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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租赁合同【必备13篇】

2023-08-04 16:15:55合同

酒店租赁合同【必备13篇】

  【前言】以下是热心网友“ujgo00860”分享的酒店租赁合同【必备13篇】,以供参考。

酒店租赁合同

酒店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该物业所在地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有权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地址

  出租房屋情况:详见附件一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交付日期:该物业租赁期限共计年,从装修期满之日起算;甲乙双方约定该物业的交付日为

  第四条装修期:详见附件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详见附件三

  第六条租赁用途:甲方承诺该物业可用于酒店和宾馆经营及其酒店相关项目

  经营。否则由甲方办理相关政府许可,保证该物业可以用于上述用途。

  第七条配套设施:详见附件四

  第八条其他责任:详见附件五

  第九条物业的使用和维修:详见附件六

  第十条房屋的返还状态:详见附件七

  第十一条转租、转让和交换:详见附件八

  第十二条解除合同的条件:详见附件九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详见附件十

  第十四条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署后的30日内,应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交乙方保管;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得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如甲方未能办理上述登记事宜,乙方有权进行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没有履行备案登记的手续而造成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全部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2、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本协议规定的任何通知应以邮寄、快递、传真等书面形式发出,如以传真形式进行,则以传真接收人确认接到传真时为已送。任一方如变更协议载明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须在变更后2日内通知另一方。任一方将通知送达联系地址后,即视为对方已经收到此通知。联系地址如下所列:

  3、联系地址和联系人:甲方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联系地址:邮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六十四条,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不得向乙方业务人员、其他与此项目有关的人员、以及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乙方人员的亲属等)提供任何形式的直接和间接的贿赂或发生任何不争的交易,如行贿、索贿、提供回扣、娱乐、消遣或餐饮。一经发现,即视为甲方的重大违约,并且甲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乙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甲方进行处罚,该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单方面立即解除合同、拒绝支付合同款项、损失赔偿。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该等补充条款及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6、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进行索赔。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决定;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法律规定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八条双方一致同意不向传播媒介和公众透露本合同的内容。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甲方签约日期: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乙方签约日期:

酒店租赁合同 篇2

  合同是为理智的双方或多方所接受和同意的列明特定条款的文本,通常约定在特定时间以内有效。合同可以仅为两页纸的简单文件,也可以是较长的无页数限制条款极为全面的文件。现在的合同较以前更复杂、严格和合乎法律规范,如今的标准是长篇的正式合同,必须列明所能想到的每一个细节事项,以免发生意外或其他设施遭受任何可能的损失。

  一、合同的目的和内容:

  合同里需要写明与会议相关的各种事项,分清权利和义务,从而当出现争议时,法庭将按合同中双方意见一致的条款,按有利的方式保护利益受损方。

  1、房间数目和房间价格:列明每晚所需房间数和房间价格。

  2、会务用房及房价:会议工作人员可享受优惠价格的房间;优惠程度根据本次会议给酒店带来的生意规模而定。

  3、套房、贵宾房:本条款需列明具体的房间要求。

  4、房间位置:应列明各个所订房间的具体方位和房间档次。

  5、平均房价:是根据各种类型房间占相同百分比计算出来的一个调整后的平均价,适用于各类房间。

  6、预定超标或接待限制:即会议举行期间主办方的实际用房数超出预定房间数时,我方将以最大可能协调房间用量,如遇酒店超出实际接待能力未按预定给予主办方足够房间数时,酒店将按我方的约定合理安排或做出赔偿。

  7、入住及退房登记:登记情况视酒店规定而定。

  8、提前入住和推迟退房如果在该问题上的需求与酒店规定有所偏差,则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

  9、预定取消日期:一般规定为预定者在计划使用日期之前30天。这一条双方可以再协商。

  10、会议场所要求:如果会议规模可能出现调整,最好在合同中确定一个调整时间。

  11、会议场租:可以是一个固定价格也可以根据所订客房情况协商。

  12、会场包用:如果是按24小时租用酒店会议室即包场,那么即使24小时之内你们不用会议室,酒店也不得使用。

  13、会场变动:合同中已注明预定的是那些会议室,在没有酒店的事先通知和会议方的书面同意,已订好的会场不能再有变动。

  14、房间定金:合同中必须注明预付定金的具体时间。不能因为没有支付定金就失去所订房间。合同中应要求酒店在定金预付日期到来时提醒你。

  15、结账:谁来负责会议方结账事宜;谁有权在账单上签字;有哪些具体事项;账单上包括哪些费用;哪些费用是参会人员来付的;哪些是会务组来付的;这些问题必须在合同中说明。

  16、餐饮消耗:此条款规定对于因活动取消、活动改为在酒店以外进行或与会人数不足而引起的餐饮活动减少,会议方应给予酒店一定补偿。

  17、仲裁条款:如果合同中有同意仲裁解决争议的条款,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先决定会议方是倾向使用仲裁手段还是反对使用仲裁。仲裁解决争端比诉讼的费用要少,并且进行起来更快;但有约束力的仲裁裁决使得不利方不能再上诉。

  18、视听公司(酒店内部设备租用):酒店自己提供视听设备是很常见的事,但对于那些更愿意选择其他视听公司的会议方,可以在合同中注明会议方免除支付视听设备使用费。

  19、会议物资运抵酒店:在会议举行之前,会议所需用的物资要运到酒店的库房。在合同中应注明库房的工作时间和酒店政策。

  20、电话附加费:尽量与酒店协商,免付电话使用附加费。协商文件应包括在合同中。

  21、展品的处理:展品运进、运出会场在时间上的规定对费用开支有很大影响。对于酒店如果在这方面的规定和可能会有的限制和局限,双方应进行协商和讨论。

  22、最低餐饮消费:有些酒店的合同上有最低消费这一条款,规定客人的早餐、午餐和晚餐花费必须达到某一最低金额。

  23、安全、防火规定:酒店符合安全和防火的有关规定。

  24、残疾人保障:合同中特别列明酒店内设施和政策与有关残疾人保障法是相符的。

  25、合同的终止:如遇第三者原因:不可抗力或特殊事件的发生,则允许一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受违约罚款。即终止合同的一方对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事态无法控制。

  26、订房确认报告:如果不写入合同中,那么必须的订房确认书会议方很难得到,所以有必要在合同中加入订房确认报告这一条款。

  备注:保存一份书面合同;将所有的回复传真或信函作为书面承诺归档保存。

  二、合同的修正与增补:

  1、变动较小:可以在合同边上注明改动,然后写上日期和签名。交给对方时要随附确认信一封,概括所做的变动并请对方在变动处签署姓名和日期,然后返还合同,或者按照变动标记重新改写合同。

  2、变动较大:则按意见增补一个附文,然后将合同交给对方,并附上一封信请求将附文包括在合同中,再将签过字的合同送回。

酒店租赁合同 篇3

  酒店租赁合作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拥有位于 经营使用权,甲方将该物业中规划作为酒店功能的部分整体租赁给乙方经营酒店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本合作协议,并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租赁物业概况

