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租房合同11篇
甲方:
乙方:XXX(联系方式:XXXX)
为加强对出租门面管理,经甲乙双方商议,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位于XX路XX号的XX宾馆一楼门面(一间)出租给乙方,租期贰年,即从20XX年XX月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二、门面租金每月XXX元正(¥XXX)。电费按每度XX元收取。水费按XX元/吨收取。
三、支付租金方法:乙方自签租合同之日起即交当月租金,以后每月月底交下月租金,若乙方拒交或拖欠租金,甲方除如数追收租金外,每月罚款乙方500元,并有权拒绝乙方继续承租。水电费和门面租金同时交纳。
四、乙方要遵纪守法,遵循甲方的日常管理,不得在门面内经营农药、化肥等有害物品,不得做违法犯罪之事,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五、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能改变房屋结构,租用期满,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自费修复,房内设备如数完好交还甲方,否则,照价赔偿。
六、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将住房转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七、乙方承租期间,要注意保持公共卫生,不得在走廊、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乱扔垃圾,若被甲方发现并警告两次以上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八、乙方要注意用电安全,避免发生火灾。否则,因用电不慎发生火灾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要照价赔偿。
九、如遇政策性变化,甲方与乙方协商,可终止本合同。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 方:
甲方代表:
乙 方:
20XX年XX月XX日
出租方(甲方):
【出租】
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
【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预租)的(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新村)(号/幢)室(部位)(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结构为.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 【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证书编号:].
2) 【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
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预租】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币)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确定。
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
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币)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5-3(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
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于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平方米(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六) .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
(七) .
十,违约责任
10-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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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条款
11-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
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5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 充 条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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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
一, 预租有关事宜
1-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币)元(折合人民币元)预收款。预收款的用途为.
1-2 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种方案所列条款:
(一)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 山草香…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二)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 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一)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日内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并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1-4 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即为该房屋租赁的起始日。
1-5该租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在房屋竣工后,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包括%)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6 甲,乙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 .
1-7 在预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的承租权或交换该房屋的承租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国家标准校车,作为学生、幼儿接送的专用车辆,秉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标的
甲方向乙方提供合同要求的国家标准校车,提供一人一座位,每座位有安全带,以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接送服务。
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保证为租赁车辆配备具有驾驶资格和良好驾驶经验的司机,司机为甲方员工,甲方对其司机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2)保证租赁车辆为国家标准校车。同时,根据双方确定的运行方案,保证租赁车辆的安全准点,如无特殊原因,校车不得迟到、早退。
(3)文明、安全运行,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要求参与运行的司机着装整洁规范,运行期间应细致、耐心,态度和蔼,礼貌待客。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负责车辆行驶安全及相关责任,包括乘车安全。如有任何意外或事故发生,造成乘
客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车辆事故等,甲方负完全责任,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甲方车辆在运行期间如发生故障或事故,需即时调动其他车辆运行,以确保学生的上课时间。
2、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支付合同期限内所有校车租赁费用给甲方。
(2)乙方应提供适当位臵给租赁校车临时停放,方便学生上下。
(3)乙方任何时候不能要求甲方从事违反《交通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4)乙方因特殊原因更改或增加接送时间段或班次,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并协商好相关费用之后,方能调动车辆,甲方协助操作。
(5)乙方派出随车教师及准确的接送地点。
三、接送线路、时间:
1、接送线路:
2、接送时间:
(1)星期一——星期五早上:
中午:
下午:
(2)星期六、日如需接送双方再行协商,由乙方制定接送计划。
四、结算方式:
1、接送标准为人民币: 元/生学期,星期六、日或节假日如需用车,由甲、乙双方协商。
2、乙方统计乘车人数,造好花名册交甲方,在一周内通过银行汇款到甲方帐户(帐户: )。
五、接送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续约优先权,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增减,乙方应给予支持。
六、其它约定:
1、如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取得有关证明之后,双方友好终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2、乙方如在合同期间有需要暂时调动校车用作其它用途,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调用。
3、相关负责人: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七、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及地方法律、交通法规等不符时,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及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坐落在银川市兴庆区上前城村楼下的一套营业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止。乙方如利用甲方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再租再议,(根据同区域房屋价格)。
