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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拍卖合同15篇

2023-08-16 13:12:59合同

委托拍卖合同15篇

委托拍卖合同

委托拍卖合同 篇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拍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它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拍卖物品及保留价:

  广州市天河区沙河广汕路北侧燕塘企业总公司大院(新燕大厦,建筑面积约为、12㎡)保留价: 。拍卖人不得低于保留价出售拍卖物。

  第二条、拍卖人应采用估低价拍卖方式拍卖。

  第三条、拍卖人承诺在签定合同后一个月内在我中心指定的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对委托拍卖物进行拍卖。如超过时间仍未处理该拍品,我中心有权收回该拍品另行处理,并没收拍卖公司所交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双方应对拍卖物保留价进行保密;委托人要求拍卖人对其身份保密的.,拍卖人应予保密,并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擅自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第五条、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其他约定:

  1、该拍品按现状拍卖,过户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委托方承担,准确面积最终以房产测绘部门的测绘面积为准,如有变动,成交价不作调整。

  2、成交后竞买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6000万元标的款(含拍卖保证金1100万元),30天内支付剩余标的款,过户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垫付,代全部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完毕后由拍卖公司向我中心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及结算清单(并附相关税费原件),待我中心收到拍卖公司申请核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过户税费及土地出让金汇入买受人指定帐户。买受人逾期未按规定时间内付清标的款,委托方将收回该拍品另行处臵,并没收拍卖公司及竞买人所交纳全部款项。

  3、买受人交清全部成交款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委托方负责与广州燕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做好协调工作,必须协助买受人与广州燕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办理房产证过户及移交拍卖标的的各项手续,保证移交顺利。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拍卖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甲方根据开展工作的需要,聘请乙方担任重庆博宝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师,聘任日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二、根据“拍卖法”及工商管理的资质要求,乙方在受甲方的聘任期内以甲方“重庆博宝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师”的名义负责该公司的拍卖业务。乙方“聘书”由甲方签发。

  三、双方约定乙方的报酬为:

  四、聘任期内乙方应遵守重庆博宝拍卖有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甲方的监督下严格执行《拍卖法》及有关法规,认真主持拍卖。

  五、聘任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理或以甲方名义签订任何经济合同或举借债务,否则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义务:

  甲方在聘任期内除向乙方提供联系业务所必须的支持以外,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七、乙方义务:

  1、乙方的所有工作对甲方负责,乙方在聘任期内,应该遵守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为拍卖会主槌;

  2.乙方以甲方拍卖师名义主槌的拍卖会现场必须按《拍卖法》及行业有关规定严格操作,否则应承担由些引起的法律后果。

  八、合同解除:如遇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主法律责任。

  1、乙方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拍卖的法规和行业规定;

  2、乙方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九、本合同期满自动解除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如双方合作愉快可期满前另行续签聘任合同。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向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壹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重庆博宝拍卖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人代表: 年月日

委托拍卖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委托人:

  拍卖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拍卖如下标的:

  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

  第二条 拍卖期限及地点

  1、拍卖人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对本合同所载明的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2、拍卖地点:

  第三条 拍卖标的'的保留价及约定

  1、委托标的物估价为 ,保留价为

  2、其它约定:

  第四条 拍卖标的的交付(转移)方式及其时间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双方约定依照以下第 种方式及时间交付(转移)标的物:

  1、由委托人将标的交付(转移)买受人。

  2、由拍卖人将标的交付(转移)买受人。委托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物实物和产权转移手续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交付方式为,交付后保管费用。

  第五条 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应在成交之日起 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 %的佣金,支付方式为。

  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人组织拍卖活动所产生的实际费用(直接费用)。

  第六条 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拍卖人应在交割之日起 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

  2、分期支付:第一次为买受人在拍卖成交 日内向拍卖人支付 元;第二次为买受人从拍卖成交日的次日起 天内向拍卖人支付 元;尾款于 年 月 日 时前交接标的物实物和产权转移手续的同时付清。

  拍卖人在每次收到成交款的 日内支付给委托人。

  第七条 拍卖标的的撤回与撤除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组织拍卖活动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含竞买人误工费、交通食宿费)。

  拍卖人在拍卖开始前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撤除该标的,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不一致的;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第八条 拍卖标的未售出的约定

  因未成交或买受人未按约定交割等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售出的,委托人与拍卖人约定。

  第九条 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的身份及保留价进行保密。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各拍卖标的。

  2、拍卖人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保留价,也不得低于保留价拍卖本合同委托的标的。

  3、委托人不得擅自将拍卖标的委托其它拍卖单位进行拍卖,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拍卖人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参照标的物估价 %予以赔偿。

