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出租合同(13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租赁内容:
甲方将位于门面租赁给乙方。被租房屋为间。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年,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该商铺的年租金总额: 元。
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
租金交付方式:每年度前交清年度租金。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甲方缴纳,
四、租赁期房屋的修缮,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七、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方租金的 % 的经济损失。
2、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并为乙方在办理营业执照时提供所需的证件。
3、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4、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第十条除外),否则应赔偿乙方租金的 %的经济损失。
5、租赁期满。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甲方。
八、乙方权利与义务;
1、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4、在合同履行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物业税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5、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所需经费由乙方自付,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房屋恢复原样,不愿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6、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7、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
8、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年租金的 %罚款。
九、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出 租 人) 乙方: (承 租 人)
1、双方经协商将坐落于码道中路46号门面店房,朝南一间面积计402出租给乙方,租期为年。租金每年元,乙方另需住宿和仓库。甲方在四楼提供一长间带卫生,租金每年元
2、租金按年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房屋。
3、乙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的水费、电费自负。水费、电费按瓯北出租屋市场价计算。
4、本房屋租赁期内乙方只有使用权,没有其它权利,不得转租给他人。
5、乙方如租赁期未满,不使用时,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声明,甲方如自己使用房屋也得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声明。
6、乙方在租赁期内,所租房屋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发生一切纠纷等事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街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万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年月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被租店面房屋座落的店面,120平方米及后面3间。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7年,从20年4月16日至20年4月16日。房租租金共40万,分两次付清,20年4月16日付房屋租金20万,明年过年前付余下房屋租金20万,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30天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租,合同期内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租赁合同。
四、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房屋,甲方不得故意刁难乙方。
五、乙方向甲方交水、电费押金伍仟元整,合同到期全额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合同期内如房屋拆迁,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六、合同期满如乙方不续租,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店面装修;要拆除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拆除。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产权店面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座落在塘下镇塘川北北街87#的店面约50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租期叁年,自20xx年6月16日—20xx年6月15日止。
二、第1年的租金为叁万伍仟元正,后2年的租金在上年的租金基础上浮增7%,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店面,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三、乙方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租金,在双方签字后一次性支付。第一次为叁万伍仟元整。
四、若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灾害,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五、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1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20xx年 月 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一.甲方将住于xx给乙方开店或栖身
二.电费由乙方每月现实度交给甲方
三.衡宇起租时刻为20xx年81月8日,租期为三年(续签优先)
四.乙方在衡宇内必需注重平安并不得从事任
何违法事务,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需每月16日前按时交纳次月房租费用,并需按时交纳其他费用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月日起租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市区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四、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五、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元(人民币)。
付款方式:第一年租金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现金支付,本租赁合同终止。当年租期满(已交纳租金有使用权的.日期)后乙方无条件搬出,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或费用。
六、乙方在租赁期限内的一切税、费等开支,如:店面所有设施的维修,水电费及经营过程的各种纠纷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租赁期满,乙方不得以装修、装璜为由,折价给甲方,且不得破坏乙方现有的地面、墙体及房屋吊顶的装修,否则押金不退。
七、合同租赁期间,乙方如遇特殊情况需将店面转租,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含合伙人之间的拆伙转让),剩余租期内租金由甲方另定,且乙方须交纳 元转让费给甲方,否则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均无效,甲方有权在乙方租期未满的情况下,终止租赁合同,提前收回店面的使用权,未满期租金及押金均不退还。
八、本店面不准从事有关鞭炮、农药、化肥、餐饮以及法律法规不允许从事的经营活动,甲方一旦发现,将有权提前收回店面使用权,且剩余租金、押金不退。
九、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等措施,如发生事故与甲方无关;损坏店内墙面墙体,必须负责无偿恢复。
十、如店面中途因县城规划需要拆迁或遇不可抗力,甲方只负责退回乙方已交纳的剩余租金及押金,甲方在此店面内的任何投资及其他费用均与甲方无关;店面如有任何补偿款全归甲方享受,乙方不予享受。同时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租赁期使用权的情况下将店面出售给他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附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代表 (按印) :
乙方代表(按印):
签约日期:201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县城中路汽车站运达商场靠车站东大门一间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年)
三、年租金万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的违约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转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受转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区/县)路弄(新村)号室的(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部分)即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该房屋的用途为,乙方承诺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币)元,月租金总计为(币)元。(大写:万千百拾元角整)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其它费用
1、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支付的一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币)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1、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十、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租金:。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壹萬贰千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四、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五、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
六、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七、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八、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该房屋做为消防通道或作为前台使用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内清场否则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期清场后合同终止,甲方退还押金。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出租方: (以下筒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筒称乙方)
