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购房合同【精品12篇】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共有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户,房屋结构为,房产证登记面积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第二条价格: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万元整,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小写:(大写),余款元(大写)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同时,本房屋目前尚处于出租状态,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意愿解除原租赁关系或把租赁权转给乙方。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指纹)乙方:(签字,指纹)
见证人:(签字,指纹)
年月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联系电话:
共有人: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联系电话: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户,房屋结构为,房产证登记面积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平方米,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第二条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万元整,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大写:,日内交付万元(大写),余款元(大写)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收取违约金。
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 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 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售房人):
乙方(买房人):
见证人: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此面积不含地下室面积);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乙方在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付款时充抵房款□在时由甲方退还乙方。
第四条
该房屋协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
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房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契约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签章):
地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
地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出卖人(甲方)姓名:【身份证】地址:
买受人(乙方)姓名:【身份证】地址: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5000元整;
5、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本合同所称标的房屋是指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乡村组栋单元房及该栋底层东头南向第二间杂屋。
2、该房屋102房套内面积为平方米,杂屋套内面积为平方米。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款,乙方还应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币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伍仟元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
2、剩余房款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于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天内支付。
第五条 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等费用结清。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开始办理产权登记后日内(最迟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其他所有权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3、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日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第六条 税费分担约定
1、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要的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费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乙方房屋损失,同时按乙方投入房屋装修的费用赔偿乙方的装修的损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特别约定
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第十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 陈述和承诺条款
1、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湖南君安达律师事务所见证。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律师事务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一).房屋状况: 房 屋 座 落: 建筑面积:平方方米 用途:住宅
2、房屋所有权证号:
3、土地使用权证号: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后先付定金 元,在甲方交乙方房屋时再付清剩余价款,
三、甲方在 年 月末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以前,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任何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房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 (签名或盖章) 乙方: (签名或盖章)
中证人: (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卖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房权证号: )售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
三、房屋价款乙方分二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元;第二期,在房屋产权、土地权过户后付清,付人民币元。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四、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水、电、暖、燃气、物业等费用结清,然后过户给乙方。
五、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由二套房引起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七、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八、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九、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3日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自行修理,费用将由甲方负责。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后,并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
出卖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1、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房屋座落幢号室号套(间)数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方)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
2、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乙方在年月日前分次付清,付款方式:
3、甲方在年月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4、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6、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8、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名或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监证机关: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交易的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位于市的壹幢(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权证登记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该房屋产权属 所有。
2、甲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该房屋。
二、房款售价:该房屋总售价为人民币 元整
三、房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当日,乙方将首期房款人民币 整(元 支付给甲方,余下房款人民币 整(¥元),乙方须在 支付给甲方。
四、其它费用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双方协商由 支付。
五、物业的交割
1、物业交接的期限:甲方应于前向乙方移交该房屋。
2、甲方在移交该房屋时,应保持房屋结构及水电、卫生、有线电视、通讯等配套设施完整,保持原有的装修状况,并结清在移交之前所发生的水电、卫生、有线电视、通讯、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
3、甲方应在移交该房屋之日向乙方移交该房屋的水电、卫生、物业管理等配套设施过户所需的各项物料。
六、责任与权利
1、 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与明晰性,没有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
2、 乙方有权对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与明晰性进行核实。
3、 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交易的过户手续。
七、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违约方须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的10%并承担办理该房交易过程当中所发生的费用。
2、如该房屋的产权不真实、明晰,出现权属纠纷的债权债务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3、如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配合对方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并提供所需的各项物料、造成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时间往后拖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甲方(或乙方)承担。
4、如甲方不按合同第五款之规定交割物业的,乙方有权在甲方应得的款项中予以扣除乙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同时有权拒绝转付甲方应得的款项,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八、补充条款:
九、其它条款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修改本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定补充合约,补充合约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能解决,约定由本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定。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当事人基本信息:
卖方:
姓名: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所占份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共有权人:
姓名: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所占份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买方:
姓名: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所占份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房地产证号为:。房地产用途为:。