  1、租赁的具体范围、面积及单价、总金额

  甲方将位于物业。出租房屋土地证编号 ,土地用途为。该物业中规划为酒店功能的部分整体租赁给乙方经营。该房产部分,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精确面积由房产部门测绘确认为准。(物业概况详见附件)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合法出租人与乙方建立房屋租赁关系;甲方向乙方保证本合同生效前出租房屋未设定任何抵押,不存在任何担保和其他有碍物业使用的权利瑕疵。

  2、配套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租赁的物业可以满足乙方需要的相应配套的水、电(含增容动力、照明、配电总接口)、燃气(总接口)、电梯、环保设施(排水、排污总出口)等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的设备。

  第二条 期限约定

  1、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共年,即自本协议项下物业交付乙方后满8个月之日起算,顺延个自然年度止。租金自租赁期限起算日起开始计收。

  2、物业交付、进场装修、正式营业日期

  甲方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8个月内,将竣工的物业交付乙方。甲方承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积极督促办理立项、报规和施工许可相关手续,自签订协议之日起,30个月内将物业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条规定的合同期限根据逾期交付天数相应顺延,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补偿乙方经济损失1万元,逾期超过2个月的,乙方可选择终止合同。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批文的复印件给乙

  方备案。

  乙方在得到甲方许可情况下,可先接受部分所租赁物业,以便于及时组织施工人员进场装修,保证在全部接受物业之日起8个月内装修完工,并正式营业。如提前营业,租金照常按交付日顺延8个月起算。如逾期不进场施工和不能正式营业,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补偿甲方经济损失1万元,逾期超过2个月的属乙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第三条 租金

  租金:按照乙方租赁的实际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租赁期前三年租金单价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租金包括:物业管理费、设备维护费、信息配套费。

  从租金起算日起第三年后,在租金单价在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基础上每两年递增%

  乙方按每半年一个计租期一次性支付六个月租金给甲方,支付日期为每半年计租期的前一个月月首15日以内。

  第四条 保证金

  为了使本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顺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作为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万元。在甲方取得施工许可证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万元。在乙方正式营业6个月后,甲方在7日内返还保证金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满,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剩余保证金。

  如遇乙方不按规定时间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提取保证金冲抵租金,不足部分乙方仍需支付。如乙方逾期两周未交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剩余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 租赁用途

  甲方拥有将所建的(物业概况见附件),规划酒店功能部分出租给乙方经营的权力。

  乙方承诺建设、装修、经营并定位为商务酒店类型。

  乙方保证不得利用承租物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信誉及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如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需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在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有偿解除协议。

  第六条 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设备包括:主体建筑外装修(不含门窗)、墙地面水泥砂浆、水电总接口、天然气总接口、下水总排口,一次消防设施,到各楼层,以及2部客梯、2部货梯。

  甲方提供20个负一楼免费停车位供乙方使用,乙方使用超过20个(不含20)停车位的,收费标准按甲方收费标准的50计收。

  乙方自行负责负责安装中央空调系统、二次消防设施,水、电到各

  房间,以及门窗、室内装修及酒店大堂外装修。

  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以及行业标准进行物业交接,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拖延。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由乙方负责与设备供应商联系维修,甲方积极配合。保修期过后因设施、设备老化造成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更换,更换之新设施、设备应不低于现有设施、设备的标准,乙方负责所有设施、设备的年检和物业内正常的维修、维护,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批文的复印件给乙方备案。

  第七条 乙方须知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章纳税,按双方商定的场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以及办理其它经营所需的缴交税收及各种费用。

  2、有关证照申领后,乙方必须将各种证照的复印件交壹份给甲方备案,以便进行有效的监督。乙方承诺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消防工程竣工批文。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消防工程竣工批文滞后,导致物业交接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按照当地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并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相应责任。如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发生劳资纠纷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装修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乙方承租酒店内外装修风格必须与项目整体建筑风格、色调一致。乙方须合理科学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不可抗力及维修责任

  1、房屋租赁期内,房屋及设备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如因前述原因致使乙方停业或不能正常营业,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间的租赁费。

  2、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主体结构及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由甲方原因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叁日内开始组织维修,如甲方故意拖延,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从房租中直接扣除。因此影响乙方经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上述维护责任,造成乙方或任何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乙方造成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及房屋结构损坏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

  3、本协议由于法律、政策的影响和政府行为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因此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双方特别约定,该场地因不可抗力遭到严重损坏,导致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双方应当就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商议。如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乙方既无法继续经营,双方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因此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租赁物抵押、转租及续租

  1、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内,如甲方将其经营权或收益权抵押于其他人,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为而受影响和改变。

  2、乙方不得将承租物业转租给第三方。 3、合同租赁期限届满,甲方如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项目各方面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包括装修规定、营运手册、场地及设施设备使用要求等)。 如规章制度有修改,按修改后的执行。

  2、双方确认,甲方应提前3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确认,在得到乙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进入该场地进行有关大厦的物业维修、保养或其他与该场地相关事项,并应采取一切相关的合理技术措施。乙方不得因此而向甲方提出营业损失、营业场地的占用、人员加班费或任何类似形式的补偿或赔偿要求。

  第十一条 通知及经办人

  一方发给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须是书面的,按本协议所示地址发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须由邮局传递、专人传递或通过传真传送。如邮局传递或专人传递,则于送达时视为正式送交。如以传真发送,则以传真确实收到该通知为准。更改地址、执照内容等重要文件要在7天之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双方应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作为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的联系人、经办人,经办人有权代表公司发送、签收有关函件,具体权限以正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经办人、联系人变更的,应在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保密

  甲乙双方不得向传播媒介或任何他人透露本协议以及双方在具体接触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关于经营、决策等方面的非公开的内容。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的约定

  本协议期满后如乙方欲继续承租本协议所指物业,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遵循优先权原则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重新订立新的租赁协议。

  本协议期满后乙方未能续租的,无论何种原因,除依本合同约定获

  得退还的剩余保证金(如期满应付)外,不得要求甲方补偿其装修等费用。乙方可自行拆除可移动的装修设施、设备,但不得房屋结构或对房屋继续使用造成不利影响。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由于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须向对方支付500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

  2、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缴交场地租金,时间超过10天,自第11天起,每延迟一天按拖欠的总金额的2%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支付租金及按上述标准确定的违约金,同时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适用该仲裁委仲裁时确定的仲裁规则仲裁,裁决结果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本租赁协议不能生效,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在此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满终止。

  4、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

  签署: 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同附件:

酒店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就乙方租住甲方的酒店式公寓的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坐落在街×路×号酒店式公寓

  楼房(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装修完整程度、家具设备及家居用品附后),出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共天。甲方从年月日起将上述房租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乙方在租住期间,根据所租住时间享受本合同规定的优惠。甲方为乙方提供酒店式家居服务;甲方保证乙方在公寓里的人身和财物的安全。为乙方提供贵重财物的保管服务;甲方对乙方实行住客管理,乙方向甲方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甲方承担保密责任。

