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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承包经营合同精品6篇

2023-08-22 10:22:18合同

店铺承包经营合同精品6篇

店铺承包经营合同

店铺承包经营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店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承包经营店铺, 店铺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第二条 店铺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承包给乙方的店铺位于市路号;

  2.店铺现包括一幢面积为平方米房及店铺周围甲方所有的附属土地(甲方应提供所有的权属证书);

  3.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店铺的.财产进行清点。

  4.甲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将店铺全部移交给乙方。

  5.上述房屋、土地使用权和所有财物(包括铲车)均属承包财产的范围之列,甲方应同店铺的营业执照一并移交给乙方,供乙方经营使用。

  第三条 承包期限

  该店铺承包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承包金支付方式

  该店铺承包金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七条 责任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共同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

店铺承包经营合同 篇2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四人自愿结合,依法投标、竞标。经过答辩、竞选,取得了厂承租人的合法身份。为了在年的租赁期内顺利开展工作,完成承租指标,我们位承租人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章、关于合同期限及相应事项

  1、位承租人的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后,若因善后处理工作及交接手续未尽的需要,在征得出租方同意以后,位承租人可协商决定适当延长合作的时间

  3、在合作期限内,任何一位承租人不得单方面任意退出合作团体,不得做出有损承租人集体利益的行为。如有上述行为,违约者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在合作期限内,合伙人确因意外事件而不得已单方面要求退出合作时,其他合伙人应经过集体协商,做出同意或不同意退出合作的决定,并报请出租方。在租赁期满时,可一次或几次提取、分配,分配方案由最高决策层会议决定。若安排他用,须经承租合伙人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实行。

  第二章、承租合伙人之间的责任

  1、位承租合伙人在承租期内,对厂的兴衰负有同等的责任,承担同等的义务。

  2、在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或出现亏损时,位承租合伙人承担同等的偿付责任,对应交纳的租金应补偿的亏损额,位承租合伙人均等承担。

  3、承租抵押价值共计元整。承租合伙人每人抵押元(或价值相等的实物)。抵押形式由本人自定。

  第三章、附则

  1、本协议经全体承租合伙人同意,签字后即行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每位承租合伙人各执一份,余交出租方、公证机关、厂存档备案。

  3、本协议未尽事宜,有位承租合伙人协商解决,并需要另订专项协议为补充。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丙方:

  年月日

  丁方:

  年月日

店铺承包经营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开开串串香餐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承包经营餐馆,餐馆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第二条餐馆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承包给乙方的位于市区路第号和第号门市;

  2.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财产进行清点。

  3.甲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将餐馆全部移交给乙方,由乙方进行简单装

  5.上述门市房屋的承租权和室内财产属甲方所有,甲方应同餐馆经营权一并移交给乙方,供乙方经营使用。

  第三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承包金支付方式

  1.本合同鉴订之日乙方付给甲方元整(大写:壹拾壹万元整),年月日前乙方付给甲方元整(大写:元整);乙方给甲方的承包金包含门市房屋租金,门市房屋租金由甲方负责向门市房屋所有权人支付。

  2.承包金必须在约定的时间一次性付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地收回乙方的承包权。

  第五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保证该门市房屋的使用安全,其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市房屋的使用功能,严禁改变房屋的本体结构。否则,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乙方在承包期限内所投入的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和室内的装饰装修,在届满后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安全责任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文明经营,对就餐客户的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对来本店的.客户以及本店工作人员承担全部人身安全

  第七条餐馆的转包与转让

  在承包期间,乙方无权处置甲方财产,更不得将承包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承包权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十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该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店铺承包经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证件/号:

  甲、乙双方就承包经营 分店从事 科沁牛肉品牌在 市场或小区经销的事宜,本着公平、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销店名为:

  分店,地址:

  二、承包经销的销售区域: 。

  三、承包经销的商品: 。

  四、经营权的.取得:

  乙方于20年缴纳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做为经营保证金(佛山本地人免押金),甲方授权乙方作为上述承包经销商品在 市场或小区独家经销商。根据20年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乙方未能完成基本任务,甲方可以没收保证金。

  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将乙方于20年缴纳的保证金 元,作为乙方20年的经营保证金。乙方完成年任务时,甲方将经营保证金以以货抵款的方式全额返还给乙方。

  乙方不得经营与科沁牛肉 相近或类似的品牌,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经营权并没收保证金。

