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租赁合同(精华10篇)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 )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福州市 区 的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m2,另有 建筑面积m2,租给乙方使用,并配备家具家电如下:
1、空调部,品牌型号:; 2、彩电部,品牌型号:
3、热水器 4、洗衣机;
5、电冰箱 6、燃气灶;
7、微波炉 8、消毒柜;
9、床张,品牌型号:; 10、衣柜;
11、餐桌张;12、书桌张;13、椅张; 14、衣柜个,
15、沙发套;16、茶几张,
二、该物业租赁期限为 个月,即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该物业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 ;租赁押金为人民币大写 。银行转账支付,甲方,开户行,账户:。
四、租赁期间相关约定
1、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属于违约;如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应双倍返还租赁押金给乙方,如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无权要求返还上述租赁押金。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上述租赁物业的全部或部分,分租或转租给他人。
3、租赁期间,如甲方将该物业出售,或因其它原因该物业所有权转让给第三者,应通知乙方,该第三者成为本合同的出租人,并享有甲方权利,承担甲方义务。
4、租赁期间,租金按/季度/年)缴付。乙方必须于每/季度/年)租期首日向甲方足额缴纳该期间租金,否则视为违约。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申请停止该物业的水电供应,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另行处理,并将上述押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5、租赁期间,乙方利用该物业进行违法活动,损坏甲方利益及/或公共利益,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该物业,租赁押金及租金不予退回。
6、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该物业及其内部的一切设施,因乙方原因致使该物业及其内部设施的毁坏、灭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如因该物业自身原因或其内部设施自然毁坏的,甲方应负责维修至正常使用。
7、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乙方违反规定而给甲方及第三人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租赁期间,该物业所有之物业税、地税等相关税费由甲方负责支付;水电费、治安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上网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租赁期限届满相关约定
1、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乙方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壹个月之前提出,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乙方未在租赁期限届满壹个月之前提出,则视为乙方期满退租。
2、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乙方应将该物业按原状交给甲方,同时,甲方一次性将租赁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在租金或其它相关费用未付清时,甲方有权在租赁押金金内做相应扣除。
3、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乙方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当日前办理相关退租手续,并搬离该物业,向甲方按原数交还该物业之锁匙;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次日起五日内,未来办理相关退租手续,搬离该物业的,视乙方放弃对租赁物业内乙方相关物品的权利,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物业及乙方的租赁押金和自有物品,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其它相关约定
1、该物业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乙双方损失的,双方均各自承担相应之损失。
2、签订本合同后,甲方立即支付人民币乙方立即支付人民币(大写)元给中介方作代理费,中介方已完全完成所有代理业务。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介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补充协议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中介方:电话:
地 址: 签 订 日 期: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一、甲方同意将本人所属的座落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甲方保证上述房屋出租的合法性,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对上述房屋已经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月(大写元/月),先付后用。甲方收取乙方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元),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欠费,则甲方应全额无息返还该保证金。
三、该房屋租赁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若甲方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按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甲方出售房屋,须在壹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如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则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还甲方并付清相关费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对室内设施进行清点,如有短缺,则可据实自行向乙方索赔。
四、付款方式:
1、乙方每月支付一次租金,并提前天支付下期房屋租金,第一次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时支付。
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当日将房屋的卡、证、钥匙等交给乙方,以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五、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仅作居住使用。乙方在租赁使用期内发生的水、电、气、电话、有线、物业、停车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时交纳至相关收费部门。合同签订时:水表,气,电表。
六、甲方保证该房屋建筑结构无质量问题,屋内设施均能正常使用。房屋结构设施的正常维修有甲方负责。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七、乙方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及其他费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损坏内部设施或从事违法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租赁期内如乙方使用不当而损坏房屋及其设施的,则乙方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由此发生人身伤亡,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房屋,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则甲方有权不予返还保证金,损失超过保证金或乙方已付租金及租赁保证金总额的,乙方应据实赔付甲方。
2、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租金按实际租期结算,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保证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3、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的,违约应按一个月租金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租金、租赁保证金应按实际结算。
4、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则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造成损失,则由双方各自承担,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的房屋,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造成损失,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租金、保证金按实结算。
九、乙方租用的物品有:洗衣机、冰箱、彩电、热水器、床、微波炉、电话、饮水机、沙发、衣橱、餐桌、椅子、煤气灶;其他。
十、甲乙双方在此证明,双方对本合同条款以理解并表示认可并愿意共同遵守及履行。本协议一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双方协商并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中介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
