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租赁合同【优秀11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机械设备名基本情况
乙方向甲方租用机械设备,该机械设备规格型号是,租用数量为,该机械设备主要用于。
二、租赁时间
该机型设备租用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历时日。
三、机械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及计算:租金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的25日由出租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及发票交承租方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应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支付租赁费。
3、租金优惠:租用期满12个月按10个月计算租费。租用期满按计算租费。
4、其它:。
五、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1)按乙方要求及时将机械进入工地交付使用。
(2)负责办理检测手续及各种管理部门的所需证件。
(3)提供机械相关资料。
(4)服从乙方指挥,接受乙方检查。
(5)负责机械维修、保养,提供24小时服务,满足施工需要。
(6)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7)因甲方操作人员造成的机械故障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进行赔偿。
2、乙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及时付给甲方租金。
(2)给甲方机械操作手提供食宿方便,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交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
七、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拟书面协议或依有关法令法规办理。如发生争执,双方不得圆满解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有关机构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二、租赁期限:
时间暂定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计算和支付
1、租金:按 元/月(乙方供油)。
2、每个月乙方须支付月租金的30-40%给甲方作为维修保养费用;年底前支付甲方总租赁款的60%;其余40%租赁费用,乙方须在机械出场后3个月内支付完结。
四、燃油等费用
租赁期间的燃油费、机械看护由乙方承担,机械调运、维护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租赁期间,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甲方允许,不得另租他方。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自愿对机械进行改善或维修,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若甲方机械需要修理,必须提前告知乙方,如果2日内维修不好,影响乙方施工进度,乙方有权更换机械或者重新租用其他单位机械,所产生的费用从甲方机械租赁费中扣除。
八、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
1、租赁的机械在租赁期内有甲方机械手操作使用。甲方操作手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维护,使机械保持良好状态。甲方应配备1-2名操作手,操作手工资由甲方支付。
2、在工作过程中甲方操作手必须听从乙方施工人员指挥。若因甲方操作手不听指挥或者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影响到乙方工程质量、进度的,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3、租赁机械在运输、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甲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要求及时付清租金和有此发生的其他费用,或者终止合同,收回机械。
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终止或中途变更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向对方偿付总租金的20%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于滁州市人民法院。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至租赁费用结清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云JT20xx牌号38号出租车属于甲方所有。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该车租赁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1、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押金¥元(大写:贰万元整);租赁期限满时,若乙方不欠费或违约,甲方一次性归还乙方。
2、租赁期限壹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乙方每天交给甲方租赁经营费¥元(大写:壹佰捌拾元整),每月(按30天算)租赁经营费于当月月底一次性结清,逾期支付租赁经营费,根据逾期金额,按日向甲方承担10%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15天(含15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退押金,并有权追收未付租赁经营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4、租赁经营期间,经营管理费、养路费、运输营业税、运管费、车船税、公路建设基金费、保险费【保有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座位险、车损险、不计免赔险】均由甲方承担。
5、租赁经营期间,车辆年检、等级评定、二级维护均由乙方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6、租赁经营期间,一切维修费用(包括换机油、大修发动机、换轮胎等)均由乙方承担,维修期间仍应支付甲方租赁经营费。
7、租赁经营期间,发生时,乙方在24小时内必须报中国财保**公司,若延迟未报,保险公司拒赔,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租赁经营期间,发生,乙方承担除保险公司理赔外一切损失,经济损失未达¥元(大写:肆佰元整),概不报保险,由乙方负责。
9、租赁经营期间,车辆丢失(含被盗),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10、乙方应遵纪守法经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执行甲方所属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公司管理监督,做到安全行车。
11、租赁经营期限满,乙方必须进行一次二级维修修理,修理费及材料费由乙方负责,并保证四条轮胎5成新。
12、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向对方承担¥元(大写:叁仟元整)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效力均等。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住址:
居民身份证编号:
年月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及进出场费
设备租赁价格:;进出场费元,由承租方支付,租期超出3个月,承租方与出租方各承担一半。
第四条 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
2.工作内容:
3.施工地点:
第五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甲方配备操作人员,人员工资包含在租金内。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技术安全要求
甲方要配备具有真实有效操作证的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到场的设备必须保证有检验合格证并真实有效,保证设备的安全。
第七条 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密切配合乙方的施工生产,满足乙方施工要求。服从乙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保证所出租的设备能够满足使用要求,如因设备自身故障或能力以及操作人员错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当地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设备使用结束出场后。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无正文)