  2、拍卖人或委托人没有确切证据撤除拍卖标的,应承担以下责任:无权向对方收取已发生的所有费用,并向对方支付标的物估价 %违约金。

  3、拍卖人每有一次不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和数额向委托人付款的,无权向委托人收取佣金,并向委托人支付拍卖标的物成交价 %的违约金。

  4、委托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移交标的物实物和产权转让手续的,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标的成交价 %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达成如下协议: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经委托人和拍卖人签字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一式 份,当事人双方各执 份,拍卖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一份。

  委 托 人:

  拍 卖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住 所: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mail:

  e—mail: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拍卖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代销方(乙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销下列商品:

  二、上列代销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八、附则:

  九、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委托拍卖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兹经双方协议,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房屋出租事宜。

  第一条 房屋位置

  甲方将座落于

  合计面积平方米,委托乙方代理。

  第二条 代理期

  1.代理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免租期为(天),代理期满乙方可再续租月。

  2.代理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签本合同,需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 代理房屋租金

  1.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代理甲方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一年共计(人民币).

委托拍卖合同 篇6

  委托人:

  拍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述委托人与拍卖人之间就拍卖下列标的物的有关事宜,经同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

  (二) 委托人对拍卖人的保证,自已对所委托的上述拍买标依法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或处分权,上述标的未承担任何抵押义务亦没有查封扣押,更不存在纠纷。

  (三) 委托人保证上述拍卖标的没有任何瑕,或向拍卖人据实全面的'说明,如引起纠纷或造成买受人,拍卖人或第三人的损失的其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四) 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保管,保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标的移交期限完毕止。

  (五) 委托人保证自已不参与也不委托他人代为参与买卖自已所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 拍卖成交后,按成交价百分二十支付佣金。

  (七) 拍卖人有权从买受人交付保证金,拍卖款中自行扣除佣金。

  (八) 拍卖成交成后,标的物移交由拍卖人6日内完成。 本合同于20xx年元月12日订

  委托人:

  拍卖人:

  拍卖公司盖章

委托拍卖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委托人:

  拍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详见附件《拍卖标的清单》)拍卖标的应符合《拍卖法》的有关规定。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

  第二条 拍卖标的评估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评估的,经委托人同意,可以对标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承担。

  第三条 拍卖标的保留价

  拍卖标的保留价。

  第四条 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人应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五条 拍卖标的交付(转移)及其时间、方式

  (一)动产类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由在按拍卖标的清单向买受人移交。与买受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字或盖章交付始为成立。若拍卖标的由拍卖人交付(转移)买受人,委托人应于年月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交付方式为,交付后至拍卖成交时的保管费用由承担。

  (二)不动产类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在买受人成交款付清之日起日内,本标的'由在拍卖标的所在地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权属转移手续由办理,费、税由承担。

  (三)债权类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后,在买受人成交款付清之日起日内,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买受人开始行使债权人权利。

  (四)其他类

  

  

  

  第六条 拍卖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在交割之日起日内向拍卖人交付成交价%的佣金,支付方式为。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

  1、公告费;

  2、项目运作及管理费。

  第七条 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交割之日起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支付方式为。

  第八条 拍卖标的撤回与撤销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

  1、公告费;

  2、项目运作及管理费;

  拍卖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撤除该标的,并有权追究委托人的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不一致的;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3、。

  第九条 拍卖标的未成交的约定

  因未成交或买受人未按约定交割等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与拍卖人可以:

  (一)续签合同;

  (二)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委托人应在接到拍卖人通知之日起日内领回拍卖标的,超过期限未领回的,。

  第十条 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的:

  (一)身份、

  (二)保留价及进行保密。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各拍卖标的。

  2、拍卖人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保留价,也不得低于保留价拍卖标的.。

  3、拍卖人不得擅自将拍卖标的委托其他人进行拍卖。联合拍卖须经委托人同意。

  4、。

  5、。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委托人隐瞒拍卖标的瑕疵,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拍卖人和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经济损失。

  2、委托人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拍卖标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拍卖人及买受人的经济损失。

  3、拍卖人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应参照该标的保留价予以赔偿。

  4、拍卖人没有确切证据撤除拍卖标的的,应承担以下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补充约定

  

  

  

  未尽事宜,可按照拍卖通则。

  委托人(盖章):       拍卖人(盖章):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 《拍卖标的清单》

委托拍卖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

  电话:

  住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拍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就下述物品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

  1.拍卖物名称: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包装:

  6.存放地点:

  第二条 拍卖物的交付方式:

  第三条 拍卖物的估价和底价:

  第四条 拍卖方式:

  第五条 拍卖期限:

  第六条 拍卖地点: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甲方不得拒绝。

  二、甲方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乙方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当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受理费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险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乙方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五、拍卖成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该款可由乙方从拍卖所得中直接扣除;拍卖未成交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拍卖费用元。

  六、乙方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七、乙方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妥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八、拍卖过程结束,乙方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通过其银行账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甲方,不得延误。

  九、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以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缴。

  十、拍卖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八条 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拍卖法》之规定予以处理。

  第九条 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附件:有关拍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影印件共件。

  1.

