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租赁合同10篇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酒店概述
甲方拥有一家酒店(),包括主厨房、餐厅、雅间,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从。
上述资产均租赁给乙方使用,租期为年。
2、年租金5万人民币。租金支付方式协议应在签署时支付
结清第一年租金(单独收据)。租赁期内,甲方将向乙方出租5套
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到期后支付,类比一次租金到期。
3、合同期满后,甲方应保证乙方在与第三方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酒店的续租权。
第三,住房设施受到要求的保护
甲方应承担保证酒店正常运营的义务,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酒店用水。在租赁期内,乙方应:
建筑主体不得随意拆除和改建。
保证房屋内部装修及设施的正常使用,如有损坏照原样修复。
合法经营,但租赁期内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保证酒店及其周边环境的整洁,定期清理垃圾。
4、乙方在租赁期内经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工商管理费、各种税费、卫生、防疫、电费等。
乙方在租赁期内增值的物品和财产应自行保管和使用,到期后自行带走,乙方更换的易损易耗品不得带走。
不及物动词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承诺积极严格执行。但遇有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和政策因素,可依法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是,如果一方故意或异常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守约方。
七、上述条款应得到双方的遵守和尊重,并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地点为:
二、租用面积:建筑物使用面积约计平方米。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详见交接清单:
三、租赁物用途:餐饮业。
四、租赁期限:共计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租金标准:第一年年租金为人民币元,第二年租金元整。第三年租金元整。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的水电设施,甲方收取水电费用的标准按区供水供电部门的'实际收费执行,乙方必须按时交纳。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年结算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的租房费用亦在每年月日一次性支付。
八、履约保证:
1、乙方向甲方缴纳风险抵押金元整。期满退场日内无息退还。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所需的工商、卫生、消防等一切营业手续,乙方照章缴纳税费并全部承担办理经营所属证件的一切费用及年检、抽检等费用。
3、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对租赁物的修缮。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4、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自行设置消防设施,并严格遵守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订消防责任书,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经双方协商约定违约金为年租金的30%.
2、在租赁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缴纳滞纳金,逾期超过十五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租赁期内,乙方一般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如变更需双方协商同意,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照月租金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与否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
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除房屋装修部分。
5、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结清房租、电费后,方可在两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论处。
6、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十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效,提交租赁物所在地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乌拉盖金浩园小区A商4号楼;位于南往北属第4个商厅,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修车。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xx年3月27日至20xx年3月27日止。
第四条 租金该房屋租金为壹万元整加物业费用1771元。 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如出租方在租赁期间外卖,出租方应退承租方合同终止以外的租金,并给出租方两个月的租金补偿,出租方无条件腾出房屋。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壹万元 租金按年结算,如续租乙方于每年3月27日前交付给甲方租金。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承租方需给出租方20xx元押金。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退房时应保证房屋设施完整无缺,无损坏,如出现类似损坏现象承租方应无偿给以补偿,否则甲方修复从装修押金中扣除,发生多少扣多少多退少补。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水、电暖气费物业费用。
第九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2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5日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条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出租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的经济损失出租方不予补偿。
第十一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出租方有经营场所间,面积平方米,座落于,出租给承租方从事行业(生产)经营。
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共月,每年租金元,租金总额元,交纳租金期限定为:。
二、承租方应维持出租方场所的`原状,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不得发生损坏:不得逾期天不交租金;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不得在租用场所内搞非法活动。
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场所,损坏者应赔偿责任。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动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中途反悔,否则,违约一方应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出租方:(签名盖章)
承租方:(签名盖章)
日期: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餐厅进行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一、餐厅概况
1、乙方所租赁餐厅位于桃源美食街十号(潜江虾皇),面积约400平方米(7间门面)。产权归甲方所有。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20年10月14日——20年2月18日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1、一次性付清 租赁期间费用共计贰万元整(200元) 押金贰万元(200元),共计肆万元。合同期满后甲方需退还乙方押金。
2、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工商、税费、卫生、水电、气、光纤、防疫等)
3、乙方在经营期间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退场之前全部结清)
4、该餐厅出租前发生的一切债务和其它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和承租。
5、乙方在租赁期间提前退场,甲方不退剩余租金。
四、设施与安全
1、乙方在经营期间损坏的一切配套设施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在经营期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不得随意整改店内结构。
4、合同期后乙方负责还原店内招牌。
5、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合法经营,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6、如房东干涉乙方正常营业,由甲方出面解决。
7、租赁期满后,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它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终止或解除时自动失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开办餐厅一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有关事宜,特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租赁房屋状况
1、地址:江陵县滩桥镇西街
2、计租建筑面积:320m2。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三年,自 20xx 年6月 18 日起至 20xx 年 6月 18 日止。租赁期满,甲方若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届时双方可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确认。
三、租金交付
1、场地租金:年租金为 5000元.
