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合同合集11篇
出租方: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租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吨载重量牌汽车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方:代表人:年月日承租方:代表人:年月日机动车辆租赁合同(样式二)
出租人:有限公司
承租人:有限公司
出租人向承租人有限公司提供租车服务,车牌号码为.现约定如下:
第一条租金计算
甲乙双方协商。出车期间,每天租金为元,以实际出车天数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再续签租用合同。
第三条出租人权利义务
服务期间的一切风险、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出租人承担,与承租人无关.服务期间,相关的汽车维修,保养事宜由出租人负责.承租人在汽车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车事宜,由承租人统一合理安排,并说明情况,如人数,所需运送的目的地等.过路费、停车费由承租人承担.
因出租人的责任造成承租人需要用车而车辆不在位,承租人租用他人车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出租人即驾驶员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班待令派遣.
第四条承租人权利义务
在行驶过程中,承租人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违约责任
双方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
出租人:承租人: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地址:邮码:中国: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地址:邮码:中国:法定代表人:
1、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牌汽车壹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2、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3、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4、租用期定为2年,自20年1月1日起至20年12月31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5、租金每年为人民币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6、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7、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8、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租方:(签章)代表人:年月日
承租方:(签章)代表人:年月日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承建的芳草地〃雪岭仙山B组团平基土石方工程,甲方租用乙方的铁马汽车(运建筑弃土用) 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租用汽车运输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用时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或工程结束。
二、使用场地:武隆县仙女山镇芳草地巴维亚〃雪岭仙山B组团平基工程施工现场。
三、租金及计价方式:月租20xx0元/月/台,汽车每天工作时间与工程进度同步,根据工程的需要,汽车每天基本工作时间为早上6:30至当日晚上12:00,每月汽车维修时间三天,若超过三天,则甲方按666元/天扣除乙方该机具的基本月租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如下雨、下雪等),导致无法工作,乙方租金照收。
四、付款方式为月结。乙方工作时间满一个月后,甲方按实支付乙方租车费用,乙方汽车进场后,我司加油员对每台汽车在加油前的'原有库存油量进行测量,并签字确认,以保证车主的利益。甲方付款给乙方时,乙方需提供等额的租赁发票、油发票、机械发票、机械配件发票等。
五、进出场费:设备的进场费由甲方承担,若甲方租用半年以上,出场费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机械在甲方租赁期间,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擅自转租或抵押,当日工作完毕必须由驾驶人员检查机窗玻璃及车门关锁好,方才下班。
八、责任和任务:
1、在租赁期内,燃油费、操作工食宿费均由甲方负责。
2、驾驶员必须听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但甲方无权要求驾驶员违章操作。
3、乙方按期对设备进行保养时,甲方应安排时间给予配合。
4、乙方在土石方的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汽车行驶的安全,确保安全驾驶,并经常检查机械故障,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凡因汽车飞石或掉石造成过往行人或其它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安全,由乙方承担。
、因汽车驾驶不当或机械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在运输过程中造成公路边电线被拉断,电杆破损的一切损失。
5、设备在租赁期内,若有变动,甲方(或乙方)应提前通知对方,以便安排。
九、若有一方违约或双方发生争议,尽量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自乙方机械进场,正式开工之日起生效,至机械报停后租金截止,由甲方付清乙方租金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备注:
其它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租赁车辆的状况
详见合同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
详见本合同附件《自驾汽车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随时随地收回租赁车辆,已经收取的金额在计算全部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人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租赁车辆。
(3)从事其他损害出租人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人书面许可,租赁期满后未归还车辆的。在上述情况下给出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
2.租赁期间,不承担因租赁车辆造成的第三方责任。
3.法律法规规定出租人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4.根据合同,提供技术条件良好、牌照和费用齐全的车辆。
5.在租赁期间监控车辆使用情况和客户信誉。
四.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内,有权使用租赁车辆。
2.租赁前对租赁车辆的损坏不承担赔偿和维修义务。
3.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足额支付抵押,以现金方式支付租金;如果用银行信用卡消费,需要承担应付银行的手续费。
4.负责租赁期间租赁车辆的燃料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在租赁期内,严格遵守国家的一切法律法规,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发生事故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人必须承担因承租人行为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人办理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损失认定和理赔。
五.动词(verb的缩写)抵押条件
1.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承租人应按出租人关于定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向出租人支付相应的抵押。
2.租赁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协商终止合同后,出租人除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还应将剩余的押金退还承租人。
3.承租人不得将保证金作为租金提存。
4.出租人提供司机的,承租人不用交押金。
六.不及物动词保险条款
1.出租人已经为租赁车辆提供了相应的保险。详见《租车登记表》。
2.承租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出租人,当被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的修理厂,承租人已提供所有有效的保险证明手续,且租赁车辆符合出租人应投保的《汽车租赁登记表》的要求时,出租人将停止计算租赁费。车辆在租赁期内被盗、报废或以其他形式灭失的,从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人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个月),承租人应承担车辆租金的 %和保险可扣除部分。
3.因保险公司拒绝和免除对承租人的赔偿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支付车辆加速折旧费用和保险公司的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用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用的 %。承租人未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所需的相关手续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和加速折旧费用,并承担未能赔付保险事故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变更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导致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及其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总额的 %的违约金。承租人应根据双方签署的归还时间及时归还租赁车辆。每逾期归还一天,除继续收取租金外,承租人还应支付日租金 %的违约金。每提前归还一天,交付日租金按当日租金的 %违约金后退还。
本合同所指的经济损失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的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只有在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后才有效。
九.争端的解决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市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经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甲方:
乙方:
为了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甲方决定租赁乙方机械设备。双方本着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设备名称:
二、工作地点:
三、租赁单价:按每月每台 元( 人民币)租赁。
四、付款方式:租赁费按照满月月终结算(方式按照甲方验工管理办法办理),并在月终15日内付清租赁费用,若不能按约付款,甲方按照实际欠款数额每日以的千分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租赁费不含税金,甲方付乙方机械租赁费的同时,乙方必须提供收款凭证(以合法柴油票代替)。
五、调机运费:首次进场运费由甲方承担,费用共计为元;退场运费由乙方自理(但如租赁机械不足一个月,甲方负责退场运费,费用共计为元)。
六、租赁期限:20 年11月16日开始,期限暂定一个月,但20 年11月15日前必须进场。
七、在租赁期间,甲方如需要变更机械使用工地必须提前告诉乙方,但乙方必须完全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二次搬迁费用由甲方负责。
八、机械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不得将该机械进行抵押、转让或拍卖。
九、在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及机械的伤害由甲方负责。
十、机械租赁期间,机械每月“累计纯作业时间”按照240小时计;如超过240小时,超过部分应按 元/小时支付租赁费给乙方。