出租方(盖单位章): 承租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的工程机械设备达成以下协议:
一、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的工程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工程机械设备只享受租赁期的使用权,没有对工程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程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二、甲方的基本责任:
1、 提供技术型良好的工程机械工程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工程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三、乙方的基本职责:
1、乙方负责工程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工程机械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机械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负荷工作。
3、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工程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4、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四、租赁期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开始计算租金。租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五、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即生法律效果。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二、租赁期限:
时间暂定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计算和支付
1、租金:按 元/月(乙方供油)。
2、每个月乙方须支付月租金的30-40%给甲方作为维修保养费用;年底前支付甲方总租赁款的60%;其余40%租赁费用,乙方须在机械出场后3个月内支付完结。
四、燃油等费用
租赁期间的燃油费、机械看护由乙方承担,机械调运、维护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租赁期间,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甲方允许,不得另租他方。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自愿对机械进行改善或维修,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若甲方机械需要修理,必须提前告知乙方,如果2日内维修不好,影响乙方施工进度,乙方有权更换机械或者重新租用其他单位机械,所产生的费用从甲方机械租赁费中扣除。
八、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
1、租赁的机械在租赁期内有甲方机械手操作使用。甲方操作手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维护,使机械保持良好状态。甲方应配备1-2名操作手,操作手工资由甲方支付。
2、在工作过程中甲方操作手必须听从乙方施工人员指挥。若因甲方操作手不听指挥或者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影响到乙方工程质量、进度的`,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3、租赁机械在运输、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甲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要求及时付清租金和有此发生的其他费用,或者终止合同,收回机械。
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终止或中途变更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向对方偿付总租金的20%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于滁州市人民法院。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至租赁费用结清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数量(台):1台租赁金额:
万元月(每月不超过240小时,超过部分每小时360元小时计算)
二、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三、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四、乙方的基本职责:
1、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3、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4、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五、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布超过3天(维修时累计12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六、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七、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八、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使用单位甲方:出租单位乙方:
一、合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等。
二、设备信息:
设备类型:塔式起重机型号:生产厂家:产权备案号:出厂时间:
租赁期限:6个月,不足6个月按6个月计算,超出6个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
设备使用所在地:松山湖
三、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月租为元/月,(大写:);不含税从安装完毕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后形如计算租期。
(二)进出场费每台元();
(三)付款方式:
1、进出场费:在该机安装好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后二十五天内,甲方支付进场费元(大写:贰万元整);余款元在退场后,办好退场的相关手续并移交相关资料后二十五天内付清。该费用包含设备进场的运输费和人工费、安装(拆卸)机械费和人工费、报建费用、检测费用、租期内的维修保养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除租金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月租:在该机使用满一个月后二十五天之内付清该月月租;
3、甲方如不按上述规定时间付款,乙方停止该使用。
4、甲方租用塔吊的工程完工时停止塔吊使用时间,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做好办理拆卸手续。
5、甲方必须保证塔吊退场所需道路能够进出,12米平板车与25吨吊车进出,如因甲方的道路造成乙方设备不能正常进退场,所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出租单位)提供设备责任
(1)须有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等;
(2)明确属国家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的使用年限的、经检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不得出租、使用。
(3)乙方应档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设备验收资料、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设备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变化,对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施工现场使用的设备的安全防护不到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比如雷击、塔吊碰撞、人为故意损坏、配件丢失的等);
(5)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生重新投入使用;
2、对乙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档案的约定,技术档案应包括:
(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2)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4)以上技术档案资料应复印加盖公章后交项目部,并以“一机一档”的方式保管,以备查阅。
3、对甲方(使用单位)的责任:
(1)设备安装完毕后,甲方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制定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5)制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乙方负责安装、拆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安装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甲方:(以下简称:出租方)
乙方:(以下简称: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挖掘机械租赁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待订立本挖掘机械租赁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挖掘机械租赁合同期满如需要继续租用,应在本挖掘机械租赁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重新签订挖掘机械租赁合同或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出租方有权将设备另行安排。
第三条 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工程项目:
工作内容:
施工地点:
第四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挖掘机械租赁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 租赁价格计费时间及租费的签认
租赁价格:本设备按每月元(大写:)收取租赁费,以后使用时间,按三十个日历天数计算壹个月租费,最后使用时间,不足整月部分按每日历天元收取租赁费。
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 年月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承租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2 在机械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挖掘机械租赁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3 机械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出租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运转时间及租费有签认:机械到达工地之日属出租方原因若不能发电施工不作计费,承租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最后一次为退租之日。
机械的进退场费:机械的进出场运输由出租方负责办理,承租方协助装卸车。机械的进出场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
设备发运之前,承租方须先预付给出租方一个月的租费(大写元整)及设备返程运费(大写)共计.
以后按每月预付一次租费,每次要在上次预付租金所能租用机械到期前五日预付下一个月租费。
第七条 双方义务和责任
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 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2 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如因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机超过三天以上,则超过的天数不收台班费。
.3 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4 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 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 免费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3 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4 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发电机安全。
.5 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 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 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第八条 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挖掘机械租赁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 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 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电话: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年月 日 年 月日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 因施工租赁乙方的机械设备,在甲方标段内参与施工。为明确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
二、起始日期: 至甲方通知的实际停止日期。
三、单价: 元。
四、租赁方式:燃油由方负担,进场费由方负担。退场费由方负担。
五、结算方式:每月25日至月末付给乙方议定的租赁费用 元整。设备每月允许故障停车三天,如有超日维修,可根据工作情况及施工进度相互协商。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负责机械设备租赁费结算和支付。扣减超过维修日的费用,双方协商。
2、甲方负责安排机械设备的工作任务。
3、甲方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乙方完善设备,消除隐患。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状况良好机械设备,配备一名能满足工作需要有经验的操作员,做好日常养护,保证机械正常运转。
2、乙方应在保证施工需要的条件下,尽量节约甲方提供的燃油。严禁偷、倒、泄露等事件发生。
3、遵守甲方有关施工要求,完成交待工作任务。
4、乙方负担除主燃油之外的机械保养费用。维修保养尽量安排在工作空余时间。
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及有关危害安全的指挥。
八、设备租赁日期应根据施工情况,以现场实际停止日期为准,中途因各种原因需要临时停止租赁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停止前双方有提前告知义务。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完全付清租赁费用后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吊车类型及数量:
;施工地点:;施工内容:;使用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出租金:;合同总价:元整。
1、吨吊车工作台班单价元/台班,闲置台班单价元/台班;
2、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
3、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累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费。(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4、吊车进场及退场经协商由按吊车的台班×2=台班支付费用。
5、对于价值超过元设备的吊装,吊车台班单价元。
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一次付清,或乙方吊车到现场时,预付人民币元,余款在吊车退场前结清。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确保这次施工个台班,若实际台班超过个,按实际发生结算。
2、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承担全部责任。
3、按时支付出租费用。逾期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合同额×%/天),承担违约责任。
4、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5、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枕木由甲方提供。
7、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的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吊车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等均由乙方供应。
4、如果未按时支付出租费用,乙方随时有权终止吊车出租。
5、具组装和分解吊车时,乙方派人指导。
6、500吨、200吨、130吨、80吨吊车垫腿板由乙方提供。
7、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表一份。
(六)结算方法
1、合同生效后,支付租赁费元。
2、乙方吊车司机按日填写任务单,制定专人签证,作为结算原始凭据。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年月日
二、租赁合同的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