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合同9篇
甲方: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甲方现有汽车销售、汽车精品装潢及汽车维修服务等三大类业务;乙方拥有 品牌售后服务的丰富客户资源积累以及维修服务经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共同合作开办 维修售后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标的: 维修售后服务。
二、合作时间及地址: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地址: (详见附图),其中车间 (平方米),钣金、喷漆 (平方米),接待室 (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双方投入:甲方以原有设备、场地改造实物折价人民币 万元及现金人民币 万共 万元作为投资;乙方以设备折价 万及现金 万共出资 万元作为投资。双方约定:
① 双方实物投入和现金投入均由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作项目的共有财产。
② 设备添置及场地再改造均由双方共同确认后购置,作为双方共有的固定资产以及今后设备折旧、摊销的依据。
四、合作的经营管理模式:双方约定共同管理和经营 汽车的汽车维修售后服务项目。原则上甲方委派财务部经理和维修服务部副经理,乙方委派财务部副经理和维修服务部经理。双方在本协议生效 个月内拟订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亏及分配方式:公司合作项目的.资金往来设置双方共同确认的资金帐户(含转帐帐户及现金帐户),合作项目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场租分摊项目、工资、税金及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后盈亏按甲方 %、乙方 %共同享有和承担。
六、合作项目经营场地费用分摊:鉴于甲方目前每年场地费为 万元,合作项目专用帐户须分摊甲方场地费每年 万元整,由甲方提供正规房屋租赁发票于每年 月 日前入帐。从 年度开始,合作项目按每年 万元分摊场地费,于每年 月 日前入帐。
七、设备折旧及摊销:从合作之日起,从合作项目中提取设备折旧。具体折旧率以双方确认为准。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
① 继续开发和扩大现有维修业务,并在合作期内承担维修行业管理及保险、定损、交警支队的公共关系处理。
② 将所销售汽车客户引入双方共同拥有的维修业务中。
(二)乙方:
① 将原有的奔驰、宝马客户纳入双方合作项目中。
② 为奔驰、宝马车辆维修做好技术保障及技术特训工作。
③ 开发客户并介绍给甲方。
九、特别约定:
① 原汽车场地系为争取“4s”品牌而设置,故一旦甲方争取到新的品牌,乙方有优先参与权。
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在 市区(除 外)内与第三方就本项目进行合作。
③ 自合作协议生效后,因维修投诉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④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⑤ 根据经营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在 市区内就合作项目增开新店,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十、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有违反上述义务或有其它损害合作对方利益的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协议。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 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② 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项目事宜未经合作对方同意而与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获之收益均归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③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约。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 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本: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于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时间: 时间:
委托方(甲方):
维保方(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明确塔式起重机维修保养的责、权关系,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甲方的起重设备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要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的有效时间为甲方实际通知函交给乙方签章之日起开始执行,至起重设备拆卸前20天结束。
二、协议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每月定期进行维修、检查。乙方在下列定期检查内容中发现问题须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实际维修的人工费、配件费及材料费等于由甲方另行支付,或由甲方及时自行更换配件。
2、本合同乙方为先收维护、检查费后作业的原则。
3、塔吊结构
1、地脚螺栓、标准节螺栓连接是否松动、结构是否变形有无裂纹
2、塔身垂直是否达到要求
3、附着是否变形、焊缝是否裂开
4、司机室、载人吊篮、平台栏杆是否可靠连接
电器系统:
1、电缆供电系统是否正常,工作电压为380v10%
2、碳刷、接触器、继电器触点是否良好
3、仪表、照明、报警系统是否完好、可靠
4、控制、保护元件、操作系统是否完好、可靠
5、制动系统灵敏是否可靠
安全限位的保险装置:
1、限制器断电范围是否满足100%额
2、重量限位挡的断电范围是否满足100%
3、回转限位器是否灵敏可靠
4、变幅限位是否灵敏可靠
5、起高限位是否灵敏可靠
6、通讯系统是否有效
绳轮钩系统:
1、钢丝绳是否排列整齐,润滑是否良好,小车、吊钩钢丝绳是否变形、断丝、跳槽,在机械固定是否牢固,是否达到了4圈安全以上的.要求
2、各定、动滑轮、导向轮是否润滑灵活可靠
3、吊钩保险是否可靠,轴承传动有无异响声传动系统
1、各传动机构是否平稳、有无异常响声
2、各滑动点是否润滑良好
3、连轴装置、制动杠是否可靠
三、费用(不含税金,税金另计)
1、费用支付方式:先付费后作业原则
2、元至施工电梯拆卸完毕。此费用不包含维修过程中的人工费和配件费。
3、本合同有效期,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签章之日起开始执行,至起重设备拆卸前20天结束。
4、紧固螺丝、加润滑油清理杂物等工作由甲方自行负责。
5、甲方付款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开出有效收款票据。
四、乙方责任:
乙方应为派往施工现场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派人做好维保并保证质量对维保工作负责。
五、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
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郑重声明:
1、非乙方人员进行安装作业时,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与乙方无关。
2、甲方必须保证委托乙方维修、检查的起重设备的所有部件,都是具有相关起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单位生产的,因起重设备部件质量问题发生的所有事故由甲方负责。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托修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承修方:
签订地点:
一、车辆型号:
车种:
牌照号:
车型:
底盘号:
发动机型号:
编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车日期:
方式:
日期:
方式:
地点:
地点: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大写)(其中工时费)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天或行驶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转帐/银行汇款
期限: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托修方单位:(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挂: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承修方单位:(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挂: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托修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承修方: 签订地点:
一、车辆型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送 修
接 车
日期
方 式
日期
方式
地点
