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聘用合同(通用11篇)
用人部门身份证:
员工(乙方): 身份证:
乙方因工作需要,申请临时聘用员工。经考核合格,经院务会决定,甲方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工,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本协议的期限为一年,从(日期)至(日期)。
二、任务
乙方应在甲方的岗位上承担工作,并服从甲方因工作需要而临时进行的岗位调整。
三、劳动纪律和待遇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服从甲方的管理。
2、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3、甲方保证乙方在工作期间每月轮休一天(休假日期以医院内部规定为准,春节和婚丧假除外),两个月以上不允许一次性休假。
4、乙方基本工资为,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费(由医院支付,自行购买)合计为。法定节假日的值班另行计算,其他节假日的福利待遇与正式员工相同。
5、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手续由乙方凭医院出具的证明办理。未参保者与医院无关,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合同。
6、上级人事部门办理招聘手续,在基本条件一致的情况下,可根据乙方的表现优先选择最佳人选。
四、雇佣协议的终止条件
1、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未通过再就业考核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其他工作安排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医院规章制度的;
(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的;
(5)不履行合同、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者不进行年度考核的;
(6)因管理、技术条件等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国家岗位设置调整需要裁减人员,致使原劳动协议无法履行的;
(7)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
3、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劳动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在聘用期间因个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的医疗差错和事故,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和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不含利息)的医疗风险保证金,合同期满且未给医院造成损失的,在2个月内退还;否则,按其损失扣除,超过5000元的损失必须清偿,必要时通过合法途径追回。
3、乙方派遣甲方出国留学的人员,必须在返回医院后在甲方工作满五年,否则,乙方应对甲方在留学期间支付的所有费用进行200%的补偿,并扣除所有押金,拒绝接受支付的,通过合法渠道追回。。
4、如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变更上级政策,按现行政策办理。
5、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或双方协商解决。
六、调解和仲裁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嘴部(密封):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日期:
甲方:公司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籍贯:省市(县)
家庭住址:
文化程度:
手机号:
驾驶证初领时间:
准驾车型: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招(聘)用乙方为本公司驾驶员,合同期限为年。
二、乙方经甲方聘用后,需经考核上岗
1、试用期一个月,乙方试用期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
2、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按照运输物资运费的百分之十提取工资报酬。
三、工资发放:
1、货运工作由财务会计结算,每月日发放月工资。
2、因驾驶员运送货物票据不全因素影响,会计无法对车辆月成本核算,当月工资在核实数据准确后发放;
四、公司承诺
1、来自外地招聘的驾驶员,在本岗位工作满三个月,路费凭票证可以实报实销;
2、公司提供驾驶员住宿条件(包括水、电、暖、床、空调、卫生间设施);
3、试用期驾驶员一经正式录用,驾驶员行驶在货运途中,伙食补贴为每天50元;
4、电话费为每辆车每月100元。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根据产生后果和责任予以经济赔偿。
2、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赔偿乙方人民币6000元,
3、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应赔偿甲方6000元人民币,并解除劳动合同。
4、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弄虚作假,如燃气费、修理费或隐瞒出车费用,虚报产值。无论金额多少,情节如何,一经查证,甲方有权从驾驶员当月工资扣除赔偿金额,同时中止劳动聘用合同。
六、公司负责购买驾驶员车辆保险一份元(大写),保险公司消费险以及车辆上的人身险,保险公司理赔后,本公司概不负责其他赔偿,因乙方责任造成合同期未满无法继续留任工作者,其保费由驾驶员自付。
七、公司与驾驶员公担责任赔偿,车辆如发生交通肇事,事故赔偿以交警大队责任鉴定为准则。赔偿金额由保险公司理赔后,公司损失部分应与驾驶员分担(公司分担陆,驾驶员分担肆成)。
八、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引起机械部件损坏,所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全部责任,以公司车辆管理专工检查鉴定书为准。
九、经驾驶员拉运的货物损坏、丢失,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生效日期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三、劳动报酬
每天工作小时,上四天白班休息两天,上四天夜班休息两天。第一个月为实习,工资元,转正后,月工资~元。多劳多得。
四、劳动纪律
乙方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怠工,有事请假要经老板同意,无故迟到一次罚款元,无故旷工一天,罚款元。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抵触老板安排的.任何工作。每天下班后搞好自己工作台卫生。
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五、其他
乙方签合同时交押金1000元,三个月后全部退还。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年月日
20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企 业 类 别:法 定 代 表 人:职务地 址:乙方(劳动者)姓名:年龄: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县)街乡(镇)村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国籍及护照号码:现 住 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始,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一):(二):(三):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第二条 工作内容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劳动报酬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一)(二)(三)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工时制度、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一)(二)(三)(四)(五)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第七条劳动纪律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具体事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中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的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九条本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条本合同的续订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聘用方(甲方):电话:
受聘方(乙方):电话:
一、聘用目标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为工作人员,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双方遵照执行。
二、聘用时间
聘用期限年个月,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被聘用人待遇
1、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元/月)加提成工资(营业额%)。
2、保险:除享受人身意外保险外,其它按甲方内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办理。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向乙方分配工作并检查完成情况;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按国家法规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要求乙方完成有关任务;
4、按双方商定的工资待遇准时支付乙方酬金。
乙方: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按时完成任务,且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
2、遵守职业道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息保密;
五、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因需要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合同期满需继续聘用另行签订合同。
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甲 方: 乙方:
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性别:
委托代表人: 学历