2、租金的交付:租金自乙方计租之日起每半年支付一次。
四、甲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负有保证租赁期内租赁场地建筑结构完好的义务,并应作好公共房屋和公共场地的维修保养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甲方向乙方交付场地后,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进场装修和营业后涉及甲方需配合协作的工作。
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场地转租给他人。如果本协议系由甲方租赁他人另行转租乙方,甲方必须向乙方披露原租赁协议原件,并交乙方复印件留存。
五、乙方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出租的房屋和甲方配置的.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人为损坏,如有损坏,由乙方更换或赔偿。
2、乙方自行负责经营场所内的物业管理和租赁场地内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在使用场地过程中,如需对场地内部装修进行维护、改造、更新、结构改变,必须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4、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时,乙方应将其租赁场地及附属设施完整完好地向甲方交接,乙方不得拆除装饰物,甲方对未拆除的装饰物不予补偿,但乙方自行购置的家具、餐厨具、空调、冰柜等设施设备及店堂招牌由乙方收回并搬出租赁场地。
六、特别约定:
1、乙方若拖欠水、电、物管等费用逾期三十日,甲方有权采取停止供应水电等措施,直至乙方交清所欠费用为止。采取停止供应水电等措施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3、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如乙方将租赁场地整体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甲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如甲方解除合同除不退还租金,乙方还应承担2万元违约金。
八、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地点为:
二、租用面积:建筑物使用面积约计平方米。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详见交接清单:
三、租赁物用途:餐饮业。
四、租赁期限:共计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租金标准:第一年年租金为人民币元,第二年租金元整。第三年租金元整。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的水电设施,甲方收取水电费用的标准按区供水供电部门的实际收费执行,乙方必须按时交纳。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年结算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的租房费用亦在每年月日一次性支付。
八、履约保证:
1、乙方向甲方缴纳风险抵押金元整。期满退场日内无息退还。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所需的工商、卫生、消防等一切营业手续,乙方照章缴纳税费并全部承担办理经营所属证件的一切费用及年检、抽检等费用。
3、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对租赁物的修缮。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4、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自行设置消防设施,并严格遵守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订消防责任书,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经双方协商约定违约金为年租金的30%.
2、在租赁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缴纳滞纳金,逾期超过十五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租赁期内,乙方一般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如变更需双方协商同意,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照月租金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与否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
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除房屋装修部分。
5、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结清房租、电费后,方可在两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论处。
6、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十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效,提交租赁物所在地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饭店概况
甲方拥有饭店一处()其中包括厨房主、餐厅、雅间,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
租期及租金支付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于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就上述资产全部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年。
2、每年租金为人民币5万元。租金交付方式协议签字时付
清第一年租金(另出收条)。在租用期间甲方对乙方租金五
年保持不变一年到期后付第二年租金,一次类推到租期满。
3、合同到期后,甲方应保证在第三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得到该饭店的续租权。
三、房屋设施的'是用保护要求
甲方承担保证饭店正常经营的.义务,甲方自乙方无偿提供饭店用水,乙方在租用期间做到:
房屋建筑主体不随意拆建和改建。
对房屋内装修及设施保证正常使用,如有损坏照原样修复。
合法经营,但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保证饭店及外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定期打扫清理垃圾。
四、乙方租用期间经营所生的费用自付,如工商管理费,所有税费、卫生、防疫、电等。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属自己增值的物品、财产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后自己带走,属于乙方更换的易损、易耗物品不得带走。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都保证积极严格履行但遇双方不可预见之自然灾害及政策性因素的情况本协议可依法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因一方故意或非正常程序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按实际损失赔偿守约方。
七、上述条款双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协议补充,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地点为:
二、租用面积:建筑物使用面积约计平方米。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详见交接清单:
三、租赁物用途:餐饮业。
四、租赁期限:共计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租金标准:第一年年租金为人民币元,第二年租金元整。第三年租金元整。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的水电设施,甲方收取水电费用的标准按区供水供电部门的实际收费执行,乙方必须按时交纳。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年结算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的租房费用亦在每年月日一次性支付。
八、履约保证:
1、乙方向甲方缴纳风险抵押金元整。期满退场日内无息退还。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所需的工商、卫生、消防等一切营业手续,乙方照章缴纳税费并全部承担办理经营所属证件的一切费用及年检、抽检等费用。
3、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对租赁物的修缮。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4、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自行设置消防设施,并严格遵守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订消防责任书,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经双方协商约定违约金为年租金的30%.
2、在租赁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缴纳滞纳金,逾期超过十五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租赁期内,乙方一般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如变更需双方协商同意,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照月租金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与否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
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除房屋装修部分。
5、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结清房租、电费后,方可在两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论处。
6、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十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效,提交租赁物所在地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餐厅进行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一、餐厅概况
1、乙方所租赁餐厅位于桃源美食街十号(潜江虾皇),面积约400平方米(7间门面)。产权归甲方所有。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20年10月14日——20年2月18日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1、一次性付清 租赁期间费用共计贰万元整(200元) 押金贰万元(200元),共计肆万元。合同期满后甲方需退还乙方押金。
2、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工商、税费、卫生、水电、气、光纤、防疫等)
3、乙方在经营期间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退场之前全部结清)
4、该餐厅出租前发生的'一切债务和其它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和承租。
5、乙方在租赁期间提前退场,甲方不退剩余租金。
四、设施与安全
1、乙方在经营期间损坏的一切配套设施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在经营期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不得随意整改店内结构。
4、合同期后乙方负责还原店内招牌。
5、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合法经营,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6、如房东干涉乙方正常营业,由甲方出面解决。
7、租赁期满后,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它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终止或解除时自动失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