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合集10篇)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1)室,计平方米;
(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
(6)过道,计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4.委托方式:
5.工程总天数:
天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者只能选择一种)。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盖章):乙方(盖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甲方(发包方):
代表人:
乙方(责任方):
责任人: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协商后约定,将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
2、承包方式:
3、承包范围:
4、工程价款:
5、付款方式:
第二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4)工程完工时,及时安排人员组织验收。
(5)及时支付工程款,不可拖欠劳动报酬。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
(2)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我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5)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
(6)乙方不得将本项目未经甲方同意再行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7)工程完工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验收。
第三条、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甲方接到验收报告后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三日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由甲方原因造成的修改,其修改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三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三日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验收合格。
4、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乙方不予承担保修,并视为工程竣工及验收合格。
第四条、工期
1、计划开工期限年月日,计划完工期限年月日,总历时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结算总价的‰或元向甲方支付罚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第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
1、请上级建设主管部门调解。
2、采用第1种方式调解不了时,可向市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附则
1、甲方对本责任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于年月日在(地点)签署。
5、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将甲方承包的福久源项目中的挡土墙工程交由乙方承担施工,经协商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香山福久源项目挡土墙工程
2、工程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桔城路
3、合同工期:分段施工,各段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具体工期详见补充协议。
二、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承包方式结算价款的编制。
1、挡土墙基础土石方由甲方负责按照设计完成交付给乙方施工。
2、挡土墙按220元/m3 的价格包干。工作范围及内容:挡土墙砌筑、基础20cm内清基、勾缝、安装¢50排水管。
3工程量以实际完成为准。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将施工现场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2、随时指导监督乙方按规范严格施工,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分组织验收。
3、保障进入施工场地的.道路通畅,材料运输车要能进入现场。 乙方:
1、按合同要求的工期、质量完成工程任务。
2、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并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和各项指令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3、乙方必须对施工现场及施工方法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的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自备施工所用机械设备料具等。
五、合同价款支付
分段施工,分段工程完工后15天内,办理竣工结算后工程款付清总款项的95%,剩余5%的质保金工程完工后六个月内付清。
六、其他
1、挡土墙完工后,甲方需保证挡土墙15天的养护期,若养护期内因重型车辆或机械设备碾压导致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结清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三大目标的顺利实现,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责任与权力,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信任、和谐的原则,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位于横沟桥镇杨畈村主要排水渠。挡土墙的施工工程土质主要以开挖回填土为主,土质比较松软。设置挡土墙主要用于两岸良田及公路保护与低洼处排水流畅。挡土墙采用浆砌石(含勾缝、灌浆、压顶、沉降缝)。
2、主要工程量:由于村路和水沟走向落差高低不一,河道宽度不得低于6米(净空)砌筑高度大约在2-3米之间(低于公路10厘米,随着公路走势而定),砌筑长度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基础部分:底部宽度米,高度米。
墙身部分:(砌筑坡比1:),以基础收进来起砌筑墙身(),上顶为米。
压顶部分:混凝土压顶米宽,米高。
二、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含土方工程及浆砌石砌筑工程),一次性包清,承包人自负盈亏。
2、工程承包价以挡土墙实际砌筑(甲乙双方现场测量)的工程量结算,每立方米 元计价。
3、付款方式:工程结束按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90%给乙方工程款项,余下的10%为质保金待工程一年质保期满后及时支付。
三、挡土墙的施工材料要求及施工要点:
1、砌筑挡土墙的石材、水泥等施工材料必须经过甲方监督人员的验收同意后方可使用;
2、挡土墙砌筑方法为交错组砌法,石块要相互错缝,内外搭接叠砌牢固。挡土墙外立面缝隙要用水泥沙填实、勾缝并压光后切割整齐。挡土墙每20米断开留伸缩缝。
四、甲方的权力和责任:
1、甲方委派工程施工监督人员对乙方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及纠正。
2、合同签订后将与乙方完成技术交底工作。
3、工程监督人员发现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工、返工或罚款处理。返工重做,工料损失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的权力和责任:
1、乙方确定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2、工程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和生产工具、劳保用品由乙方自理。
3、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即刻组织安排人员、机械进行施工。
4、确保浆砌石挡土墙的稳固性、安全性。
5、乙方的所有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施工期内的工作安全事故及休息时间所发生的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偷盗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与甲方无关。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工程完工后的清场及时处理,不得丢至不管给甲方带来相关责任。
六、工程质量、安全及进度管理:
1、施工现场布置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机具、材料堆放整齐有序。各种标志、标识正确醒目,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2、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有安全护栏和警示牌,特殊地况应设置盖板或跳板。
3、挡土墙基础必须挖至硬土,浆砌石回填土必须以干土为准,夯实。
4、不得冒险作业,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机械和违章作业的及时整改和制止,确保安全后方可施工。
5、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全责,乙方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因施工过程造成毁坏或迁移的道路和树木,应在工程完工后即刻恢复功能及植被。