  第四条甲方保证出租公寓具有居住功能,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乙方保证在租住公寓期间不改变公寓用途,不破坏房子结构,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项约定。

  第五条本合同于乙方向甲方缴纳元押金后生效。

  第二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交纳与结算

  第六条乙方在人住公寓期间向甲方交纳租金和有关服务费及其他消费费用。

  租金=标准租金×优惠折扣率×租用的公寓面积

  有关服务费及其他消费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和网络使用费用及送餐、托婴、文印等特殊费用(费用标准另定)。

  甲方负责承担房产税、出租公寓所用土地的使用费、租赁管理等政府税费。

  第七条乙方租住同一房——天,付——%房租;砖—天及以上享受%的优惠价。

  乙方在入住期间,每月日向甲方交纳下月租金,先付后用,否则甲方可要求其立即退房。甲方收取租金后必须出具税务机关监制的收租凭证。

  第八条乙方要求提前退房时,甲方根据不同情况计算应付租金和应付其他费用。

  第三章公寓的使用、维修和转租

  第九条甲方在出租公寓内配备的所有设施均属甲方所有,甲方保证出租公寓及其配套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妥善保护公寓及配套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

  第十条乙方事先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

  1.不得在公寓内放置货物;

  2.不得更动公寓内的电线、管道位置;

  3.不得随意更动配套设施的摆放位置或搬离出租公寓;

  4.不得在公寓内安装隔墙、隔板和改变公寓的内部结构。

  第十一条乙方在公寓使用过程中,发现公寓本身或内部设施出现

  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故障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的——小时内进行维修。本条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维修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挠施工.

  第十二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公寓内的设施损坏、丢失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采取措施进行必要的维修和安装或重新添置。乙方承担维修、安装或重新添置的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三条乙方确需对公寓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经甲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经甲方同意按法定程序转租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乙方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公寓再行转租。本条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两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章合同的转让、终止、解除和续签

  第十六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让给第三人。乙方要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或与他人交换房间,须经甲方同意,但所居住天数不能连续计算。

  第十七条合同自动终止的免责条件:

  1.发生不可抵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市政建设需要,政府决定征用出租公寓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公寓,或者需要改建房屋;

  3.甲方的有关公寓租赁有效证件失效。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合同终止,所造成双方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通知乙方交回公寓,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赔偿:

  1.乙方人为损坏公寓设施而不主动赔偿,甲方从乙方租赁押金扣除有关费用后,乙方不及时补足押金的;

  2.乙方逾期不交房租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公寓用途的,擅自将公寓转租、转借、转让他人或与他人交换的;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改变公寓内部设施和内部结构的;

  5.乙方在公寓内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在迁离公寓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预付消费金的余额以及租赁押金;

  1.在公寓内固定设施发生自然损坏或乙方愿意承担人为损坏的费用时,由于甲方不能及时维修,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该公寓,且未能及时为乙方安排其他适当公寓;

  2.乙方在公寓里得不到安全保障;

  3.乙方得不到相应的服务。

  第二十条本合同到期或出现本合同自动终止的情况,甲方对公寓进行核收,结算乙方所有应付账款后,应返还乙方的预付金余额和押金。乙方应按期迁离公寓。

  乙方提前办理退房应提前通知甲方。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本合同到期,如需继续租用甲方公寓乙方应于合同有效期满前三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订立新合同,原合同押金将自动转入新合同。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公寓,在甲方还没有与其他人签订合同前,乙方享有对同一房间的优先承租权。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本条赔款仅限于乙方的直接损失。

  第二十三条乙方拖欠租金及各项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所欠费用,同时还有权收取滞纳金。每天滞纳金金额以拖欠费用总额的——计算。

  第二十四条乙方擅自将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或将本合同转让给他人的,该转租(让)无效,且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乙方在违约期间应付租金的——倍。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签约地仲裁机机构申请仲裁。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章之规定,并不得与本合同内容相悖离。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名盖章)

  地址或单位:

  联系付款:

  身份证号码:(附乙方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登记机关(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酒店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租房屋位置、面积与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房屋,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上款所称房屋是指由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场地、房屋及其配套设施。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允许乙方提前进驻装修,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期间不收取租金。)

  承租期满前两个月,若乙方希望继续承租,应书面告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的承租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租手续,逾期告知视为放弃。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租赁标的物灭失或不适于继续使用,本合同自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每年租金额为:元人民币(¥元)

  付款方式:自年起,每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年房租。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同时缴纳元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依约退还房屋并结清各项费用。乙方若有欠款现象(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煤气费、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等),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欠款的,乙方应及时补足。若无任何欠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5天内,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如因乙方原因而导致合同解除、终止的,甲方将不予返回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租赁该房屋的相关规定

  在乙方如约支付租金的情况下,由甲方支付出租房屋的供暖费用。

  乙方负责出租房屋内财产设施的`保管和保险。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免责,并互相协助争取相应补偿。

  第六条:房屋的装修和维护保养

  甲方负责该房屋的建筑质量达到使用要求(不得漏雨,排水系统、电力供应及供暖系统完好等)

  乙方在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即可进驻装修。乙方装修不得拆改主体结构,在地面、墙体及棚顶打钉钻眼加大荷载时不得损坏建筑的结构;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内设施。

  第七条: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等其他费用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因乙方违约而导致甲方解除合同,已缴纳的房屋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双方在合同期内,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处理

  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十五日交还该房屋,并将存放的自有财产物资及时处置。如逾期不归还或未处置的财产物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代为处置。

  第九条:适用法律及争端解决

  双方产生争端,应友好协商,互谅互让,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通则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酒店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2、车辆信息:汽车名称及型号,车牌号:

  颜色:。

  3、租还车地点均为。

  4、甲方按每天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费用。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详见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乙方不可以将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5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则视为本合同自动续延,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2倍承担违约金。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料费用及“三滤、离合器油、制动液、冷却液”等的每日检查责任,如遇到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本车开至甲方指定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违反者不予返还押金。

  17、乙方应在租用车辆达到保养标准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合理安排保养时间尽量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如因车辆保养影响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其他替代交通工具或相应顺延租赁时间。如因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保养造成车辆损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通知后因甲方不及时保养造成车辆损坏的,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

  四、保险条款

  租赁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划痕险,若乙方要求增保其他险种,甲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特别约定

  1、乙方在租赁合同期内,可使用公里(平均公里/日,超过每公里元),车辆初始里程数,以车辆交接单为准。

  2、乙方还车后,甲方扣留1000元(壹仟元)人民币作为所租车辆违章查询押金,还车一个月后,经查询没有违章记录甲方将押金全部返还乙方(直接退于本人或汇入指定账户)。如果因为部门延误通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有权要求乙方对其在租车期间所造成的违章及时进行处理,如不处理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告知乙方租车期间违章信息后,乙方必须在十五天内自行处理完毕,以确保该租赁车辆无任何交通违章,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同意用其押金和驾驶证处理交通违章。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提前退租要向甲方支付提前退租期(提前退租期=合同签约期-实际租赁期)违约金,违约金为租金总额的20%。

