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合同优秀9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电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赁甲方电脑,电脑配置详见附件(电脑设备保值价合同书),以下简称租赁电脑。
二、起租时间:年月日,退租时间:年月日。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电脑押金(大写)(¥),租金(大写)(¥)。如续租,请提前3天通知甲方,并重新办理租赁手续。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将系统调试正常的电脑交付乙方使用,十公里内免费接、送设备上门。路程超出十公里部分由乙方按元/每公里承付(包括接、送),累加在第一个月租金中支付;
2.租赁期间,电脑出现非人为硬件故障,甲方提供内24小时(外48小时)内免费上门更换或维修服务;
:00 18:00,甲方免费提供软硬件技术电话咨询服务;
4.提供乙方免费试用电脑1天。如不满意,除接送费用由乙方负担外,押金、租金全款退还(乙方损坏硬件除外)。
四、乙方权利:
1.租赁期间,电脑出现非人为物理故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接报修电话后内24小时(外48小时)免费上门维修;
2.乙方在租赁期间,可享受甲方优惠条款所提供的`服务(如打折,赠送礼物等,请留意公司网站)。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对所租赁电脑及配件应妥善保管并保持清洁。如配件不全或损坏(光驱能读测试盘即可),所损坏配件按保值价赔偿(保值价详见《电脑设备保值合同书》);
2.禁止乙方将电脑超频使用。由于病毒或超频等原因导致硬件毁坏,损失费应由乙方按保值价赔偿;
3.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将电脑退还甲方。愈期不还,按每月两倍租金计算。如续租,则需重新办理续租手续;
4.乙方未不得擅自拆开电脑配件封条,否则按电脑保值价赔偿。
六、违约处理:
甲方违约:
1.如甲方未能及时将押金退还乙方,甲方每天应按押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甲方提供的维修服务项目与协议不相符,乙方有权提前退还电脑,甲方应全额退还剩余的租金及电脑押金。
乙方违约:
1.如乙方不按时缴纳租金,甲方有权在其押金中扣除,同时收回电脑,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2.如果乙方在租赁期限未满时退租,甲方仅退还剩余租金的40%(租期未满一个月的不在此例);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所租赁电脑硬件损坏而拒不支付协议所规定的损失费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保值价赔偿已损坏电脑配件,并直接在乙方押金中扣除。有关协议的双方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当地法院提请诉讼。
七、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补充协议亦属于合同的一部分。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机械设备不能满足乙方的施工需要,部分机械设备必须进行改造,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在遵守原设备租赁合同(6月21日签定)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并互相遵照执行。
第一条:改造机械设备概况:
js500搅拌机台:上料斗爬轨加长;
螺旋输送机台(含水泥称):水泥直接输送到搅拌筒里。
要求以上设备状况良好,砼拌合能力达到立方/小时以上,并必须能满足乙方的其它施工要求。
第二条:改造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对改造设备的所有权。
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以上设备的使用权。
第三条:租金结算方式:
在原租赁合同综合单价元/立方的基础上上浮元/立方,合计为元/立方(贰拾陆元每立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补充协议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分,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
出租方(简称甲方):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达成租赁协议如下:
1、甲方将房屋租给乙方居住,租期定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月租金为元,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按月交,每月日内支付全月租金。
3、甲方收取乙方租房押金元。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同时乙方有义务维护房屋的完整和清洁,爱护室内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自费修复(自然陈烂除外)。
5、防火、防盗。乙方应经常保持室内、楼梯间、卫生间的整齐清洁,不得乱丢垃圾、烟头,特别是卫生间下水道不能丢杂物,关好门窗、不得乱接电线等,若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财物损失及人身意外,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6、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7、水电费、垃圾费、收视费及其它公摊费用,由乙方负责。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出租方)
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机两台,用海南三风友制药GMP异地改造工程工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的则,就本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一条 塔式起重机基本情况
型号QTZ80、-TC5610,生产厂家:长沙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出厂时间: 年,安装高度按工地高度约40m,臂长米,臂端起重量1吨,独立高度米。
第二条 租期
1、起租日:从塔式起重机安装调试完毕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或应甲方要求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停租日:甲方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停机时间作为停租日。
3、租期暂定为4个月,不足4个月按4个月收取租金;超过4个月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月租金按第三条第1点约定)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不足一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按使用天数乘以月租金的1/30),春节停工期间不收取租金,停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租期结束日起计,15天后如果因甲方工程故障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拆机的,拖延期间租期照计;如塔吊无障碍物能正常拆机,乙方在接到甲方停机书面通知后须7天内将塔吊拆除运走。若不拆,则每超一天,罚款1000元/天。
第三条 租金及进退场费
1、月租金:元/月(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
注:月租金包含塔机使用消费、司机工资及相关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装拆运营和加班补助费用等。
2、进退场费:一次性¥元整/台(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台)。按照正常塔吊装拆工艺,在路通和场地平整的.条件下,乙方负责汽车吊拆的费用。
注:进退场费包含了运输、进场、安装、验收、拆卸、退场、基础、附墙预埋件费等费用。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聘请有资质的塔吊单位对塔吊进行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乙方安装、拆除、维修、保养委托合同副本交甲方一份,甲方和乙方视安装、拆除、维修、保养人员为乙方人员(工资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租金:塔机使用至工程框架封顶后,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使用塔机,甲方扣下一个月的租金其余全部支付乙方,余下一个月的塔机租金待乙方拆除塔吊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一次租金,乙方根据项目部规定上报付款申请表,甲方审核后 15日内支付);以此类推,直至租期结束。
