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合同精品6篇
甲方:商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便于甲方投资经营的商场能够顺利运营,甲方决定聘请乙方作为该店的营业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因公司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二、工作岗位
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合同期内于甲方经营的XX商场内从事营业员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变换乙方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乙方因工负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工作时间
按乙方所在商场规定的营业时间工作。需要加班的,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为员工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五、劳动报酬
1、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基础工资+职务津贴+通讯费+交通费+社保福利共计元。
六、如乙方未办理社保卡,甲方有权代扣代交。
合同期内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员工负责在其档案所在地缴纳,此后的一切后果由员工享有或承担。
七、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
3、员工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公司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4、员工如毁损或遗失公司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员工所在商场的专柜,盘点少货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丢失货品的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未知原因的,由乙方所在专柜的所有营业员共同赔偿按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
八、规章制度
《营业员手册》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同时生效
九、合同解除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
a、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或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严重失职;或收受客户回扣的。
b、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c、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职工或公司企业宣布解散。
d、员工违反国家法律被认定有罪或被劳动教养的。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
a、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的或采取欺诈手段签订本合同的除外。)
c、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a、公司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b、公司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
4、需经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5、公司按本条1、项第b、第c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国家有规定应予经济补偿的,公司按该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6、员工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确定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
a、按正常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3月的月平均实得薪津计算;
b、或按公司的实际损失计算,包括:公司招收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对公司的工作脱节而造成经营的经济损失。
7、甲方货品从乙方所在商场撤柜,失去销售场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教育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类培训,凡员工参加经公司同意的培训,公司相应地予以报销相关的培训费用。如公司外派员工参加培训,则双方另订培训合同。
十一、保密义务
员工在任职期间以及离职之后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员工于离职办理交接时,返还全部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的资料,包括记载着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十二、离职手续
1、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公司指定人员。
2、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公司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3、公司在员工办完上述手续后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并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不能及时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员工承担:
a、员工未按公司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
b、员工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
c、员工不配合,致使公司无法将有关离职资料送达员工的。
十三、合同无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本合同自始无效:
1、根本违反法律法规的;
2、员工在《就业申请书》上提供虚假信息,欺骗公司而签订本合同的;
3、员工为任何不合法,不正当目的而进入公司企业工作的。
十四、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为办理社会保险使用,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商场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乙方身份证号: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
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治理规定及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甲方按月发放。
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五、乙方在试用期内,除工资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试用期工资内。
六、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发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个月时,按月工资比例折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
七、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将根据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论处。
八、乙方如在报到后工作时间不满一月主动提出辞职或者不能胜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将扣除招聘、培训等费用后,按照800元/月的标准发放报酬。
九、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或计件工资总额),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
十、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全额的赔偿责任。
十一、在试用期内,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二、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且缴纳养老保险。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予以解雇或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延长期内仍不合格者,公司应予以辞退处理。
十三、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起生效。
十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附;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居民身份证号码: 此合约为甲方、乙方,会所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的劳动合约,共同遵守本合约所列条款。
签约岗位:
□ 足疗技师 □ 泰式技师□ 服务员 □ 主管
第一条:劳动合约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1、 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 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 本合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工作内容与工作地及要求: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求,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工作休假
由于本工作的特性,实行多劳多得的工作制,休息按照自行安排制,为了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营运,休息前必须提前书面形式提出获得甲方同意后方能正常休息,每月假期为两天,超出两天者不给于保底工资。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培训期间(培训期包含在试用期内)只包食宿,培训后经甲方同意后上岗。
二、乙方从培训上岗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工资形式(□中
任选其一):
三、□ 客服员固定工资元,其不含其他商品项目提成。
□ 主管固定工资元,其不含其他商品项目提成。
□ 足疗技师保底工资为元,其不含其他商品项目提成。
□ 泰式技师保底工资为元,其不含其他商品项目提成。
□ 多劳多得结算:收费由甲方定制,技师按照提成5/5分。
1、 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五条中明确。
2、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5日。
附言一:(薪酬标准)参附表
第五条:福利待遇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奖金方式:
奖金包括月全勤奖50元,年全勤奖600元,生日补助50元。点钟奖第一名100元,第二名50元,第三名30元。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单位有关工作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规
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
劳动保护工作。
三、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的教育和培
训,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乙方应依照本单位的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响应的行政处罚,经济处罚等,情节严重者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约的暂停、解除及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约,甲方应支付乙方押金。
二、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三、甲方威胁到乙方的人身安全,乙方可立即解除合约。