  2、还租赁车辆,逾期交回车辆逾期期间的日租金按原租金的200%收取,逾期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3、乙方在租赁期间造成车辆受损,致使车辆贬值(保险公司定损1000元以上的或造成重要零部件损坏的视为造成车辆贬值),虽经修复但仍需向甲方支付保险公司定损总额的30%赔偿金作为补偿甲方车辆折价的损失。

  七、担保条款

  乙方承租甲方车辆应当交纳抵押现金人民币(大写)同时乙方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作为本合同抵押担保。保证提供手续真实、合法、有效,如果乙方违约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八、其它

  1、乙方所租车辆的《车辆交接单》须经双方确认,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友好协议,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租赁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约日期: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约日期:

酒店租赁合同 篇7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编号: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位臵:房屋坐落于云南省腾冲县镇路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范围:乙方向甲方租赁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附件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中所列全部物业,实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包括壹幢六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楼约平方米以及室外场地约平方米。该房屋租赁范围以合同附件平面图勾画为准。

  (三)房屋权属状况:甲方合法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甲方作为该房屋的唯一合法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合同关系。甲方应保证其对本合同所涉之租赁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享有所有权及合法处分权;保证房屋租赁事项已履行当地政府及相关居(村)民议事等民主管理程序,并已获得许可;保证该房屋等不存在抵押、查封及共有人等第三人权益,并不被第三人合法追索。甲方应提供经其签章确认的房屋产权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原件进行当面查验,并提供其复印件交乙方存档备查。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或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可用于住宿、餐饮、销售等商业用途,水电及消防等各项基础配套设施齐全完善,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乙方能够办理相关证照和营业手续,甲方应予配合。

  (二)登记备案:甲方应遵照房屋所在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纳税等手续,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和处理,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壹拾贰年(年)。

  (二)交房时间: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约定条件以房屋土建验收文件为准。

  (三)免租金装修期:甲方给予乙方免租金装修期为柒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合同到期: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继续承租,应提前叁拾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若甲方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及其附属场地。返还房屋时相互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乙方装饰装修及改扩建等所添臵的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部分及可以分离的设施、设备和器具等,乙方有自由处臵权;已形成附合的部分,如租期届满或乙方违约原因解除合同的,无偿留归甲方。

  第四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

  自年月日起计算租金,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年至第三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120万元);

  第四年至第五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130万元);

  第六年至第八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壹佰叁拾陆万伍仟元(万元);

  第九年至第十二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元(146万元)。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以任何理由另行调高租金,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纳,合同继续履行。

  (二)支付方式:租赁房屋采取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壹年支付一次。本合同签订后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万元),免租金装修期结束(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首期剩余租金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110万元),后续每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下一期租金。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预约银行账户,乙方将租金直接交于甲方或存至此账户均视为已履行交纳租金义务,并视为甲方已收到。账户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

  (一)房屋租赁期间,与房产及土地有关的税、费等由甲方自行办理和承担费用。

  (二)租赁期间,因使用该房屋正常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约定如下:

  1.该建筑物交付时水、电配套情况为:

  水:甲方免费为乙方安装独立的自来水供应系统及独立的水表设备单独计量,水费由乙方承担,水费价格按照自来水公司实际收取的费用确定。

  电:乙方用电的装接容量为400 KVA,甲方要保证乙方供电容量需要,如需要增容由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甲方为乙方安装满足整体项目使用的供电系统及外接线路(变电装臵至配电室线路),并安装独立的电表单独计量,电费由乙方承担。网络、电话、监控线路、有线电视:甲方保证房屋具备引接通信网络及有线电视信号的条件,通信费及收视费由乙方承担,若需进行外围改造则由甲方承担改造费用。

  2.排污:甲方负责办理排污和环保手续,承担相关费用,并提供满足乙方使用量的化粪池。如在乙方租赁的范围内出现火灾或者自来水漏水等造成的各项损失属施工质量、材料质量等因素的(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由甲方承担全部损失;属于操作使用等人为因素造成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3.消防: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租赁的建筑物的消防系统(土建施工部分)经当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可用于商业活动的正常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及当地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地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主体结构(非乙方改造装修装饰部分)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叁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和改扩建等,但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等。为保证乙方对该租赁房屋建筑装饰的设计和改建工作顺利进行,甲方向乙方提供与乙方工程相关的建筑物图纸(含水、电、消防施工图)。乙方应在工程改造完成后将改建图纸交甲方存档。对因乙方超标排放污水、烟尘、噪音而引起的罚款、整改费用以及乙方经营相关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四)乙方根据经营的需要可在租赁房屋附属的.室外场地上,修建必须的配套附属设施,但不得损坏建筑物和造成安全隐患。所建设施乙方无偿使用,租赁期满后物权归甲方所有。

  (五)该房屋广告位约定:乙方租赁该房屋后,可自行决定在乙方所承租的建筑物场地发布广告,但不得损坏房屋整体结构。

  第七条转租、转让等

  (一)甲方同意乙方将承租房屋整体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使用,甲方不予干涉。需要甲方开具的手续、证明等甲方应予以配合。

  (二)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或因资不抵债、银行等抵押需要处理该房屋的,应至少提前叁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屋出售的具体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故意提高条件,乙方在与他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屋产权变更后,甲方必须保证新的产权所有者继续与乙方履行租赁合同。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本期租金中未履行部分的相应租金。

  1.不可抗力:因自然外力等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毁、灭失的。

  2.政策性拆迁:租赁期间如遇房屋拆迁,甲方同意乙方参与与拆迁人的拆迁补偿谈判,乙方有权获得拆迁人给予的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残值(含二次装潢)和经营损失的补偿,甲、乙、拆迁人三方未达成书面一致的前提下,甲方不单方面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甲方承诺对属于乙方的拆迁补偿款项全部归乙方,甲方不做任何截留。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2.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陆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壹佰万(100万)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如果由于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投入的装饰装修、改扩建、酒店运营等各项费用,实际投入金额以酒店帐目(须经第三方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为准。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叁拾日通知对方,并按当期租金的200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提前收回房屋还应退还乙方已付全部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每日壹万元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七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六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1.房屋产权证明及甲乙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2.租用房屋的平面图及结构图(复印件)

  3.租用房屋所在范围的土地红线图(复印件)

  4.租用房屋的土建、配套设施和附属设施及装修状况(土建验收文件复印件)

  出租人(甲方):

  住址:

  联系方式:

  年月日

  承租人(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年月日

酒店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省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就乙方租住甲方的酒店式公寓的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坐落在街路号酒店式公寓楼房(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装修完整程度、家具设备及家居用品附后),出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共天。甲方从年月日起将上述房租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乙方在租住期间,根据所租住时间享受本合同规定的优惠。甲方为乙方提供酒店式家居服务;甲方保证乙方在公寓里的人身和财物的安全,为乙方提供贵重财物的保管服务;甲方对乙方实行住客管理,乙方向甲方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甲方承担保密责任。

  第四条甲方保证出租公寓具有居住功能,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乙方保证在租住期间不改变公寓用途,不破坏房子结构,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项约定。