2、进退场费:塔机进场安装试吊后支付。
3、以上所费用为不含税租凭费(工资表由乙方完善且附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条 双方责任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使用说明书双方认可接受。
(一)、甲方责任:
1、按照乙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基础受力数据来制作基础,并提供施工方案及基础验收报告给乙方办理报装手续。
2、提前7天通知乙方整机进场安装、拆机的具体时间。
3、负责塔式起重机进场前按排专用动力线路电源,并设立塔机外专用配电箱等协助工作。
4、乙方进行塔吊安装、顶升和拆卸及该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安全防护工作,负责提供安装、顶升、拆卸过程中的电源。
5、负责塔式起重机进退场安装、拆卸所需的场地清理。塔吊拆除时甲方须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地基坚实,以便汽车吊及运输车辆进场对塔吊进行拆除,如需对现场道路平整、回填或加固等,此项工作由甲方负责。
6、负责提供使用单位应提供的.相应资料,配合乙方塔吊在使用地方主管部门的验收申报手续。
7、保证按照合同按期付款,如果甲方拖欠租金超过5万元,则乙方有权停机,以示提醒,停机期间租金照合同规定计算,由此产生的工程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8、提供塔机使用所需的专线电源及进电配电箱,送电至塔机基础20米范围内。
9、负责提供持证的合格地面指挥,维修时甲方安排必要的配合。
10、甲方负责提供租期内乙方作业人员在工地期间工作和生活所需的食宿生活用电用水;乙方负责提供每台塔吊2名司机。
11、保证塔吊的安全供电特别是在塔吊顶升程中如需停电须提前告知乙方,如在顶升过程甲方擅自停电导致塔吊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其它原因导致塔吊安全事故,均由甲方承担安全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电业局断电等。双方安全责任界安如有争议,以使用地建委安监站责任鉴定报告为准。
12、协助办理司机工作卡,费用由乙方负责。
13、甲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工程签证手续。
(二)乙方责任:
1、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安全完整、合格,装机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塔吊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合资质维修厂的维修合同证)等相关资料。
2、负责提供地脚螺栓及固定附墙预埋件;并负责免费安装。
3、负责向省市有关部门申报验收,领取塔吊使用证并14天内交付甲方项目部;
4、负责因乙方产品质量、操作保养、维修不符合标准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
5、应加强对设备时行维修和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满足工程使用要求,塔吊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乙方应速派人到达现场并在2小时内进行故障排除,设备计划维修保养要先征求甲方项目部意见,协商安排计划维修保养时间,每月累计故障排除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6、提供机械操作司机每台2人,并负责司机的工资及相关保险费用,必须持证上岗,且能满足甲方24小时内不定时的施工需要。
出租方: 安徽宝宏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方: 安徽鑫瑞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将下列机械设备出租给乙方使用。
1、数控浪板成型生产线(壹套)。
2、数控弧形板生产线(壹套)。
3、剪板机(壹台)。
4、三辊卷板机(壹台)。
5、喷砂抛丸机(壹台)。
6、数控CNC自动切割机(壹台)。
7、QC12K型数控剪板机(壹台)。
8、U型成型机(贰台)。
二、甲方于20年8月20日发运给乙方。
三、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五、设备租赁期限为 五 年,租期甲方向乙方发运之日算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捌拾万元,分 拾 期交付,每期租赁金 捌万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收取。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六、本合同一经签订不能撤销。
七、本合同期满,甲方同意按人民币 壹佰壹拾万 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
八、本合同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机械(设备)概况。
第二条、机械(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机械(设备)仅限于在 ,用于工程。
第三条、租赁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权:
乙方应拥有出租机械(设备)的所有权或依法享有出租权,因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权争议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租赁机械(设备)的约定条件
1、机械(设备)操作:乙方为租赁的机械(设备)配备操作人员一名,操作人员根据甲方的指挥安排完成工作任务。操作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负责支付,该工资数额包含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租金中。
机械(设备)运行:租赁设备的提供由乙方负责,乙方需保证机械(设备)配、构件齐全,在甲方要求的使用时间段内,应确保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第五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特别约定为: 工程完工]止。租赁期满,合同终止。
租赁期满后 天内,甲方将机械(设备)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若甲方需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 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费的计算办法:甲方根据租赁设备的建筑施工面积支付乙方租赁费,具体为 元/平方。
3、乙方操作人员或乙方每日与甲方核对当日完成的建筑施工面积,双方签字确认。
4、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本月租金在下月 日前支付。
第六条、租赁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设备)在租赁期内由甲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设备故障排除、维修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机械(设备)的进场费用、退场费用、运输费用、意外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负担。
3、机械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事故问题的处理
1、因机械(设备)性能问题或质量问题造成操作人员、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失误,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由操作工作的管理、指挥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机械(设备)运行造成事故,如甲方需承担责任的。
第八条、甲方的义务:
1、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但甲方的责任范围为保险理赔后的'余额。
2、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操作人员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甲方对入场的乙方机械(设备)进行确认。甲方对机械(设备)的入场确认并不影响乙方对出租机械(设备)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所负的保证责任。
