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标准合同(优秀13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地址地点及设施:
1. 地址: ;房型规格 ;居住面积 平方米;
2. 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
b:家具:
第二条:租用期限及租金:
1. 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 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
3. 支付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押金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支付时间: ;
第二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支付时间: ;
第三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支付时间: ;
第四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支付时间: ;
4、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和押金的同时,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条。
第三条:其他费用
1、 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卫生治安费、房屋修缮、房屋内设施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2、房屋修缮、房屋内设施修缮由乙方代为进行并垫付费用的,则乙方需要保存支付费用的票据,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确保所租赁房屋具有完全所有权,对在甲方在租赁中对该房屋进行处置,如出售、抵押等,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
2、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3、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
4、甲方不得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需要按照本协议按时支付租金。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3、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应当酌情降低租金,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 甲方应当及时对对房屋以及屋内设施进行修缮,如未及时修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进行赔偿。
3、 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纳租金,如逾期 日未支付,则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月租金 %的违约金。
4、乙方应当爱护房屋以及屋内设施,由于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房屋或屋内设施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第六条: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协议,收回房屋使用权: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3、甲方拒不对房屋以及房屋内设施进行修缮,影响乙方正常生活的;或者修缮费用由乙方垫付,甲方拒绝向乙方支付的。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元,按年结算。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一、甲方租给乙方住房位于,面积平方米做住房。
期为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金元/月,按月付给甲方到期不得拖欠。
三、乙方在居住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如造成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租金每年(贰仟元整),押金(元整)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
五、如在租房期内有一方违约,需向对方付违约金元(元整)。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自行承担水、电、物业费、垃圾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房屋: 间(住房 间、厨房 间)。
二、乙方承租方式:按月(季度、半年、一年)承租并预先交付租金。甲乙双方约定的租金为 元/月(¥ 元/月)。水、电、闭路电视收视费按月另行收取。
三、乙方租赁房屋起始时间是 年 月 日,终止时间是 年 月 日,如续租方式不变则时间依次延后。乙方应在租赁前7天以内交付租金给甲方(以乙方持有收据为证)。
四、乙方应在租赁房屋期满前7天内通知甲方是否续租,如续租则在租赁期满前7天以内按约定金额续交租金给甲方,如不续租则应在租赁期满后3天以内交付房屋给甲方验收。
五、乙方在承租房屋期间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1、损毁房屋、擅自改建、改装或添建。 2、将房屋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3、擅自转租、转借给第三人。
4、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影响周边社会治安的行为。 六、安全责任
1、乙方在承租期间要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防护措施。对因乙方责任出现的事故,事故责任及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在承租期间对自己及所共同居住、使用房屋的人负有安全责任。如因自身原因造成自己或他人财产受到损失、人身健康受到伤害或死亡,事故责任及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3、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致使乙方财产受到损失、人身健康受到伤害或死亡,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如乙方出现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视为违约。乙方违约后甲方可以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承担恢复承租房屋原状、赔偿损失、恢复名誉等相关责任,并额外支付甲方违约金伍仟元。
八、合同的终止条件 1、乙方死亡。
2、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租。
3、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支付租金,经催告,在超租7天内仍不支付租金。 4、因乙方出现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九、其余条款
1、乙方续租方式如不变则本合同继续生效至合同终止,如续租方式发生改变则另行签订合同。 2、租金每年公历2月1日重定,如合同未到期则按原金额执行,到期后按甲方规定的新金额执行。 3、乙方租房中途确应有事需要退房,已交租金不论租房时间长短一律按月租金进行结算,时间按实际居住时间折算(每个月不足16天按半个月计算,满或超过16天按一个月计算),结算后多退少补,水、电、闭路电视收视费另行结算。
4、乙方退房时要需经甲方验收房屋,如房屋出现损坏应承担恢复原状所产生的费用。 5、未尽事宜甲方具有解释权,由甲方负责解释或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坐落。
二、房屋租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居住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利收回出租的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日一个月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在交清全年租金的同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果乙方不再租房,须提前个月告知甲方。
三、为保证本合同的执行,乙方须向甲方一次交付押金元整。
四、本合同的租金按年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先付后用。乙方须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元整,租金交付日为年月日前。
五、在租用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天然气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均无权单方终止履行合同,如有异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本条第四款情况除外)
2、乙方在居住期间应维护好房屋结构、设备、物品和门窗的完整。如有损坏,需在合同期满日之前恢复原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设备、物品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3、乙方在租房期间,应保持屋内整洁,不得使用煤作燃料;应注意各方面的安全,如有不安全隐患或由此引发任何后果均由乙方一方承担。
4、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把此房屋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不得改变租赁用途或利用此房屋进行违法犯罪等性质的活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损坏房屋。如有上述情况发生,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的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和改建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此而终止合同时,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6、 双方电话号码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
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 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房子(207室)租给乙方()使用(身份证号:2320xxxx)。该房屋用途为:“食用菌”保健品销售使。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房屋租赁期自20xx年2月18日至20xx年12月18日,共计10个月。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15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金标准: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租金支付方式: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房租先交元(大写五仟元),余下的元(大写陆仟元)出正月交齐,阳历3月10日交)
租赁期内,由甲方承担电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租赁期内乙方不可转租给他人。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其中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
1、乙方应保持屋内设施不变(207室),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如上级妇联等部门来检查时,乙方要恢复原样。
2、教室每月给乙方使用两次(在甲方不办班时可以使用),使用时应由乙方打扫卫生。
3、公共卫生轮班打扫。
出租方(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20xx年3月18日
合同编号:
出租方:[出租]
承租方:
预出租方:[预租]
预承租方:
根据《民法典》、《无锡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甲方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路室。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房屋类型为,结构为。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
[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设定抵押。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预租]房屋租赁期自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元。。[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交付使用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面积计算确定。该房屋租金内不变。自第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承担。