  第五条本合同于乙方向甲方缴纳元押金后生效。

  第二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交纳与结算

  第六条乙方在入住公寓期间向甲方交纳租金和有关服务费及其他消费费用。

  租金=标准租金×优惠折扣率×租用的公寓面积。

  有关服务费及其他消费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和网络使用费用及送餐、托婴、文印等特殊费用(费用标准另定)

  甲方负责承担房产税、出租公寓所用土地的使用费、租赁管理等政府税费。

  第七条乙方租住同一房天,付%房租;住天及以上享受%的优惠价。

  乙方在人住期间,每月日向甲方交纳下月租金,先付后用,否则甲方可要求其立即退房。甲方收取租金后必须出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租赁证。

  第八条乙方要求提前退房时,甲方根据不同情况计算应付其它费用。

  第三章公寓的使用、维修和转租

  第九条甲方在出租公寓内配备的所有设施均属甲方所有,甲方保证出租公寓及其配套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妥善保护公寓及配套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

  第十条乙方事先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

  1.不得在公寓内放置货物;

  2.不得更动公寓内的电线、管道位置;

  3.不得随意更动配套设施的摆放位置或搬离出租公寓;

  4.不得在公寓内安装隔墙、隔板和改变公寓的内部结构。

  第十一条乙方在公寓使用过程中,发现公寓本身或内部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故障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的小时内进行维修。本条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维修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挠施工。

  第十二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公寓内的设施损坏、丢失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采取措施进行必要的维修和安装或重新添置。乙方承担维修、安装或重新添置的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三条乙方确需对公寓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经甲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经甲方同意按法定程序转租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乙方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公寓再行转租。本条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二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章合同的转让、终止、解除和续签

  第十六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让给第三人。乙方要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或与他人交换房间,须经甲方同意,但所居住天数不能连续计算。

  第十七条合同自动终止的免责条件:

  1.发生不可抵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市政建设需要,政府决定征用出租公寓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公寓,或者需要改造房屋;

  3.甲方的有关公寓租赁有效证件失效。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合同终止,所造成双方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通知乙方交回公寓,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赔偿;

  1.乙方为损坏公寓设施而不主动赔偿,甲方从乙方租赁押金扣除有关费用后,乙方不及时补足押金的;

  2.乙方逾期不交房租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公寓用途的,擅自将公寓转租、转借、转让他人或与他人交换的;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改变公寓内部设施和内部结构的;

  5.乙方在公寓内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在迁离公寓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预付消费金的余额以及租赁押金:

  1.在公寓内固定设施发生自然损坏或乙方愿意承担人为损坏的费用时,由于甲方不能及时维修,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该公寓,且未能及时为乙方安排其他适当公寓;

  2.乙方在公寓里得不到安全保障;

  3.乙方得不到相应的服务。

  第二十条本合同到期或出现本合同自动终止的情况,甲方对公寓进行核收,结算乙方所有应付账款后,应返还乙方的预付金余额和押金。乙方应按期迁离公寓。乙方提前办理退房应提前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本合同到期,如需继续租用甲方公寓,乙方应于合同有效期满前三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订立新合同,原合同押金将自动转入新合同。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公寓,在甲方还没有与其他人签订合同前,乙方享有对同一房间的优先承租权。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本条赔款仅限于乙方的直接损失。

  第二十三条乙方拖欠租金及各项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所欠费用,同时还有权收取滞纳金。每日滞纳金金额以拖欠费用总额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擅自将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或将本合同转让给他人的,该转租(让)无效,且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乙方在违约期间应付租金的倍。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签约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章之规定,并不得与本合同内容相悖离。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酒店租赁合同 篇9

  杭州**酒店有限公司 甲方与乙方就杭州**酒店康乐中心承包经营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承包经营协议如下,双方遵照执行,宾馆酒店承包租赁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杭州市**路 号杭州**酒店的裙房四楼康乐中心,面积共计 平方米,整体承包给乙方负责经营。

  二、该承包场地乙方的承包经营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注:装修期**天不计承包费)。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对外发包,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三、上述承包场地的承包经营费每年为人民币***万元整。该费用每年分两次支付,即在**月**日前,**月**日前(按此类推),乙方必须全额付清每半年 **万元整。 上述承包金乙方须按时支付。若有逾期,则乙方应承担应付款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至付清日止。若逾期 60 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除需付清协议终止日前应付承包金及滞纳金外,还应承担年总承包金 10%的违约金。在承包期内,若乙方累计三次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承包金,则甲方亦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乙方除需付清协议终止日前应付承包金及滞纳金外,也应承担年总承包10%的违约金。 上述因乙方违约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在承包场地内的一切装饰物品甲方均不予折价。

  四、乙方在支付第一次承包金时,附带支付甲方押金**万元,共计人民币 *****元整。否则,参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执行。该押金作为乙方在承包期内的保证。在合同履行期内出现本协议规定的该由乙方支付而乙方未予支付的情形下,甲方可以从该押金中扣除,事后乙方应予以补足至**万元。承包结束或协议终止后,甲方应将该押金本金退还给乙方(该押金不计息)

  五、乙方在承包场所内,只得以经营桑拿、足浴二项,不得擅自更改。若 2 需调整,则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已收承包金不予退还,并由乙方承担****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但当乙方在正常经营时连续 月亏损,且乙方书面提出申请调整经营内容的,甲方应当同意。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将承包场地或项目,部分或全部以各种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承包期间乙方自购设备的维修、维护由乙方自行负责。因承包场地本身的原因引起的维修、维护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七、承包协议因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而导致甲方单方终止协议,应允许乙方申辩,如果乙方违约事实确实存在,自甲方书面通知终止日始,甲方有权对承包场地停水、停电。由此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于****年**月**日之前提供全部场地给乙方,协助乙方办理各用工手续,但职工工资、福利、工伤及各类保险、待遇等均与乙方,并由乙方自理支付相关费用。由于用工等问题而导致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

  2.为乙方提供洗涤服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明确一下)由乙方负责。

  3.甲方为承包场地供水、供电及冷暖气。甲方为此独立予以安装电、水表计量。乙方按实际用量计算费用在供水、供电部门要求交费之时由甲方通知一次性足额交予甲方(注:计算标准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的标准)。若超过通知30 日未予足额付清,甲方可予以停水停电。停水停电措施可延续至付清时止;并承担欠款1%的违约金。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负。若停水停电后30 日内仍未予以支付,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4.在康乐中心发生异常事件、突发紧急事件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维持秩序。

  5.为乙方免费提供有线电视端口一门,电话接口****门(不开通长话),电话费用在电信部门规定交付的时间由乙方依甲方通知交甲方,逾期约定等同本条第三款之约定,合同范本《宾馆酒店承包租赁合同》。

  6.乙方为正常经营所需的合法证照,由甲方提供,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提供一定的营业发票,因乙方经营所发生的税费均由乙方承付。

  7.甲方因乙方经营之需,同意通往康乐中心四楼门

  不予封闭。

  8.乙方人员到甲方经营场地消费,住宿按挂牌对价优惠,餐饮按对外价 3 折优惠,(不含酒水、海鲜)其它消费不予折扣。(乙方消费以 签字有效)

