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聘用合同【合集11篇】
【导语】以下是热心网友“zhilanglaomitou”分享的演员聘用合同(共11篇),供大家赏析。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手机: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视剧制作资格的电视剧制作单位,甲方计划摄制集电视剧《》(下称电视剧);乙方是具有一定表演经验的影视演员,在多部影视剧中出任过角色;
2.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在其计划摄制的电视剧中担任(角色),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出演角色及对演员的要求
在电视剧中乙方所担任的角色为。乙方应具有娴熟的演技,在拍摄过程中应利用肌体、语言、情感以及外在的道具等尽力地体验角色的情感,动情投入剧集之中。
第二条 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报到。乙方工作正式开始。
乙方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
1.需乙方出演的剧情全部拍摄完毕之日;
2.电视剧停机之日;
3.电视剧后期录音制作完成之日;
4.。
第三条 定金条款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阅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后)酬金¥元,自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乙方工作结束之日起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元)。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户名:;账号:。
第五条 提供剧本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电视剧的文学剧本及其他与电视剧拍摄相关的资料。乙方接到剧本后,应认真揣摩剧中的人物角色,为拍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六条 参加筹备工作
在电视剧开机之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协调自己的档期,确保能够参加上述筹备期工作。
第七条 参加其他摄制工作
在电视剧停机之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配音、补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电视剧的其他摄制工作,但累计不得超过天,否则,每超过一天应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后)酬金¥元。乙方应协调自己的档期,确保能够参加上述后期制作工作。
第八条 工作要求
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但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乙方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参演与该电视剧内容相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
乙方如违反前款规定,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九条 著作权及署名权
电视剧的著作权依法由甲方享有。
若电视剧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乙方依法享有在电视剧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乙方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条 姓名、肖像的使用权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视剧、电视剧的衍生产品、电视剧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视剧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一条 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电视剧的开机仪式、首播仪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后)酬金¥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第十二条 其他费用的承担
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乙方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以及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承担乙方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三条 提供剧装
乙方在电视剧中的服装、道具、化装造型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十四条 保险
为确保乙方在表演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商业保险,具体包括:。
第十五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视剧制作单位,且《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仍处于有效期内;
2.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视剧制作单位并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就计划制作的电视剧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3.保证电影片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2.乙方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3.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乙方不会参演与该电视剧内容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的拍摄。
4.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乙方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十六条 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电视剧首播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天;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为实现的;
3.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
5.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甲方被依法吊销《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或《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第十八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电视剧后期制作完毕,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第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视剧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视剧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视剧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电视剧的拍摄迟延超过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手机: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聘用电视剧演员合同》,甲方聘用乙方在其计划摄制的电视剧《》(以下简称电视剧)中出演(角色),因电视剧剧情需要乙方裸体或半裸体出演,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作为《聘用电视剧演员合同》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根据剧情需要,乙方可能被要求在电视剧中以裸体或半裸体出演或其所表演的电视剧剧本中有相关性行为的情节描写。乙方在电视剧中裸露的程度及性行为情节所要求的身体接触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条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要求出演相关角色。
