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租赁合同必备12篇
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承租封闭温室一事,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乙方向甲方承租的封闭温室地址:
二、甲方向乙方出租封闭温室用于水产养殖之用。
三、租赁期限为五年,自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起至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日止。
四、甲方应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开始计算租金并交付乙方使用,由乙方确认接受。同时,租赁期满乙方自行搬出,涉及甲方的资产完整交还甲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租赁费用:
1、温室大棚年租金 万元,大写人民币(甲方收取乙方租金为不含税金,如乙方必须要税务发票结算租金,则租金所要缴纳的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担),(土地租赁费由甲方承担)。
2、公共费用:锅炉蒸汽、用电、用水、财务费用、日常管理费用,按照公共费用分摊到每个温室计算,不得拖欠。
六、租赁期间,乙方保证其经营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期间,乙方对租赁温室大棚,房屋及设备如需改建,应事先将有关改建方案书面通知甲方,需获甲方同意,并确保改建不影响温室大棚,房屋及设备的整体安全性,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乙方不得将租赁期间的温室大棚、房屋及设备转租给第三方。
九、租赁期间,乙方的生产安全用电用汽、温室养殖大棚安全、职工人身安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任何纠葛。租赁方必须按照劳动法、安全法、环保法,合法水产养殖。
十、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如需续租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受优先承租权;双方将另外协商签订租赁合同。
十一、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否则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偿付违约金10万元(壹拾万元整),一次造成对方其他经济损失的,还得另行全部赔偿。
十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承诺及其义务和责任。
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如违约方在经守约方通知后仍不采取措施补救的,或因此造成本合同本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即视为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偿违约补偿金及其他经济损失。
十三、其他
1、在租赁期间内,如甲方遇涉及拆迁或动迁,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不得向甲方提出赔偿金等事项。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对本合同须做变更或修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和纠纷,双方进行友好协商,或由租赁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原棚甲方:承包乙方:
今有甲方大棚5个,拱棚19个转租给乙方连同住房、空地一起转租,水、电及设施齐全。租赁期限为六年。从至。
一、租赁费每年陆万陆仟元,每年6月15日一次性付清全年费用。 20xx年6月15日——20xx年6月14日,陆万元租赁费。自20xx年6月15日后每年陆万陆仟元。
二、在租赁期间,甲方不能做出堵路、停电、停水等其它妨碍大棚交通和生产的事相来。
三、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用的水、电费及设备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不承担地租,地租由甲方付给土地主人。
五、甲方以前的任何债务,乙方概不负责。
六、如果甲方中途违约,乙方投入的损失则由甲方全部承担。如果乙方中途违约,乙方应付甲方违约金(50%的全年租赁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月日 年月 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位于的蔬菜大棚温室租赁给乙方的事宜,达成合意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
一。租赁标的物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温室大棚位于,总面积为
二。租赁期限
1. 温室大棚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大棚,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交给甲方保证金 元;
2. 甲、乙双方约定,温室大棚的租金为 元/年,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乙方应一次性支付一年的租金给甲方;逾期未支付则视乙方违约,合同自动解除,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负责温室大棚水电设备的接入,路通到地头。
2. 乙方负责支按时付水电费用给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继续使用。
3. 租赁期间,乙方负责维修更换甲方交予乙方使用的一切地上设施(包括但不仅限房屋、温室、钢架棚和水泵、管道、变压器等附属设施),否则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等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冬季取暖不得生煤炉,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 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维护温室大棚内外的环境,保持道路通畅。
6. 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大棚、不得随意转租他人经营。
7. 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合同无条件解除,未到期的租金甲方应退还给乙方,其它所有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
8. 合同期满后,乙方保证甲方交予乙方使用的一切地上设施(包括但不仅限房屋、温室、钢架棚和水泵、管道、变压器等附属设施)的完好无损;若有损毁,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负责维修更换或按价赔偿。
五。其它
1. 合同未尽之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平等的原则进行协商。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甲方位于白家树林三十亩.大棚二座平房三间.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期为三年,租赁期间为年10月18起至年10月17日止,租赁费用为 元,甲方提供打井用水,租赁期内甲方不得进行树木砍伐,如有不可抗因素(修路.征地等)除外。
二.乙方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和造成的人员损伤与甲方无关,责任全部有乙方承担。
三.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若不再续签,乙方要在合同到期后三日内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完毕后乙方人员及物品全部撤离租赁区。
四.电费缴纳:乙方自签定合同日起,与甲方共同记电表底数,按时缴纳电费。
五.乙方租赁期间应对大棚及房屋 电线 杨树进行管理,如有损坏(如大风.火灾)应及时修复原样。
六.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大棚及房屋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以上项目的使用权,合同将自动终止。
七.自双方签定合同日起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电话:
地址:电子邮箱:
据《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村集体所有的大棚租赁给乙方使用,现就有关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一)、甲方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将村集体所有的,位于,面积50亩的蔬菜大棚用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包括三十个大棚、围墙、空房x间以及现有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灌区、大棚高台、运输道路、配备机井、大棚钢骨架设施以下统称附属设施)等。土地、大棚等附属设施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享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收益权。
二)、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标的没有设置抵押,也不存在与任何第三人有权属纠纷。
二、租赁期限
一)、甲乙双方约定租期为六年,自20xx年x月x日(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甲方应于乙方支付首次租金之当日,将本合同项下土地及大棚、围墙、空房等现有基础设施一并交付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按约定返还大棚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对大棚及附属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协议期满后,在甲乙双方均没有违约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该大棚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甲乙双方约定租金为年付,每年叁万元整(含税/不含税)。
二)、甲乙双方约定每年的第一季度为租金缴纳期间,乙方应在此期限内缴纳租金。
三)、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选其一)。以现金方式交付租金的,甲方应当出具相等数额收款收据并盖章。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按合同约定期限收取租金的权利;
2、本合同签订后至大棚交付时,甲方原有的建设灌区、大棚高台、运输道路、配备机井、大棚钢骨架等基础设施,应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同时应保障上述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3、对于大棚及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4、如甲方统一制定蔬菜种植计划,同时统一制定栽培技术措施,并配置管理技术人员的,乙方有权享受甲方免费提供的技术服务;
5、甲方有义务在本合同项下大棚用地被征用时,如实告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获得经营性用地补偿款的义务。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大棚使用权、受益权,在合同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对大棚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必要的改进或改建。
3、甲方如统一购进优良种子和苗木,乙方有权无偿优先试种;
4、乙方有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租金的义务。
5、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大棚及其附属设施发生丢失、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提供的大棚及其附属设施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任。
7、乙方在租赁期内办理经营许可证等手续时,如需甲方出面协调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乙方应自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发包方: 法人代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法人代表:(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搞好 蔬菜大棚建设项目,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与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位于-------------------
二、建设内容:依照合同附件标准建设暖式蔬菜大棚个每个约平方米。(包工、包料,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工程造价:每平方米¥: (人民币写: 整)。合计价款总额为¥: (人民币大写: 元整),具体价款根据合同标准实际丈量后据实结算。本工程造价不含税。
四、付款方式:甲方按照下列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并将资金打入乙方账户:
乙方账户:
开户行:
(一)乙方人员设备进入工地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计¥:元;
(二)完成半数大棚骨架安装支付全合同价款的30%,计¥: 元;
(三)合同大棚内外卷帘机安装一半后支付全合同价款的30%,计¥: 元;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确定实际建设面积后,甲方付款至合同实际价款的97%。
(五)剩余资金3%在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五.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本大棚为包工包料,不含土建工程。内部设施有,内遮阳内保温系统,外遮阳系统,自然通风电动天窗系统,环流风机加湿系统,雾喷系统,室内电控照明系统。及移动苗床。
六、工程开工日期:
1,本工程与------年------月------日开工,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2,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工期应予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
(3)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或未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设施的;
(4)不可抗力及风雨雪等不能施工的恶劣天气;
(5)合同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因当地部门或人员阻挠施工或故意刁难,甲方未能及时协调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以上情况发生后,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应在3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及赔偿要求已被确认。
(7)因行政机关要求停工的或因甲方未办理合法手续由执法部门责令停顿。
(8)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其他延停工情况或甲方有违约情况的。
七、设计变更
1、甲方需要做温室工程变更时,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并给乙方充分的准备时间,由此造成乙方增加的材料费、工时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工期相应顺延。
2、乙方需要做温室工程变更时,需经甲方代表同意,工程工期相应顺延。
3、因以上任何一方变更给对方造成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变更方承担,该工程工期相应变更。
八、工程竣工日期:自开工之日起 日内完工,遇阴雨天气及施工条件不足等不能施工时日期顺延。
九、工程竣工验收标准:
1、工程全部安装调试完成,乙方自检合格后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工程需要分步验收的,乙方应在单项工作完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甲乙双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工程验收标准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时同时丈量实际建设面积,经验收合格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确认。
2、在接到乙方书面验收通知3日内甲方不进行验收,可视为甲方认可工程质量合格(或单项工作合格),通过验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同时乙方人员可以撤回,工程保管及附随义务由甲方负责。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不得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否责视为验收合格