第三条租金、押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租金一年为元,计人民币(大写)五万元,押金5000元,租金到期、乙方提前一个月交纳下期房租。乙方如不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房东对房屋及其设备(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保持正常,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在营业期间,如有损坏房屋设备按市场价如数赔偿。
第五条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暖及物管等费用。金额按收费单位的标准缴纳,暖气费必须在停暖后一个月内缴清,逾期未交,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房屋,押金不退。水费和物业费必须在房屋到期2个月前缴清。
第六条房东收乙方押金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暖费房东退回乙方押金
第七条
在租凭期间,因甲方原因使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甲方需赔偿乙方的.各类损失,否则乙方有权起诉甲方,根据法律追究甲方责任。
第八条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住址:住址: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产权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
第二条 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居住。仅限乙方家人自己居住。不得转租他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金:该房屋月租元,暂定为按季度交费。
第五条 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后,合同随之生效。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租用期间,一般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自付。若属常规房屋大修,费用则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重大损坏,甲方将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并听从甲方检查劝告。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所在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 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 租金优惠至每季xxxx元整(大写数字/元整),乙方在起租日前十天支付给甲方。
2. 租金先付后用,一季一付。
4. 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应开具收据给乙方。
四、甲方提供设备如下:
全装修房一套,含:
(家里的电器,桌椅 )
五、乙方履约事项:
1、乙方及时清付所使用的水、电、煤气等费用。
租房合同范本简易版
2、乙方保证不转租房屋,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的管理制度,如乙方造成甲方房屋和邻居利益受损,甲方可以提前解约,除不返还预付的房租和押金外,还可进一步向乙方索赔和采取其它法律措施。
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租赁期内解约,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xx元
七、租赁期满,甲方对协议书第四条和第五条进行验收,如无损坏,乙方也无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应退还押金,否则甲方有权酌情扣除押金,并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出租方姓名: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承租方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租赁地址: 路 小区 栋 单元 室;房型规格 ;居住面积 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 B: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 (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一次付款计 (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甲方如不愿继续租给乙方也应提前一个月提出并告知乙方。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抄表日期: 年 月 日 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凭甲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凭场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等,用于。
二、租凭时间
乙方租凭甲方时间自年月日起,租凭时间自年月日起,所租凭等地终止日期至年月日。
三、租凭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
2、
3、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1、在专用期间,甲方应确保场地设施安全
2、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租凭场地重复租凭给第三方。
3、乙方因办公需要所产生的.电费按表计费,按电业部门计价标准,据实核收。
五、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1、乙方不得利用租凭场地进行租凭用途以外的违法活动。
2、甲乙双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需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第一条租金甲方现有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千百拾元整。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于每个月交付给甲方。
第二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费;
2.电费
3.煤气费;
4.电话费;
5.有线电视费;
第三条房屋设施甲方房屋内原有设施及物件、空调一台、家具一套,不得损坏。
第四条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有效,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租赁双方就出租方将房屋出租于承租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出租方将坐落在的居住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承租方。
1—2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诺,承租该房屋仅用作居住使用。
1—3租赁期间,承租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租赁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作为出租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承租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租赁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起止时间为。
2—2租赁双方同意,出租方于前将该房屋交付给承租方,由承租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XX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赁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元。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出租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2租赁双方约定,租金每个月一付。承租方应提前日出租方支付下一期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XX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 押金和其他费用
4—1租赁双方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金额为元。出租方收取押金后,应向承租方开具收款凭证。本合同终止时,出租方收取的房屋租赁押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返还承租方。
4—2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信、取暖、有线电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其中上述费用应由出租方分担的,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或金额,由租赁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除上述费用外,物业管理费、服务费等其他本协议未提及费用由租赁双方协商约定具体承担方。
第五条 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5—1出租方保证有权出租该房屋,该出租行为已取得所有房屋权利人同意。
5—2出租方应确保该房屋交付时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租赁期间,承租方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修复;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的 7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承租方进行维修。出租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承租方进行维修的,承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3租赁期间,出租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出租方应在检查养护前 7日通知承租方。检查养护时,承租方应予以配合。出租方应减少对承租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4房屋返还后,承租方留置在房屋内的物品,视为放弃,出租方有权处置,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承租方保证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实,保证租赁用途符合本合同约定,且承租方对该房屋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承租方违反上述保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还,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6—2承租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押金等应付的款项。
