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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借款合同合集10篇

2023-08-23 21:46:45合同

资金借款合同合集10篇

资金借款合同

资金借款合同 篇1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贷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年月日

  贷款方:借款方:

  保证方:

资金借款合同 篇2

  借款方:

  贷款方:

  根据,经借款方申请,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万元。用于,预计分年用款为: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第二条借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贷款方审查凭以供应资金。贷款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如因贷款方责任,资金供应不及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借款方在贷款方开立,根据工程情况将贷款按月分次转到存款户支用,全部贷款由贷款方监督使用。借款方如不按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和收回贷款。

  第四条贷款期限:自年月起,至年月止,共为年个月。其中建设期从年月至年月,还款期从年月至年月。分年还款计划如下: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第五条贷款利息,按年息%计收;借款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六条还本付息的资金,经各方商定,同意用贷款项目的下列资金偿还:

  1、企业自有资金;

  2、基本建设收入;

  3、交纳所得税以前的新增利润和经税务机关批准减免的税金;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基金;

  5、实行投资包干分成部分。

  借款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方式提供担保。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

  第七条全部贷款到期,贷款方发出逾期通知3个月后,借款方仍不归还的,贷款方可以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方或担保方收回贷款。

  第八条如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产品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失效。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如果超过3个月以上不使用贷款,合同即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借、贷双方各执份;副本份,借款方主管部门、保证方、、、等单位各执份。

  借款方:贷款方: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财税部门意见

  地行审查意见

  省分行审查意见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资金借款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借款人名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住所:

  电话:

  邮政编码:

  贷款人名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住所:

  电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甲方根据的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贷款。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用途

  利率

  期限年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 开立账户

  甲方应到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存、贷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 借款支用

  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计划,在约定用款日个营业日前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用款单”后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额放出,转入甲方账户。甲方用款计划如下:

  日期金额

  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

  第四条 还款资金来源

  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

  2.

  3.

  4.

  第五条 还款计划

  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按额归还借款本息。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日期本金利息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第六条 计息方式

  按贷款现行利率计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亦有变化时,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第七条 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应按要求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2.甲方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个营业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但只能延期一次,且所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本合同所定期限。

  3.甲方需要提前归还借款,应经乙方同意,乙方按规定减收甲方利息。

  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合同解除后甲方已占用的乙方贷款和应付利息,应偿付给乙方。

  5.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或关、停、并、转、分时,应最迟于 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等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甲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接受单位,或新设单位或其他任何第三者,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并由受让单位和乙方重新签订借贷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超过约定的用款日期个营业日未提交“用款单”,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付给乙方万分之的违约金;乙方未按期、按额向甲方贷款,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付给甲方万分之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在原利率的基础上收取%的罚息。乙方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需要其他金融机构协助扣收的,可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可以拒收,或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乙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如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损失,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6项和第7项的情况除外。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按额偿还借款本息,也未按约定与乙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时,乙方有权限期或主动追回逾期贷款。对逾期贷款,乙方按银行规定在原利率的基础上收取%的罚息,并可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需要其他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可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合同条款,或擅自解除合同,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应按贷款总额的千分之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对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乙方可责令对方限期纠正,甲方拒不执行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部分或全部。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7.甲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或与第三者发生债务纠纷,无力向乙方偿还借款本息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用款单、双方签订的提前或延期还款协议书及其他有关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负责人:(签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负责人:(签章)

  注:1.如甲方为乙方开户单位,删去第二条。

  2.如本合同不要担保,删去第七条。

  3.如甲方或乙方为法人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章。

资金借款合同 篇4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借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贷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支付项目所需外币资金,向乙方申请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提供贷款。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期限、利率如下

  币种

  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用途

  期限

  利率

  第二条 开立帐户

  甲方应到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外币贷款帐户和存款帐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三条 借款使用

  甲、乙双方按下列程序支用和发放借、贷款: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甲方应提出订货卡片并自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天内对外签订定货合同,定货合同副本送乙方。定贷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用款计划。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定货的,甲方应将延期原因及所延期限在规定日期前通知乙方,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调整用款计划

  2.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计划提前个营业日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收到“用款单”后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额放出,转入甲方帐户。

  第四条 还款资金来源

  第五条 还款方式

  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借款本息及费用。偿还借款本息及费用所用货币应与所借币种相同。自第一笔用款后第个月开始还款,共分次还清,

  每次归还金额万元(或每次归还金额不少于借款总额的%)。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日期

  本金

  利息

  本利合计

  年月日万元万元万元年月日 万元 万元万元

  年月日 万元 万元 万元 年月日 万元 万元 万元

  第六条 计息方式

  按现行外币贷款利率计息,根据实际发生天数和发生额计算,按结息。如因国家调整外币贷款利率水平,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也有变化时,自新利率执行之日起,乙方按新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 费用支付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一切费用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 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 贷款的监督检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监督和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应按要求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合同。

  2.甲方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个营业日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但只能延期一次,且所延期限不能超过原定期限。

  3.甲方需要提前归还借款,应经乙方同意,乙方按规定减收甲方利息。

  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合同解除后,甲方已占用的乙方贷款和应付利息,应偿付给乙方。

