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赁合同【汇编15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承租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宗旨,在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门面位置、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面积约平方米的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用于经营。
二、租赁期限
1、本着赁合同期限为 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下简称合同期限)。
2、合同期届满,如乙方需续签本合同,应于期满前四十五天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续签,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的权利。
3、合同期满前,如乙方不租赁经营,应于四十五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终止合同;若未经同意单方终止合同,属于乙方违约,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租金及支付时间
本合同期内壹年租金为元,于签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在合同期内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需调整租金,双方协商随行情而定。
四、合同保证金的约定
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元。合同期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退租的相关手续,并由甲方对其所承租房屋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凭租赁合同和收据退还保证金。
五、房屋装修
1、乙方进行装修不得影响、破坏房屋整体结构和建筑风格,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租赁期届满,对乙方装修未撤除部分,甲方不于补偿,其所有权属甲方享有。
六、其他费用
1、水、电等费用按照乙方日常使用数(计量),按相关部门统一收费标准按月缴纳。
2、乙方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税费,由其自行承担。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二)对乙方使用的租赁物装修时的方案进行审批,适时提出修改建议,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
2、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公司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合法经营;
(二)乙方在经营中的债权债务及因经营活动所引起的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不得利用所承租门店进行非法活动,不得私自转租;
(四)对租赁房屋装修时,执行甲方审批同意的装修方案;
(五)合同期内,除房屋主体外的其他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如卷门、水电设施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配套设施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八、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实际发生的各种经济损失。租赁期内如因国家政策、城市规划和甲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补充条款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十、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即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产权店面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座落在的店面约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租期年,自年月日—年月日止。
二、第一年的租金为元,后一年的租金在上年的租金基础上浮增%,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店面,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三、乙方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租金,在双方签字后一次性支付。第一次为元整。
四、若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灾害,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五、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注册或居住地址:
电话:
承租方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电话:
甲方将自有房屋出租给乙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鞍山新兴市场AC号。
第二条租期3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每年租金人民币元,由乙方每半年期初交付。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帐号:
第四条各项税费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承受原甲方的权利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承受原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每天滞纳金为实欠租%。如拖欠租金60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租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商谈是否终止合同。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将乙方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4、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产权证、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
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市区房间。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百元整。元。 该房屋押金为(人民币)百元整。元。
第五条租赁期间房价的'调整
1、如遇到周边房租发生调整时,则甲方将相应调整租金标准。
2、甲方在调整房租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3、对于房租的调整,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乙方不能接受时,乙方应在3天之内退房。
第六条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上阶段租金到期之日提前10天预支付下一阶段的租金,并将租金打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如乙方未能在上阶段租金到期之日提前10天内预支付下一阶段的租金,甲方视乙方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按(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就行处理。
3、当月租赁时间未满10天时按半个月计算;超过10天时按一个整月计算。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1、日常的房屋及室内设施的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管理房屋及室内设施、物品的损失和维修费用,如因使用不当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就行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或所在小区内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有线电视、宽带等费用;
2、煤气费用;
3、物业管理费用;