  甲方按乙方经营门店销售额的 折给乙方结算,若经营门店销售额同比当月增长20%以上,甲方按销售额 折给乙方结算。

  五、所承包店面的日常管理办法:

  所承包店面的管理由乙方根据甲方公司(现行)管理制度、要求等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甲方制度严重阻碍了乙方经营管理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可进行制度条款修订补充。

  六、承包经营方式:

  1、乙方缴纳经营保证金给甲方后,甲方授权乙方作为上述承包经销商品在市场或小区独家经销商,乙方享有在销售区域内销售上述商品独家经销权;

  2、店面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包含店内所有物品,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物品清单为准);

  3、合同期内,乙方享有该店面的使用权,同时行使所在店面的经营管理权;

  4、该店面的房租押金为甲方所有;

  5、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包括合同前及合同后)各自负责;

  6、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前期工程的收尾以及欠款的催收。

  七、费用承担及利润、亏损的'享有或承担: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产生的利润或亏损均由乙方自行享有和承担。乙方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具体包括:

  1、经营所产生的水电;

  2、经营所产生的通讯费、网络费用;

  3、员工工资及其他由于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八、价格体系:

  1、正常批发价:

  2、乙方按甲方要求对产品价格进行统一标价;

  3、乙方按甲方统一零售价格进行标价、销售,不得随意更改标价扰乱市场价格。

  九、订货方式:

  乙方以电话或传真等形式,将所需订货的品种、型号、数量等要求详细汇报清楚后,电话或传真至甲方;甲方按照乙方的电话或传真订货情况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商品并开具合法单据。

  十、货款的结算方式:

  现款现货。

  十一、乙方的年销售任务:

  乙方作为上述经销区域内的独家经销商,年任务销售额不得少于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亦即乙方的月均任务销售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元(大写: 元);乙方的年任务销售额及月任务销售额以乙方的实际订货数量为准。

  十二、经销区域保护与跟踪销售:

  甲方在上述第二条限定的承包经销的销售区域内不得再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从事上述承包经销商品的经销。乙方不得经营与科沁牛肉品牌产品结构相近或类似的产品。

  甲、乙双方应根据所划定的'区域,做好区域保护,如遇跨区销售,甲乙双方都应积极备案保护。如有发现乙方冲击甲方其它区域市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甲方保留对乙方区域内餐饮直接跟踪、销售的权力。餐饮实行报备制,谁先报备由谁介入。如乙方完全没有介入,则该销售不再计入乙方销售任务额;如该项目为乙方引入,则计入乙方任务额,但如果存在餐饮价格优惠,则只计任务量不再享受返点;如果该餐饮未进行价格优惠,则在年终可享受协议规定的优惠条件。

  十三、操作过程中的.细节控制:

  1、开票:甲方按乙方的实际订货价给乙方开票,并传递一份给乙方留存对帐;

  2、提货:由甲方统一配送。

  3、退货:甲方允许乙方退货率为销售数量的2%,超出2%的部分乙方按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50%承担费用,低于2%部分,以低于供货价50%奖励乙方。甲方仓管根据实际验收合格开具收货凭证,由甲方开票人员根据仓管收货单开退货单,未开退货单甲方概不负责。

  十四、乙方应遵守的责任和义务

  1、依据甲方规定合法经营,不得利用甲方门店或品牌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2、服从甲方和上级的指挥和管理,自觉遵守甲方和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3、售卖甲方指定的产品,不得私自加售甲方指定以外的产品。

  4、统一按甲方规定的零售价和折扣销售产品,严禁私自加价,严禁违反打折规定销售产品。

  5、门店统一从公司进货,门店之间的正常货物调拨,必须开具调拨单交财务审核,并由财务以供货价结算,门店之间严禁私自窜货。

  6、执行甲方产品的保质期和标签管理规定,到期产品一律退甲方处理,严禁私自更改产品标签,严禁出售过期变质产品。

  7、切实做好服务工作,预防和杜绝顾客投诉的发生,因门店经营所产生的顾客投诉,由乙方负责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严格执行甲方的.财务制度,销售货款按规定及时交甲方,出现的帐差由乙方负责承担。

  9、门店的所有财产为甲方所有,乙方必须做好保管和维护工作,财产的丢失由乙方负责按作价赔偿(财产清单另附)。

  10、乙方必须诚信经营,维护甲方品牌声誉和甲方利益,严禁损害甲方利益。

  11、认真做好安全经营,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2、对出现的重大问题或事件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甲方汇报。

