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石供货合同【精彩15篇】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经甲乙双方考察市场并充分协商,现甲方将宿州市12号地保障房工程项目所需黄沙、石料委托乙方供应,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时间、数量及质量:
1、乙方根据甲方工程量需要供货,甲方通过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通知乙方供货,必须保证随时供货。
2、材料质量必须达到工地施工质量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数量以送到甲方工地实际验收量为准。
二、单价
黄沙单价为细沙49元/吨,中粗沙为63元/吨,小123碎石为63元/吨。其余沙石料价格双方另行协商。如市场价格于本合同签订之时上下变动达到5%时,价格同步予以调整。以上价格不包含税金。
三、付款方式
甲方在乙方将黄沙、石料送到工地签收后,甲方应以现金方式结算给乙方,如需赊欠,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钱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现金或汇至乙方账户。开户行:工商银行安徽省宿州市中山支行,账号: ,开户名: 。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为了协调好沙石料采购方(甲方)和沙石料出售方(乙方)的关系,确保沙石料的充足供应和资金的足额清算,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的沙石料买卖合作期限为半年,即从合同签定之日起,满六个月为双方合作的终止期限。
二、合作义务:
(1)甲方应需求量明确划定沙石料场内的沙石料作为半年合同期内的`用料库存,并预付给乙方 元做为定金。
(2)乙方接受定金后,不得转卖甲方指定的现有库存沙石料。
(3)经双方协商石料每立方米 元,价格一次议定,双方不得中间抬价或压价。
三、数量、质量要求: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石料 方,沙料 方
(2)石料直径不得大于15立方厘米,沙料含土不得超过 %。
四、结算方式:
每十五个工作日双方结算核对一次,经双方确认质量,数量符合要求后,由甲方付给乙方50%料款。待石料采购总量完成后,料款全部结算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乙方因擅自转卖甲方库存沙石料给甲方造成损失,就按所卖沙石料的3倍补偿甲方损失。甲方不按约定,延期支付乙方料款,则应付该笔料款的30%补偿乙方损失。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工程建设所需的沙石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沙石,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种类、型号、数量、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日内将该沙石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由于沙石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4.沙石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沙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沙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 日内换送合格沙石。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沙石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沙石送到乙方工地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沙石总价款的 % 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任何一 期的沙石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上午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 甲方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购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名、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二、质量要求:
1、所供砂应为天然河砂;
2、含泥量小于3%,泥块含量小于1%,石子及鹅卵石含量小于2%。 三、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为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交货时间根据甲方要求。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由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指定位置,运费、商品装卸费用均有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因运输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
五、验收方式:
1、甲方根据行规制定具体验收标准,并据此进行验收与计量。
2、以甲方过磅数量为准,但必须将双方核实,乙方有权随时对过磅进行抽查,如有异议,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3、每批货物送至甲方后,甲方进行抽检后合格的,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商品,乙方应给予更换并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六、结算方式及开据发票:乙方提供完税发票,甲方为供方办理付款手续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商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并承担该次货款10%的违约金。
2、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当次货款的10%。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甲方应及时提货及保证货款支付,如甲方不能按协议要求付款,乙方有权停供沙子
八、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甲乙双方信息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材料,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质量标准
第二条包装要求
1、乙方负责包装,无破损,保护原材料质量。
2、包装物由乙方提供,不回收,不计费。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风险负担;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采取运输方式,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
4、风险承担:交货前原材料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等风险由乙方负担,交货后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过磅及化验
1、过磅:原材料重量以甲方的磅秤过磅单为基准。
2、化验:原材料化验以甲方化验出具的质检报告单为基准。
第五条验收
1、初验收:原材料到达甲方指定地后三日内由甲方进行初步验收,初验收包括检查原材料的外包装、形状、外观、色泽以及过磅等,初步验收后甲方在收货单签字确认,但此行为并不表示验收合格。
2、复验收:初步验收后3日内甲方对原材料进行化验,化验后出具质检报告单,复验收合格后或让步接收后视为交货。
如果原材料存在不易被检验出来的隐蔽(内在)质量瑕疵问题,甲方应在发现该质量瑕疵之时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乙方须在三日内予以更换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总价款:(人民币)(¥元)。
2、付款方式:货到票到付款,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结算。
若乙方未依照约定的期间出具全额增值税完税发票,则甲方有先履行抗辩权,不支付下余货款。
乙方开户信息如下:
乙方向甲方进行廉洁、保密承诺,承诺诚信经营、禁止商业贿赂,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保证本合同的全面、适当履行,具体见附件二廉洁、保密承诺书。
若甲方员工或委托人向乙方索取附件三廉洁、保密承诺书中的财产性或非财产性利益等,乙方应当立即向甲方进行检举、揭发。甲方对检举属实和严格恪守廉洁、保密承诺书的乙方予以保守秘密,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要约邀请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逾期交货,则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且每迟延一日,则应向甲方支付总价款7‰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超过30日仍未交货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2、若乙方逾期交货,则逾期后,乙方应优先保证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并不得向第三人供应货物。否则,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3、若乙方哄抬价格或乙方人员与甲方人员串通,或与第三方串标等手段致使原材料价格高于市场价格3%(含3%)的,乙方除应退还高出部分的价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5%的违约金;若原材料价格高于市场价但未超出3%的,则应当退还高出部分价款。