4、其他费用。
第九条房屋押金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同时甲方将扣除乙方一个月租金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4、乙方交房时,应保证房屋及各设施、物品完好,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及时修复或补充,否则甲方将按原价3—5倍价格从押金中扣除。如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的租房款及押金。
5、租赁期限内,如甲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乙方交房时,如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时间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将扣除乙方缴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终止租赁合同。
2、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甲方将扣除乙方全部租赁金及押金。同是根据事态的严重性决定是否移交当地公安机关。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经双方共同确认认可,乙方可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一)开始租赁时的水、电、煤气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
(2)电表现为:度;
(3)煤气表现为:度;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所欠费用加纳齐全,并得到甲方认可。
(二)甲方提供相应的说明及手册:
(1)物业管理服务协议(1份);
(2)住宅使用说明书(1份);
(3)业主手册(1份);
(4)生活指南(1份);
(5)家用燃气采暖热水器使用说明书(1份)(含壁挂炉电源线一个)。
(三)甲方提供给乙方物品如下:
(1)入户大门钥匙把、防火门钥匙把、单元门钥匙把、管道进钥匙把;
(2)写字台一个、餐桌一张、沙发一张、茶几一个、大床(米215;米)一张、小床(米215;米)一张、圆凳4个、小凳2个。
(3)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如数将以上物品交予甲方。
(二)乙方应提供有效证件的复印件1份及有效联系方式。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租给乙方位于金川大道西路南63和65号号的门面房,特订立如下协议:
租用时间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时间。
1、租金为元/年。租金提前一月逐年付清,否则视自动放弃,甲方有权收回。前三年租金不变,其中第四年和第五年起的租金按市场行情双方协商。水电、物业管理费、通讯、有线电视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另外收取装潢物业水电费押金壹万圆。无拖欠费用情况下租期结束押金退还乙方。
2、租期内不转租他人,如乙方要续租,请在租期结束前1个月与甲方办好续租手续,否则到期终止,甲方收回移作他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乙方。
3、乙方在使用期间要保持房子原样,如要装潢需要征得甲方同意,结束租期不得拆除(空调除外),保持墙面整洁不乱涂乱画,室内设施等请爱惜使用,到期时如有墙体、门窗、室内设施等损坏则照价赔偿,或修理恢复原样。如果甲方在承租期内出让或转售本房需和乙方协商,乙方同意方可出卖。
4、乙方在租期内,经营场所内严禁烟火,随时做好消防和防盗工作,如出现火灾水灾偷盗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不得在租期内做违反国家法规的活动,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否则乙方责任自负。
5、其他需求有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再负责。乙方如果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甲方有权配合。如遇到特殊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6、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或转让,如果转让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7、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有房屋门面出租,乙方愿意承租,双方自愿,协议如下:
1:甲方现将房屋门面的一号门面的一,二层出租给乙方从事经营活动,乙方愿意承租。
2:甲方只保证水通,电通,承担房屋出租税和房屋使用税,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3租用期为伍年,即从20年元月1日起至20年12月31日止,租用期内,乙方可转租。如需转让,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三方协商,重新签定合同。如乙方需要退租(即自动退租)刚要提前半年通知甲方,甲方只需退其租房押金,乙方的房屋装修刚无偿送给甲方,甲方无任何补偿给乙方。
4:租金为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每年4万元整,另交租房押金3万元,年租金一年一交,交租时间在每年的元月1日前全年租金一次交清给甲方。如乙方在每年的元月1日前不交租金,甲方识乙方自动退租,从租房押金中扣除实际使用时间的租金后另罚租房押金的50%,强行搬走乙方。20年12月31日以后的租金在20年12月31日前根据市场行情协定,如租价无法达成协议,则按前一年的租金给乙方使用两个月,按自动退房处理。
5:合同期内,国家征收,甲方退期租房押金,不补偿装修费用,甲方从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即合同期内)不得收回
租房,否则甲方全额退还租房押金给予乙方,还应补偿乙方的装修费用(按国家的'标准核算补偿办法补偿)。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甲方自已有经营活动或其他原因不再出租外,同等条件同样租金乙方优先承租,重新签定合同。
6:乙方不得随意改造,破坏房屋结构,损坏墙面,墙体,地面及水电设施,否则照价赔偿,因此造成的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乙方担负完全责任。
7: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对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均无异议,本合同钱款到位,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20年12月1日
出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甲方将位于门面租赁给乙方。
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 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
店面第一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承租时一次性收清一年(12个月)租金。以后年度租金金额根据周围实际情况酌情调整。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
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二)甲方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四)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五)乙方需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电、物业税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费用。
第五条 续租
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六条 其它
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需改变经营性质须和甲方保持一致意见,不得转让、转租或对房间内设施进行改造,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擅自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租金。
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有违反法律的行为,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
乙方营业时如需临时占用周围公共面积,需和相邻业主保持一致意见。
第七条 违约
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若产生任何违约问题,赔偿金额为本合同所定年租金的20%。