第三条 甲方要求乙方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规定所出演的相关角色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得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出演,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保证其所拍摄的电视剧中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第五条 乙方保证其有权自行签订本协议,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下的各项义务,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六条 乙方可以选择由替身演员代替其完成第一条描述的相关情节的拍摄,但必须经甲方同意,替身演员的酬金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协议未涉及的事项,以《聘用电视剧演员合同》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按照《聘用电视剧演员合同》中所规定的争议条款的相关内容来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聘用演员合同书
甲方:
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兹因甲方摄制电影《 》,聘请乙方参加该剧的拍摄制作事宜。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充分认识到各自权利和利益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约及聘期
1、甲方聘请乙方在电影《 》(以下简称“该剧”)中担任 人物角色表演。乙方尊重该剧剧本对角色的剧情设计及在拍摄制作中甲方对角色剧情设计的修改意见,并按甲方要求,通过完成剧中角色表演工作履行本合同。
2、甲方为完成该剧的拍摄制作,特设立该剧摄制组作为工作组织,该组织负责人由甲方指派,代表甲方行使该剧摄制组管理权利。乙方在摄制过程中必须自觉接受摄制组管理,不得干涉甲方摄制计划及其他演职人员安排。
3、该剧共拍摄天。具体拍摄工作时间以甲方实际拍摄工作时间为准(筹备阶段不计算在内),乙方具体签约时间为年 月 日至拍摄结束。
二、酬金及付款方式
1、乙方拍摄工作时间为 天,甲方支付乙方报酬,共人民币元。大写整。
甲方向乙方支付酬金的时间为:
1、本合同签署后五日内,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2、乙方进入摄制组拍摄工作时,支付总金额的%即人民币。
3、乙方完成全部拍摄五日内,支付总金额的%即人民币元。
乙方帐户:
开户银行:
户名:
上述甲方支付乙方之酬金为税后酬金。该酬金是甲方对乙方在该剧中提供人物角色表演劳务所支付的全部酬金,包括乙方参与该剧排练、拍摄、配音、宣传以及单位劳务、有关补助、加班超时费等。如需要演员后期补录声音对白,乙方有义务配合完成。
三、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乙双方在此确认,该剧由甲方投资并组织摄制,该剧之全部著作权及相关权益均由甲方享有。
2、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酬金。
3、甲方有权力认定乙方是否适宜担任该剧角色。如甲方决定乙方不适宜担任该角色,乙方同意对甲方决定服从并不提出异议。甲方终止乙方在该剧中的出演角色时,须按乙方实际演出天数占出演总天数的`百分比计算日薪,并支付酬金。乙方不再向甲方索取其它经济及名誉补偿。
4、甲方负责乙方在剧组工作期间的交通安全、意外医疗责任。甲方在乙方实施受聘劳务的工作日内,有义务为乙方购买人身保险,对乙方因演员聘用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按保险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赔偿。乙方非因执行本合同行为导致的疾病或其他慢性病,甲方有责任给予人道救助,其医疗费用由乙方自理。
四、乙方的权力及义务
1、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演艺工作,享有在该剧中的署名权,但乙方姓名在演职员表中的顺序由甲方决定。
2、乙方有依据本合同约定收取劳动报酬的权力。
3、乙方受聘参加该剧的拍摄制作,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管理,遵守摄制组管理规定。乙方除了因伤病救治不能工作外,均应按本摄制组指定的时间、地点工作,不得迟到或早退。乙方如有迟到或早退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每日剧组实际发生费用,在乙方总酬金中予以扣除。乙方因病请假时,须向甲方提交医院出具之有效证明(在甲方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乙方应到甲方指定的医院查验病情)。
4、本合同生效后至该剧完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行踪去向,以便甲方可在合理时间内均能与乙方有效联系,或发出指定工作时间、地点的通知。如因乙方去向不明,甲方与之联系不上,而延误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从乙方报酬中扣除,不足部分将通过法律程序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5、乙方在受聘参加该剧拍摄的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退出摄制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中断、终止乙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如果有以上情况发生,甲方将通过法律程序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甲方有权指派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任何地区工作,而乙方不应索取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列明以外的酬金。甲方指派乙方赴中国境内任何地区参加该剧拍摄工作,乙方的往来旅费及饮食费用均由甲方负担。交通方式及在外埠住宿地点、饮食标准均由甲方决定并负责安排。甲方有义务尽力安排乙方于交通、通讯较为方便的住宿地,并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7、乙方应按甲方的财务制度使用摄制资金及核销帐目。乙方因私电话、交通及一切个人开支,其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不得借甲方该剧摄制组的名义作任何借贷、赊欠以及从事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名誉和经济损失的行为。
8、乙方在该剧摄制组内用甲方款项购买的及甲方交其使用的器材、服装及各种物品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并尽力保持其完好。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处置上述物品,或将购买物品据为己有。否则应向甲方照物品原价双倍付款。
9、该剧摄制组使用、租用车辆,由该剧摄制组统一调度使用,未经该剧摄制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或与他人调度使用前述车辆。由此出现事故,乙方须赔偿一切损失及承担有关责任。
10、乙方在受聘期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公民义务。该剧摄制组内严禁赌博及不适宜饮用含有酒精饮品,凡因此造成该剧拍摄制作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乙方如违反本条约规定,甲方有权以未支付乙方之劳动报酬补偿损失,并有权决定是否继续聘用乙方。
11、乙方许可甲方为该剧宣传之需要无偿使用乙方的姓名、剧照、肖像、声音及其它有关资料。
12、乙方有义务于该剧拍摄制作完成后,参加甲方有关该剧国内国外的宣传活动不少于三次。甲方须提前15天以上知会乙方。
13、乙方在合同期内,应自行处理与原工作单位的各种经济、劳务关系。甲方不承担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约双方均应恪守本合同之约定,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本合同中的各方权力义务顺延执行。不可抗拒的解释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条款。
六、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共计4页,正文都为打印字体,手写或涂改无效。
3、乙方对本合同附件甲方关于《摄制组管理的若干规定》无异议。
4、若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1份交有关部门备案,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理人签署: 代理人签署: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手机: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聘用电影演员合同》,甲方聘用乙方在其计划摄制的电影《》(以下简称电影)中出演(角色),因电影剧情需要乙方裸体或半裸体出演,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作为《聘用电影演员合同》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根据剧情需要,乙方可能被要求在电影中以裸体或半裸体出演或其所表演的电影剧本中有相关性行为的情节描写。乙方在电影中裸露的程度及性行为情节所要求的身体接触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条、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要求出演相关角色。