4、乙方承诺所交付的原材料与第三人无产权瑕疵,未被国家有权机关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查封、扣押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
5、若乙方违反附件三廉洁、保密承诺书的廉洁承诺,则应向甲方支付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获悉甲方的技术、经营等保密信息须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具体见附件三廉洁、保密承诺书)。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
7、若因乙方违约致甲方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则甲方在实现债权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签订及通知方式
1、本合同采取传真方式签订:先由双方电话进行磋商,然后甲方撰写合同签章后(传真号码:)向乙方(传真号码:)要约,乙方接收合同传真件签章后再回复传真进行承诺;
2、本合同在履行中,甲方委托业务人员(公民身份号码:)与乙方委托业务人员(公民身份号码:)采取电子邮件或者书面方式进行沟通交流,甲方的电子邮箱账号为;乙方的电子邮箱账号为。他人或者采取他种方式均不作为对双方具有拘束力的意思表示。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包含一个附件:分别为附件一: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制件(签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制件(签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制件(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及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双方往来的特快专递、传真件、电子邮件双方确认其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工程建设所需的沙石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沙石,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种类、型号、数量、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日内将该沙石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由于沙石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4。沙石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沙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沙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日内换送合格沙石。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沙石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沙石送到乙方工地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沙石总价款的%,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任何一期的沙石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上午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工程建设所需的沙石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沙石,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种类、型号、数量、经甲方确认后, 甲方应在日内将该沙石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由于沙石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4.沙石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沙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沙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 日内换送合格沙石。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沙石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沙石送到乙方工地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沙石总价款的 % 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任何一 期的沙石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上午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需方: xx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供方: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产品供应:
需方在恩施市板桥镇云龙河20xx水土治理工程施工中,使用供方的砂石料,供方保证分批按需按时按规格向需方供应砂石料。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由需方电话通知,按工程进度需要进场,但必须提前通知所需数量。
2、交货地点:恩施市板桥镇云龙河水土治理工程。
3、交货方式:供方负责汽车运输到需方指定工地,运费、材料费及卸车费均包含在单价内。
三、价格、结算和付款方式:
1、石子每立方元整,沙子每立方(单价一次性包死)。
1、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现场签证单据为准计算。
2、付款方式:水土治理工程完成50%时,付乙方实际供货量的`80%,水土治理工程完工后付到实际用量80%,余款二个月内全部付清。
四、技术要求:供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及需方要求的,供方必须清除现场,结算时不予计量。
五、验收标准:按照GB/T-20xx,石料严格按GB/T-20xx标准验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甲方验收质量及方量时,供方必须配和,如遇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期限:材料款结清,合同自动失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供方:需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向甲方供应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数量、价款
二、质量标准:
1、甲方授权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甲方施工要求的货物。乙方的货物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质检文件要求。
三、验收标准
1、验收地点:甲方工程地点:
2、按照合同第二款验收,如有异议在货到甲方工程地点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视为产品合格。
四、付款方式及运输方式:
(1)、甲方根据合同资金量先预付款。
(2)、在成都市区范围内乙方免费送货,超出成都市区范围运输费甲乙双方各支付一半。
五、供货方式及时间:
乙方在以扫描电子文档或者传真的方式报价,合同以该时报价签订1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准备至仓库。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果供应的货物行情有较大幅度的变化,乙方根据市场价格对供货产品的价格做出必要的调整。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乙方应包装产品是崭新的、未使用过的,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手续。
4、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
5、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导致甲方生产成本增加、第三方使用质量问题,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6、双方都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
七、乙方违约责任:
1、甲方已向乙方付款,乙方不能交货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八、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接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此原材料供应合同范本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供货单位: (简称甲方)