  九、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依物价部门相关规定确定服务价格,并依法报物价部门备案认可。

  2.康乐中心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必须合法经营,因物价、劳动、消防、公安、卫生防疫、城-管、工商等相关行政部门因乙方的原因作出行政处罚的,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违法经营而导致被相关职能部门查封经营场地(不包括治安罚款,停业整顿),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已付承包金不予退还,还应承担年总承包金10%违约金。

  4.康乐中心员工服饰由乙方自行设计制作,但样式须经甲方认可,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以该场地或承包经营权对外抵押、担保等,否则终止本协议,终止后果等同第三条。所产生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负。

  6.甲方客人凭有效住宿凭证至康乐中心消费,享受八折优惠。甲方内部招待(明确含义)需乙方优惠的, 乙方给予六折折扣但只限 人次以内。

  7.住店客人在乙方处消费如签单挂帐交甲方代收程序如下: a.乙方如碰到住店客人签单由甲方收银代收时,首先应打电话询问,并报出消费金额征得甲方收银的同意。(收银应查看电脑是否有酒店消费额充足的情况下才准同意)后把客人签名及写明房号的前提下当即送收银处书面确认,以免逃帐现象出现。 b.乙方客人签单应填明借方传票,写明消费内容、金额、客人签名等,交收银处,收银员签名收下一联留底,并及时输入电脑,每班结束交财务办公室。 c.月终乙方根据借方传票总数与甲方财务核对,甲方代收的金额可作应收乙方款项的冲抵。 d.乙方可以决定要否给住宿客人签单,对此甲方应做好解释工作。

  8.乙方不得在甲方的大堂、电梯口、电梯内、楼层做广告张贴宣传资料,但在合同期内甲方又同意的除外。甲方同意乙方在四楼卫生间门口做吊顶式指引 4 牌,指引牌的格式、美观程序需征得甲方认可。

  9.乙方所有管理员及员工上、下班进出应走西楼员工通道。

  10.乙方的车辆及康乐中心消费的客人车辆应服从保安的指挥及管理。

  11.乙方的一切管理员及员工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如不准上大楼卫生间、走大厅、上二楼、大楼内不准大声喧哗、吵闹等。乙方不得违反消防规定,在承包场所明火烧饭菜、使用电炉等。一经发现,即予没收,并每次扣违约金 200 元。

  12.乙方应做好服务及卫生工作,如出现客人投诉,反映服务上的问题及发生价格上的事,一切责任自负。甲方协助处理出现的一切合理费用由乙方负责。卫生检查发生卫生检查部门因乙方承包的康乐中心开出的处罚单由乙方负责支付。

  13.客房内,甲方同意放乙方的宣传册,但宣传册的内容及式样应征得甲方认可。

  14.康乐中心服务人员不得进入酒店客房服务,否则一切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违反规定进入客房服务时,乙方承付每次二百元的违约金。

  十、本承包期结束后,若承包人因任何因素不再续包,则在该承包场地的一切装饰、设备、设施、电器等由乙方折价给甲方,对此双方可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乙方不得拆除破坏。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合同范本

  十一、本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无故不履行协议。双方如果某一方无故提前解除协议或某种原因使得另一方不能经营,赔偿如下:离协议期结束1-5 个月赔偿对方三个月的承包租金;6 个月至一年赔偿对方6 个月的承包租金;13 个月 -2 年赔偿一年承包租金;25 个月-3 年可赔偿2 年承包租金。

  十二、甲方给予乙方50 天装修期,装修期免收承包费(装修期从甲方交付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三、承包期乙方对外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均与甲方无涉。

  十四、当乙方出现重大亏损,确定无力继续承包经营,在乙方提出书面申请时,甲方应当给予谅解,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5

  十五、四楼桑拿隔壁卫生间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该卫生间的卫生、维护由甲方负责。

  十六、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签订时,乙方预付甲方定金 万元,该定金可充作承包金。 年 月 日

酒店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鉴于乙方有意租赁甲方物业且甲方愿意出租,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双方合法权利,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制订如下条款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位于珠海市横琴镇银河街1号的房屋(房屋产权证号:G0),出租给乙方作办公经营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共10年,甲方从xxxx年7月11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xxxx年7月10日收回。

  2、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将房屋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使用。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由双方另行在附件中进行确认。

  第三条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交纳期限、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租金元/月(含税价),由乙方在每月10日前交纳给甲方。甲方收取租金五日内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合格发票。

  2、房屋押金元,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支付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支付给甲方,甲方收款后应出具相应的收据。

  3、租赁合同到期双方交接完毕后3日内,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4、租赁期间水电费、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自行缴纳。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1、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屋及其设施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2、甲方修缮房屋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3、乙方人为损坏的部分及乙方增加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

  4、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装修物(增添物)可拆卸部分由乙方带走,不可拆卸部分归甲方所有。

  5、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

  第五条产权保证

  1、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应保证本租赁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及出租权。若因甲方与第三方的纠纷导致房屋被拍卖、查封、扣押及甲方不具备合法权利等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预付租金中剩余部分并双倍返还乙方押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房屋,应按照日租金的20%(以天数计)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含)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已预收的租金、押金并支付等同于押金数额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日租金的20%(以天数计)向甲方交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3、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违反此规定,则应退还乙方预付租金中剩余部分并双倍返还乙方押金。若乙方违反此约定,则甲方有权没收押金。4、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5、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新的房屋,仍需继续短暂使用承租房屋的(以30日为限),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乙方应按实际使用天数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租金。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灭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所载地址为双方有效联系方式,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文书均按照该地址送达。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均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应承担送达不能的后果。

  3、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2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酒店租赁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将位于 路与 路交接处“ 酒店”整体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并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租赁物业定义

  1、租赁的具体范围、面积及单价、总金额

  指甲方根据合同条款出租给乙方的位于 路与 路交接处的“ 酒店”。该房产整体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最终精确面积由房产部门测绘确认为准),单价为30元/平方米/月,计币:壹仟贰佰零伍万捌仟元/年。

  2、配套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租赁的物业可以满足对方需要的相应配套的水、电(含增容动力、照明、配电)、燃气、消防安全设施、通讯设施、冷暖气空调设施、电梯、环保设施(排水、排污、排烟等)等由乙方确认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的设备。

  甲方的物业附带现有的配套设施(具备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并据此作为约定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因素。

  第二条 期限定义

  1、合同期限

  租赁共2019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 日止。

  2、物业交付日期

  甲方在20xx年x月x日前,将竣工的物业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条规定的合同期限根据逾期交付天数相应顺延,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补偿乙方经济损失1万元,逾期超过6个月的,乙方可选择终止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赁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基本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30元。 增幅:从租金计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础上每一年递增5%。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于每月月首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当地税务及相关部门要求的租赁费发票,乙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将当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条 保证金

