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合同(必备7篇)
出租方(甲方):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位于 小区 号楼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 元,按年结算。每年年 初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
三、 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五、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七、 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租用甲方房屋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归属所有权的 ,面积 平方米 ,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的租期从 起至 日 止。为期 年。
三、租金 现金 支付,每月 租金,乙方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 元 。
四、甲方须向乙方出示房屋的正本房产证和有关证明。
五、乙方需承担租用期间住房的.一切管理费用,其中包括小区管理费,电视收视费,水、电、煤气费和电话费等。
六、乙方在租房期间必须爱护好房屋设施,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或修理完善,若乙方需装修或改变房屋结构,需经甲方同意。合约期满按米修去丢原则办理
七、乙方在租房期内,不得将租房作违法经营场所。一经发现,除按法律制裁外,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剩租金不退。
八、乙方在租房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如未经甲方同意转租,此协议无效,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九、如租期满,乙方需继续租用,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交涉说明,并提前交清下年租金,如乙方不再续租交清租房期间的所有费用,退还甲方钥匙并结清相关手续给甲方或中介方;如不按此办理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和中介方有权在租房期满五天后打开房屋另行出租或使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租赁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简单租房合同范本。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正本壹式贰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壹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经办人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号(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甲方开通供电后乙方入住使用。
三、租凭期限
租凭期限为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追究损失。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或其它损害公共利益的。
3.改变承租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设施的。
4.拖欠租金日以上的。
五、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甲方也愿意继续出租,租金由甲、乙双方重新商定。
六、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租金为人民币。
1~12月,元/月。13~24月,元/月。25~36月,元/月(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交付)。
租用前先付元租金,共计人民币元,以后每个月交一次,交纳时间为资费月日前。
乙方在租房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煤气、收视、电话费用由方自行承担,并按时交纳费用(乙方进场时须同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七、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物管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的民事等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甲方收取乙方押金人民币元,退房时,乙方应结清水、电、煤气、收视等费用,交还钥匙把、清扫干净卫生(垃圾必须送至室外公共垃圾箱内)后,甲方把押金退还给乙方。
退房时,房屋设施如有因租住原因造成损坏必须修复或赔偿。
九、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办公或经营,乙方自行办理工商、税务、卫生、治安等一切相关证明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代扣代交义务。
十、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房屋质量原因或因使用所产生的正常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乙方应正确使用并爱护室内外公共设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维修、损坏和赔偿,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十二、乙方装修不得破坏房屋建筑结构,装修费用及垃圾由乙方自行清理。
所产生的.装修费用不得作为抵租金或或甲方要求赔偿等费用。
十三、双方合同终止时,乙方除可搬动物件(如冰箱等)外,其余门窗、墙面、天花等处附着物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卸。
十四、若乙方将租用的商铺经营餐饮,须安装市环保指定的油净化设备,排污须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十五、乙方租用期间造成的环境污染引起居民投诉三次以上经整改不能达到效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所交租金和押金不退还,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十六、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的,乙方应按约定租金的倍向甲方交付房屋租金,甲方仍保留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十七、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损毁或给任何一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的,租金按约定费用按月结算、多退少补。
十八、甲、乙双方均应留下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号码,如联系方式改变应及时用电话和短信告知对方。
十九、若租用期满还需要继续租用,需提前天向甲方提出继续租用时间并经甲方许可,租金另行商议,重新签订租用合同。
二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拆。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管一份。
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巷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类型,结构等级,完损等级,主要装修设备,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由乙方在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的规定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方承担;
所有权属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电话:
身份证:
乙方: 电话:
身份证: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男/女,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男/女,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道小区栋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元。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