第三条、甲方要求乙方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规定所出演的相关角色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得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出演,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保证其所拍摄的电影中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第五条、乙方保证其有权自行签订本协议,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下的各项义务,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六条、乙方可以选择由替身演员代替其完成第一条、描述的相关情节的拍摄,但必须经甲方同意,替身演员的酬金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协议未涉及的事项,以《聘用电影演员合同》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按照《聘用电影演员合同》中所规定的争议条、款的相关内容来解决。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
此合约由下列双方共同签订: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乙方参加由甲方举办之舞台剧的演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按照下列各项条款签署给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演出地点:国内任何城市
2演出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3演出费用:每场xxx元
4付款方式:在每轮演出之后,7天之内发放。
甲方责任:
1. 甲方需安排及支付乙方人员在演出期间一切演出场地往返酒店专车交通安排接送[北京
市内则由乙方自行安排]。
2. 甲方需安排,提供乙方人员在演出期间的用餐及用水。
3. 甲方同意绝不要求艺人于表演期间做任何危险性之演出,或演出时现场若有任何可能损及艺人安全健康之事,或作任何不雅,不当,淫秽,暴力,违反善良风俗,暴露,政治敏感可能危害艺人或他人之形象与名誉之演出,乙方有权随时终止艺人之演出。
4. 甲方须为乙方艺人与每位工作人员在演出地演出期间的安全负责。
乙方责任:
1 乙方需在合约签订后7日内,提供有关演出人员之个人资料,照片,同意书等用于甲方宣传及可能的报批之用。除本合约话剧宣传外,甲方不得使用乙方提供之数据作为其他用途。
2 乙方需要绝对按照甲方的事件参加排练,试装,彩排及演出。
3 乙方需要配合甲方做相关宣传,包括发布会及所有其他形式的`宣传。
4 乙方需要按照剧本进行演出,根据剧情需要穿戴甲方提供的服装。
5 此舞台剧全国巡演在甲、乙双方沟通档期前提下,乙方演员需优先完成本剧的演出。
6 乙方必须参加演出后之谢幕,及参加甲方安排的庆功宴,和拍照活动。
双方责任:
1 如乙方违反协议规定{如艺人不能到场演出,除不可抗拒原因外}而令演出无法完成,乙方需做出相应赔偿。
2 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SARS等,甲方有权作最后的安排决定,乙方不得异议。
3 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此演出合同书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签署及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应,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后签字认可。
4 除甲、乙双方同意,甲乙双方不得转让任何本合同书之权利及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单位名称:
经济类型:
注册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拍摄剧拟聘请演员,现就剧(以下简称“该剧”)聘用演员事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聘用内容
1、各方同意,甲方聘用乙方签约艺人担任剧演员工作,饰演:。乙方签约艺人接受甲方的聘用并保证在聘用期内完成以下工作:
(1)完成本角色的艺术创作及表演工作;
(2)完成本角色的配音工作。
2、乙方签约艺人的工作地点为:。
第二条 聘用期
1、该剧的拍摄周期共计天,聘用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签约艺人应于年月日到摄制组。
2、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拍摄不能如期完成的,延期在日内的,乙方签约艺人同意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剩余戏量,如延期超过日的,甲方应与乙方签约艺人协商拍摄时间并支付报酬。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照拍摄周期完成拍摄的,就拍摄时间、增加报酬各方再行协商。
第三条 酬金及付酬方式
1、就本协议项下的聘用,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聘用酬金总计为人民币万元整
(此金额为税后数额,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完税证明),乙方自行负责向乙方签约艺人支付约定酬金。
2、酬金支付时间为:
(1)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酬金的%,即人民币元整;
(2)年月日或乙方签约艺人饰演的角色戏量完成过半(以发生早者为准),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酬金的%,即元整;
(3)年月日或乙方签约艺人饰演的角色戏量全部完成(以发生早者为准),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酬金的%,即元整。
3、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的将酬金付至乙方如下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该剧剧组实行制片人负责制,由甲方授权该剧的制片人及制片主任负责该剧的具体摄制工作,并对乙方签约艺人有调度和管理的权利。为能按时完成拍摄工作,甲方有权根据该剧的拍摄要求,安排乙方签约艺人的工作时间和内容,但甲方应安排和协调好乙方签约艺人合理的休息时间。
2、如因创作问题乙方签约艺人与甲方及其导演发生分歧时,双方要认真研究、善意沟通,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签约艺人的意见。该剧剧本的拍摄内容、形式、规律及剧情所要求的特殊拍摄手段、环境、场景、气候、发型、造型等,甲方应与乙方签约艺人进行充分的沟通。
3、甲方有按合同约定向z乙方支付酬金的义务。
4、在拍摄期间,甲方应承担如下费用:
(1)乙方签约艺人往返摄制组的机票一套及在摄制组期间的食宿费用,中途因个人原因离组的费用甲方不负责承担。甲方提供乙方签约艺人住宿条件为剧组驻地酒店内【标准单间】一间。
(2)乙方签约艺人在拍摄期间一名助理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飞机票经济舱往返一套)。
(3)乙方签约艺人出席甲方为该剧安排的宣传活动的差旅费、食宿费。
(4)乙方经纪人探班一次的往返经济舱机票一套以及食宿费用。
5、甲方应该为乙方签约艺人购买拍摄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和短期医疗保险,乙方及乙方签约艺人同意遵守甲方所指定之保险公司的赔偿条款;乙方签约艺人在本合同期间因拍摄工作所受伤害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不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均由甲方承担。
6、甲方应保证拍摄过程合法、不侵犯第三方权利,保证乙方人员和乙方签约艺人的安全。
第五条 乙方及乙方签约艺人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合同约定取得报酬的权利。
2、乙方应督促乙方签约艺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3、为能按时完成拍摄工作,自本合同聘用期开始之日起,乙方签约艺人应立即参加该剧的筹备工作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签约艺人有权在不影响本合约履行的情况下参与其他工作。
4、乙方签约艺人充分理解影视剧制作时间紧、加班加点、工作作息无规律的特点,工作时间服从甲方统一调度安排并不受节假日的限制,当需加班、改戏、补戏、加戏时,乙方签约艺人须服从甲方安排。
5、乙方签约艺人应按剧情要求完成角色扮演,甲方与乙方签约艺人对剧本、情节、角色取得一致意见后,乙方签约艺人应顾全全剧利益,配合其它部门工作,并充分尊重艺术创作规律。
6、乙方签约艺人应尽职尽责的完成拍摄工作,并服从甲方拍摄计划安排,但乙方签约艺人有权拒绝暴力、淫秽、危险及色情演出,甲方同时保证不会让乙方签约艺人、不会用替身替代乙方签约艺人演出任何色情或暴露胴体之镜头。
7、乙方签约艺人应遵守演员职业道德、遵守甲方所订立的剧组管理规定。乙方签约艺人保证在合同期限内应绝对按甲方要求按时到位,严格遵守甲方的化妆时间、拍摄时间。在拍摄期间,乙方签约艺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酗酒、赌博,斗殴。乙方签约艺人在本剧组期间与组内及组外人士发生纠纷引起打架等不良事件造成的他(她)人伤亡或自身伤亡事故及个人、集体、国家财产损失,均由其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8、乙方签约艺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形式损坏、扣留剧组的财产及财物,否则,因乙方签约艺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签约艺人应负责向甲方赔偿。
