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合同【最新8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出租给乙方作使用。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若因违规、违法受罚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甲方不负连带责任,并有权收加店面,终止合同。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店面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店面:
1.擅自将店面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店面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店面,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但需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三、租金和保证交纳方式
租金: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为元整,租金每年度支付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交清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租金元整,大写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先付后用。第二年度的租金在第一年度的第十二个月内一次X清,依此类推。第二年起,租金每年一订,随行就市。但乙方必须提早一个月与甲方协商确定,否则合同自动终止。
保证金:为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不违反合同约定,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支付保证金元整,大写币万仟佰拾元整(不另具收据)。若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保证金全数归还乙方;若乙方未按时缴纳租金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保证金不退。
四、租赁期间的店面装饰和修缮
乙方开业前,若需要对店面进行装修,装修费由乙方自行处理。租赁期间发生用水、用电、税收、房产税、工商、物业管理费以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店面改造,如需改造,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动用保证金或要求乙方无条件将店面还原,
乙方对所租店面及店内一切设施,必须严格管理,及时维修,因维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付。店内安全、防火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失火或者店面财产物品丢失、损坏,乙方必须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五、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店面进行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如有进行转让或转租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租店面。
3、乙方在租赁期中途如欲转让店面,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缴纳币元整。乙方与转让人(丙方)之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与丙方自行协商处理,与甲方无关。租赁期满,乙方应将店面完好交还甲方。若丙方在转让期内有对店面进行装修改造,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装修或改造与店面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其装修设施不得破坏,应保持店面完好,无偿交还甲方,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4、如乙方在租赁期间,因某些原因无法继续营业,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原先对店面进行的装修和其他设施、物品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其设施、物品不得破坏,应保持店面完好,无偿交还甲方,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六、特约事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身份证复印件
签订日期: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承租甲方位于雅居乐剑桥郡幼儿园二楼舞蹈室,进行跆拳道训练。房屋建筑面积50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承租期满前两个月,若乙方希望继续承租,应书面告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的承租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租手续,逾期告知视为放弃。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租赁标的物灭失或不适于继续使用,本合同自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每年租金额为:万人民币(¥元)。(见附件)
第四条:甲乙双方租赁该场地的相关规定
在乙方如约支付租金的.情况下,由甲方支付出租场地的供暖费用。
乙方负责出租场地内财产设施的保管。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免责,并互相协助争取相应补偿。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自愿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广告位租赁给乙方做户外广告设置,并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金及其他费用:
租期暂定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无特殊情况,如果租赁期满甲方必须优先给乙方续租租权,其他公司没有租赁权。租金及其他费用支付时间
二、租赁形式
三、双方义务及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租赁的广告位所有的制作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甲方如果有特殊变化,须先通知乙方进行协商或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更不能另行出租给其他广告公司,同时甲方不得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竖立同类广告牌,否则视为违约。
3、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消防条例,确保广告牌美观牢固。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期内,甲方均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否则,向乙方赔偿所有的商业损失。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其他纠纷,双方就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仲裁。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出租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场地及用途
乙方向甲方出租 。
二、租赁时间
乙方向甲方租赁:
三、租赁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
2、
3、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特殊使用期间,甲方应保证现场设施的安全
(2)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租赁房屋重复出租给第三方。
(3)乙方因办公需要发生的电费按表收取,并按电力部门定价标准核定。
合同的终止和续签
(1)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租赁房屋以外的非法活动。
(2)如甲乙双方因政策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甲方:乙方:
一、甲方将三产服务楼,面积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用途:物流办公室
二、租赁。期限及费用: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月。其中自租赁之日起第一年租金为元/年,第二年为元/年,自租赁之日算起,乙方须向甲方缴纳第一年的租金元,水电、设施及经营保证金元,物业及卫生管理费元/年,乙方向甲方交纳第二年租金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交纳,逾期不交甲方将向乙方收取滞纳金,按每天租金总数的千分之五收取。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2、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水电使用,并保证服务设施齐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商铺建筑结构或进行加建,以免造成不良损失。在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应将商铺完好移交甲方。
4、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物流城内公共设施等物品,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
5、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承包、抵押,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随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6、乙方在甲方物流城范围内,不得从事危险品的运输和存贮,如发现,甲方有权予以阻止并给予报警处理。
7、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守法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8、乙方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管好自己财产不受意外损失,对因已方所产生的安全事故负责,并承担连带责任。
9、在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交纳水电等费用,如不能按时交纳,甲方在以后的任何时间有权停水、停电,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租赁,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与甲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选择权,如乙方不继续租赁,应在合同到期日前把库里的.财产清除干净,逾期不清除则无偿归甲方。
11、乙方门头安装等应按甲方统一样式,统一尺寸。建筑物外立面及物流城内非乙方使用商品房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四、合同的解除。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商铺或未经甲方同意而不按正常时间开门经营,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未经甲方同意将商品房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商品房的。
4、违反甲方依法制订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5、存运国家违禁物品或有安全隐患,经甲方警告而不能改正的。因以上原因在合同解除的同时,保证金和剩余租金将视违约金不予退还。
五、租用期限内,因政策性影响变更或终止合同时,甲方可给予铺位调整或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甲、乙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厂房场地事宜达成意向协议。