十、双方其他义务
(一)甲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条件付款。
2、在乙方开工前,甲方确保已完成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土地及地上建筑、苗木的赔偿、消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及施工应办理的一切合法手续等工作,使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地面平整),具备施工条件,并负责施工现场的正常的水、电供保证,负责施工期间运输道路的通畅。施工用水、电由甲方通到温室施工区域50米以内。本工程不含土建部分。
3、协助乙方办理施工中当地有关部门要求办理的相关手续(主要指施工人员暂住户口等),协调好相关部门关系,并负责协调解决工地的纠纷和保卫。
4、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文物等设施的迁移或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5、甲方不按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6、保证施工现场水、电正常供应。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依照约定按时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时,乙方有权停工。
(二)、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违约方,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包括工程尾款)的,乙方质保和售后服务责任免除。乙方对该工程享有留置权。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在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本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
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该类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
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此种情形不视为违约,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15日内提供证明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其履行义务的时间可顺延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但不可抗力事件影 十三、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非违约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款项结清时失效。
十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万元工程保证金(叁拾万元)。待工人及材料进场后十五日后全额退回。与应付工程进度款无关,不记息。
甲 方: 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承租封闭温室一事,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乙方向甲方承租的封闭温室地址:
二、甲方向乙方出租封闭温室用于水产养殖之用。
三、租赁期限为五年,自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起至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日止。
四、甲方应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开始计算租金并交付乙方使用,由乙方确认接受。同时,租赁期满乙方自行搬出,涉及甲方的资产完整交还甲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租赁费用:
1、温室大棚年租金 万元,大写人民币(甲方收取乙方租金为不含税金,如乙方必须要税务发票结算租金,则租金所要缴纳的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担),(土地租赁费由甲方承担)。
2、公共费用:锅炉蒸汽、用电、用水、财务费用、日常管理费用,按照公共费用分摊到每个温室计算,不得拖欠。
六、租赁期间,乙方保证其经营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期间,乙方对租赁温室大棚,房屋及设备如需改建,应事先将有关改建方案书面通知甲方,需获甲方同意,并确保改建不影响温室大棚,房屋及设备的整体安全性,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乙方不得将租赁期间的温室大棚、房屋及设备转租给第三方。
九、租赁期间,乙方的生产安全用电用汽、温室养殖大棚安全、职工人身安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任何纠葛。租赁方必须按照劳动法、安全法、环保法,合法水产养殖。
十、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如需续租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受优先承租权;双方将另外协商签订租赁合同。
十一、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否则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偿付违约金10万元(壹拾万元整),一次造成对方其他经济损失的,还得另行全部赔偿。
十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承诺及其义务和责任。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如违约方在经守约方通知后仍不采取措施补救的,或因此造成本合同本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即视为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偿违约补偿金及其他经济损失。
十三、其他
1、在租赁期间内,如甲方遇涉及拆迁或动迁,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不得向甲方提出赔偿金等事项。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对本合同须做变更或修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和纠纷,双方进行友好协商,或由租赁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承租温室和设备清单详见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办公楼、存储面积及期限
1、乙方租赁甲方位于筑面积平米,作为;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使用,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檀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3、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第二条租金标准和办公楼押金
1、甲方按/平米/月收取租金,每月为元/平米/月收取物业管理费,每月为元。
备注:物业管理费根据园区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2、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按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乙方于租金到期之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季度租金,本协议签订后一周内需支付押金元,租金元;
3、乙方使用的水电费在每月的.10号之前结算并交付给甲方;
4、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即日起两年内,租赁价格不变;
5、乙方在两年合同到期时续租租金协商,涨幅上限不超过元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场所;
2、甲方保证提供场所的消防设施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确保符合正常安全作业要求;
3、甲方负责提供场所的水、电、照明设备,并负责公共设施的正常维修,方便合理使用;