购货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
1、最终以甲方实际供应量和所定单价结算为准。
2、此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税款等一切费用。由乙方在指定的位置装货卸货。
二、交货地点供货期限及方式
1、交货地点:
2、月合同到期后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交货方式:乙方汽运自提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现金或转账(如需转账,甲方账户名称为:秦皇岛中运商贸有限公司 账号为: 开户行为: 支行)
2、付款方法与期限:
甲方每供够束后,乙方结清余款。
四、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向乙方提出质量及价格调整通知。
2)甲方所供水泥应符合行业标准。
2、乙方职责
1)乙方组织装卸货。
2)乙方指定专人对到场水泥进行现场验收、过磅,包括外观、数量、质量等,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及时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并承担全部合同价款及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2、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按本合同货款总值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的签订地
2、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 2下列第(1)项方式解决;
(1)向 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年月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有关合同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运输包材料的方式。
二、承包范围
工地所有工地施工用沙石。
三、承包价格
每立方( )元人民币。以现场实际量方为标准。
四、付款方式
按每60车付款一次,至工程后期不满60车则在工程验收后一月内一次性付清。
五、承包要求
在施工期间,乙方司机应服从甲方施工管理员的安排。把沙石按时按量地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场地。如未按甲方安排进沙石或不按指定场地堆放则甲方有权拒绝签收。
六、安全事项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交通规则下安全驾驶。如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日期生效。希双方共同遵守,否则责任自负。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水泥稳定沙成品料的购销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二、水泥稳定沙数量与质量验收确认:
1,合同数量:以实际过磅吨位为准。
2,质量标准:乙方按照施工设计要求依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水泥含量5%,砂石含量3/7齐配)执行。
三、水泥稳定沙单价与付款结算方式:
1,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综合单价为¥/吨,综合单价已包括水泥稳定沙成品料,路途运费,及其它风险等所有费用。
2,付款结算方式:无预付款,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铺设水泥稳定沙工程完成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结清。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货款;
2,甲方应提前24小时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送货数量与送达地点;
3,甲方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车辆调度,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4,作业现场如发生民扰导致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5,对于运送到的水泥稳定沙成品料,甲方应及时在规定时间指定卸货并组织摊铺,避免窝工及影响质量;
6,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对乙方运送的货物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保质保量如期供应货物;
2,乙方在现场必须服从甲方调度,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六、其它约定: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终止于合同完全履行或其它解除事由出现时。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需方: 湖北楚峰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供方: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产品供应:
需方在恩施市板桥镇云龙河20xx水土治理工程施工中,使用供方的砂石料,供方保证分批按需按时按规格向需方供应砂石料。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由需方电话通知,按工程进度需要进场,但必须提前通知所需数量。
2、交货地点:恩施市板桥镇云龙河水土治理工程。 3、交货方式:供方负责汽车运输到需方指定工地,运费、材料费及卸车费均包含在单价内。
三、价格、结算和付款方式:
1、石子每立方元整,沙子每立方(单价一次性包死)。
1、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现场签证单据为准计算。
2、付款方式:水土治理工程完成50%时,付乙方实际供货量的80%,水土治理工程完工后付到实际用量80%,余款二个月内全部付清。
四、技术要求:供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及需方要求的,供方必须清除现场,结算时不予计量。
五、验收标准:按照GB/T-20xx,石料严格按GB/T-20xx标准验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甲方验收质量及方量时,供方必须配和,如遇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期限:材料款结清,合同自动失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供方:
需方:
供方负责人:
需方责人:
供方日期:
需方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本着诚信互惠原则,发展长期合作的关系特立本合约书约定条款如下,谨供遵循。
第一条商品质量
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有的商品提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
2、乙方所提供的.商品保证质量,如有质量问题,包退包换。
第二条订货及交货方式
1、甲方订货时,需4天将所需种类、规格及数量告知乙方经乙方确认。
2、乙方把甲方所要物品送到单位。
第三条数量及质量验收
乙方送货至甲方时,在甲方指定交货地点验收产品规格及数量。
第四条结算方式: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货款,乙方必须带齐相关的结算凭证及发票与甲方结帐。
第五条:合同生效日期及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六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签约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产所需的沙石质量、数量应当符合并满足乙方生产需要,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本合同期限从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0日止。期限。壹年。
2、乙方根据生产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种类、型号、数量、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贰日内将该沙石送到乙方指定地点。
如果甲方逾期供货,则应当按照逾期部分的价款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沙石市场价格变动不大,暂定价格为沙25元/m?,砂加石25元/m?,如变动过大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确认价格为结算价格。
4、沙石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壹日内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沙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沙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同时甲方在贰日内换送合格沙石。
5、乙方付款实行滚动付款,每季度结算一次。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协商解决。
7、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二零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