  13、严守商业机密,不得向其他人透露承包店经营数据。

  十五、甲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按时按质按量向乙方供应产品。

  2、每月15日之前向乙方公布门店经营的准确收支数据。

  3、及时指导和培训乙方经营管理。

  4、及时按需做好后勤保障服务。

  5、协同乙方一起不断研发推广新产品。

  6、及时协助乙方处理公共关系及其它事项。

  十六、乙方享有的权力

  1、门店的经营管理权。

  2、对营业员的管理和辞退权。

  3、营业员的招聘权(但必须符合公司的用人条件并经上一级面试同意)。

  4、不合格产品的拒收权。

  5、经营方式调整的建议权。

  6、费用支出的控制及审核权。

  7、下一年度的优先承包权。

  十七、经营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方解除经营

  若乙方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经营权,经营期间的利润乙方不享受分配。

  A、乙方经营门店销售额或利润连续5个月下降。

  B、乙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自窜货。

  C、乙方违法经营。

  D、乙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E、乙方故意损害公司利益。

  F、重大问题隐瞒不报。

  G、因工作疏忽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等。

  2、乙方解除经营

  乙方在经营协议实施5个月以内允许解除经营协议,但必须提前1个月以上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解除经营协议,甲方退还乙方经营保证金。

  3、经营转让

  若乙方不愿继续经营,在有第三方自愿接手经营的情况下,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把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但乙方不得收取第三方任何费用,且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利益分配。

  十八、合同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的活动,乙方应对合同期内的经营、管理的合法性负责。

  十九、操作过程中如遇到其他需双方配合的,甲乙双方都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尽力将事情完美解决。

  二十、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一、承包期限届满或中止(乙方不再承包或甲方不再将 分店承包出去),乙方需如实归还甲方 分店所有物品(详见附件Ⅱ),如有缺失的需按移交时市价赔偿;甲方如续继将 分店承包出去,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二十二、本协议附件为:附件Ⅰ价格表。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店铺承包经营合同 篇5

  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律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合同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一、合同背景

  1、施工地点:位于长沙县星沙镇恒大翡翠华庭6栋—105商铺,装修的德园包子店。

  2、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装修后的店铺符合设计要求。

  二、合同内容和承包方式

  1、乙方对甲方所租赁的`店铺进行装修,地面泥水卫生间阁楼、水电安装、轻质砖隔墙、墙面、瓷砖、无尘天花板、卫生间吊顶、玻璃门、该装修工程实行全承包(包公、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整改。

  2、有权按设计要求监督其工程质量和工期。

  3、对乙方装修过程中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让乙方整改。

  4、有义务为乙方施工提供水,电保障。

  5、有义务按合约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合约获取工程费用。

  2、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包括平面图、水电图、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施工布置图,附加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流程等)

  3、所够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标准。(以施工清单为准)

  4、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施工工人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全部责任。

  5、施工完后,乙方应将店铺清扫(清除建筑垃圾)后交与甲方。

  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装修总金额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立即支付启动资金:元,验收合格一个月后的第二天付清工程款余额:元。

  六、工程期:本工程期限为18天、(从合同签订日算起)

  七、特别说明

  1、施工中若需要更改设计方案,须经双方协商。

  3、验收合格后,如有发现正常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5、如有外加工程,双方协商另外计算工程款。

  6、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店铺承包经营合同 篇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14号楼101底商腾印源图文快印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乙方承包经营腾印源图文快印店,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三、承包期限一年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承包金支付方式:该店的承包金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元整。分 次支付。第一次付款在 年 月 日,付款金额 万(大写 ),在 年 月 日之前付清, 第二次付款在月(大写),在年月日之前付清, 第三次付款在年日,付款金额万(大写 ),余款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店内所有耗材、材料折合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付给甲方押金万元(大写后退还给乙方。

  五、承包方式:

  1、乙方交纳承包金给甲方后,乙方享有店面的使用权同时行使店面的经营管理权。

  2、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各自负责。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利润或亏损均由乙方自行享有和承担。乙方承包经营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费用(具体包括:房租、水电、物业管理费、税收费用、通讯费、网络费等)。

  3、每次房租到期前乙方自行准备房租交纳,绝对不能拖延。

  六、承包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理经营,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乙方应对合同期内的经营的合法性负责。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的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1、乙方不得转包或交与第三方经营管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押金不退。

  2、承包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3、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的应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押金退还,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月份计算。

  3、在承包期内由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不当行为所造成店面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一切损失,押金不退。

  4、因国家政策需要等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月份计算。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乙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