4、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乙方的办公设备和产品作为甲方债务或其他纠纷作为抵押用途;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严禁在租用的办公室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危险品,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2、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消防法规和甲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增设大型用电设备。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等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配合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办公室,仅供乙方办公和设备调试使用,不得转作他人使用,不得用作抵押和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办公用途和对办公室进行改造,否则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5、办公室货物及物品由乙方自行投保,甲方不承担丢失损坏等风险。
6、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7、乙方在租赁期限内负责办公场所内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五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乙方在发生以下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合作但不退还保证金:
1、乙方涉嫌非法经营;
2、乙方存放的物品存在安全隐患;
3、乙方不接受甲方统一管理;
4、乙方或乙方的员工有损坏整体环境的行为。
第六条终止合同
乙方在瑶海都市科技工业园经营期间,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乙方不履行与甲方签定的管理协议,甲方可收回办公室,且不作任何赔偿。
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履行地诉讼。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由甲方及乙方公司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其他补充条款:
在合同期间,甲方如违约(不是因自然灾害),甲方赔偿3个月租金给乙方,乙方如违约,乙方赔偿3个月租金给甲方。
甲方:地址:电话:签约时间:
乙方:地址:电话:签约时间:
甲方:
乙方:
性别:男 民族:汉 身份证号:
为提高有机蔬菜种植的技术水平,保障蔬菜产品安全生产,推行科学种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与年月 日就种植百果坝乡下家坝村蔬菜基地合作。经营范围为蔬菜,瓜果种植等。
二、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农业种植服务,甲方将白果坝观音塘基地大棚40亩承包给乙方。承包费用为:租金为每年每亩1000元,租金租年付年.种植品种主要是瓜果葡萄种植。
三、合作期限为年 ,从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甲方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方便,并已经前期聘请业技术专家在基地指导农业技术,乙方应认真学习并掌握技术要领,且应具备独立完成种植任务及技艺的服务能力,精心完成甲方指定的各项种植工作。
五、乙方必须履行的义务:
1、提供详细蔬菜瓜果种植方案;
2、负责棚室蔬菜生产种植工作,严格按照专家的标准方式方法进行全面指导工作;
3、负责有机蔬菜病虫、草害预测预报及综合防治指导,病虫、草害损失率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4、负责蔬菜基地工人管理和日常的流程工作。
5、种植所有的产品达到绿色蔬菜标准。
六、甲方必须履行的义务:
1、负责种植产品所有的物资购买工作。
2、配合乙方的产品的销售业务拓展工作。
3、配合品牌策划推广工作。
4、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乙方的达标的种植产品。
5、乙方可自行销售所种植的蔬菜。
六、劳务报酬及分配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的收益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七、特别约定
1、如果乙方未能掌握专家授予的蔬菜种植技术、或怠于履行本合同义务,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补偿,且乙方不享受任何奖励。
2、在合同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单独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相类似的相关项目合作或提供同类劳务行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伍拾万元并双倍返还已经取得的利润等。
3、如果因为特殊原因双方终止、解除本合同的,在解除、终止合作关系后乙方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相类似的相关项目合作或提供同类劳务行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伍拾万元并双倍返还已经取得的劳务费及各项提成、奖励等。
4、甲乙双方仅为合作关系,不构成劳动用工关系,甲方无义务为乙方承担社会保险等责任。
5、乙方如因自身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八、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协议无法履行或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日光大棚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快速高效的推进杨凌农业高新产业示范区设施农业的发展,促进和带动周边农民的增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甲方建设的日光大棚租赁给乙方,现就有关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大棚的位置、数量及编号
甲方建设的日光大棚位于杨陵区五泉镇崔家村,租赁数量为
米,编号为:
二、租赁期限
本次租赁日光大棚共个月。自年月起,至年月止。
三、金额及支付方式
本次租赁大棚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应在租赁初期,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事项
1、合同签订后,大棚产权仍归甲方所有,其他相关设施(棚膜、保温被、卷帘机、喷灌设施及其它)由乙方自行负责管护。
2、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对甲方的日光大棚及其相关设施的安全负责,待合同期满后,应一并交还甲方。
3.合同期内若大棚发生倒塌以及自然界带来的不可避免的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五、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日光大棚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乙方应如期交还,并不得有任何的损坏,若有损坏应协商后进行赔偿。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2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赁期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发包方:法人代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法人代表:(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搞好蔬菜大棚建设项目,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与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
二、建设内容:依照合同附件标准建设暖式蔬菜大棚个每个约平方米。(包工、包料,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工程造价:每平方米¥:(人民币写:整)。合计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具体价款根据合同标准实际丈量后据实结算。本工程造价不含税。
四、付款方式:甲方按照下列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并将资金打入乙方账户:
乙方账户:
开户行:
(一)乙方人员设备进入工地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计¥:元;
(二)完成半数大棚骨架安装支付全合同价款的30%,计¥:元;