年龄:
甲方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北京市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月,到年月日终止。
二、 工 作 内 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担任工作。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不包括吃饭时间),每周40小时。
第四条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乙方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点。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的劳动报酬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八条 甲方实行下发薪制,每月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总计元人民币,(包括①基本工资为元;②岗位工资元;③职务工资元)。
第九条 乙方的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资时代扣和代缴。
第十条 甲方根据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贡献,自主解决给乙方颁发年度效益奖或特殊贡献奖。此部分奖励的应纳税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它。凡需乙方缴纳的,甲方在发工资时代扣代缴。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历、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应变更有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发岗位工资、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司法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构成渎职、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4、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第二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安排在经劳动部门认定为保护不完备的地方或让乙方从事法律不允许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可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历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所应交纳的税额由乙方自行负担。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 2、 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 3、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部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三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人员,应向甲方赔付培训费。其标准为:
一般员工:培训费÷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时间/月
业务骨干:指门经理、付经理及专业性较强的技术人员
服务不满一年(含一年)的:赔偿全部培训费;
服务不满二年(含二年)的:赔偿80%培训费;
服务不满三年(含三年)的:赔偿60%培训费(以每年递减20%类推)。
第三十四条 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单位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第三十六条 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均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将档案转入甲方制定管理机构,非北京户口及未转档案者,不执行本合同第十三条。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盖章:
乙方:
签字
甲方(聘任方)
通讯地址: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
现专业技术职务:
身份证号码:
家庭通讯地址:
根据《》的规定,经学校授权,《》大学校长作为甲方与受聘人员(乙方)签订职位聘任合同书,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职位聘任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无固定期限聘任合同。这里所说无固定期限是指国家法律,政策或学校规定的被聘任者退休之前的期限。
乙方在受聘期内辞职,应提前6个月通过所在院系向学校递交辞呈。
第二条工作任务与目标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教授职位工作。如果院系发生变化,双方应该根据需要重新确认乙方工作的院系和职位。变动之后,乙方原来合同规定的待遇等内容原则上不应该改变。
2.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书约定及甲方关于本职位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实现工作目标。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教学安排,每学年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学任务,总学时数达到200学时以上。
4.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地完成教学任务,认真完成学院及教研室分配的教学工作,认真进行课程建设(如教材编写,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实验方法变革等)
5.争取和主持科研项目,科技创新研究任务及目标
(1)乙方在考核期内,必须至少主持过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至少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主持1项横向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在元以上)
(2)乙方对主持的科研项目,应该认真负责,必须按照项目计划书的内容以及学院科研项目中后期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
6.乙方在考核期内平均每学年必须有1篇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杂志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著(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单位为大学);或考核期内有1篇公开发表在sci收录杂志(以上)学术论著(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单位为大学)
7.乙方应该积极参加学院以及所在教研室的学科建设工作,协助完成相关的学科建设目标。
8.乙方应该完成学院以及教研室分配的与教学相关的工作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条乙方权利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持,配合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能力允许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教学和科研必要的工作条件。
乙方在本校每连续工作满五年,在学院允许的前提下,可享受6个月的学术假,职
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学术假为有薪假期,乙方在享受学术假的学年,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减半;乙方要求享受学术假,需提前6个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乙方如主持重大科研项目,或参加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并且在项目中负有较重要责任,在课题进行期间,可申请额外享受不超过二年的有薪学术假,在享受学术假期间,乙方教学工作量免于考核。
甲方必须为乙方申请项目提供必要的条件。
甲方应该从人力、物力和时间上为乙方主持和完成项目提供便利。
第四条乙方义务
乙方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乙方同意按照聘任期内甲方施行的《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的要求履行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乙方必须完成《医学院教师职务基本责任标准》中所要求完成的工作任务,并达到相应职务所规定的考核指标。
乙方承诺,未经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获甲方许可,不在校外兼任有报酬性的职业。
第五条工资和福利
1.在聘任期内,甲方应该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标准和乙方的工作性质等支付工资给乙方。
2.除前款工资性劳动报酬外,乙方还可按学校规定领取校内津贴(含税金)在学校津贴制度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上述津贴制度应同时变化。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减发或停发乙方基本工资,校内津贴和生活补贴,并视情形解除本合同:
(1)当月事假,病假超过学校规定工作日;
(2)出现旷工行为;
(3)受党政纪律处分;
(4)不能很好履行职位职责的,且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4.乙方有权享受国家法律,省地方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各种社会福利待遇,包括保险,医疗等费用。甲方同时为乙方子女就学提供可能的方便。
5.甲方不提供住房。有关住房的待遇按学校现行政策执行。
6.公派出国(出境)按照学校教职工出国(出境)办法执行。
出现本合同第七条所列举情况,被甲方解聘者,乙方不再享有甲方提供的上述权益。
第六条聘任考核
1.甲方按照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定期对乙方履行职位职责状况进行考核。
2.在聘任期内,乙方有义务每学年向甲方考评机构提交书面述职报告或履行职位职责情况总结。
3.考核标准
(1)乙方同意按照学校《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以及《》中所列各项内容与指标进行考核。
(2)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之约定。
4.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考核办法接受考核。
