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购销合同汇总12篇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条 交货期:自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 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乙方通过物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所有权自甲方签收之日起转移,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加盖合同章),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根据货物清单内容验收货物。
第六条 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
第七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甲方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乙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给甲方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除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端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二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商品定价,乙方同意按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三条:预付货款
乙方会先预存1000元;等货款不足200元时续存。
第四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每一个月的25--28号结账一次。
第五条:运输流程均已快递送货;除大件列外,应协商。
1.发货流程:
A.乙方向甲方订货付款,甲方收到乙方货款12小时内按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地址以快递方式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B.如遇甲方缺货,甲方应在12小时内及时通知乙方具体情况和原因,再对订单做相应处理。
C.法定节假日只接单不发货,节假日订单在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发货(特殊情况会及时通知乙方)。春节长假会提前1周通知乙方具体假期。
2.售后服务:
A.甲方对所售产品承担最终承担责任,如果消费者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提出的假一罚十赔偿承担起理赔责任,甲方当并协助乙方做好售后工作。
B.甲方实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售后服务,来回运费由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发错货的退换货来回运费由甲方承担。
C.无理由退换货乙方需保证产品完好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乙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甲方,因此所发生的费用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经甲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销货方:(以下简称甲)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年月
日签约地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合同范本 )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销货方:(以下简称甲)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年月
日签约地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合同范本 )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 (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甲方开户银行: 乙方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地址: 地址:传真:
传真:电话: 电话:
销货方(甲方)签章: 购货方(乙方)签章:年月日
合同编号: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日期: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矿产
品购销合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五金交电家电化工商品购销合同实施
办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十、违约责任:
五、运输费用负担:十一、合同附件: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七、包装费用负担: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
执一份,付本 份,供方执
份,需方执 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供方: (签章) 需方: (签章) 鉴(公)证意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邮政 编码: 邮政 编码:
电话 号码: 电话 号码:
电报 挂号: 电报 挂号: 经办人:
开户 银行: 开户 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帐 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20xx年12月30日前购进8000吨。
二、交货方式
乙方负责运送至甲方经营处,运费由乙方负责。
三、煤炭产地及价格
煤炭产地:内蒙古;价格:550元/吨。
四、煤炭检验
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10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六、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八、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十五日内付清货款。
九、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编号: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五金交电家电化工商品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
│ │规格│产│质│包│计│││总│交(提)货时间││ │
│品名│型号│地│量│装│量│数│单│金│及数量 │备│执行│
│ │牌号│厂│标│要│单│量│价│额├─┬─┬─┬─┤注│记录│
│ │商标│家│准│求│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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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十、违约责任:____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
│ 执一份,付本份,供方执│
│ 份,需方执份。 │
│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 效。有效期自年月日│
│ 至 年 月 日。│
├─────────────────────────────────┤
│供方: (签章) 需方: (签章) 鉴(公)证意见:│
│ -------- --------- │
│法定代表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 │
│委托代理人:___ 委托代理人:___ │
│地 址:____ 地 址:____ │
│邮政编码:____ 邮政编码:____ │
│电话号码:____ 电话号码:____ │
│电报挂号:____ 电报挂号:____经办人:__ │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鉴(公)证机关(章)│
│帐 号:____ 帐 号:____ │
│注:“十一、合同附件”系指双方需要另立的`合同保证书、认证部门签章的│
│ 资格认证意见书、供料协议书等。 年月 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合同编号:
供应商:
零售商: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商品购销: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建立商品买卖关系,零售商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并自行组织销售,按照所采购商品的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商业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买卖关系,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向供应商订购约定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商品价款之外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给予的商品价格折扣。
7.对账: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购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促销服务费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账日: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有规律的核对账目的日期。双方对账日应当约定在结算周期期限届满之7日前
