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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补充协议(8篇)

2023-08-31 19:19:45合同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8篇)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篇1

  甲方(全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项目内部责任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乙方应按与建设单位工程决算总额的%缴纳管理费于甲方。由甲方按其相应比例(%)在建设单位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最终管理费结算经双方核实后一次付清。

  2、 乙方项目负责人,为该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按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进行项目部运作,包括项目部组建、劳务分包、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建立,以及承建过程中资质论证和税金缴纳等,甲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配合及指导、监督 。如在工程进行中发生损害甲方信誉和违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 为保证工程顺利完成,双方共同协作。甲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乙方督促建设方工程款及时到位支付。甲方收到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扣除管理费后应在两天之内支付给乙方,不能影响乙方工程进度,

  如延误一天按此次工程款的5%支付利息。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安徽省、合肥市的有关劳动政策及法规,于 年 月 日订立了《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在此基础上,就《劳动合同》中未约定的有关劳动关系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1、工作考核的相关规定

   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合理调整其工作岗位、职位、工作地点的决定。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工作成绩考评,并通过考评结果给予相应的职位和待遇,甲方可以根据考评结果是否对乙方进行晋升、加薪等奖励或降职、降薪等处分。

  2、保密条款

   下列内容属于甲方商业秘密范围,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

  2. 乙方从甲方获知已经或将要用于(包括未公开的)行业或业务中的技术信息与经营、管理信息。

  2. 甲方的业务模式、操作流程以及与业务、管理有关的合同、客户信息、管理制度、表格、工作标准、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业务相关资料。

  .3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相关协议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 乙方不得打听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经包含了保密费用,员工离职后承担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得以任何额外补偿为条件。

  3、公司制度执行

   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公司已发布或今后将发布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甲方公司规定标准、流程及权限操作执行,不越权或违反流程处理任何事情;乙方有越权或违反制度、流程行为的,须接受各项制度、流程配套考核办法考核,甲方视其严重程度有权无条件解除乙方劳动关系,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乙方是否越权或违反制度流程处理事项的依据,除留有乙方签名的书面依据及其他证明是乙方所为的有效证据外,还包括乙方身份在甲方各信息系统中的处理记录。乙方有义务保护其各系统中使用的用户密码,如有密码泄露等原因至使他人以乙方身份在系统中处理相关事务的,则其责任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忠于甲方公司,维护甲方利益,始终贯彻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不得收受业务单位或结算人员的礼品、钱财,不得发生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无论收受金额大小,乙方的月度奖金、年终奖全部取消,同时甲方公司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4、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除《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⑴ 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是虚假的。

  ⑵ 乙方在职期间自营或在其他与甲方相同或者相近的单位从事第二职业的。

  ⑶ 甲方因经营管理的需要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职位、岗位、工作地点,乙方不服从甲方公司调动或安排的。

  ⑷ 甲方根据上述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终止的,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乙方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主动提出辞职的,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严格按照甲方公司人力资源部要求办理的有关离职的其他各项手续。保证积极配合移交工作及移交因乙方职务持有或保管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书面或电子或其他载体形式的文件资料、设施设备、钥匙、公司印章、备用金等),在得到甲方确认后正式办理离职手续,乙方若移交不完整而离职的,甲方有权不予发放剩余未结算所有工资,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且乙方未结算工资不足以赔付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违约责任

   乙方应在合同期间内及合同期满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乙方若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乙方在甲方一年的工资收入(按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平均年薪,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甲方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⑴ 甲方招聘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⑵ 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各项培训费用。

  ⑶ 甲方出资配备的相关设备以及各种用具器材等。

  ⑷ 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用、仲裁费用。

  6、免责申明

  乙方自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即承诺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续约,今后若有劳资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7、处罚与赔偿

   甲方根据公司的奖惩制度的规定,可以给予乙方警告、能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降级、辞退等形式的处罚。

   乙方违反甲方公司规章制度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8、甲方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已经充分了解本补充协议所有内容并自愿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9、本补充协议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与《劳动合同》同时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天然气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天然气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第四条原内容:“承包方式及材料供应: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统一管理。乙方须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进行材料采购,各种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相关质量检验报告,并经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认可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及辅料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更改为:

  (1)本工程由乙方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本工程所有材料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由甲方进行材料采购,各种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相关质量检验报告,并经监理认可后方能使用。

  (2)施工机械、机具及辅料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现场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篇4

  发包人:

  承包人:

  经发、承包人协商就**“御景华庭”商住楼工程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人民币壹仟万元工程保证金。