9、被聘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能离组。如果因特别事由请假,须在事前提出正当理由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签约艺人在获准请假期间应向甲方提供活动去向及本人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请假外出不得关闭手机。确保甲方可及时与乙方签约艺人联系。
10、为了更好的提高该剧知名度,乙方签约艺人有责任于该剧拍摄制作完成后,参加甲方有关该剧的宣传活动次,但甲方应事先与乙方签约艺人确认时间安排。
第六条 知识产权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在全世界范围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拥有该剧著作权、邻接权等权利,如有任何国家法律规定乙方签约艺人享有上述著作权,则乙方签约艺人同意将有关法律权利转让给甲方。甲方拥有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该剧的文学剧本、小说改编著作权,所有声音及画面、剧照、DVD/VCD/CD、电影胶片拷贝的全球播放、出版及全球电视网络播出权。
2、乙方签约艺人在该剧中享有署名权,甲方应根据乙方签约艺人的工作内容为乙方签约艺人署名。
3、乙方及乙方签约艺人有权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个人介绍、个人履历及视听专辑、自传、出书等情况时使用该剧相片、剧照,并无需支付费用,但仅限于包含乙方签约艺人在内的相片、剧照。
4、该剧各类衍生产品(包括电脑游戏软件、食品、日用品、植入广告的拍摄等)如需使用乙方签约艺人形象与声音的,各方就权利归属及利益分配另行协商。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由于甲方计划变更停止拍摄或无限期推迟拍摄而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给乙方及乙方签约艺人的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额报酬,并赔偿乙方和乙方签约艺人遭受的全部损失,合同终止后甲方依据本合同获得的权利全部丧失。
2、因政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剧不能拍摄,剧组解散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已经支付的报酬不予退还,尚未支付的部分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报酬标准按照乙方签约艺人实际工作天数进行折算。
3、如任何一方有合理理由认为乙方签约艺人不适于饰演本协议约定的角色,任何一方可提出与其他方解除本合同;如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应按该剧的实际拍摄进度、实际工作日,根据本合同确定的报酬标准按日进行结算,向乙方支付酬金。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及乙方签约艺人让渡的相关的权利全部收回,甲方不得再擅自使用乙方签约艺人形象与声音。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酬金,乙方签约艺人有权停止工作直至甲方完全履行其付款义务;如迟延超过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额报酬作为赔偿,甲方依据本合同获得的权利全部丧失。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条款时,针对违约方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向对方发出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该通知发出后天内违约方仍未纠正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由此遭受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秉承互信互助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通过仲裁解决。在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对无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以利各方。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第十条 其他
1、乙方签约艺人保证:除本合约外,乙方签约艺人绝无其它职务之约束以使第三方对乙方签约艺人接受甲方聘用存在异议或对甲方有经济要求。乙方签约艺人若违反上述保证,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为有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经签署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视剧制作资格的电视剧制作单位,甲方计划摄制集电视剧《》(下称电视剧);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的经纪公司,为乙方签约演员,乙方有权代表该演员签订本聘用合同;
2、乙方的签约演员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且该演员是具有一定表演经验的影视演员,在多部影视剧中出演过重要角色;因此甲方决定聘用该演员在其计划摄制的电视剧中担任(角色),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出演角色及对演员的要求
在电视剧中演员所担任的角色为。演员应具有娴熟的演技,在拍摄过程当中应利用肌体、语言、情感以及外在的道具等尽力地体验角色的情感,动情投入剧集之中。
第二条 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指派演员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报到。导演工作正式开始。
演员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
1、需演员出演的剧情全部拍摄完毕之日;
2、电视剧停机之日;
3、电视剧后期录音制作完成之日;
4、。
第三条 定金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后)酬金¥元,自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演员工作结束之日起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元)。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户名:;账号:。
甲方应将定金和酬金直接支付至乙方,演员无权就其依据本合同为甲方提供的工作向甲方索取任何性质的酬金,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提供剧本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向演员提供电视剧的文学剧本及其他与电视剧拍摄相关的资料。演员接到剧本后,应认真揣摩剧中的人物角色,为拍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六条 参加筹备工作
在电视剧开机之前,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筹备期工作。
第七条 参加其他摄制工作
在电视剧停机之后,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配音、补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电视剧的其他摄制工作,但累计不得超过天,否则,每超过一天应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后)酬金¥元。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后期制作工作。
第八条 工作要求
演员在工作过程当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但甲方不得干预演员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演员的工作,但不得影响演员的正常工作,演员应予以配合。
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演员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参演与该电视剧内容相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
演员如违反前款规定,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演员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九条 著作权及署名权
电视剧的著作权依法由甲方享有。
若电视剧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演员依法享有在电视剧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演员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条 姓名、肖像使用权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视剧、电视剧的衍生产品、电视剧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演员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视剧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一条 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电视剧的开机仪式、首播仪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甲方要求演员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后)酬金¥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第十二条 其他费用承担