  5.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承包、租赁及其它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或关、停、并、转、分时,应最迟于一个月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等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甲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接受单位、新设单位或任何第三者,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并由受让单位与乙方重新签订借贷合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如期向乙方提交订货卡片和定货合同(副本)的,乙方有权撤销贷款。

  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根据用款计划按时向乙方提交“用款单”,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收到“用款单”后未按期按额向甲方提供贷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金数额,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以万分之计算。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双方所受的损失。

  3.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收取%的罚息。乙方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帐户中扣收。需要它金融机构协助扣收的,可商请其它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4.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可以拒收,并可以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乙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应根据违约金额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时,应赔偿甲方所受损失。但出现本条第3项、第7项、第8项、第9项的情况时除外。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按额偿付到期借款本息和费用,也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第2项的约定与乙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书的,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和费用时,乙方有权限期或主动追收逾期贷款本息和费用。对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的罚息,并可从甲方帐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和罚息及费用。需要其它金融机构协助扣收的,可商请其它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6.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或擅自解除本合同,其行为无效,并应给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计付。因一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时,还应赔偿对方所受损失。

  7.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它资料不真实,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全部或部分贷款。乙方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贷款帐户中扣收。

  8.甲方在使用借款中如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乙方可按规定收取%的罚息,并可直接从甲方帐户中提前扣收贷款本息和罚息。

  9.甲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或与第三者发生债务纠纷,无力向乙方偿还借款本息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商订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四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请书、用款单、用款计划表和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材料,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资金借款合同 篇5

  借款单位:(简称借款方)

  贷款单位:银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建筑流动资金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

  合同编号:

  借款单位:(简称借款方)

  贷款单位:银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建筑流动资金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行,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元,用于。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息为月息‰,逾期还款的加计利息%,挪用贷款的,对挪用部分加收罚息%。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借款方的担保人是,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1份,副本份,、、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月日

  签订地点:

  贷款方(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担保方(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月日

  签订地点:

资金借款合同 篇6

  借款单位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人民银行信托部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用于项目,其中土建部分万元,设备万元。

  第二条、保证将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年月日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预定的经济效果:新增产值,产量,利润,税金、第三条、借款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利率按月息厘毫计息,每次还款同时计收利息。

  第四条、借款单位如果未经银行同意而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银行有权进行信贷制裁。

  第五条、贷款到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如不按期归还借款,除按规定加收利息外,

  银行有权在借款单位的存款帐户中扣还,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借款单位如果停建或没有达到经济效果,不能按规定归还贷款时,借款单位愿用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款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或基金存款归还。

  第七条、担保单位保证借款单位恪守契约规定的条款、如果借款单位不能按本契约规定还清本息,愿承担经济责任,由担保单位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契约经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还清后自动生效。

  借款单位:(公章)

  担保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立约日期:年月

资金借款合同 篇7

  借出单位:大水沟乡资金互助社(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社员:(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担保人:

①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②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经甲方、乙方、担保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借给以乙方互助资金元(大写),资金使用费率为月‰,借款用途为,借款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应按合同订立的还款期限归还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资金使用费。乙方如不按期归还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资金使用费,愿意按资金使用费的%向甲方支付罚费,并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含律师代理费)。

  三、担保人自愿对本合同中的乙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监督乙方互助资金的.使用。如乙方没有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或没有全部偿还其债务,甲方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应立即履行清偿义务,清偿本合同的乙方应按期偿还给甲方的全部互助金本金、资金使用费、应支付给甲方的罚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垫付的一切费用(含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

  四、乙方承诺:

(1)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财务状况信息资料。

(2)接受甲方对其使用互助资金情况的监督。

(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所借资金并按期清偿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资金使用费。

(4)在归还所借甲方资金前,乙方住所、通讯地址、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时,应事先通知甲方。

(5)乙方财务状况恶化、涉及重大诉讼及其他可能影响还款的情况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乙方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所借资金或采取其他措施。

  五、甲方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所借出的互助金本费时,担保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当发生乙方不履行承诺、有足够证据表明乙方没有归还债务能力、担保人向其他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清偿本合同乙方应付甲方的债务。

  六、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借出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借款社员:(签章)

  年月日

  担保人①:(签章)

  担保人②:(签章)

  年月日

资金借款合同 篇8

  甲方(资金方): 乙方(借款方):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一、总则: 。

  二、融资及其相关条件: 。

  三、操作程序: 。

  四、法律依据: 。

  五、共同遵守条款: 本合同一经签约,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撤消此合同。

  六、违约责任: 。

  七、解决纠纷终止

  双方发生违约纠纷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仲裁,仲裁地为北京,仲裁机关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

  八、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为中文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双方一致书面同意本合同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即告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制定合同副本,合同副本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资金借款合同 篇9

  借款单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邮码:电话:

  贷款单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邮码:电话:

  保证单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邮码: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盖章)代表人

  贷款方:(盖章)代表人

  担保方:(盖章)代表人

  年月日 借款方:

  地址:邮码:电话:

  贷款方:

  地址:邮码:电话:

资金借款合同 篇10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贷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他:

  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

  合同的附件:。

  。

  。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份,报送有关单位各留一份。

  贷款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借款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保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和账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