5.考核结果作为工资,职位津贴发放和继续聘任的依据。若乙方经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视情况减发或停发工资,职位津贴,甚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解聘
1.乙方在受聘期间有以下之一情形者,甲方可以解聘:
(1)乙方在考核期内未能完成《教师职务聘任合同》规定之工作任务;
(2)乙方受聘期间发生重大教学责任事故和工作责任事故,对学校和他人造成了严重损失;
(3)乙方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确认,有严重违背学术道德,违反学术规范的情节;
(4)乙方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校或出国人员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或在一个月内经两次书面催促明确拒绝归校;
2.乙方在受聘期间有以下之一情形者,甲方有权直接解聘
乙方经司法程序认定严重违反法律并被判处刑罚;
乙方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校或出国人员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归,超过六个月,或者经两次书面催促而明确拒绝归校;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付给对方相应的赔偿金。
第九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可就职务聘任,业绩考核和纪律处分等方面的问题,向学校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提出申诉或投诉;申诉和投诉必需以书面形式提出,且必须充分说明理由。乙方对学校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的裁定不服者,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乙双方的有关文件只要寄往本合同的通讯地址,一经寄出3日内即视为送达,如有地址改变,改变方需在一周内通知对方,否则仍以本合同地址视为送达地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校人事处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企 业 类 别:
法 定 代 表 人:职务
地 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年龄:
性别:民族:
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县)街乡(镇)村
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
国籍及护照号码:
现 住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始,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一):
(二):
(三):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二条 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一)
(二)
(三)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工时制度。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一)
(二)
(三)
(四)
(五)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具体事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中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九条 本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条 本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七)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有关部门确认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五)至(八)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条一款、二款(五)至(八)项规定的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符合本条第二款(五)项还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一、二款规定的;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乙方解除合同:
(一)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二条 终止、解除本合同证明
终止、解除本劳动合同后,甲方应按规定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十三条 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行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如下: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损害,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
二、
三、
四、
五、
第十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鉴证,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续订劳动合同
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本合同。
(一)续订期限执行下列第款:
1、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始,终止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二)补充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变更劳动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作出如下变更:
(一)
(二)
(三)
(四)
(五)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据甲方生产需要招用季节性临时工,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另文)者自愿报名,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试用期为天)。
二、录用后,生产期间,按计件工资标准,定时发放,不再享受其它任何费用。
三、生产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当年用工结束时统 收回保管),不再享受生产以外劳保福利待遇。
四、乙方必须遵守以下的厂纪厂规。
1、按照规定上下班,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2、不得找人代替(特殊情况不能上班者,必须事先请假)。
3、爱护公司财物,保管好自己的工具用品。发生丢失要给予赔偿。
4、注意环境卫生,进餐统 在公司食堂,不允许在车间内进食。
5、未经甲方准许,不得携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
6、严格按甲方各管理规定(另文)做好本职工作,保证产品质量。
7、满25天以上才能计发工资,在公司规定日发放工资,其它时间不予发放。
五、如违上述厂规厂纪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辞退;乙方对工厂工作安排,工资待遇或其它种。种原因如有不满,同样有权解除合同离厂。
六、本合同于每年用工时开始签订,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当年用工结束时即终止。
七、注意安全生产,乙方如违操作规程所出现的事故,乙方应负责主要责任;乙方确因无法避免的工伤事故,甲方承担医疗期间医疗费用及工资。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年月日
20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或受委托的项目部):
乙方(姓名):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本省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有关问题作以下约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
1、不足个月时间的`用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不设试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用工:以工程完成之日(最长不超过个月)为本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
从事(工种):
数(质)量要求:
三、劳动报酬
1、工资计算方式:
(1)计时(每天或每月工资标准)
(2)计量(件)(单价数量)
2、工资支付方式: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资的,每月人民币元;按工作进度支付工资的预付%,计人民币元,余款待任务完成后全部付给甲方,应制作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由乙方本人签字或书面委托他人代签,领取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其中每月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计元。
五、其他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治理规定及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甲方按月发放。
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五、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0日左右发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个月时,按月工资比例折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
六、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将根据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论处。
七、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
八、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全额的'赔偿责任。
九、在试用期内,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予以解雇。
十一、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起生效。
十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