从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演员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演员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演员列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演员到国外的拍摄场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甲方要求演员参加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以及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承担演员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三条 提供剧装
演员在电视剧中的服装、道具、化装造型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十四条 保险
为确保演员在表演过程当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应为演员办理商业保险,具体包括:。
第十五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视剧制作单位,且《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仍处于有效期内;
2、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视剧制作单位并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就计划制作的电视剧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3、保证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演员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保证其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文化经纪资格的经纪公司;
2、乙方与演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建立了劳动关系并订立了劳动合同,演员在本合同中的工作结束之前,其与演员之间的劳动合同持续有效(或者:乙方与导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了委托代理合同,导演在本合同中的工作结束之前,其与导演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持续有效);
3、乙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
4、在本合同规定的演员的工作期限内,乙方不会使演员参演与该电视剧内容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的拍摄;
5、演员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6、演员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7、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演员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十六条 甲方的除外责任
若乙方与演员之间为劳动关系,乙方作为演员的用人单位,应为演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与演员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他义务。若乙方未依法履行其作为演员用人单位的相关义务,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与演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纠纷一概与甲方无关。
若乙方与演员之间为委托代理关系,乙方与演员因委托代理合同所产生的纠纷亦与甲方无关。
第十七条 乙方与演员的连带责任
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不论因乙方或演员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与演员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终止或无效,演员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若演员因其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终止或无效而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与演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演员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天;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为实现的;
3、演员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
5、甲方被依法吊销《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或《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6、甲乙双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十九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电视剧后期制作完中,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第二十条 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和演员均不得在电视剧首播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
乙方和演员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当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和演员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乙方或演员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和演员应对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当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视剧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视剧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视剧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电视剧的拍摄迟延超过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XXX有限公司
员工聘用合同书
甲方:
地址:
乙方: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籍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一、劳 动 期 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五年(自 年 月日至 年月日)。
二、工 作 岗 位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门岗位工作,以后可根据工作需要或本人能力,可进行适当工作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日程,并达到工作标准。
三、劳 动 报 酬
第四条: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工资结构分为:基本工资、考核工资、职称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学历补助等。
1、基本工资:签订劳动合同后,基本工资XXX元
2、考核工资:每月XXX元的考核工资,按当月员工的考核结果给予发放。
3、职称工资:公司审核推荐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经考核被评为技术职称的:高级职称每月补助XXX元;中级职称每月补助XXX元;初级职称每月补助XXX元。
4、职务工资:总经理级每月副总经理(总工)级每月正部(室)级每月XXX元,副部(室)级每月XXX元。
5、工龄工资:按乙方实际进厂时间计算工龄,工龄工资每年年,月工资相应增加XXX元。合同期满后续签合同的,工龄可累计计算(工龄达到10年以上的均按10年计算,不再递增。)。
6、学历补助:具有本科(含本科)、大专学历的,在公司从事与学历相关工作时给予学历补助。统招本科每月补助XXX元;全脱产自学或全脱产成人教育本科每月补助XXX元;统招大专每月补助XXX元;全脱产自学或全脱产成人教育大专每月补助XXX元。函授、脱产或半脱产教育取得的文凭及其它学历公司不予补助。