7、不可抗力原因延误工期在发生后三天内由乙方向甲方书面签字为准,可以按实延后,否则过后将不考虑。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工完款清,自行失效,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看了挡土墙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本着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合同承包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项目及主要工程量: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开工时间:年月日;
竣工时间:年月日。
六、工程价款:万元。
七、工程质量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总投资的.10%,即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一年后如数退还乙方。
工程差额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20万元作为工程差额保证金,方可进行施工,待乙方进场30天后如数退还乙方。
八、工程付款办法:
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组织工作人员、机械设备进场,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万元作为进场款,正式开工后每月按乙方所报工程月进度经核定后支付工程量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后,除按规定扣留工程总价10%即万元,作为工程保修金(考验期一年)外剩余部分付给乙方,保修金待质量考验期满后付清给乙方。
九、设计资料提供:
合同签订后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二份;(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
十、施工中甲方职责:
1、负责建设期内协调土地占用、青苗、树木赔偿等以及其他需甲方协调的事宜。
2、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技术和图纸交底及有关地址和地下埋设、设施资料的交待。
3、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配合乙方进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技术指导、办理现场签证。
4、工程竣工后,指导施工方编制工程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验收工程。
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6、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赔偿乙方的误工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十一、施工中乙方职责:
1、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完工后,需经甲方验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管理监督,听从甲方的合理化建议。
3、施工所用各种建筑材料及设备等,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征得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十二、材料供应办法:商品混凝土由甲方提供,其它材料乙方自行组织。
十三、工程质量:
1、乙方工程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要求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甲方施工技术负责人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部分有权提出返工要求,乙方必须服从。
十四、工程设计变更和增减:
施工如需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数量增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将工程量的增减变化计入工程决算,增减量大影响和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五、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验收报告,施工总结和有关资料报请甲方组织验收。
十六、竣工决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有关规定和协议规定和协议条款提交工程量变化签证、有关质量检验报告、工程结算书及编制说明、施工总结、竣工图纸等,交由甲方审核,并配合甲方作好工程竣工资料整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审核部门审批,最后以审核部门审核为准。
十七、违约的索赔:
合同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按预计工程总价的5%付给,计人民币万元,如在施工过程中一方终止合同或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时,违约方还应向对方赔偿超出违约的金额。
十八、工程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概由责任方承担和有关费用。
十九、纠纷解决:
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工程竣工资料交清,费用结算付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自行终止。
二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订立合同双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码: 电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地 址: 邮码: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监控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概要
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安防监控工程,由乙方提供系统所需的相关设备及部件,并由乙方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开通后系统运行的技术服务。
第二条 技术要求
该安防监控工程应当具备基本的防盗功能,具体技术要求是:
第二条 设备要求及设备清单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当是全新的且是合同指定的产品。
设备清单(详见本合同的附件1),设备清单应当与《预算书》(详见本合同的附件2)所载明的设备完全一致,该设备清单由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予以确认。
第三条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总额为¥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
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签定后 3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20%作为预付款,即¥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
2、本合同附件一所载明的设备到位并经甲、乙双方验收确认后,甲方应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60%,即¥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
3、乙方对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组建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在 3日内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7%,剩余工程款总额的3%做质保金,保修期一年届满后 5 日内支付给乙方。
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设备、部件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和一年期的设备保修、维护费用,但不包括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
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双方应在工程完工后另行一次性结清。
第四条 工程设备的验收
1、甲方付清预付款后,乙方应及时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甲方验收后应予确认并负责保管。
2、乙方依合同所订时间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至指定地点时,甲方应即时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
第五条 工程安装、调试
甲方付清总工程款的60%后,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条件具备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施工。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将工程安装完毕,在安装完毕后 日内调试完毕。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第六条 技术支持及服务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施,并保证进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规程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乙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