甲方同意把室的房屋租给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
乙方所租房屋仅为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
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
四、租金:
每月元人民币,租房保证金元人民币,相当于个月租金。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证金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提前天将下期房款支付给甲方;
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当日将乙方能正常居住的卡、证、钥匙等交给乙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元给中介方,甲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元给中介方。
基本费用:乙方承担下列在租赁时所发生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有线电视月租费□物业管理费□其它费用(如有见补充各项)
出租方(下称甲方):
国籍: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
联系地址:
承租方(下称乙方):
国籍: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房产(以下称“该房产”)之地址为:,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面积为准),甲方保证对该房产拥有合法出租的权利,出租该房产并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该房产之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同时乙方已实地察看该房产,对该房的座向、面积、楼龄、楼层、间隔、质量、装修、抵押情况、产权情况等均予以认可。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该房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租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应于年月日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产前应先结清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租金按月结算,乙方在每月的第日前结清上月租金,甲方应出具收据。乙方必须按期缴纳租金,否则除继续交纳租金外,每逾期一天,应按欠款金额的百分之一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乙方交付租金方式为现金支付,交付地点:。
第五条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当天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将该房产出租予乙方,则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承租该房产,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甲方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之日,定金转为租赁保证金。
第六条乙方于甲方交付房产之日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元)。以及首、月租金人民币拾元(¥元)。租赁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其它费用并按期迁出时,甲方应即时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若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第七条甲方不提供家私电器予乙方于租赁期间使用。
第八条租赁期间,需要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以及因乙方使用该房产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九条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对房屋定期安全检查,承担房屋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费用。如因甲方维修责任而延误房屋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在租赁期内,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因乙方使用房屋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必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否则,按如下方式处理:甲方提前收回该房产的,除退回全部保证金外,还需支付相当于保证金数额的费用作违约金;乙方提前退租的,甲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
第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况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房屋,没收保证金;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1、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将该房产转租、分租给他人使用或调换使用的;
2、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活动的;
3、拖欠租金或相关费用超过十五天;
4、未征得甲方及物业管理部门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5、故意损坏该房产的`。
第十四条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乙方必须迁出并将自置家具、杂物全部搬走。否则,将视为乙方对余下物品放弃权利,由甲方全权处理,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十五条租赁期间,房屋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灭,本租约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房产发生重大损失或倾倒危险的,甲方应负责修缮;甲方不修缮的,乙方可提出退房或代甲方修缮,并以修缮费用抵销租金。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各份内容必须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如与过往二方的协议、声明、承诺等不一致的,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无论本合同是否已履行,如甲方、乙方任何两方或二方发生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合同履行地即该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上述条款的修改或补充):
1、如产生税费,由乙方支付。
2、四台挂式空调为甲方所有。
甲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市房间。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元整,¥元。该房屋押金为元整,¥元。
第五条租赁期间房价的调整
1、如遇到周边房租发生调整时,则甲方将相应调整租金标准。
2、甲方在调整房租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3、对于房租的调整,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乙方不能接受时,乙方应在3天之内退房。
第六条付款方式
1、乙方应每个月预支付一次租金给甲方,应付租金为元整,元。
2、乙方应在上阶段租金到期之日提前天预支付下一阶段的租金,并将租金打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如乙方未能在上阶段租金到期之日提前天内预支付下一阶段的租金,甲方视乙方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按就行处理。
4、当月租赁时间未满天时按半个月计算;超过天时按一个整月计算。
第七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1、日常的.房屋及室内设施的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管理房屋及室内设施、物品的损失和维修费用,如因使用不当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就行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或所在小区内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有线电视、宽带等费用;
2、煤气费用;
3、物业管理费用;
4、其他费用。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作为押金。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同时甲方将扣除乙方一个月租金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4、乙方交房时,应保证房屋及各设施、物品完好,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及时修复或补充,否则甲方将按原价3—5倍价格从押金中扣除。如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的租房款及押金。
5、租赁期限内,如甲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乙方交房时,如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时间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将扣除乙方缴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终止租赁合同。