  2.

  3.

  4.

  委托人:(盖章)      拍卖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拍卖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委托人:

  拍卖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出售的物品及起拍价

  序号

  物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数量

  起拍价

  备注(物品所有权说明)

  第二条 拍卖人采取网上竞价出售方式出售以上委托物品。

  第三条 委托人如需要拍卖人保管物品的,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物品交付拍卖人。

  第四条 双方商议,在年月日前在网站,对委托物品进行无底价公开竞价出售。

  第五条 委托人应向拍卖人预交委托保证金元,在委托期间,委托人不能出售委托物品。

  第六条 根据合同起拍价,在物品公告竞卖期间无人报名参加竞买,允许委托人再一次降低起拍价继续网上挂牌竞价出售,每次挂牌公告期限约七天左右,如果还是无人报名参加竞买,委托人从保证金中支付拍卖人元服务费。

  第七条 如果在网上挂牌竞价出售期间有人应价,拍卖人只收取竞价结束后最高应价人成交佣金,交割完成后,退回委托人全额保证金;如果委托人拒绝交割,拍卖人从保证金中没收元给最高应价人,没收元作为拍卖人服务费,成交后要求在二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即刻办理交割手续。

  第八条 如果最高应价人由于人为原因拒绝交割,拍卖人从最高应价人保证金中没收元给委托人,剩余保证金全额归拍卖人所有。

  第九条 在竞价期间和结束后由于停电、网络或其他客观原因,拍卖人有权宣告本次交易延时、取消和重新开始。

  第十条 拍卖人根据备注中委托人告知的物品所有权和证照等复印件向竞买人说明物品产权、来源和转户手续费用,如果交易结束后在办理转户过程中出现没有如实告知所引起纠纷,一切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人委托法律、法规禁止出卖、没有所有权和依法不得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委托人应赔偿拍卖人和买受人在交割过程中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a.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委托人(盖章):  拍卖人(盖章):

  拍卖人(签字):  拍卖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 有关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影印件共件。(略)

委托拍卖合同 篇10

  委托人(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职务:

  拍卖行(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职务:

  根据国家及本地有关拍卖和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愿就下述拍卖物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

  1.拍卖物名称: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包装:

  6.存放地:

  (如拍卖对象为股权及某些无形资产,以上项目应作相应调整。)

  第二条拍卖物的交付方式:

  第三条卖物的估价和底价:

  第四条拍卖方式:

  第五条拍卖期限: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详尽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甲方不得拒绝。

  2.甲方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乙方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由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3.甲方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受理费人民币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险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乙方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如乙方先行垫付该项费用的,在拍卖成交后,从所得价款中扣除。

  5.甲方应按成交总额的%向乙方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乙方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

  6.乙方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7.乙方对其保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8.拍卖结束后,乙方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甲方,不得延误。

  9.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10.拍卖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七条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条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另有规定外,仲裁费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

  2.;

  3..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附件:

  有关拍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复印件共件:

  1、

  2、

  委托人(盖章)拍卖行(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委托拍卖合同 篇11

  委托人:

  拍卖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拍卖标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详见附件二拍卖标的清单):。

  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有关证和资料(详见附件一),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

  第二条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人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三条拍卖标的交付(转移)及其时间、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由将标的交付(转移)买受人。

  若拍卖标的由拍卖人交付(转移)买受人,委托人应于年月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交付后保管费用由承担。

  第四条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的拥金,支付方式为。

  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合计人民币。

  第五条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拍卖标的物完全转移买受人之日起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支付给委托人,支付方式为。

  第六条拍卖标的的撤回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

  第七条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的进行保密(1、身份:2、保留价)。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拍卖人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应该参照该标的保留价予以赔偿。

  2、

  第九条其他约定

  1、

  2、

  3、

  4、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 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止。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可依照拍卖规则。拍卖规则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拍卖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各一份。

  委托人(盖章):

  拍卖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委托拍卖合同 篇12

  委托人:

  拍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人愿就下述拍卖物委托拍卖人依法公开拍卖:

  1.拍卖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

  6.存放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拍卖物的'交接方式:

  第三条拍卖物的估价和底价:

  第四条拍卖方式:():[1]估低价拍卖[2]估高价拍卖[3]无估价拍卖[4]标卖

  第五条拍卖期限: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拍卖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拍卖人可随时向委托人要求提供咨询,委托人不得拒绝。

  2、委托人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拍卖人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3、委托人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拍卖人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委托人负责。

  4、委托人应向拍卖人预付受理费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验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拍卖人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5、委托人应按成交总金额的__%向拍卖人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拍卖人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

  6、拍卖人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7、拍卖人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委托人;确因拍卖人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拍卖人负赔偿责任。

  8、拍卖过程结束,拍卖人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于7日内通过其银行帐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委托人,不得延误。

  9、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委托人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以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10、拍卖成交后,由拍卖人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七条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附件:有关拍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影印件共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营业执照:

  签约日期:拍卖人(签章):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营业执照:

  签约日期:

委托拍卖合同 篇13

  合同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

  电话:

  住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拍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就下述物品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

  1、拍卖物名称: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包装:

  6、存放地点:

  第二条、拍卖物的交付方式

  第三条、拍卖物的估价和底价

  第四条、拍卖方式

  第五条、拍卖期限

  第六条、拍卖地点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甲方不得拒绝。

  二、甲方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乙方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当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受理费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险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乙方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五、拍卖成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该款可由乙方从拍卖所得中直接扣除;拍卖未成交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拍卖费用元。

  六、乙方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七、乙方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妥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八、拍卖过程结束,乙方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通过其银行帐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甲方,不得延误。

  九、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以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缴。

  十、拍卖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八条、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拍卖法》之规定予以处理。

  第九条、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拍卖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帐号:

  年月日

  附件:有关拍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影印件共件。

委托拍卖合同 篇14

  委托人(甲方)拍卖人(乙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深圳经济特区财产拍卖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甲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拍卖下列物品: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质量

  用途

  占用状况

  存放地点

  第二条拍卖方式

  采用第()种方式拍卖:

  (1)估低价拍卖;(2)估高价拍卖;(3)无估价拍卖;(4)标卖

  第三条拍卖物保留价格

  第四条佣金和其他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拍卖成交的,甲方应按拍卖物成交总额%的比例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由乙方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除。

  拍卖未成交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收取用于对拍卖物进行评估、鉴定、保管和图录等费用开支,以及双方确定的开支需支付的费用元。

  第五条价款结算

  拍卖成交的,乙方就在在收到全部款项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将拍卖成交款(扣除佣金)以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拍卖期限

  乙方承诺在年月日前在举行拍卖会,对甲方委托拍卖物进行拍卖。

  第七条拍卖物的交付

  甲方应于年月日将上述拍卖物交付给乙方,交付地点为,交付方式,因交会拍卖物所引起的`费用由承担。拍卖物交付后,乙方应妥善保管,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有关拍卖程序中止和终结的问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财产拍卖条例》第76条、77条之规定予以处理。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违约责任

  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保留价的%支会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其他需要约定的条款

  附件:(略)

  委托人(盖章)拍卖人(盖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委托拍卖合同 篇15

  委托人(甲方)拍卖人(乙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深圳经济特区财产拍卖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甲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拍卖下列物品: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质量

  用途

  占用状况

  存放地点

  第二条拍卖方式

  采用第()种方式拍卖:

  (1)估低价拍卖;(2)估高价拍卖;(3)无估价拍卖;(4)标卖

  第三条拍卖物保留价格

  第四条佣金和其他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拍卖成交的,甲方应按拍卖物成交总额%的比例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由乙方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除。

  拍卖未成交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收取用于对拍卖物进行评估、鉴定、保管和图录等费用开支,以及双方确定的开支需支付的费用元。

  第五条价款结算

  拍卖成交的,乙方就在在收到全部款项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将拍卖成交款(扣除佣金)以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拍卖期限

  乙方承诺在年月日前在举行拍卖会,对甲方委托拍卖物进行拍卖。

  第七条拍卖物的交付

  甲方应于年月日将上述拍卖物交付给乙方,交付地点为,交付方式,因交会拍卖物所引起的费用由承担。拍卖物交付后,乙方应妥善保管,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有关拍卖程序中止和终结的'问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财产拍卖条例》第76条、77条之规定予以处理。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违约责任

  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保留价的%支会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其他需要约定的条款

  附件:(略)

  委托人(盖章)拍卖人(盖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