第七条 验收和移交
系统调试开通壹周内,甲乙双方主管部门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双方各指派2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系统作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并由乙方移交给甲方。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清总工程款的60%后 日内将工程移交给甲方使用。
第八条 设备保修
1、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
2、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 重大技术问题应在48小时内到现场服务。
3、系统开通后壹年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工程的规模、设备规格、安装地点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 2)、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未履行部分工程款总额的40%。 (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场地等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期间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根据逾期款额和预期期限按照日千分之六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甲方拒绝接收设备和部件,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的来往运费及额外产生的仓储费等乙方实际所发生的损失;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设备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提供的设备不符合技术要求。
(2)、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3)、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交付工程。
(4)、未提供设备保修服务
第十条 责任的.免除
1、因不正确的保管、安装、使用、操作等行为引起的产品乃至系统问题,均应由本方承担责任。
2、发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均应当免除对方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损失扩大的,由该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
第十三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搞好新建综合大楼区域的绿化美化工作,经与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体现植物多样性,乙方负责挑选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生长的苗木品种进行栽植并包栽包活。
二、资金投入由乙方全额垫资。
三、苗木品种、规格、数量、单价以及其它附属工程另附明细表,工程总预算为元。
四、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苗木、品种、规格进行栽植。 五、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时间要求至开工之日起1个月(由于天气原因,2株大桂花及3株20㎝的香樟无法种植,工期顺延,不包括在内)完工。
七、付款方式:乙方主体绿化完毕,与合同相符后分期付款,首付8万元,12月30日前付款10万元,余下金额于20xx年5月30日前付清,未成活苗木乙方无条件补栽。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九、此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因甲方需对新设供热所的办公场所进行基本的装饰装修,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由乙方负责完成该工程,为了明确责任,确保施工的安全、质量和进度,特订立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内容: 部分区域进行装饰装修。
二、工程结算价及付款方式:按照《20xx年太原市修缮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与《20xx年山西省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不计取其他费用,只取8%的税金和管理费,现场签证以实结算,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三、工程期限:从20xx年 10月1日至20xx年10月 10日。如乙方未按期完工,推迟一天扣除工程款1000元。
四、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
五、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验收:工程全部竣工后,由甲方组织进行验收,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
七、施工安全:乙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在施工中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本合同未明确之处,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日期: 年 日 月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班组:(乙方)
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现甲方同意由乙方组织调遣施工队伍,承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确保本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施工质量、工程施工工期,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村农用桥及排洪沟、村道水毁修复工程
二、工程地点:村民委员会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形式:包工料
五、工程期限:乙方应按“合同书”规定的.施工期限安排施工。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若给奖金则归乙方使用,若发生罚款亦由乙方负担。
六、施工管理: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固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加强本工程的施工管理,如固管理不善引起工程的停工或无法继续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七、安全生产:
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本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重视工人的安全教育,做好岗前安全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若由于乙方的管理不善或工人的过失,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其他人为事故,其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甲方委派同志为工地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本工程的测量放样,办理现场签证以及工程的决算等事项,乙方指定同志为本工程工地代表,全权负责本工程的一切有关事项。
九、工程结算:
1、本工程结算按扣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后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十、其他有关事项按“合同书”的'条款执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完工结算付清款项后自行失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立协议日期: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由于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法》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建筑施工管理条例、施工规范,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
二、承包内容价款以及工期
1、承包内容
2、工程造价
3、工程工期:
三、付款及质量
1、污水地底板验收合格后付%,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发包方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其余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2、工程质量:合格
四、甲方责任
帮助乙方解决水源电源,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给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交底。
五、乙方责任
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承担因为安全和质量造成的责任和费用。
六、保修期及质保金
1、保修期:发包方竣工验收后日历天共计个月。
2、质保金:承包总价的.%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全部承包价款。
4、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保修期满质保金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