4、甲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的,以迟延支付的租金为计算基数,按每日万分之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如提供的机械(设备)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乙方应予以更换。
2、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操作人员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乙方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
4、在租赁期间,乙方将机械(设备)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正式书面通知甲方,机械(设备)新所有权人即当然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除一方依法律或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租赁机械(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赁机械(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四十八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租赁设备使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且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承租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下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方提供复印机供乙方使用,品牌为,型号为,底数为张。租期为年或以上。如乙方提前退机,乙方须付甲方人工、车费及复印机损耗费元。
二、乙方须付机器押金元给甲方,作为甲方风险抵押金,租期满后甲方退回乙方押金。
三、租金计算:当月复印量在张内,收底金元,超过 张以上的复印数按元/张(超出部分)。每月结算一次(以签订合同日期为结算日),如乙方不按时付款或有意拖款,甲方有权收回机器并不退回押金。
四、在出租期间,甲方必须负责机器的正常运转、维修及碳粉耗材,有问题随叫随到。乙方负责纸张,乙方不得任意拆装机器或另请他人维修。如造成机器损坏,必须由乙方承担一切维修费用。(因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五、甲、乙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如违约按有关法律予以赔偿。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付款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设备的用途
承租人如不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设备,致使租赁设备受损,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承租人需要延长租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日内,与出租人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赁设备的交付及归还
租赁设备的归还时间: 年 月 日,于当日晚20点之前归还,未超过当天24点的,超过时间按小时计费,超过24点则按天计费。
租赁设备的'归还地点:重庆玺胜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汉渝路工人村上岛丽舍4-30-7)。
租赁设备交付及归还时须经验收,交付时以承租人为主进行验收,归还时以出租人为主进行验收,同时双方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第四条 押金(保证金)
押金(保证金)的数额: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 元。
押金(保证金)的交付时间及使用: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当日内交付。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
租赁期满之日起当日期限内,扣除应付租赁设备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人。
第五条 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人对租用设备要妥善保管。租赁设备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非正常使用及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物的维修费用由承租人负担,租金及租期按合同执行。
第六条 出租人及承租人变更
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租赁设备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限期如数收回租赁设备。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 出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租赁设备,应向承租人支付设备日租金30%/天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租金总额的50%。
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7. 不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归还租赁设备,应向出租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租金总额的80%。
7.未经出租人同意转让、转租或将租赁设备变卖、抵押,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总额80%的违约金。
.3因承租人自身原因丢失及不能交付租凭设备,应原价赔偿,并支付违约期限内的设备租金。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出租人所在地法院。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2份,合同双方各执1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承租房(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以下租赁合同,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设备租赁内容
1、租用时间:20年9月25日,租用物品于活动当天 中午12:00前到位;
撤展时间为20年9月25日晚上21:30,活动完毕撤展。
2、租用场所:
3、租用物品
4、付款方式:乙方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好后,甲方付合同总额的50%,即币元整(¥ 元),合同内容执行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的剩余总额50%,即币元整(¥ 元),此合同从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在现场的安装及进出;承担现场制作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场租、管理、电费等)
2、甲方按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逾期未付的金额按每天0。3%赔付滞纳金。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上述设备安装、调试好,确保租赁期内正常使用。
2、乙方不能确保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上述设备安装、调试好,或不能确保租赁期内正常使用,甲方将扣除给乙方的全部合同款项。
四、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的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传真件有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取消合同。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日期)
负责人:(签字/日期)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