第八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壹页,捌条。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电 话: 电 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认真商定,就房屋出租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坐落在的平方米租给乙方做生意,租期为 年,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二、没有预付款,每个月租金 元,甲方出具收据,后每月1日收取当月房租。
三、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月租金人民币月1日交清,甲方出具收据,月租金在租赁期内不得改变。
四、乙方依约交付租金时,甲方无故拒收,乙方不负迟交租金责任,乙方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所出租的房屋。
五、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费由甲方负担,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六、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乙方因故造成房屋或设备的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损失,乙方若需装修,需先征得甲方同意方能施工,乙方装修的装饰物,迁出时可拆走,但需恢复原状。
八、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导致损坏,本合同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九、本合同到期,乙方必须在3日内迁出所有物资,如房屋中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如乙方逾期不搬,视乙方违约,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每日100元。
十、租赁期满乙方无论续租与否,都应在租赁期终了前半个月告知甲方,在租赁期间房子水电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原合同一律作废。
十三、在合同期内,甲方无权利干涉乙方经营。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乙方向甲方按每半年一次支付租金元(大写:)。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退还或当作房租水、电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九、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
住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登记住址:邮编:
实际住址:邮编:
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登记住址:邮编:
实际住址:邮编:
鉴于:
1、甲、乙双方已于年月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行政号】房屋出租给乙方,租赁期限为5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签约后乙方已实际支付了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的租金。
2、甲、丙双方已于年月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丙方出卖标的房屋,丙方已于年月日付清全部价款。
3、甲、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前,甲方已经通知并询问乙方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乙方明确表示不行使优先购买,不购买标的房屋。
4、标的房屋的基本信息:
总面积平方米,其中层平方米,层平方米。
租金标准元/平方米·天
……
现甲、乙、丙三方就房屋交接、租赁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一、房屋交接
1、甲、乙、丙三方确认:
年月日[张1]为房屋交接日;
自房屋交接日起视为甲方将标的房屋交付给丙方,丙方同意按现状接受标的房屋;
在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由乙方继续承租标的房屋。
2、自房屋交接日起,原租赁合同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乙方继续享有和承担,原租赁合同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移给丙方享有和承担。
3、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由乙方与丙方另行协商房屋租赁事宜。
4、本协议签订后7日内,甲方向丙方交付原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丙三方均有义务在复印件原租赁合同复印件上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
二、租金
1、甲、乙、丙三方同意,年月日[张2]之前的租金权益归甲方享有,之后的租金权益归丙方享有。
2、根据乙方实际支付租金情况,甲、乙、丙三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租金权益分割日包含在实付租金覆盖期间之外的:截至租金权益分割日,乙方尚欠甲方租金元及违约金元,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逾期则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承担违约金;租金权益分割日之后至年月日的租金[张3]及违约金元,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丙方支付,逾期则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承担违约金;其余租金由乙方按原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向丙方支付。
租金权益分割日在实付租金覆盖期间之内的:乙方实际已支付租金中包含应归属丙方的部分为*元,此部分租金由甲方支付给丙方,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为:。
三、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1、截至年月日以前标的房屋的'物业服务费已经由乙/甲方已支付完毕。
2、房屋交接日以前标的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乙/甲支付,并应于年月日前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完毕[张4]。房屋交接日以后标的房屋的物业服务费按原租赁合同约定的承担方继续执行。
3、在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乙方仍应按原租赁合同约定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电话费、网络费等相关费用。
四、履约担保
1、乙方已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元履约保证金,已扣划元,剩余元。甲、乙、丙三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甲方将在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余额元返还给乙方;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向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丙方向甲方开具收款收据。
甲方将在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余额元支付给丙方,由丙方向乙方另行开具收据,乙方所持有的甲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作废。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房屋交接日后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与返还事宜,按原租赁合同执行。
五、通知:
1、甲方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联系人:电话:传真:
邮寄地址:邮编::
2、乙方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联系人:电话:传真:
邮寄地址:邮编::
3、丙方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联系人:电话:传真:
邮寄地址:邮编::
4、上述内容可以派员送达,传真,邮寄或特快专递送达,电话通知的应及时补充书面文件。
5、派员送达的应当有签收文件。
6、采用传真方式的,以受送达方的传真机收到传真信号即视为送达。
7、采用邮寄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的,受送达方签字的回执为送达的证明。
8、采用派员送达、邮寄或特快专递送达的,收件人为受送达一方公司、职能部门、所属员工或分支机构的,均视为双方的正式通讯函件,受送达一方拒收的亦视为已经成功送达。
9、如一方更改联系人或通讯方式应当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此后再联络时应使用被通知的联系人或通讯方式。
10、如受送达一方电话或传真号码、邮寄地址有误造成无法送达的,由受送达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丙三方因本协议的生效、履行等事宜而产生争议时,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标的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效力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丙方执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附件
□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甲方印章
□甲方对签约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乙方本人签字
□乙方对签约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
□丙方身份证复印件,丙方本人签字
□丙方对签约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
□原租赁合同复印件,甲、乙、丙三方签字确认
甲方:
乙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乙方租用甲方位于邵阳市双清区海洋明珠商住项目二楼商铺,二楼整层租赁给乙方经营,租赁期5年(从 20xx 年 10月 8 日至 20xx 年 11 月 22 日,其中 20xx 年 10 月 年甲、乙双方利益,在法律的范畴下履行合同,保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公开、合理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 房租事宜:双方确认交房为目前门面现状。
1、 乙方自签订本合同后方可进场设计装修,甲方给予乙方50天免租期(即 20xx 年 10 月08日至 20xx 年 11月22日)以后装修不再给予免租期,乙方从 20xx年11 月 22日开始支付租金。
2、 该房屋租金第一年按每月年 年元。租金半年支付一次,签订合同之日必须支付甲方半年租金 元,每次必须提前 5 天预付下期租金,支付方式:转账支付。 双方约定第一年房租为元,第二年为元,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为 元,自 20xx 年 11 月 日起,即第六年开始,以不低于第五年租金的前提下随行就市再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年合同期满(即年日)本合同终止,乙方无条件按合同将门面归还甲方,甲方 确认房屋无损、水费、电费等该由乙方承担的事项了清后退还全部押金,如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继续租赁,需在20xx年 11月 30日之前完成续签合同。
二、 租金及支付方式:
合同期内一切消防手续费用,房屋租赁费用、各项税收、水电费、管理费、证照办理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合同期内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用水、用电。因甲方房屋质量引起的问题(如开裂、漏水等),由甲方负责,如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必须给予足额赔偿。因乙方使用不当引起的由乙方负责,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必须给予足额赔偿。
三、 乙方租用甲方二楼门面,在不影响甲方建筑结构的情况下,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在按时交纳租金同时对承租空间可以自行决定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章经营,如出现任何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如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
四、 甲方在合同期内无权终止合同,如在合同期内终止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 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的;
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门面,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
3、 租赁期满。
4、 甲方与房东主租赁合同终止。
五、 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从事非法经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必须赔偿。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活动,甲方也不负责处理任何矛盾,甲乙双方债务互不相干,各负其责,自行处理。
六、 该门面甲方交付给乙方前已简单装修,乙方如根据需要装修,只能进行一般装修,不得进行豪华装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因故无法继续经营,自行找到第三方承租,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才可以转让门面设施设备等给第三方,在第三方和甲方签订协议前,甲乙双方仍按照原合同履行。乙方和第三方之间的转让费用和经济纠纷,甲方一律不负任何责任。如乙方合同期满未能找到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乙方在装修中影响建筑结构的'固定物不动,只能搬走货物、货架、空调、电器、办公桌椅、炊具等,由乙方自行处理。影响到建筑结构的固定物不能搬走,甲方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双方协商一致情况下,无论乙方是合同期间或合同期满退出门面,必须是无条件退出门面整体空间。甲方在出租房屋交付使用后,消防、环保、卫生、市容、安保、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七、 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押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元),经甲乙双方协商在签订合同日支付5000元 下一年度租凭起始日支付5000元,合同期满后,在乙方依法履行合同的条件下,甲方退还押金给乙方,不计利息。
八、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违反合同,赔偿乙方损失以及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 如乙方违反合同,甲方不赔偿乙方任何损失,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搬出,甲方除乙方所交租金、保证金不退还外,乙方另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造成其他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合同期满,如乙方没有违反合同,保证金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4、 合同期满,乙方需提前一天交出门面,否则按20xx元/日收取租金,如延期交出,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5、 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乙方,但乙方必须提前三个月提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补充协议,凡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乙双方签订的任何协议、合同均以本合同为准。合同未涉及的其他相关内容,按国家法律、(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其他事项甲乙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在租用甲方海洋明珠(麦稻源餐饮)二楼门面期间,如果甲方与房东产生合同纠纷,给乙方带来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十、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具有同行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就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位置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于县镇通江路737号(原白云)门面1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二、租赁时间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5;215;年月日至5;215;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需按年支付。合同签订即付第年租金,下年租金需提前一个月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于5;215;年月2日将上述门面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转租给第三者,或在租赁合同期内加价。