四、乙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甲乙双方应暂停合约,待乙方恢复一个月后,
继续遵守本合约,乙方在恢复期间甲方不再支付其他工资待遇。
五、乙方因工负伤被确认有染色体疾病或者丧失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乙方有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七、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八、乙方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
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九、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一、 甲方依照企业破产的,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第九条:双方预定的其他事项:
1、 合约期间与解除合约后,乙方应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经营技术、工
艺、设计、产品销售、服务情报、产品客户情报、管理、经营的运行和决策、财务情报、人事情报、新的开发项目等向任何人(包括公司内部无关的人员)披露或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私自协助任何第三人,以不正常的手段获取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未经公司授权许可将商业秘密用于制定目的以外用途。
2、 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对具体技术操作流程上的增减和修改。
3、 乙方遇到顾客与甲方利益冲突的具体事宜,应保持在公正的立场,及时上报矛盾之
原因。
4、 合约期间,乙方个人不得以单位名誉行驶一切权利、义务所造成的债权、债务、损
失、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 在合同期间,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辞工者,将赔偿单位的损失(详情见公司
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其他:
一、本合约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其他事宜参照制度执行。
二、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约的附件,与本合约具有法律效力。
三、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四、本合约付应聘表后,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签字盖章
后生效。
五、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如有违反可根据规章制度处罚。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职工):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试用期及录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应经过15天至30天的试用期。
(二)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 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劳务工。经甲方考核合格,可提前转为正式员工。
(三)乙方试用合格后被正式录用,其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
第二条 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工资及其它补助奖金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本企业的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按月发放。
(二)甲方根据盈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工资,达到1年获得500元工龄奖。每月全勤奖金为30元。
第四条 工作任务和岗位
(一)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第五条 劳动时间与休假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确需加班加点的必须经乙方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婚丧、女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无故擅自超假。
第六条 保险待遇
(一)甲乙双方均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一次性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如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计发抚恤金。
(三)乙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所享受的有关待遇:
1、医疗终结期内,乙方的医疗待遇、工伤生活费等待遇,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2、合同期满,且已医疗终结后,经指定医院诊断,市、县(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残废的,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一次性计发相应的残废保险待遇。
(四)发给一次性各项工伤保险费后,甲乙双方工伤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待遇:
1、停工医疗期限,由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制度确定;
2、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与甲方的合同制职工相同;
3、伤病假期间,由企业酌情发给生活费元。
(六)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统一标准酌情发给乙方家属丧葬补助费元和一次性优抚金元。
(七)企业应为乙方办理缴纳工伤保险基金手续。
第七条 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及有关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八条 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在不违反本市有关招用外地工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如双方同意,可以重新签订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计不得超过5年,如乙方属本市区农业户口人员和市属县(市)城乡户口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主要通用技术性工种工作的人员除外。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屡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2、乙方非因工伤病医疗期满,且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的;
4、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但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终结前或合同期内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仍住院治疗的;
3、职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间的;
4、乙方为女职工,且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甲方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低值易耗品除外)
第九条 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第十条 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1、;
2、。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下一页)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正式劳动合同范本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乙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2、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3、甲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加班费用在项目提成里支付。
4、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3、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6、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五、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七、劳动争议处理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八、其他规定
1、如果乙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即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讯地址给乙方邮寄的文件,视为已送达。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
3、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工作人员)(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称,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实际需要,聘用乙方在岗位从事工种工作,担任职务。
二、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年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前个月为试用期(见习期)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具体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预计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时间
甲方对乙方实行第种工作制:
1、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小时标准工时制。
2、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收入构成:
乙方的工资收入由几部分构成。
(二)工资标准:
1、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待遇为。
2、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的工资待遇为。
3、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示范区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工资待遇调整按甲方工资分配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确定办法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的确定办法为;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并给对方带来损害的,不承担相应责任。
六、合同争议处理
发生劳动争议后,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小组)或工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方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
八、其他
1、本合同其他条款和未尽事宜按集体合同约定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一月内办理合同鉴证手续。本合同一式3份,双方各1份,员工本人档案存入1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下列材料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
(二);
(三)。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