  为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顺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万元作为保证金,开业前将保证金存入双方共管账户中,甲乙双方预留印鉴进行共管。保证金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付100万元,开业时付100万元。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顺延5个工作日),将上述款项转入指定账户,待甲方依合同约定能顺利完工,能在规定时间内顺利

  交付物业而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乙方可在开业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转入甲方账户。由甲方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证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满,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保证金。

  如遇甲方不按规定时间交付物业或物业不符合乙方经营的要求,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法律规定返还双倍保证金。

  第六条 租赁

  甲方拥有将所建的“ 酒店”整体出租给乙方经营的权力,并特声明酒店出租已取得购买酒店业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权不清,发生有关纠纷,造成乙方损失,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与设备供应商联系维修,甲方在接到设施、设备故障报告应立即组织维修,甲方未及时实施上述行为,乙方有权自行联系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过后因设施、设备老化造成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更换,更换之新设施、设备应不低于现有设施、设备的标准;乙方负责所有设施、设备的年检和物业内正常的维修、维护。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 酒店的物业使用权,甲方租赁物业给乙方作酒店经营,并保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方需保证所提供的物业符合和具备乙方经营酒店的基本条件(含基本装饰、二次装修、消防、冷暖气空调设备、停车场、电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备)。具体要求见国家酒店评定标准、星级酒店计分标准,上述基本条件在约定交付使用时必须同时具备。

  3、甲方有权按合同条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赁费发票未能达到当地税务局或政府其它部门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补交税款、罚款或遭受其它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可以选择从应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损失。

  4、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其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租赁登记管理费、如增加建筑面积需补交的地价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收取涉及房产的相关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5、甲方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移交给乙方,双方当场验收清点后签字确认,物业移交前如设备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资修复。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及消防验收合格批文的复印件给乙方备案。

  第九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章纳税,按双方商定的场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以及办理其它经营所需的缴交税收及各种费用。

  2、有关证照申领后,乙方必须将各种证照的复印件交壹份给甲方备案,以便进行有效的监督。

  3、乙方按照当地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并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相应责任。如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发生劳资纠纷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合理科学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须按时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卫生等费用及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

  第十条 不可抗力及维修责任

  1、房屋租赁期内,房屋及设备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致使房产、设施损坏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缮、更换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使其恢复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业或不能正常营业,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间的租赁费。

  2、酒店经营属于主体结构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维修的,由甲方负责无偿维修;若引起乙方财产损坏,甲方负责其损坏财产部分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结构损坏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该物业任何部分被损坏之后7天内甲方不进行重建复原工程,乙方有权进行以下行为:

  A、乙方可进行所有必须的重建复原工程,而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费及开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复原工程在发生损失之后30天仍未动工,严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乙方可选择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抵押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保证如实提供场地和建筑物有无任何的抵押情况及有无被执法部门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实,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具体内容,并向抵押权人或相关执法部门取得认可租赁的文件。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内,如甲方将其土地使用权或其建筑物的所有权抵押予其他人,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为而受影响和改变。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正常营运,否则视为违约。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规定或造成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即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500万元的违约金及补偿对方受到的具体损失。

  3、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缴交场地租金,时间超过10天,经甲方催讨,自第11天起,每延迟一天按拖欠的总金额的‰每天向甲方缴交滞纳金(10天允许期为考虑假日或人为疏失,超过60天则属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甲方对租赁物的权利出现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业出现质量问题,给乙方带来损失,甲方须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5、如因甲方与其它单位的纠纷致使乙方正常营运受到影响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通知

  一方发给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须是书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发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须由邮局传递、专人传递或通过传真传送。如邮局传递或专人传递,则于送达时视为正式送交。如以传真发送,则以传真确实收到该通知为准。更改地址、执照内容等重要文件要在7天之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 保密

  甲乙双方不得向传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双方在具体接触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关于经营、决策等方面的非公开的内容。

  第十六条 合同终止的约定

  本合约期满后如乙方想继续承租本合同所指物业,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遵循优先权原则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重新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其他

  如因与甲方有关的其他特殊约定,导致停水、停电、停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八条 附则

  1、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赁合同不能生效,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在此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并互不追究责任。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终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工商部门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酒店租赁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方): 省 市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市 路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香港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省 市 路386号

  法定代表人:田力

  甲方将位于 路与 路交接处“ 酒店”整体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并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租赁物业定义

  1、租赁的具体范围、面积及单价、总金额

  指甲方根据合同条款出租给乙方的位于 路与 路交接处的“ 酒店”。该房产整体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最终精确面积由房产部门测绘确认为准),单价为30元/平方米/月,计币:壹仟贰佰零伍万捌仟元/年。

  2、配套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租赁的物业可以满足对方需要的相应配套的水、电(含增容动力、照明、配电)、燃气、消防安全设施、通讯设施、冷暖气空调设施、电梯、环保设施(排水、排污、排烟等)等由乙方确认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的设备。

  甲方的物业附带现有的配套设施(具备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并据此作为约定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因素。

  第二条 期限定义

  1、合同期限

  租赁共20xx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 日止。

  2、物业交付日期

  甲方在20xx年5月1日前,将竣工的物业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条规定的合同期限根据逾期交付天数相应顺延,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补偿乙方经济损失1万元,逾期超过6个月的,乙方可选择终止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赁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基本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30元。 增幅:从租金计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础上每一年递增5%。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于每月月首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当地税务及相关部门要求的租赁费发票,乙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将当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条 保证金

  为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顺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万元作为保证金,开业前将保证金存入双方共管账户中,甲乙双方预留印鉴进行共管。保证金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付100万元,开业时付100万元。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顺延5个工作日),将上述款项转入指定账户,待甲方依合同约定能顺利完工,能在规定时间内顺利

  交付物业而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乙方可在开业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转入甲方账户。由甲方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证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满,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保证金。

  如遇甲方不按规定时间交付物业或物业不符合乙方经营的要求,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法律规定返还双倍保证金。

  第六条 租赁

  甲方拥有将所建的“ 酒店”整体出租给乙方经营的权力,并特声明酒店出租已取得购买酒店业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权不清,发生有关纠纷,造成乙方损失,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与设备供应商联系维修,甲方在接到设施、设备故障报告应立即组织维修,甲方未及时实施上述行为,乙方有权自行联系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过后因设施、设备老化造成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更换,更换之新设施、设备应不低于现有设施、设备的标准;乙方负责所有设施、设备的年检和物业内正常的维修、维护。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 酒店的物业使用权,甲方租赁物业给乙方作酒店经营,并保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方需保证所提供的物业符合和具备乙方经营酒店的基本条件(含基本装饰、二次装修、消防、冷暖气空调设备、停车场、电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备)。具体要求见国家酒店评定标准、星级酒店计分标准,上述基本条件在约定交付使用时必须同时具备。

  3、甲方有权按合同条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赁费发票未能达到当地税务局或政府其它部门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补交税款、罚款或遭受其它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可以选择从应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损失。

  4、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其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租赁登记管理费、如增加建筑面积需补交的地价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收取涉及房产的相关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5、甲方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移交给乙方,双方当场验收清点后签字确认,物业移交前如设备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资修复。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及消防验收合格批文的复印件给乙方备案。