2、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甲方将扣除乙方全部租赁金及押金。同是根据事态的严重性决定是否移交当地公安机关。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经双方共同确认认可,乙方可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开始租赁时的水、电、煤气等表状况:
水表现为:度;电表现为:度;煤气表现为:度;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所欠费用加纳齐全,并得到甲方认可。
甲方提供相应的说明及手册:
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住宅使用说明书;业主手册;
生活指南;家用燃气采暖热水器使用说明书。
甲方提供给乙方物品如下:
入户大门钥匙把、防火门钥匙把、单元门钥匙把、管道进钥匙把;
写字台一个、餐桌一张、沙发一张、茶几一个、大床一张、小床一张、圆凳4个、小凳2个。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如数将以上物品交予甲方。
乙方应提供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份及有效联系方式。
第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了确保甲方房屋施工顺利进行,为明确双方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39;权利和义务,本着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慨况 该工程位于砖混五层楼房,基础为铃筏形基础;一、二层为现浇板,其余楼层为预制板,构造柱,圈梁,木瓦屋面等。
二: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料不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三:工程承包范围 按甲方提供施工图,乙方负责所有施工机械(木模,钉子,铁丝,脚平架等),从基础土方工程到房屋竣工中的瓦工,木工,钢筋工等所有施工内容。外墙正立面贴外墙砖,其它墙面为水利砂浆。五层楼地面贴地面砖,卫生间,厨房,楼梯踏步所有贴墙地砖。
四: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14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按照国家规定计算方式计算,增减工程量按照市场行情,双方协商解决。 2:基础竣工后付款人民币5000元整;每一层主体盖板完工后付款人民币4000元整,内外粉刷完工后付款0元整,春节前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付清,(如有质量问题返工达标后,另外赔材料)。
五:工期及安全责任 工期从年月日到年月日竣工。推迟一天罚款200元天,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期间1:本工程所有安全事项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工程的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因乙方及其员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员工伤害的,由第三人负责,与甲方无关。 2、施工中乙方不得从事与施工无关的事,专业施工人员持证上岗;高空作业部分必须在采取切实可行的安装措施下方可施工,地面必须安排适当监护人员,电焊作业注意防火等。 施工过程中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人,特别是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慨不结算,乙方无条件赔偿。 以上合同望双方遵守各自责任,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日期生效。 甲方: 乙方:年月日
出租方代表:(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承租方代表:(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甲方将其合法租赁使用的坐落在本市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面积约215;平方米(实际面积以产证为准)。
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215;个月。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即租金起付日为年月日。
2、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乙方,乙方验收合格即视为接收该房屋。
三、租金,押金及其他费用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每为一个付款期,乙方在每个付款期前天内,向甲方支付下一期房租。
3、该房屋押金为个月租金即人民币元作为合同履行之保证金。乙方迁空交还房屋并已结清租金,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后三天内无息返还乙方。
4、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
出租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日期:日期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
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收款账户(银行账户或网络支付账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
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收款账户(银行账户或网络支付账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情况及居住要求
(一)房屋坐落:区行政街(镇)路(街、巷、里)号(门牌)房部位(分租),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使用面积平方米。(附《出租房屋平面图》,如分租,须标注分租部位)
(二)房屋权属状况: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有关房屋来源证明文件,填写参考: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编号:,须附相关附件)。
(三)房屋居住人数限人,不得安排人员在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居住。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金及押金
(一)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月租金(人民币)
小写¥
大写万: 元
(二)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但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与甲方协商一致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三)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日前结清本月租金,甲方应出具收据。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单方上调房屋租金。
(四)押金:元(注:目前市场惯例为1个月租金额),乙方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包括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房屋附属物品、设施损毁赔偿金等)并按期搬出时,甲方应同时将押金无息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将押金用于抵扣相关费用,剩余部分应返还给乙方;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据实予以补足。
第三条房屋交付、返还及腾退
(一)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双方经房屋交验,在《房屋交接及设备清单》(附表1)中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房屋交付前的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应按照原状和《房屋交接及设备清单》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煤气使用等情况进行交验,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甲方返还押金、乙方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房屋腾退完成。
(三)乙方在腾退房屋前应对房屋中属于乙方的物品进行搬离处理,乙方腾退房屋后,乙方遗留在房屋中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四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
租赁期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上网费由乙方承担,房屋租赁税费、室内设施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成交方式
本房屋租赁通过下列方式成交:
(一)甲乙双方自行成交。
(二)甲乙双方委托同一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机构名称:,经纪服务合同编号:,经纪人姓名、电话:。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租赁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按照规定的房屋用途合理使用房屋。
(二)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及设施,不得增加外墙荷载,不得超载使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不得擅自装修。
2、若乙方需要对房屋进行室内装修或者增加设备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3、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启动维修。逾期不启动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方案经甲方同意后,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减少影响天数的租金或增加相应天数的免租金期限。