甲方将 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层租给乙方,租期为 年,从 年月 日到 年 月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分月份缴纳,每月租金为壹仟元整,乙方应在每月五日前缴清。
三: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四: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财产妥善爱护使用,并负责维修,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他人使用,乙方-1-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须得先通过甲方同意,由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赁期间满,必须将店面、房间完整无损交还甲方,所经营的商品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九: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交押金壹仟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将押金归还乙方。
十:本合同签订之前店面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自行负责,本合同签订之后店面的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法人代表:
承租方(乙方):
法人代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店面之事宜,订立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店面位于,该店面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同意租赁店面只作为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正式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个人店面租赁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期满前60天发出书面申请,双方重新签订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在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租(甲方未作书面答复,视为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期满后不同意乙方续租),甲方有权在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期满后将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租赁店面出租给他人。
3.3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如该店面继续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四条 店面租金
4.1甲乙双方约定的租金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月,即元/月(大写:),以后按每年递增。
4.2租金和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租金按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进行如下约定:乙方租金每六个月支付一次。
4.3乙方经营中涉及的费税(包括但不限于流转税所得税,物业管理费、治安费、垃圾清运费)及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通讯网络)均不包括在店面租金当中,由乙方自行承担。
4.4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提供方案,甲方负责店面装修。
第五条 乙方如需在经营过程中对店面进行装修,其方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或损害所在建筑主体结构,施工方案不得堵塞人行通道或影响相邻店面经营。
第六条 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6.1 甲方有权按照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店面租金以及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支付的各项费用。
6.2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指派工作人员进入该营业店面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抄表、维修和改建,紧急状况下,甲方对店面的设施、设备的检修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6.3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拖欠按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缴纳租金达7天以上的,拖欠应承担的用水、用电及其它费用达30天以上的。
6.4对于在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履约期间,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或各项费用,即使甲方接受了乙方应交租金或费用的部份款项,不得视为甲方同意免减乙方应付款项,也不影响甲方追索不足部份的应付款及单方解除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权力。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7.1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店面进行独立经营幼儿园,其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但须依法经营。
7.2乙方在租赁店面的一切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7.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停止营业。停止营业或变相不营业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单方进入乙方租赁店面,清空店面并对外出租。
7.4乙方租赁店面前后的公共区域部份的清洁卫生,城管、城建、物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5乙方应自行购买承租店面内的财产一一切保险。
第八条 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8.1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期满之日,个人店面租赁合同自行终止
8.2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可提前终止个人店面租赁合同。
8.3如甲乙双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因故需提前终止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的视为根本违约。
8.4无论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时,乙方应于10日内将租赁店面内物品自行搬离,逾期未搬,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到场的情况下,将物品搬离,且不承担物品缺失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乙双方按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全面合理地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未按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履行义务的,按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在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履行期间,除法律和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规定的情况外,双方均不得提前终止个人店面租赁合同,任何一方违反个人店面租赁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
9.2甲方违反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单方解除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的,属甲方违约,甲方除应退还乙方未使用的租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为乙方已缴未使用的租金额的50%。
9.3乙方违反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单方解除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的,属乙方违约,乙方缴纳的未使用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为壹年的租金。
第十条 法律适用的争议的解决
10.1有关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的内容,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受其保护和管辖。
10.2凡因执行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发生的包括与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向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它条款
11.1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甲乙双方均表示,在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签订时,认真读过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中所有条款,理解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条款的精神与含义,均认为对双方公平合理。
11.4甲方对乙方的所有通知、信函、文书等送达乙方租赁店面,乙方负责人或工作人员须签收,乙方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拒绝签收的,甲方注明情况并请邻近第三人签字作证,即表示已送达乙方;或甲方将书面通知、信函、文书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至乙方在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留下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时(乙方变更该地址或联系方式的,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自交邮之日起三天后视为已送达乙方。
11.5甲乙双方约定有关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的一切通知、信函、文书,一方按另一方如下的具体地址或联系方式送出时,即视为合法送出,一方变更该地址或联系方式的,须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按此预留地址或联系方式送出时,即视为已合法送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出租方(甲方):,年月日出生,身份证
号码
承租方(乙方):,年月日出生,身份证
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以下简称甲、乙方
甲方:
乙方:
1、为了双方共同利益,乙方愿承租甲方店面2间,地址: xxx。第一年租金元,暂定租期3年,即之自20xx年11月20日起至20xx年11月19日止。
2、付款方式:每年一次性付清,需提前15日付,不得拖欠。(注:在第2年由原租金数提升10%)。
3、此店面在20xx年征迁赔偿过,如乙方在店面内装修,包括水电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担任任何责任,如遇征迁,应无条件服从。从搬迁起,当年剩余租期内的租金按比例退回。
4、水、电使用,费用自理,在交付租金时应付押金元。水每吨元,电每度元。
5、租赁结束,水、电费付清后,应及时返回押金。
6、如遇乙方提前结束租赁,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办理退租手续。
7、店面后空基,以甲、乙双方约定范围,供乙方无偿使用,期限随店面租期。
8、其他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