第五条:签订合同者,合同期未满,工作一年内乙方辞职的,工作期间的薪资标准按临时工每月XXX元计发,工作二年以上乙方辞职的,工作期间的薪资标准按短期工每
月XXX元计发,乙方辞职前应退回工作期间多发薪资(包括全部补助金、养老保险金)及甲方对其专业培训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自合同签订起,乙方正式享受甲方内部的各项福利待遇。如工龄、学历补助、职称补助、职务、养老保险等待遇(具体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每日8小时,每周48小时,每周日休息一天,甲方由于工作需要须延长工作时间的,乙方应积极主动,并按公司规定不计发加班工资。。
第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订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并按照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组织每年体检一次,体检费用本人负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用。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养老保险手续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及福利等。
五、劳动纪律
第十一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培训、团体活动和义务劳动,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二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乙方不得兼任其它单位的任何职务或为其它单位提供任何技术服务,同时要为甲方的各种生产工艺、产品销售等各种商业机密、技术专利等保密。
第十三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或交公安部门处理。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因打架斗殴或因其它问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
5、泄漏企业机密或兼任其它单位职务,为其提供技术服务的。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公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执行的。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
七、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最高领导反映并调解解决。如调解不成,可以要求仲裁、但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约定
第二十一条:甲方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 章) 乙方:(签 字)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月日
电影演职人员聘用合同
甲方:《 》摄制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监护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电话:常用电话:
常住地址:
兹因甲方拍摄电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著作权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甲、
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
一、聘用及聘期
1、乙方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甲方拍摄的电影《 》,(暂定名,以下简称:该剧)的内容、甲方要求乙方在本电影摄制组中所担任工作的性质及其工作量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均已充分地了解,并同意由甲方解释。
2、甲方同意聘用乙方担任电影《 》剧组 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接受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工作包括筹备、准备、拍摄、补拍、制作等各阶段属乙方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工作,直到甲方认为全部完成,乙方有义务替甲方完成其在该剧之一切工作。
4、受聘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l、乙方保证以自由的身份签署本合同,除本合同外,绝无任何其它合约之约束。如本合约的签署引起第三方合约纠纷,乙方负完全责任及承担一切后果,与甲方完全无涉。
2、乙方自签约之日起,至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一切责任为止,甲方负责因甲方要求而产生之乙方到剧组往返车票费用。乙方到组后需全职为本片服务,乙方在组期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参与任何第三者(包括但不限于原单位、任何公司、私人团体等)的工作(包括义务性质的占用时间)。
3、乙方如在工作中对甲方的处置存在异议或有意见时,可采取口头商议、书面反映等方式解决。不得采取公开矛盾、散布不满情绪、消极怠工等不当方式。
4、合约期间,乙方必须自行负担属于个人的一切开支,不得借甲方或本片名义作任何借贷,或令甲方及本片名誉及财务上遭受损失。如发生,乙方负完全责任及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应绝对遵守甲方所制订的一切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指派之一切工作。甲乙双方如因创作问题发生矛盾时,应认真研究、协商解决;无法解决时,以甲方的意见为最终方案。乙方应予以理解和配合执行。
6、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应随时向甲方提供行踪去向及畅通的通讯方式,使甲方在任何时间内能与乙方联系或发出通知。
7、如乙方在受聘期间不能胜任,或其他原因对项目造成影响或损失,甲方有权决定变更乙方工作,或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合同一经终止,因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负赔偿义务, 根据其对剧组工作的影响程度,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乙方保证在合约期限内绝对按甲方要求及时到位,任何误场都将被甲方视为严重过失。如无故迟到,早退,旷工,酗酒,赌博,斗殴,不服从甲方管理,以至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造成工作重大损失并对摄制组产生不良影响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9、合约期间,乙方的工作全部由甲方统一安排,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离开剧组。并且,不经制片人同意不准同时兼任其他工作。如乙方确实有重要事情,需暂时离开剧组,必须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在不影响拍摄工作的前提下,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离开。乙方违反该条款造成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产生之一切费用,其费用甲方不予报销。
10、乙方在甲方租用的场所内因个人原因造成甲方租用场所内物品的损坏、破坏等问题,由乙方担负全部责任。乙方在甲方租用的场所(宾馆、饭店等)内丢失个人物品或由乙方负责保管的甲方剧用物品时,乙方应承担损失负责赔偿,乙方也不得向甲方租用场所的管理部门提出任何无理要求。
11、合约期间,甲方为乙方办理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同意遵守甲方所指定之保险公司的`赔偿条款及金额,并无异议。乙方在组工作期间因本剧拍摄工作所致人身意外伤害医疗所需之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如乙方因本工作之外原因染病或慢性病复发,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违反规章制度而造成的事故,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因病超过3天不能继续承担本职工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在结束工作之时,应将项目公有财产向甲方办理移交,甲方款项购买的及甲方交其使用的器材、道具、服装及各种物品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处置。乙方不得以受聘工作名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购买物品据为己有。若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在移交工作完毕后,方可领取全部酬金。甲方特别声明:按照剧组工作的特殊性,合同期内一律不过节假日,乙方应予理解和服从。如有特殊情况请假,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13、本剧组使用之甲方车辆,由剧组统一调度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与他人调度使用,由此出现事故,乙方须赔偿一切损失及承担相关责任。
三、酬金及费用给付
1、如乙方按照本合约规定,全面、实际履行了本合约中之所有责任,甲方根据《 》剧本要求乙方角色, 乙方向甲方赞助人民币 元。
