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的个人租房合同【必备11篇】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男女,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男女,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道小区栋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地址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六安市寿县南门外宾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宾阳小区---春申佳苑28号楼3单元505室的'房屋单间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合租),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单间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季度/年)初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度/年)租金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负担,按时向有关部门支付水电等各种由租房者使用带来的消费。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并通知甲方。如果没有交清各种费用,包括房租费、水电费等,擅自离开,甲方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案、起诉。租赁结束时,乙方要通知甲方,甲乙双方需当面检查房主提供的物品和房屋破损情况,如有损坏,需按相关标准赔偿。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单间房屋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一个月的违约金。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租房期间,发生液化气爆炸、漏气,插座、拖地线漏电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并提供相应的必备简单生活设备,在房租费按时交纳的前提下,由甲方交纳物业费。
八、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该房屋为:建筑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该房屋权属情况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产权证等真实有效的证件。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甲方同意的房屋改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于租期届满前9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七条租金
(一)租赁保证金: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倍,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于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
(二)租金标准:元/月,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整。
(三)付款方式:乙方应按季度缴纳租金,付款时间为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
租金支付方式可分为现金或转账方式,如转账乙方需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账号中。
甲方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第八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费、财产保险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第九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乙方。《房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日内,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无其他争议后,甲方退还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如无法由乙方收回而留于屋内的,甲方有权行处置,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对于因装饰装修或拆除行为给房屋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向甲方支付。
(三)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耗性设施除外)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修复。
(二)甲方对于乙方的装修、装饰和添置新物不承担维修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或物业公司等第三方出具证明证实系乙方自身原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租借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转租
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人民币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进行装饰装修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题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违反本区域内《业主公约》的规定,不接受本项目的物业服务公司的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的。
8、其他。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四款约定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9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回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
(四)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五)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90日通知甲方,并按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七)其他:。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立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二)甲方有权将本项目所有管理权委托本项目的物业服务公司全权监督管理。
(三)乙方了解本项目状况,承诺自己负责公司经营等事宜,承诺不扰民。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以中文签署,本合同正本一式四(4)份,甲乙双方分别执有每套文本各两(2)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租赁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将自有的座落在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一、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个月,甲方从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入股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及费用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后如果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甲乙双方可以继续签订租房合同。
二、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整,年租金共计:元整。付款方式为季度付款(即押一付三),乙方在每季度前7天内缴纳租金。
2、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押金元整。合同到期日、物品验收后、费用结清完、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3、银行账号:
三、其他费用:
1、乙方负责缴纳电话费、宽带费、卫生费、有线电视收视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
2、甲方在租赁期内付担:物业费(包括电梯费、水泵费)、供暖费。
四、出租人的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可以拒绝。
2、若因客观因素不能出租此房,甲方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
3、甲方若无故且未征得乙方同意,收回房屋,则作违约论,甲方除退还剩余房款,并应补偿因搬迁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费用。
五、承租人的责任:
1、乙方对甲方楼内的设施、设备在使用工程中要进行爱护如有损坏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费。
2、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付租金及各项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如果提前退租需要缴纳1个月租金,如合同到期乙方不继续租用房屋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因乙方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造成房屋损坏或不良后果,乙方必须修复并赔偿损失。
4、房屋因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因乙方使用不当而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因不可抗拒而毁损,本合同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六、房屋及收回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七、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取消本合同。
附:主要设施、设备清单及表底数
温馨提示:
物业维修电话:
自来水电话:
水费:查表出单在银行交,电费:工行充卡,天然气:建行充卡,有线电视费
出租方:承租方:
姓名:姓名: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20年x月x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共层第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九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
(2)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电话(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店面、第贰、叁层壹拾壹间房间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定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双方约定半年租金共计元,有关城建费、卫生费、安全保卫费等管理费均由乙方负责缴纳。水、电、围墙、门均由乙方自理。
四、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甲方财产,注意安全,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如发现甲方财产损坏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坏的除外。
五、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如甲方提前收回租房,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甲方;如乙方不需用该出租房,应壹个月通知甲方,不得自行转租,不得转包。承租时,乙方因办公、经营、生产等需要附设的设备、财产,退租时应自行拆回。
六、租期满,如乙方要继续承租,乙方应提前壹个月向甲方申请续订租赁协议。租赁费与现年市场价协商调整,但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租给乙方。
七、现有楼房楼梯今后甲方需用时,乙方应给予甲方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挠。
八、现有人员就业的问题由乙方租用该房屋后,自行解决。
九、租金约定每月初1日准时送交公司,每超一天按30%收取滞纳金,超过一个月未交,即中止合同。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道小区栋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页数,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地址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六安市寿县南门外宾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宾阳小区---春申佳苑28号楼3单元505室的房屋单间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合租),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单间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季度/年)初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度/年)租金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负担,按时向有关部门支付水电等各种由租房者使用带来的消费。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并通知甲方。如果没有交清各种费用,包括房租费、水电费等,擅自离开,甲方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案、起诉。租赁结束时,乙方要通知甲方,甲乙双方需当面检查房主提供的物品和房屋破损情况,如有损坏,需按相关标准赔偿。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单间房屋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一个月的违约金。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租房期间,发生液化气爆炸、漏气,插座、拖地线漏电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并提供相应的必备简单生活设备,在房租费按时交纳的前提下,由甲方交纳物业费。
八、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