任何风险和责任。

  三?甲方认定乙方开发的新客户有两种:

  1?乙方带领客户在甲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开户。

  2?乙方代表甲方与甲方认可的券商签定合作关系的证券营业部自己经手的新增客户归乙方。凡由乙方代表甲方签定的证券营业部均加入到本网站的券商加盟表中,其联系人电话为乙方,乙方应认真负责地接待新客户的咨询和开户。

  四?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针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做出相应的经济奖励或处罚。

  2?当乙方有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强制解除合作协议,并终止给乙方的佣差提成。???

  a、受到法律制裁。???

  b、身在其位不谋其事或确实无法胜任者。???

  c、有损害甲方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因乙方不遵守相关规则,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应责任的权利,其一切损失费用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乙方的权益:

  1?只要券商执行承诺,凡由乙方经手的客户的佣差的%永远归乙方所有,甲方收到券商的佣差后应及时汇到乙方帐户。

  2?对于表现特别优异者,有权得到甲方的奖励。

  3?对具备专业、专长的实干型,甲方将高薪聘请加入到管理团队。

  六?乙方收入均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有权代扣代缴。

  七?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在甲方。

合作开发合同 篇4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甲方参加 项目的开发,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 (以下简称"项目发包方")提供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项目开发担保是指乙方向项目发包方保证,当甲方未按照项目开发合同的规定履行项目开发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项目开发合同》的规定履行项目开发人义务,给项目发包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在项目规定的项目开发有效期内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内未完成《项目开发合同》约定的开发任务。

  《项目开发合同》签订后不能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项目开发合同》规定的开发人违反开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开发合同》规定的开发有效期届满后 日,即至 年 月 日止。

   开发项目时间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代甲方支付项目开发保证金人民币 元。

  若甲方无法依照《项目开发合同》的约定完成项目开发工作被项目发包方追责的,由乙方向项目发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

   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

  第六条 乙方的追偿权

  在甲方向乙方支付了担保费后,若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了承担保证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追偿任何责任。

  第七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 日内,向项目发包方人出具《担保函》。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 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向 法院起诉;

   向 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合作开发合同 篇5

  甲方:乙方:

  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采和土地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乙方位于市县乡村位于的矿山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开采矿山的范围及现状乙方具有合法矿权的矿山面积大约亩,其地理坐标为:X: Y: X: 。 Y:。本合同合作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折合约亩。(详见宗地图)。

  第二条、合作开采矿山的权属矿性质为,乙方承诺对此享有绝对的、合法的矿山权、矿产权及相关物权,并未就该矿山相关权利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担保,亦未出租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即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

  第三条、合作开发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矿山资源作为与甲方进行合作开采开发矿山项目,本项目合作期限为6年,自年月日至20年月日。

  2、在双方合作开采矿山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采或者转让该矿山及矿产,也不得与其他方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开发此矿山项目。

  3、甲方负责项目全部开发资金、设备投入和协调各方面关系,确保矿山顺利开采。

  4、合作开发期限内,甲方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乙方应当确保进出矿山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所需道路畅通无阻,如有矿山土地权属与邻近他人矿山边界之间的争议事项发生,乙方应当积极出面协调解决,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矿山相关资源作为合作基础获取固定回报,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协助甲方看管矿山不被他人盗挖、盗采。

  6、本项目合作期内,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开采开发,但乙方必须提供开发此矿山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负责按约定将场地移交给甲方。否则乙方须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作开采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导致的开采期延长,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亦相应顺延。

  第四条、利润分配上述合作开发矿山项目中,利润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纯利润分配时,甲方占70%,乙方占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月利润按纯利润分配,即除去开采成本(挖机费用、工人工资,车辆运输费用等)后的纯利润分配。第五条、项目的开采与经营管理项目的日常开采经营由甲方成立专门的`工程队负责实施,乙方不参与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甲方负责全面的开采工作;乙方须积极起到协调、配合作用。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力求息事宁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进行裁决。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纳印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地址及号码:居民身份证地址及号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合作开发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中介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样。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 系 方 式

  通 信 地 址:

  电 话:传 真:

  电 子 信 箱:

  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 系 方 式

  通 信 地 址:

  电 话:传 真:

  电 子 信 箱:

  中介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 系 方 式

  通 信 地 址:

  电 话:传 真:

  电 子 信 箱: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

  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2.技术内容:

  3.技术方法和路线:

  第二条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甲方:

  1.研究开发内容:

  2.工作进度:

  3.研究开发期限:

  4.研究开发地点:

  乙方:

  1.研究开发内容:

  2.工作进度:

  3.研究开发期限:

  4.研究开发地点:

  第三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对研究开发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

  第四条 合作各方确定,各自为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条件: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五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及其他投资:

  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3.使用方式:

  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3.使用方式: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第六条以提供技术为投资的合作方应保证其所提供技术不侵犯

  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合作一方或多方因实施该项技术而侵权的,提供技术方应当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

  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其他合作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

  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2.