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除本合同附件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房屋说明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六安市新加坡御苑17栋2单元304号,证件齐全。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三室两厅一厨一卫 ,中等以上装修。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乙方要约
1、乙方应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情况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2、乙方要遵守 新加坡御苑 小区的管理规定;不得在休息期间大声喧哗,严重扰乱邻居;不得随意带无关人员进入小区;不得做违法违规的事情等。
3、乙方对甲方住房及内部设施、物品要自觉爱护,妥善使用,保持墙面、地板和物品等清洁。如所属甲方的各类物品发生损坏或污染,由乙方按价同质赔偿或清洁。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及其附属设施和物品摆设等。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6、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不得造成下水道、厕所堵塞,同时要注意用电、用火、用水安全。
第三条 租赁要约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乙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时,甲方有权终止房屋租赁行为。
3、甲方不再出租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退租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4、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5、 租金: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6、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以押一付三的方式向甲方付给房租,逾期2周不续交的话,甲方将视乙方为退租或违约。
7、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电费、水费、煤气费、网络费、电视费等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8、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改相关事项。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及其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超过1周。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五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状态交还甲方。若有损伤或破坏的设施、设备和物品等,乙方有责任同质等价赔偿。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时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物流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计个月。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按 结算。已付定金 ,其余的在年月日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房屋租赁期为五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
五、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七、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经双方协商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租金总额为元(大写元整)。
4、经双方协商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因居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乙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6、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间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8、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9、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验收时双方须共同参与,并签字确认。
10、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其中,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签约日期: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信息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的房屋号楼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类型结构,含地下室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联营、改变用途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一个月以上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及相关费用条款
1.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租金按季度支付,每季度一次性付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壹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收租凭证。无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2.房屋在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环境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地下室等配套设施。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装饰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如擅自对房屋的结构破坏,甲方有权按房屋的价值向乙方索赔。对装饰物的工料费的权属处理,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租赁期间,发生固有设施损坏的(门锁、开关、管道等),乙方须负责维修,保持设施的完善。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当年的月租金。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后,乙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当年的月租金。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1.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2)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市区路弄号室。
2、该房屋出租实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房屋类型为,结构为。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3)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整)。
4-2 乙方应于每月日向甲方支付租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月一付 。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1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由方(甲方/乙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自接到乙方通知后7日内修复;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当日内返还该房屋。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水电煤等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 转租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出租合同。
8—3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9—1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9—2 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9—3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
9—4 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甲方若不愿继续出租给乙方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通知乙方。
9—5 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9—6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十、违约责任
10-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7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4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按照合同保证金总额的1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或者超出甲方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10-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全额保证金。
十一、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保证金总额50%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保证金总额的1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保证金总额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保证金总额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 每逾期一日, 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2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2倍的滞纳金。
十三、其他条款
13-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10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3-2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署后的15日内,应有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 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起责任。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13-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以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3-4 甲、以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3-5 甲、以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下列两种方式由甲、以双方共同任选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以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章)后生效。
十五、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个月。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100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2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