2、甲乙双方不再向对方支付上述报酬以外的其它费用。
四、合同的解除、变更和中止
1、鉴于制片现状不稳定的特点,允许本合同履行周期的变更。
2、乙方明白甲方对该剧负有重大财务责任,并同意在本合约任何期间,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拍摄该剧,有权随时解除本合约,并无须向乙方作出任何额外赔偿,乙方已收酬金归乙方所有,剩余酬金不予履行。
3、乙方无论何种原因提前解除合同,必须在离岗前七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仍应照常工作。甲方自书面同意之日起,停发乙方酬金并停止提供乙方的相关生活待遇。
4、如遇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包括但不限于人力不能阻止之天灾人祸及国家政治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之客观情况发生,导致剧组摄制工作停止或中断,甲乙双方应予谅解,甲方有权决定本合约之责任及义务是否顺延;乙方有义务替甲方完成该剧之一切工作。
五、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停拍或中途换人,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费用(含劳务及器材租赁费),并将视情节予以警告、解聘等方式处理,同时对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六、权利归属
该剧之所有权及全部著作权包括相关邻接权永久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该剧著作权及一切相关衍生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一切现有及将来发明或产生之传播媒介及媒体所应用之版权。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有权决定该剧广告及宣传品如何使用,乙方对此不得持有异议。
七、聘用关系条款
双方明确,本合约并不会引致构成甲方与乙方产生任何劳动法律关系。
除列于本合约范围内之条款限制、责任及义务外,甲乙双方并不存在任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工作限制,乙方亦不能享有甲方劳动者之福利及权利。
八、保密
甲乙双方须严格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不得为任何目的泄漏所知悉对方之资料、信息、工作进程等商业机密;泄漏方须承担由于泄露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条款之保密责任永久有效,不受本合约期限限制。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条款为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与第三者无可比性,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双方同意,如因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各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同时取代双方之前就相同事宜所签署的任何协议等法律文件。
甲方:《 》摄制组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 年月 日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章):
甲方:
乙方:
演出地点:
演出时间:年月日--月日晚上共计场
演出内容:专场晚会
场租:人民币元整()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金:人民币整()。其余款项(人民币元)在演出前日内支付。
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场租全款倍的赔偿。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方:
乙方:
一、演出内容、时间、地点、场次
1.甲乙双方经过相互协商,决定举办。
2.演出时间定于:。
3.演出地点:。
4.演出场次:。
5.演出装台、排练时间:。
二、演出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演出费元,舞美制作费元,共计元(不含交通费,道具运输费及食宿费)
2.演出场地由方负责,演出的营业税由方负责。
3.演出的宣传由方负责,演出的节目单印制由方负责。
4.演出道具由方提供,演出灯光由提供,演出音响由提供,演出布景由方提供,演出服装,化妆由方提供,演出乐器由提供。
5.演出器材的运输费由方负责。
6.演出从至的往返交通费由方负责。
7.演出总人数为人,在演出期间的当地住宿费由方负责,住宿标准为三星级以上宾馆,其中单人标准间间,双人标准间间。
8.演出人员在演出期间的当地餐费由方负责。
三、结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签定后内向乙方支付定金元,全部款项在内结清。
四、其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上述议定事项履行自己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与其它保证条件。
2.乙方有义务按双方议定的节目单内容高质量地完成演出。
3.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如需对演出进行录音,录像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上述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影响演出的情况,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须向乙方赔偿签约金额的100%。
2.乙方如违反合同,擅自变更演出时间,内容,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须向甲方赔偿签约金额的100%。
六、互不承担责任
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灾害等导致演出不能进行所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
八、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演出方:(甲方)
受演方:(乙方)
为了促进艺术交流,繁荣社会主义文艺,满足人民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时努力增加收入,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甲乙双方根据以上精神,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演出剧目和主要演员。
第二条演出时间和场次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由至演出,计天,演出场。
第三条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剧场现有设备及联系好宿舍(住宿费由承担),并给予一定装台时间,负责组织观众,作好宣传工作。
第四条票价。
第五条分账方法:每天所售票款,扣除公提费用外,甲方得%,乙方得%。
第六条公提费用、旅运费(是指演职员的`旅费和演出用品的运费)和宣传费(包括报纸广告、海报及其它双方协商同意的宣传品)等。
第七条甲方应事先将上演计划及有关宣传资料于演出前日寄给乙方。
第八条甲方在演出过程中应接受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领导,办理有关演出手续。
第九条在演出期间,双方均应注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公物,如果甲乙双方损坏对方的设备或演出物品时应照价赔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一方由于无故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并偿付违约金元。
2.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尽快用电话、电报、电传通知对方,双方均应设法补救。如仍无法履行合同,可协商延缓或撤销合同。
3.一方接受出国、接待外国贵宾或中央指定特殊的政治任务时,应由接受方的任何一方协同主办单位在一个月前通知对方,双方应积极设法安排补救,如实在无法补救者,应由主办单位根据对方实际损失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双方指定的仲裁机构裁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谈判代表(签字):
联系人:
年月日
乙方(盖章):
谈判代表(签字):
联系人:
年月日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演出方:(艺术表演团体),以下简称甲方;受演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艺术交流,繁荣社会主义文艺,满足人民文化生活的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以上精神,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演出剧目:(具体剧目单附于本合同之后)
主要演员:
第二条 演出时间和场次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由至演出,计天,演出场。
第三条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剧场现有设备及联系好宿舍(住宿费由承担),并给予一定装台时间,负责组织观众,作好宣传工作。
第四条 乙方提供甲方演职员人的往返交通、食宿。乙方人员应于年月日时到达演出地点。
第五条 票价.