6—3在承租方的承租期内,水电费、煤/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结清。
6—4承租方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承租方不维修的,出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5承租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补充条款中约定;如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承租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承租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租赁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七条 转租、承租权转让和交换
7—1 租赁期间,承租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承租方转租该房屋的,应与次承租人订立转租合同。
7—2 租赁期间,未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进行交换。
第八条 续租
8—1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果需要续租的,承租方应提前 XXX日向出租方提出续租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2租赁期满,租赁双方未续签租赁合同,承租方继续支付租金而出租方未表示拒绝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租赁双方成立不定期租赁关系。在不定期租赁关系中,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关系,出租方提出终止租赁关系的,应自通知承租方之日起,给予承租方 XXX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出租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承租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8—3 租赁期满前,出租方若准备另行出租他人,需在租赁期满前 XXX日告知承租方,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九条 房屋返还
9—1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 当日内返还该房屋,结清相应款项,保证房屋设施完好,房内清洁,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日租金的 壹XX作为违约金。
9—2除本合同补充条款另有约定外,承租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出租方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十条 终止本合同的条件
10—1租赁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担责: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签订本合同时,出租方已告知承租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
租赁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的。
10—2租赁双方同意,出租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承租方可通知出租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损失。
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承租方催告后 3日内仍未交付的;
出租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10—3租赁双方同意,承租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通知承租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的;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
承租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承租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承租方逾期超过 7日不支付租金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出租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 14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出租方同意减少该房屋的租金并变更相关条款。
出租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承租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出租方应负责赔偿。
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造成承租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出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10—3条款约定的情形,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应与承租方协商一致,并按房屋租赁押金的 壹XX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承租方损失的,出租方还应负责赔偿损失与违约的差额部分。未与承租方协商一致的,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
11—2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非承租方因素除外),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XX作为违约金。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XX作为违约金。
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同意或者超出出租方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恢复房屋原状。租赁期间,若因承租方原因致房屋损坏,造成出租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10—2条款约定的情形,承租方中途擅自退租的,承租方应按房屋租赁押金的 壹XX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抵付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负责赔偿损失与违约的差额部分。
11—3若租赁双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除特别约定外,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的 壹XX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2—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租赁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3—1若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在承租方结清其承担的水电费、煤/燃气费等生活费用并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包含但不限于违约金)后,出租方需退还承租方已缴纳的押金和剩余租金,以及承租方预付的其他费用的剩余部分。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租赁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若承租方实际居住的房屋地址与合同约定的房屋地址不一致的,以双方实际履行的房屋地址为准。
13—4在签订本合同前,租赁双方已线下沟通看房,充分了解并接受该租赁房屋的现有结构、附属设备及其他与房屋相关的信息。
13—5签约双方签订本合同,又在线下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冲突部分以签订时间在后的租赁合同为效力优先;同时签订的,以实际履行之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为效力优先。
13—6合同一方存在违约或侵权行为时,相对方为此提起诉讼、或被牵连进违约方或侵权方与第三人的诉讼活动中来时,相对方因此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律师代理费用),均由违约或侵权方承担;
13—7合同双方依双方协商的通讯地址向相对方以快递方式邮寄书面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件的,投邮超过5日即视为受达。合同当事方若要变更通讯地址的,应由双方共同确认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内容与以上条款内容有冲突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出租方: 承租方: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建筑面积m2。
第二条、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年租金为人民币元,乙方每年缴纳一次租金。租金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随涨随落,租金不拖欠,年租。
第四条、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1、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
3、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职责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若有变动,应提前至少一个月告知对方,做好准备。
第六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