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该房地产于年月竣工。
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租赁合同见附件[租赁编号:,月租金元整(小写),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卖方须于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购买权之书面证明,否则视为卖方违约。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置租赁合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①该房地产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卖方须于
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方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预交租金(若有)转交予买方,买方自时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②卖方须于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六条【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买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
分(小写:元)。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
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上述定金建议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账户监管。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自动转为楼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2%)。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下列第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2、其它:。
第八条【付款方式】
买方所支付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建议以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
买方按下列第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亿仟佰
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1、一次性付款
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向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3)银行承诺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买方应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三日内补足应交款。
○2、合同解除,卖方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全额退还买方已付等所有款项。
3、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
上述款项建议买方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第九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买方逾期付款的除外),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下列第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条【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
(1)营业税;
(2)城市建设维护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
(6)土地增值税;
(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土地使用费。
(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
(10)提前还款罚息。买方需付税费:
(11)印花税;
(12)契税;
(13)产权登记费;
(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15)《房地产证》贴花;
(16)抵押登记费;
(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
(18)授权委托公证费。其他费用:
(19)权籍调查费;
(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
(21)评估费;
(22)律师费;
(23)保险费;
(24)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其中:
上述项由卖方支付。
上述项由买方支付。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费,按以下第方式处理:
1、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方缴纳。
3、其他:买方支付:%;
卖方支付:%。
以上按规定应由卖方和(或)买方支付的税费,因买卖双方协商改变实际纳税方的,法律责任不因纳税方的变化而转移。
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3、。
第十二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四条【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日内,买卖双方须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该房地产证由买方领取。买方负有抵押义务的,在买方领取新房产证后个工作日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七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份,卖方份,买方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送达】
当事人所填写确认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第二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一、概况及转让内容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平方米(以甲方持有的房产证登记为准)的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价款
双方商定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小写______元),成交价格已经包括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内容转让之价格。
办理产权过户所需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此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价款的支付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支付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作为定金。
乙方在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过户后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全部费用。
四、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未设定抵押、未出租、未被查封或存有其他权利瑕疵;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享有独立处分权;保证该房屋不被他人合法追索。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说明该房屋使用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提供购房、物业、公共修基金等手续及合同;结清房屋所有权过户前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供水、电力、供暖、煤气、有线电视、网络、电话、公共维修基金等),出示有关交费证明。
3、甲方应当共同与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为过户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便利。
五、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房款,如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能交付余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定金。
2、乙方应于甲方共同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过户、物业移交手续。
六、产权过户及入住
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并按约支付相应税费。土地使用权证的 屋所有权证后的两日内由双方共同前往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并按国家规定支付相应税费。
甲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过户完毕之日起两天内腾退房屋,办理完物业更名等移交手续,结算所有有关费用,以便乙方入住,需要乙方予以协助的,乙方应当协助。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
(1)甲方未履行甲方义务,致使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或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价款,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__%的违约金。
(2)甲方不如实告知乙方有关情况,存在欺诈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合同价款。
(3)甲方未按约结清有关费用,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的,甲方应当自行及时结清有关费用,并向乙方支付未结费用__%的违约金。乙方已经代为支付该费用的,甲方还应当全额返还。
2、乙方违约
(1)乙方未按约支付合同价款的,自支付期满次日起按照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的,甲方履行期限顺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八、房屋风险的转移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乙方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移转至乙方。
九、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卖人:
买受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月修订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存量房,即二手 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 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 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 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甲方:
乙方:
1.甲方的房屋座落在闵行区碧江路X弄X号X室,建筑面积X平方米。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正)。
3.双方约定房屋定金数额为¥ 0000元正(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正)于定金协议签定当天支付,定金支付后本协议生效。
4.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在双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前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5.乙方必须在定金支付后X天内于X日前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同时支付首期房款¥X 元(大写:人民币 X)第二期房款为X元(大写:人民币 X)于X 前支付余款为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并在买卖合同签定后一周内开始办理,一月内办理完毕。超出时间视为乙方违约,定金不退还。
6.维修基金由乙方付给甲方,具体数额看维修基金发票。
7.乙方的按揭贷款由乙方自行办理,但甲方必须协助。
8.如有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时间::时间:
表达二手房购房定金合同
甲方:
乙方 :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购买的房屋位于**市**区***,(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产权人:**。
第二条:双方一致同意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此房价为净价,税费由乙方承担,房屋内保留设施设备清单如下: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的购房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第四条: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五条: 甲方同意配合乙方提供办理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材料及手续.第六条: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