一、厂房厂地座落:甲方将位于望春垃圾中转站后面钢管租赁站的钢结构简易厂房及场地承租给乙方使用,月租金10元每平方,合计面积3150平方,月租金元。
二、租赁期限为3年(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0日止)如该厂房场地国家集体还未征用,甲方能继续使用,且乙方愿意继续承租,届时双方协商。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租金每季度付一次,先付后租,如不按时交纳租金每日按欠费的%计算违约金。如该场地集体(村里)要求调整价格,甲方出相应调整。
四、甲方提供现有的电源电表,水源水表,公共厕所等。乙方生产生活用电、用水设施自行解决,并按各自所装分表按月、按规、按实际缴纳给甲方,甲方按总表损失作相补差。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对所承租范围的设施开窗开门,挖墙打洞,损坏已安装好的一切设施,如确需要改换情况下,必须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进行。承租范围外的一切场地设施都是甲方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同时,维护好所有设施,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安全。如由乙方使用不当发生意外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
六、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场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发现甲方有权通知乙方中止合同,收回厂房场城,同时乙方不得将房屋场地转租或转让给第三方。
七、租赁期间,如一方无原则的情况下擅自提出不合理要求或解除合同,应承担三个月的租金赔偿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遇国家或集体需要征用该厂房场地,乙方应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及时搬迁,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八、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做出相应的补充,补充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合同执行出现严重纠纷,且协商不成,受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环市东路475号之三东都广东广场C区场地进行陶瓷艺术品展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资料
公司名称:
招商联系人: 电话
联系地址:环市东路475号之三东都七楼管理处
二、 乙方资料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编号 身份证住址
三、 租赁场地、租赁期限及租金缴纳
1、双方约定展销活动占用场地地址为:环市东路475号之三东都广东广场C 区场地,展销产品为陶瓷艺术品,展位50m2m;
2、租赁期限:20年2月3日起至20年2月22日止;
3、租金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4、按照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乙方应在租赁起始日前交纳租金。
四、 甲方责任
1、按时提供双方约定的'租赁场地给乙方;
2、负责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租赁场地的正常使用。
五、 乙方责任
1、自行保管展销物品的安全,甲方不承担任何展销物品丢失、损毁、盗窃等赔偿责任;
2、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在规定承租场地内经营,做好经营场地的环境卫生,及时将就餐等生活及经营垃圾丢进指定垃圾箱内;
3、乙方必须遵守诚实守信原则,对所售产品质量负责,不得在租赁场地内经营假冒伪劣、易燃易爆等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4、自觉维护商业街整体形象。不准出现在租赁场地搭建帐篷、设灶做饭等行为;
5、乙方经营中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应付完全法律责任。
六、 双方约定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且甲方收到场地租金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约定条款;
3、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双倍租金的违约金;
4、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自觉维护商业街的公共秩序,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租赁场地使用权。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自租赁期限终止之日起自动解除。
九、甲乙双方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出现纠纷可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仲裁机关提出仲裁,也可向甲方所在行政区域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赁条款:
一、租赁及租赁期限
1.甲方同意将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详见附件“租赁物”平面图)
2.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租金和支付方式
1.第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第二个租赁年度租金为人民币(¥元);第三个租赁年度租金为人民币(¥元);
2.租金支付方式:第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付清;以后每一租赁年度的租金应在当年月份前付清。
三、其他费用
1.乙方负责付款;租赁物”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所有水电费用均按供水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水电费用损失按实际消耗的5%计算。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发生的水电费,乙方用水用电量以甲方抄表为准。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绍兴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水电费押金。合同终止或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应付清所有费用并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在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的标准支付给绍兴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每个租赁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和房租同时支付。
四.“租赁物”使用和装饰
1.“租赁物”乙方只能用于商务办公。
2 .“租赁物”交付给乙方后,如乙方需要租赁物”如需进行改建、加固和装修,改建、加固和装修方案应事先经甲方批准,不得损坏;租赁物”在整体结构和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为乙方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乙方承担改建、加固、装修费用及竣工后的维护费用。
五.租赁期内甲方的.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租赁物”交付乙方使用,并设置独立的水电表。
2.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工作;租赁物”正常使用。
六.赁期内乙方的义务
1.自觉遵守治安、消防、物业管理等相关规定,确保“租赁物”甲方接受甲方对“租赁物”安全检查和整改意见。
2.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房租、水电等费用。
3.负责租赁区域内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4.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租赁物”并开展经营活动。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租赁物”。
6.符合甲方对“租赁物”各项管理规定。
七.合同续签
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八.保密责任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内容和另一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了解到的商业秘密。
九.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租赁物”返回
1.本合同可能因租赁期限届满、双方协商一致或不可抗力而终止。租赁物”因为无法使用而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实际损失。
A.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任何其他费用超过30天(含30天);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租赁物”的使用;
C.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建、加固或装修,或擅自转租、分租或出借;租赁物”的;
D.乙方使用“租赁物”从事非法活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实际损失。
A.甲方未能按时交货租赁物”,经乙方书面催交后超过30天(含此数)仍未交付;
B.“由甲方交付;租赁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如被乙方使用将危及安全..
4.本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提前终止、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在解除或到期之日起三日内;租赁物”清空并返还给甲方..For “租赁物”乙方应拆除建筑物内的固定装饰及附着物(甲方同意不拆除的除外),并在移交前恢复原状。乙方逾期归还“租赁物”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
10.违约责任
1.迟交租金或迟交“租赁物”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租赁物”违约方每天向对方支付500元违约金。
2.一方违约,另一方依据法律或合同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解除合同当年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3.任何一方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除根据本合同或法律规定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情况外,应赔偿对方相当于解除当年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4.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租赁物”如发生损坏或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1。其他商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进行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自愿签署,这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任何一方不得受到欺诈、胁迫等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
十二.有效合同和份数
1.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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