地点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修费总金额(大写) (其中工时费 )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 天或行驶 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 转帐 银行汇款 期限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经济合同仲裁 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托修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承修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托修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承修方:
签订地点:
一、车辆型号:
车种:
牌照号:
车型:
底盘号:
发动机型号:
编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车日期:
方式:
日期:
方式:
地点:
地点: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大写)(其中工时费)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天或行驶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转帐/银行汇款
期限: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托修方单位:(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挂: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承修方单位:(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挂: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合同编号:
托修方:承修方: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一、车辆型号:
车种3牌照号车型3底盘号发动
机型号编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车日期
方式:
日期:
地点: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大写)(其中工时费)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天或行驶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转帐银行汇款期限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托修方单位:(章)承修方单位:(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说明:
1、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承、托修方签章生效。
3、本合同维修费是概算费用。结算时凭维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4、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承修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5、承、托修方签订本合同时,应以《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依据。
注:本合同一式份。承、托修双方一份,维修主管部门各份。
甲方:(定点单位)
乙方:(维修单位)
为规范车辆维修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自20年11月1日起至20年10月30日止。
二、甲方保证维修质量符合国家维修行业标准。
三、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使用维修配件,确保更换配件是本地区同品牌同型号的最低价格,工时费收费标准按市场最低价格。
四、甲方保证24小时提供维修服务,市内紧急救援15分钟到达现场,市外根据路途情况争取最短时间到达。优先抢修,及时交车。
五、非紧急维修时,甲方需根据乙方负责人签字的车辆维修通知单进行维修。紧急维修时,甲方需同步通知乙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现场确认后,方可维修。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六、因甲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内容包括:维修项目、具体部位、耗材、部件、工时费、质量保证期及经办司机签名,此单多联复写,以备结算时使用。
八、结算方式:每三个月时,甲方执维修结算单及维修发票与乙方结算一次。
九、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甲方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姓名: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1条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在被聘用期间,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公司从事工作。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尽职尽责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内容,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考核要求。
第2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月。期满后,经
双方同意,可以续约。
本合同没有试用期。
第3条劳动时间
保证完成甲方安排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时间由□乙方自行或□甲方安排。
第4条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甲方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扣薪、调职、降薪等处理,或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5条兼职劳动报酬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月元(大写元整)。
甲方于每月日前以人民币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甲方不承担乙方其他任何社保、福利待遇,不负责承担乙方的任何医疗费用。
第6条保密义务
合同期内,乙方须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使用甲方商业信息;合同期内以及合同终止后,乙方必须为甲方之一切商业信息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泄漏、给予或转让。
第7条合同终止
以下情形发生时,本合同终止:
合同期限届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30日通知对方。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且无需再通知乙方。
乙方承诺没有传染病、抑郁症、精神障碍、遗传病等不适应相关工作的疾病,不隐瞒病情。如因隐瞒病情给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动申请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第8条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汽车修理厂承包一事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承包给乙方汽车修理场地,部份设备设施,办公用设施,简易的居住屋等(详细清单附后)。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3年一签,乙方在当年十二月一日前交清次年的租金,其承包期限以此类推顺延;甲方若改变修理厂用途,应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终止承包期。
三、租金:承包期的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壹拾陆万元整)。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数上递增壹万元整(元),以此类推直到承包期满为止。
四、约定事项
1、承包期间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己经营、自负盈亏,按时上缴有关部门的各种费用,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
2、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的水电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承包期间应爱护和保管好各种承包物,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遗漏或损坏,更不得用承包物作抵押借
款,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承包物完整的归还甲方,遗漏或损坏的.按实价赔偿。
4、承包期间,各种机器设备和设施的正常维修及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房屋及场地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5、乙方在承包期内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以及法律行为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乙方在承包期内要注意承包物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灾难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六、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二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