租赁期间机械所用油料由乙方自理。正常情况下因机械故障造成停工,每月不得超过2天时间(共计16小时),超过部分按照 元/小时( /240 2= 元/小时)从机械租赁费中扣除。
如因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造成机械台班浪费,甲方要按照实际情况从租赁费中扣除机械误工费(按照 元/小时计)。其他属于甲方责任的任何原因或天气原因造成的`停工不减扣租金。租赁期间驾驶员及乙方管理员等食宿、交通费用及司机工资等由乙方自理。“累计纯作业时间”指一月中机械工作时间的总和,以小时计。
十一、甲方不得令机械从事违法作业,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十二、乙方机械及人员在正常工作安全保证情况下必须完全服从甲方的任何工作安排,乙方无权拒绝,并必须保证机械的使用效率,如果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单方面清理出场,费用按照183元/小时结算。机械使用台班每日双方代表现场签认,做为最终租赁费用结算的依据。
十三、机械的养护、保管等由乙方负责,并不计费用。
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再向 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
乙方:
地址:
住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xx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x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xx车
架号:xxx
车牌号:xxx
制造厂家:xxxx
出厂日期:xxx
发动机号:xxx
三、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开始,计划租赁至xx年xx月xx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xx年xx月xx日
2、交车地点:xxxx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结算时应出具租赁业正规发票。
3、结算时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日均租赁费=月租费x/x天)计算。
六、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结束,由出租方负责将车辆开出现场。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双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xx x 出租方:xx
法定代表人:xx 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xx 委托代理人:xx
联系人:xxx 联系人:xx
传真:xx 传真:xx
电话:xx 电话:xx
开户银行:xx 开户银行:xx
帐号:xxx 帐号:xxxx
xx年xx月xx日 xxx年xx月xx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请求并承诺:
1、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租用甲方型、颜色为小轿车(面包)车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向甲方提交保证金元,租金于月日结清。
4、租车时间为天,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
5、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5、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违法、违规活动;
(2)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盈利性运输;
(4)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元的`违约金。
6、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甲方:
乙方:
1.甲方于年月日时将车辆开至供乙方用于使用,年月日时将车开回公司。
2.车辆司机、油料费用甲方承担。
3.乙方在使用车辆期间,要保证车辆一切设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使用方式、出行地点使用车辆,不得做其他用途,出车途中的道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车出租费用元,乙方先预付定金元,其他款项须出车前小时交起,否则甲方不予以出车且不退还定金,乙方付定金后,甲方须保证乙方用车,如发生自然灾害,车辆突发性故障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乙方车辆使用,甲方退还全部租金,不负其它任何责任。
5.本合同由年月日时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电话:
乙方盖章:
电话:
地址:
快递车辆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两辆冷藏半挂车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有效行驶证、营运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及备胎一个。
二、租赁期限:
自20xx年3月2日0时至20xx年3月1日24时,共24个月。租赁车辆为(鲁xx—鲁xx挂、鲁xx—鲁xx挂)共计两辆。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数额为每年36万元,共计72万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前一年6个月租金18万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提前一个月付清下半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营运证、购置税缴纳证、保险费交付凭证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500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乙方向有关部门缴纳。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乙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货物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具有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数额5%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5%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120%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120%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车辆租赁合同协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请求并承诺:
1、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租用甲方型、颜色为小轿车(面包)车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向甲方提交保证金元,租金于月日结清。
4、租车时间为天,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
5、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元处罚金。
5、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违法、违规活动;
(2)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盈利性运输;
(4)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元的违约金。
11、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请求并承诺:
1、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租用甲方型、颜色为小轿车(面包)车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向甲方提交保证金元,租金于月日结清。
4、租车时间为天,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
5、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5、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违法、违规活动;
(2)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盈利性运输;
(4)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元的`违约金。
6、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车辆出租: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一个车队(共计15辆货车)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备胎一个。
二、租赁期限:自2010年5月28日至2015年5月28日,共60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数额为每年75万元,共计375万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前两年租金150万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的6月1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乙方向有关部门缴纳。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乙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具有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数额5%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5%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120%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120%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身份证: 开户行: 账号: 住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 乙方: 身份证: 开户行: 账号: 住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互信的态度签订本协议,协议条款如下:
甲乙双方约定在 年 月 日,乙方租用甲方车辆,租用时间 ,租金 元。
1.甲方向乙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3.租赁期间乙方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罚款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当乙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4.甲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非济南本地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享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和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乙方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 元且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满足乙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乙方应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自行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 定金
1.乙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押金 元。
2.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足额交付车辆租金余款 元。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