第六条 乙方支付甲方每场演出酬金元(税后款),共场。酬金计算方法:每天所售票款,扣除公提费用外,甲方得%,乙方得%。
第七条 公提费用、旅运费(是指演职员的旅费和演出用品的运费)和宣传费(包括报纸广告海报及其它双方协商同意的宣传品)的承担: .
第八条 甲方应事先将上演计划及有关宣传资料于演出日前寄给乙方。
第九条 甲方在演出,应接受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领导,办理有关演出手续。甲方必须遵照国家有关管理条例,演出健康的、有水准的节目。乙方应当安排好演出场地的保安工作。
第十条 在演出期间,双方均应注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公物,如果甲乙双方损坏对方的设备或演出物品时应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一方由于无故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并偿付违约金元。
2.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出现不可抗力原因后 日/小时内用电话、电报、电传通知对方,双方均应设法补救。如仍无法履行合同,可协商延缓或撤销合同。
3.一方接受出国、接待外国贵宾或中央指定特殊的政治任务时,应由接受任务一方协同主办单位在一个月前通知对方,双方应积极设法安排补救,如确实无法补救者,应由主办单位根据对方实际损失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约即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签名盖章)
联系人姓名:
谈判代表:
通讯地址:
电 话:
乙 方:(签名盖章)
联系人姓名:
谈判代表:
通讯地址:
电 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
甲方:
地址:
邮编: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为拍摄电视剧《》(暂定名,以下简称“本片”,本片名称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本演员聘用劳务合同并订立具体条款如下:
一、聘任条款
1、甲方聘请在本片中出演角色。
2、甲方系已合法取得从事影视剧制作资格法人单位的电影摄制组。作为本片的投资方及出品方代表,甲方在本合同中所声称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和甲方所代表的该片联合投资方、联合制作方、宣传发行方及版权转让受益方的所有权益。
3、乙方接受甲方聘用,本片拍摄的时段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周期约为100天。该合约期含定妆、拍摄时间、转景路程的时间(拍摄前剧本研讨及后期配音等相关辅助工作不计入上述期限)。乙方拥有为本片提供全部相关工作而按照本合同第五条取得报酬的权利。
二、版权条款
1、甲方为本片的出品人,系本片的著作权人,拥有本片全部版权(包括但不仅限于片中人物造型、服饰、道具、音乐、及声音的著作权,一切有关本片所引发及包含著作权、肖像权与互联网版权,包括但不限于录像带、激光影碟、光盘、电视、互联网、广播剧、舞台剧、一切现有及将来发明或生产之音像制品、传播媒介及媒体所应用之版权,以及该电影中之音乐、歌曲、桥段、片段等版权,而所有的版权地区范围包括全世界。甲方全权决定如何处理有关该电影所引发及包含之一切版权、权益、发型及宣传等事宜,而乙方及乙方无权取用上述各项有关权益或版权)。
2、乙方为本片所进行的全部工作为演艺劳务,乙方在本片中的全部角色、人物、造型、名称、肖像、声音、演出片段、方案、平面图像和文字材料等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无偿使用乙方的形象及乙方因拍摄本片而接受采访中的形象和声音,用于对本片的宣传发行。
3、如为本片发行之需要,甲方要求乙方签署版权授权书,乙方同意予以配合,版权授权书之内容应以本合同内容为基础,若有任何对版权授权书内容之理解与本合同约定有相冲突之处,应以本合同约定为准。版权授权书之具体内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剧本条款
1、本片拍摄用剧本以及乙方出演该角色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应提供本片确定的拍摄脚本,应与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先行沟通的剧本大纲或人物小传内容一致。
2、在拍摄中甲方可根据需要对剧本内容进行修改,乙方需按照甲方修改的剧本完成工作。但如拍摄用剧本与双方事先沟通的剧本大纲发生重大变更,甲方应与乙方进行事先沟通。
3、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剧本意见和建议,甲方应充分考虑,并与乙方沟通协商。如有难以调和得意见分歧,为避免出现僵局,最终的拍摄以甲方的意见为准。
4、在合约期内,甲方有制定本片的进度、是否全部完成工作的最终审核权和决定权,若本片需加戏、改戏、补戏,乙方不应向甲方另索酬金及提出异议。
四、署名条款
乙方享有在本片拍摄完成后就其专项劳务享有在本片片头(或片尾字幕)及对本片进行宣传等中表明其为本片主演或特别演出的权利。
五、获酬条款
1、酬金: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支付乙方在本片中酬金为:税后款人民币元整(小写RMB:)。
2)乙方自带助理一人,助理酬金由乙方自付,食宿及到组交通费由甲方提供。
3)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性质为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
2、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酬金方式为分4次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
第一期款:本合同签订当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总酬金的10%计人民币元(¥元);
第二期款:乙方艺员进组五个工作日内(即年月日),支付乙方及乙方总酬金的20%计人民币元(¥元);
第三期款:乙方艺员工作过半或20xx年年10月20日,以较早日期为准,支付乙方30%,计人民币元(¥元)。
第四期款:乙方结束拍摄前三日或20xx年年11月25日,以较早日期为准,支付乙方40%
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