3、租赁期内,乙方因特殊原因在下年度不继续租用此门面,应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乙方在租赁期结束以后,装修材料不得拆除。
4、甲方负责门前台阶进行大理石装修,卷帘门换成电动铁卷帘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收取乙方租金为租赁后纯收入,由于租赁房屋使用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含水,电等设施损耗品),致使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负责修复。
六、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门面。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湘乡市万家丽精品建材大世界18栋一层号商铺出租给乙方,该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租赁内容:
1、租赁期限:自年止。
2、租金价格每年一定,随行就市。
三、定金、租金、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法。
1、合同签订时,承甲方向出甲方缴纳押金合同到期,押金不计利息,由出甲方退还承甲方。
2、租金: 元(大写:)
3、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向物业管理负责单位按合同缴纳。
4、支付:资金按每年度提前20天预先交纳年度租金。
四、商铺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税金及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的分担按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乙方须遵守湘乡万家丽商贸有限公司规定,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甲方同时保证不干涉该商铺经营者的全部合法经营活动。
五、门头雨棚和广告必须按照有关部分统一规定制作,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须负责商铺内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若有损坏泽乙方必须承担损失并负责维修。甲方同意承甲方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的承重结构的前提下对该商铺进行装修,门面到期后如乙方不再经营,门面装修内容无偿给甲方。
七、门面到期后,若甲方此门面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八、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甲方不能提前终止合同,若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双倍返还乙方合同未履行租期的租金。若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能退还乙方租金及押金。
乙方有如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商铺:
1、甲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该商铺从事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超过30天的。
九、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城市规划调整、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向对方索赔。
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均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1、甲方 现将 给乙方 。使用面积2/3,甲方同意乙方在此经营木门及铝合金门、卫生间门。
2、租期从 起至 止。
3、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交付一年租金 元。并于租期前5日内交清。
4、合同期内,产生的共同费用 。
5、合法经营,反之后果自负。
6、如遇市场内长房租,按比例平摊。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现将于铺面出租给乙方使用,面积约为平方米,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就上述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位于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为期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租金计算方法:
1、第一、二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2、第二年每月的租金,按第一年租金上升%,即每月元整(大写:元整)收取;
3、第三年每月的租金,按第二年租金上升%,即每月元整(大写:元整)收取;
3、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作为租赁上述租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乙方租赁期满之日由甲方确认验收后,如数退还给乙方,乙方必须以每月不得超过当月日前支付甲方全额租金的该当缴纳,逾期一个月不交清租金,甲方有权收回铺位另行出租并没收所有保证金,租金费用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变卖该铺所有财产作为抵销甲方的所有费用。
4、乙方在租赁铺面期间如需要拆墙等内部装修,应向主交纳保证金,每条墙元整(大写:元整),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将墙体恢复原有面貌,甲方确认验收后方如数归还所有保证金。
5、乙方在租赁铺面期间,不得从事各种违法经营项目及从事与饮食相关的项目,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出租铺面并没收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保证金。
6、甲方将上述铺面出租给乙方,在乙方租用期间,如因租赁该铺面要向相关部门办理和缴纳的全部税务由乙方负责(含房屋租赁税等),甲方不负责任何费用。
7、在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将上述铺面交付乙方使用,直到租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续租及租金计算方法应由以后从新签订的合同为准,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不再续约,铺面内外的固定装修不能拆除,交回给甲方时不能损坏墙面的装修,如卷闸、电表、水表等,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
8、乙方在租用期间需要交纳的水电费、清洁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时乙方应交清租用期间的一切水电费,不交清的甲方可从保证金中扣除,甲方只负责向乙方提供一间铺面水电表各一个,超出部分乙方自行解决。
9、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进行转租他人,如有违反有权收回铺面,并由甲方另行出租。
10、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
1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作证明。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