9.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对账后确定的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促销费用等,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行为。
10.结算方式: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协商确定的有规律的结账并支付货款的各种方式。
11.预付: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在供应商提供商品到货前,预付全部或部分货款的结算方式。
12.现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到货验收后,立即安排全额货款支付的结算方式。
13.现结间隔周期:指零售商收到商品至全额支付货款的最长期限,此期限仅用于双方办理结算手续。
14.月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约定月龄期间从供应商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间隔一定周期后进行该月龄货款结算的方式
15.月龄: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共同约定的按月结算中“月”的起止期限。
16.月结间隔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时间满足合同约定的月龄后,至开始支付该月龄内购入商品货款之间的期限。
17.滚动结算: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内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不断滚动进行结算的方式。
18.滚动结算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至第一次办理结算的期限,以后的结算依此周期滚动计算。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文件应当能够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订购商品清单
(3)双方代理人授权或撤换文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订单及订单确认
(6)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7)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8)商品退换货文件
(9)商品对账文件
(10)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11)其他文件
2.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购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账记录。
甲方(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工 程 名 称: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材料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 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 合同项下建设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购销事宜协商一致,订本合同,双方共 同信守。
一、商品混凝土供货品种、数量、单价、运输费、泵送费、合价等见下表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商品砼C10方255
商品砼C15方265
商品砼C20方275
商品砼C25方285
商品砼C30方295
商品砼C35方310
商品砼C40方325
商品砼C45方345
备注?此工程建筑总面积约为㎡,暂定总方量为m3,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用量为准。本价格为送到施工现场开具收据价格,抗渗P6、P8混凝土增加15元/m3,细石混凝土增加15元/m3,使用37m 汽车泵增加30元/㎡,使用37m以上汽车泵增加35元/m3;每批采用现金支付泵费时,泵送费按上述价格每方下调5元。冬季施工费增加15 元/㎡,自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二、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
2、供货时间:
3、交货方式: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此工程工地现场代表,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 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由乙方负责组织联系运输车将商品混凝土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随商? 品混凝土到达的应有甲方指定的`商品混凝土的出厂合格证书、检验报告、《预拌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开盘鉴定等其他完整的技术资料和证件,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应听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统一调配,服从指挥。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专人验收并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乙方混凝土搅拌量不足,运输能力不足及不可预见意外特殊情况(如高压线路停电、? 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乙方保证在同等原材料、同等配合比的情况下保证工程混凝土的连续性浇筑。
三、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
2、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实验室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不得擅自更改配合比:
3、水泥: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
4、砂子:中砂。
5、石子:连续级配5-25mm。
6、塌落度为:mm。
四、订货、送货
1、甲方指定? (身份证号码)为本合同项下工程混凝王购销事宜负责人,其就混凝土事宜的签订予以确认(如果? 人员发生变更,须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货时,必须提前24小时用书面订单或传真通知乙方,明确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和浇筑部位、浇筑方式。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产品时,应提前3 天通知乙方。
2、乙方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车号、车次、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浇筑部? 位和发货时间。
五、计量方法
1、商品混凝土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双方签认的收料单数量为结算依据。
2、甲方指定本合同项下工程混凝土购销负责人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发货单? 载明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
3、乙方保证所供应的混凝土符合JGJ55-20xx;J64-20xx标准(容重2350kg -2450kg/m3之间)。甲方可随时抽查乙方容量,但需通知乙方业务人员到场,双方见证、签字确认。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质量、技术标准及验收方法:乙方提供的`产品都已经过测试合格,质量符合出厂标准. (产品做好后会将产品照片传给甲方,证明效果和产品质量)
二、发货日期: 预付款到 3 个工作日发货。交货地点及方式:物流,包装木框包装,发货买物流保价(含在运费里)
三、配件、备品:常规配件。
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货到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保证信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如果违约,违约方应付对方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与原件核对无误,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因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本合同,望双方共同行,任何一方不得各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产品名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一、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提供包装完整全新产品、严格按国家标准、三包法执行(整机免费保修一年,主要部件免费保修两年,主板部件免费保修三年)。注:如因需方管理和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或故障将不在保修范围内。
二、交货方式、安装地址及安装时间:
三、包装标准:按厂方标准执行。
四、电器类的安装及调试:免费安装、调试。
五、验收时间:供方安装完毕后,需方进行验收且全部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字生效。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付清合同全款,供方提供正式发票。
七、合同价格有效期为一年,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需方代表盖章或签字均有效,供方需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