  二、承包人垫资修建该工程从平基土石方至地下室负三层钢筋混凝土底板上口处。

  三、发包人从承包人施工该工程地下室负三层底板上口以上工程时,按承包人当月完成产值(以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为准)的80%在次月10日内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

  四、承包人完成本工程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设计施工图正负零时,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叁佰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时(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叁佰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时(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伍拾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时(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伍拾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竣工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万元。此工程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五、承包人垫资修建部分工程款,发包人按垫资额(以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为准)的80%分五次支付承包人。第一次,承包人完成主体至正负零发包人支付30%。第二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三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四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五次,承包人完成主体竣工发包人支付10%。此款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六、承包人垫资部分工程款,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第一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正负零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30%。第二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含地下室3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三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四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含地下室3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五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竣工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10%。此款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七、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采用定额或定额文件规定计取进入决算。

  八、质量保修期满两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45%。质量保修期满三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40%。质量保修期满五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15%,此款不计利息。保修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时,扣除已垫付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保修费用。)

  九、发包人每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时,承包人提供支付款额的正规的发票给发包人。

  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移交给发包人,审计报告双方认可后,发包人在4个月内完成工程余款的支付。

  十一、本工程平基土石方,土石比按该工程地勘报告提供的.数据和双方实际仗量计算,土石方运距按双方认可运距计算,其他按定额及文件规定计算。

  十二、承包人完成该工程至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其施工期达到或提前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工期,发包人可另支付承包人已完工程款的5%。

  十三、本工程竣工验收前15日,承包人提供该工程全套竣工验收资料。

  十四、本工程计价依据只采用【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计价定额】20xx版和该定额同期的定额配套文件计价,其他计价定额和调差文件本工程均不采用。

  发包人(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人(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篇5

  甲方:

  乙方:xx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学校)

  经介绍,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合同,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 元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学校基本建设工程付款。

  三、借款时间及本息结算还款办法:

  借款时间: 年。(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月息贰分。每季度末结算一次。乙方若有资金和还款能力提前还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个月声明并按实际使用时间提前归还本息。

  四、质押物品及化解风险的措施:

  乙方用公司和学校一号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运港字第00000242号)作抵押。乙方不能按时归还本息,甲方有权将质押房屋变卖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额的3%加收滞纳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存一份。若有争议,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留印: 乙方签字盖章: 介绍及见证人签字:

  日期: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篇6

  甲方:

  乙方:

  现甲方将 新农村工程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承包内容:土建、水电安装

  三、施工标准:按图施工,内门、楼梯、后院地坪用户自理,室内借土回填有甲方负责,图纸变更或基础加保部分另计工程量。乙方负责外墙窗(塑钢)不含阳台窗,每户一进户门。

  四、承包工程:新农村×期工程, 户住宅。

  五、承包价格:按每户人民币××万元计算(不含税率),有甲方负责。

  六、承担风险每户××万元人民币,甲乙双方互不变动。

  七、结算标准:根据建筑法规则计 算,根据施工幢户数,基础完工,甲方支付乙方每户×万元,一层现浇面完工甲方支付每户×万元;二层现浇面完工甲方支付每户×万元;隔热层屋面瓦做好后甲方支付乙方每户×万元,主体粉刷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每户××元;外墙完工后,三月内甲方支付乙方每户××元;余款××元甲方必须在六月内支付乙方。

  九、工程工期 。乙方自合同签订后 天进场。

  十、质量要求:乙方根据国家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发生质量事宜,甲方现场监督乙方负责改正。

  十一、安全事宜,乙方依据国家建筑法安全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严禁违章操作,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违约事宜,如甲方不能按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造成工程延期由甲方负责。因而造成工程仪式致乙方的损失由甲方甲方负责赔偿。除支付实际发生的工程款和利息(同期银行的四倍)外,还要支付乙方现场工人损失每天××元整,如无其它原因,乙方无故停工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三、其它事项: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可申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亦可诉讼××市人民法院。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本项目的工作需要,在双方年月日签订的《》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补充协议,并互相遵照执行,设备增加补充协议范本。

  一、设备名称、数量、型号、用途:

  1、甲方租用乙方机械设备用于。

  2、甲方租赁乙方机械设备为:。

  二、设备进场费为元整,但要保证工期满足个月,如果低于个月项目部付出场费。

  三、中途可以报停,但是报停时间不能超过个月。

  四、本合同为号补充协议,未明确按原合同执行。

  五、本补充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履行完合同内容后自动解除。

  甲方:

  乙方: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篇8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和乙方于日共同签署了编号为、具体合同名称为《类标准合同》的20 年度市场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此合同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内容:

  一、关于乙方提供资质的约定

  为确保乙方信息资料的准确性,保证双方后期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签订合同时,乙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给甲方备案,乙方需提供的资质有:

(一)乙方(企业单位)提供资质的约定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经营户可不提供)

  4、开户许可证或供应商银行信息确认函

  5、发票领购手册(需有税务机关盖章,能显示开票类型)或盖了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票样

  6、业务联系人证明

  7、身份证(个体经营户提供)

  8、阳光公约承诺函

  若乙方为印刷企业,需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如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国税颁发的、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条形章的税务登记证;若乙方为代理公司,需取得被代理单位的委托授权书;若乙方为空飘施放单位,提供施放气球资质证;

(二)乙方(事业单位)提供资质的约定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经营许可证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

  5、开户许可证或供应商银行信息确认函

  6、发票领购手册(需有税务机关盖章,能显示开票类型)或盖了财务专用章的发票票样

  7、业务联系人证明

  8、阳光公约承诺函。

(三)乙方提供资质需满足的条件

  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需有清晰的年检记录,若签订合同日期在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乙方提供的上述资质需有前年的年检记录;若签订合同日期在7月1日-12月31日的,乙方提供的上述资质需有最新的年检记录;

  乙方提供的银行信息确认函、业务联系人证明、阳光公约承诺函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发票领购手册、经营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身份证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关于乙方提供结算资料的`要求

  为保证甲方发布效果及乙方结款的及时性,在()制作并发布后,乙方需按时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结算资料,乙方需提供的结算资料有:

(一)平面类需提供的结算资料

  1、报样原件,对于免费赠送的版面乙方同样需提供报样原件。

  2、发布订单: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约定的有效红章印的发布订单原件;

(二)结算资料提供时间的约定

  1、平面日常提供结算资料的时间约定为按周提交:

  2、节假日(五一、

  十一、新开业、重装等)提供结算资料的时点:

  平面类在次月的8日前提交完毕。但不包括元旦期间,元旦期间因涉及跨年费用,要求次月的5日前提供;

(三)无法提供结算资料的约定

  每月12号,甲方会将截止到上月底操作、乙方仍未提供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汇总,写明已提供及仍然缺少的结算资料明细,以“通知函”形式发给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函或应当收到通知函在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回复并提供符合甲方标准的结算资料,逾期则甲方视同乙方认可收到。若乙方在7日内无法提供、但未超过14天的,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在原订单金额90%基础上进行结算;若收到通知或应当收到本通知15天内或发布次月末仍未提供齐全且符合甲方要求的结算资料的,甲方将视同乙方未为甲方合作该项目,不予结算。为保证乙方及时收到款项,乙方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否则由于乙方结算资料不能按时完整提供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按合同结算款项的,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三、发票提供约定

  乙方实际提供的发票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导致甲方系统税率选择错误的,乙方除承担甲方税费损失外,甲方将根据发生的次数和笔数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标准为:

  第一次出现此种情况的,对乙方处以300元/笔罚款。

  第二次出现此种情况的,对乙方处以500元/笔罚款,并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四、费款项支付的约定

  甲方目前为总部系统资金平台支付,各项手续齐全,完全按帐期支付(不包括系统不可抗拒故障。)乙方务必确保银行信息的准确性,其中银行信息的开户行名称需为全称,当银行信息发生变更时,需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做系统修改,若因乙方银行信息提供错误,导致甲方付款错误的,乙方除需承担相应的退票手续费(20元/笔)外,还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发生第一次付款错误的,对乙方处100元/笔罚款;

  发生第两次付款错误的,对乙方处150元/笔罚款;

  发生第三次付款错误的,对乙方处200元/笔罚款;

  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付款错误的,甲方除对乙方罚款外将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五、费对帐约定

  费对帐是双方结款的前提,也是规范双方合作,保证双方权益的前提;甲乙双方必须建立完整的对帐机制,甲方于次月初8日前对截止到上月末的双方未清账款从系统里导出数据交于乙方进行核对。双方盖章确认核对结果,并及时调整和解决差异款项。乙方在甲方提供对帐数据的一周内必须将完整的、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的对帐调节表交给甲方,如乙方延迟或未提供相关对帐资料而导致的结款延迟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须指定财务对接人员和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乙方财务对接人员相关信息如有变化,乙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后有效。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