4、对于灯泡等易耗品因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
5、因乙方保管或使用不当,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甲方同意转租的,乙方应当确保第三人完全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并应当将转租情况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第三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第八条优先购买权
合同期内,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日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当在收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日内回复出租人是否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该房屋,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通过向本合同填写的甲方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
3、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过向本合同填写的乙方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1、欠缴租金或各类费用逾日的;
2、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改变房屋用途或拆改变动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等相关情形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迟延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按照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交付房屋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当月2倍租金的金额支付违约金,乙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计至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之日止。
(二)甲方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在房屋交付后日内提出;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当按照当月2倍租金的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乙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当月2倍租金的金额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按照当期应付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当月2倍租金的金额支付违约金,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至乙方付清租金之日止。
(五)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改变房屋用途、拆改变动损坏房屋主体结构,或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当月2倍租金的金额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房屋损坏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下列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裁决;
(二)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一)甲乙双方自行签订合同后30日内,由甲方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手续。甲方或者受托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1、房屋所在地的备案受理点;
2、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
(二)房屋租赁经营机构出租房屋,由经营机构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三)经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附件共份,具体为。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字或盖章):
承租人【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表1
房屋交接及设备清单
设备、物品名称
品牌:
数量:
备注:
双方确认无异议,上述所列的房屋内设备移交乙方使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移交日期在年月日
本合同租赁期满,双方确认无异议,上述所列房屋内设备移交甲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移交日期在年月日
附表2
其他相关费用明细表
项目:
单位:
单价(元):
起计时间:
起计底数:
水费:
电费:
燃气费:
收视费:
物业费:
卫生费:
上网费:
车位费:
物业费:
出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 话:
传 真:
XX编码: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 话:
传 真:
XX编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市 路 弄 号 室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产中介租赁合同。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 房内设备另立清单合同,清单合同与本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1、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 租金为每月 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抬 头: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 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押金
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国际长途电话使用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密码可在室内电话机上直拨),合同范本《房产中介租赁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 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
第三者或让
第三者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
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维修保养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
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 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 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 违治安、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通知义务
1、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
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
第八、
第十四条规定的;
5、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6、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甲方出现前述第
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
1、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
中介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座落于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一条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 年。出租房屋的租金为 元/年,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半年租金 元,承租前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租金支付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第二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合同终止后十日内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
第三条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四条甲、乙各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予以赔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一方确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在履行或解除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相关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