(三)合同大棚内外卷帘机安装一半后支付全合同价款的30%,计¥:元;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确定实际建设面积后,甲方付款至合同实际价款的97%。
(五)剩余资金3%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五.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本大棚为包工包料,不含土建工程。内部设施有,内遮阳内保温系统,
外遮阳系统,自然通风电动天窗系统,环流风机加湿系统,雾喷系统,室内电控照明系统。及移动苗床。
六、工程开工日期:
1,本工程与------年------月------日开工,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2,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工期应予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
(3)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或未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设施的;
(4)不可抗力及风雨雪等不能施工的恶劣天气;
(5)合同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因当地部门或人员阻挠施工或故意刁难,甲方未能及时协调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以上情况发生后,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应在3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及赔偿要求已被确认。
(7)因行政机关要求停工的或因甲方未办理合法手续由执法部门责令停顿。
(8)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其他延停工情况或甲方有违约情况的。
七、设计变更
1、甲方需要做温室工程变更时,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并给乙方充分的准备时间,由此造成乙方增加的材料费、工时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工期相应顺延。
2、乙方需要做温室工程变更时,需经甲方代表同意,工程工期相应顺延。
3、因以上任何一方变更给对方造成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变更方承担,该工程工期相应变更。
八、工程竣工日期:自开工之日起日内完工,遇阴雨天气及施工条件不足等不能施工时日期顺延。
九、工程竣工验收标准:
1、工程全部安装调试完成,乙方自检合格后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工程需要分步验收的,乙方应在单项工作完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甲乙双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工程验收标准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时同时丈量实际建设面积,经验收合格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确认。
2、在接到乙方书面验收通知3日内甲方不进行验收,可视为甲方认可工程质量合格(或单项工作合格),通过验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同时乙方人员可以撤回,工程保管及附随义务由甲方负责。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不得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否责视为验收合格
十、双方其他义务
(一)甲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条件付款。
2、在乙方开工前,甲方确保已完成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土地及地上建筑、苗木的赔偿、消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及施工应办理的一切合法手续等工作,使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地面平整),具备施工条件,并负责施工现场的正常的水、电供保证,负责施工期间运输道路的通畅。施工用水、电由甲方通到温室施工区域50米以内。本工程不含土建部分。
3、协助乙方办理施工中当地有关部门要求办理的相关手续(主要指施工人员暂住户口等),协调好相关部门关系,并负责协调解决工地的纠纷和保卫。
4、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文物等设施的迁移或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5、甲方不按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6、保证施工现场水、电正常供应。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依照约定按时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时,乙方有权停工。
(二)、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违约方,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包括工程尾款)的,乙方质保和售后服务责任免除。乙方对该工程享有留置权。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在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本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
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该类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
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此种情形不视为违约,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15日内提供证明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其履行义务的'时间可顺延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但不可抗力事件影十三、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非违约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款项结清时失效。
十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万元工程保证金(叁拾万元)。待工人及材料进场后十五日后全额退回。与应付工程进度款无关,不记息。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将大里村,村东地建大棚工程,给乙方施工,就有关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一、施工标准
1、墙体必须宽度米(±米)下底宽度5米(±米),种植宽度为米,五层压实,内部正墙比为1米。
2、棚底平整:东西水平差不大于20CM。
二、承包及付款方式
1、达到施工标准第二条,按墙体实际砸压长度,计算承包费,每米80元。
2、乙方工程机械到位,预付5栋棚柴油款3万元,每完成5栋棚交工一次,结算5栋棚款,以此类推。
三、丈量方式
单棚后墙东地锚到两地锚的长度,每棚加9米,侧山墙。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技术要求搞好地面设计施工图样,不误乙方施工。
2、乙方交工的棚,甲方负责下雨覆盖。
3、为乙方提供住宿和就餐场所,费用由乙方自理。
4、按合同第二条款及时筹付乙方承包费。
5、甲方提前看好工地的道路,如果平板车不能进入需要机械自行开进工地。甲方需跟有关公路单位协调好,压坏路面乙方不负责。
6、甲方负责协调处理施工以外的突发事件,避免外来因素的干扰,保证乙方正常施工,如因干扰乙方造成的机械、人员损伤、由甲方承担损失。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施工和大棚要求进行施工,并达到施工质量,因质量等原因造成返工的,乙方承包全部责任。
2、乙方组织好机械,及时施工,以最快速度完成工程。
3、服从甲方的指挥和调动,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和施工标准开展施工。
4、工程完工后负责把靠路边的堵墙加以修理,路面加以简单平整。
5、乙方不提供税票。
五、以上合同条款双方要认真遵守,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订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