  3.

  4.

  第八条 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

  1.

  2.

  3.

  合作一或多方可以转让的具体内容包括: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

  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合作一方或多方损失的,合作各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承担风险损失:

  1.

  2.

  3.

  合作各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 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合作一方或多方应在 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产生损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第十二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方式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甲方: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乙方: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合作一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甲方:

  乙方:

  第十四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本合同最终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 种方式处理:

  1. (完成方、合作各方)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⑴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⑵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⑶相关利益的分配权:

  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第十六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 种方式处理:

  1. 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⑴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⑵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⑶相关利益的分配权:

  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第十七条 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并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阶段性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此阶段性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

  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合作各方应以协商方式确定最终研究成果的完成人员名单。此研究人员享有在有关最终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 合作一方或多方利用共同投资的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 方所有。

  第十九条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或多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应当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1.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乙方:

  1.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二十条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有权利用本合同项目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二十一条 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各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作各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

  2.

  3.

  10

  第二十三条 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合作各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4.

  5.

  第二十五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合作各方以

  方式确定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二十六条 合作各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中介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 ⑴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合作开发合同 篇7

  甲方:海南扶贫工业开发区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海南善水房地产开发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 海南教师村”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约 亩),规划用地性质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年。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 层(包括住宅面积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的合作形式。

  甲方出土地,乙方负责投资开发,乙方给予甲方固定回报,承担全部项目开发费用。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预付甲方人民币XXXXXX 万元整(¥ 万元),作为甲方的项目前期补偿与收益。

  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相关费用,并独立享有项目销售的全部收益。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深基坑手续)。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包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合作开发合同 篇8

  甲方:住所:代表人:电话:传真:

  乙方:住所:代表人:电话:传真: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开发项目名称:。

  第二条: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技术内容:

(1)新技术。

(2)新产品。

(3)新工艺。

(4)新材料。

  2、技术范围:

  3、技术要求:。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

  2、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

  3、双方应协作配合完成研究工作。

  4、对研究开发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5、依照研究开发的实际情况,有要求做出有利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计划方案的修改的权利。

  6、有权对合作开发投资的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7、有权派员参加各方代表组成的协调指导机构,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协调有建议、发言权。

  8、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享有申请专利权,在他方转让权利权时有优先受让权。

  9、声明放弃共有专利申请权的当事人,在他方申请取得专利权后,有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10、共同开发研究的各方共同享有开发研究成果,并有在使用、转让中的受益权。

  第四条:研究开发经费的数额及其来源、结算方式

  1、研究开发经费总额:元整(大写:人民币)。

  2、经费本协议约定,项目开发经费由提供,或者双方按比例分担提供。

  3、结算方式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人应补充支付,经费剩余时,受托人应如数返还。

  第五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1、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2、保密条款不应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当事人双方未就保密条款进行约定的,按《民法典》规定,协议双方当事人亦应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3、无论协议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协议是否生效,协议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第六条: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但应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

  第七条:协议变更与转让

  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2、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将本协议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合作开发中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约定不及时进行投资,或者不履行其他约定义务,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当事人一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或者其他各方造成的损失。

  2、合作开发协议中,一方当事人以技术出资, 第三人对投资合作的技术提出侵权要求的,使合作开发协议终止的,他方有权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3、对于协议一方当事人不正确履行协议的,他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该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协议,如果其仍不履行的,其他当事人可以拒绝其继续参加研究开发工作,该当事人还应赔偿其他当事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推出合作开发协议的当事人,对于当事人投入合作开发协议中的投资秘密,已经刊发出的技术秘密和技术情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违反保密义务而对协议其他各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可能是协议责任,也可能使违约责任。

  第九条:协议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协议。

  3、协议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协议。

  4、在协议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协议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条:争议处理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一条:补充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协议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