  第九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章纳税,按双方商定的场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以及办理其它经营所需的缴交税收及各种费用。

  2、有关证照申领后,乙方必须将各种证照的复印件交壹份给甲方备案,以便进行有效的监督。

  3、乙方按照当地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并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相应责任。如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发生劳资纠纷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合理科学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须按时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卫生等费用及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

  第十条 不可抗力及维修责任

  1、房屋租赁期内,房屋及设备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致使房产、设施损坏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缮、更换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使其恢复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业或不能正常营业,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间的租赁费。

  2、酒店经营属于主体结构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维修的,由甲方负责无偿维修;若引起乙方财产损坏,甲方负责其损坏财产部分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结构损坏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该物业任何部分被损坏之后7天内甲方不进行重建复原工程,乙方有权进行以下行为:

  A、乙方可进行所有必须的重建复原工程,而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费及开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复原工程在发生损失之后30天仍未动工,严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乙方可选择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抵押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保证如实提供场地和建筑物有无任何的.抵押情况及有无被执法部门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实,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具体内容,并向抵押权人或相关执法部门取得认可租赁的文件。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内,如甲方将其土地使用权或其建筑物的所有权抵押予其他人,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为而受影响和改变。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正常营运,否则视为违约。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规定或造成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即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500万元的违约金及补偿对方受到的具体损失。

  3、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缴交场地租金,时间超过10天,经甲方催讨,自第11天起,每延迟一天按拖欠的总金额的‰每天向甲方缴交滞纳金(10天允许期为考虑假日或人为疏失,超过60天则属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甲方对租赁物的权利出现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业出现质量问题,给乙方带来损失,甲方须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5、如因甲方与其它单位的纠纷致使乙方正常营运受到影响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通知

  一方发给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须是书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发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须由邮局传递、专人传递或通过传真传送。如邮局传递或专人传递,则于送达时视为正式送交。如以传真发送,则以传真确实收到该通知为准。更改地址、执照内容等重要文件要在7天之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 保密

  甲乙双方不得向传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双方在具体接触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关于经营、决策等方面的非公开的内容。

  第十六条 合同终止的约定

  本合约期满后如乙方想继续承租本合同所指物业,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遵循优先权原则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重新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其他

  如因与甲方有关的其他特殊约定,导致停水、停电、停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八条 附则

  1、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赁合同不能生效,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在此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并互不追究责任。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终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工商部门存档一份。

  签署: 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酒店租赁合同 篇13

  甲方(出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将位于路与路交接处“酒店”整体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并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物业定义

  1、租赁的具体范围、面积及单价、总金额

  指甲方根据合同条款出租给乙方的位于路与路交接处的“酒店”。该房产整体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最终精确面积由房产部门测绘确认为准),单价为元/平方米/月,计币:元/年。

  2、配套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租赁的物业可以满足对方需要的相应配套的水、电(含增容动力、照明、配电)、燃气、消防安全设施、通讯设施、冷暖气空调设施、电梯、环保设施(排水、排污、排烟等)等由乙方确认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的设备。

  甲方的物业附带现有的配套设施(具备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并据此作为约定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因素。

  第二条期限定义

  1、合同期限

  租赁共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物业交付日期

  甲方在年月日前,将竣工的物业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条规定的合同期限根据逾期交付天数相应顺延,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补偿乙方经济损失元,逾期超过月的,乙方可选择终止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赁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基本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增幅:从租金计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础上每一年递增%。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于每月月首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当地税务及相关部门要求的租赁费发票,乙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将当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条保证金

  为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顺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保证金,开业前将保证金存入双方共管账户中,甲乙双方预留印鉴进行共管。保证金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付元,开业时付元。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顺延5个工作日),将上述款项转入指定账户,待甲方依合同约定能顺利完工,能在规定时间内顺利

  交付物业而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乙方可在开业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转入甲方账户。由甲方按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证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满,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保证金。

  如遇甲方不按规定时间交付物业或物业不符合乙方经营的要求,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法律规定返还双倍保证金。

  第六条租赁

  甲方拥有将所建的“酒店”整体出租给乙方经营的权力,并特声明酒店出租已取得购买酒店业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权不清,发生有关纠纷,造成乙方损失,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与设备供应商联系维修,甲方在接到设施、设备故障报告应立即组织维修,甲方未及时实施上述行为,乙方有权自行联系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过后因设施、设备老化造成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更换,更换之新设施、设备应不低于现有设施、设备的标准;乙方负责所有设施、设备的年检和物业内正常的维修、维护。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酒店的物业使用权,甲方租赁物业给乙方作酒店经营,并保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方需保证所提供的物业符合和具备乙方经营酒店的基本条件(含基本装饰、二次装修、消防、冷暖气空调设备、停车场、电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备)。具体要求见国家酒店评定标准、星级酒店计分标准,上述基本条件在约定交付使用时必须同时具备。

  3、甲方有权按合同条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赁费发票未能达到当地税务局或政府其它部门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补交税款、罚款或遭受其它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可以选择从应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损失。

  4、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其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租赁登记管理费、如增加建筑面积需补交的地价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收取涉及房产的相关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5、甲方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移交给乙方,双方当场验收清点后签字确认,物业移交前如设备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资修复。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及消防验收合格批文的复印件给乙方备案。

  第九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章纳税,按双方商定的场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以及办理其它经营所需的缴交税收及各种费用。

  2、有关证照申领后,乙方必须将各种证照的复印件交壹份给甲方备案,以便进行有效的监督。

  3、乙方按照当地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并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相应责任。如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发生劳资纠纷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合理科学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须按时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卫生等费用及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

  第十条不可抗力及维修责任

  1、房屋租赁期内,房屋及设备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致使房产、设施损坏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缮、更换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使其恢复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业或不能正常营业,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间的租赁费。

  2、酒店经营属于主体结构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维修的,由甲方负责无偿维修;若引起乙方财产损坏,甲方负责其损坏财产部分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结构损坏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该物业任何部分被损坏之后7天内甲方不进行重建复原工程,乙方有权进行以下行为:

  A、乙方可进行所有必须的重建复原工程,而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费及开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复原工程在发生损失之后30天仍未动工,严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乙方可选择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抵押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保证如实提供场地和建筑物有无任何的抵押情况及有无被执法部门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实,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具体内容,并向抵押权人或相关执法部门取得认可租赁的文件。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内,如甲方将其土地使用权或其建筑物的所有权抵押予其他人,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为而受影响和改变。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正常营运,否则视为违约。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规定或造成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即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500万元的违约金及补偿对方受到的具体损失。

  3、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缴交场地租金,时间超过10天,经甲方催讨,自第11天起,每延迟一天按拖欠的总金额的‰每天向甲方缴交滞纳金(10天允许期为考虑假日或人为疏失,超过60天则属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甲方对租赁物的权利出现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业出现质量问题,给乙方带来损失,甲方须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5、如因甲方与其它单位的纠纷致使乙方正常营运受到影响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通知

  一方发给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须是书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发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须由邮局传递、专人传递或通过传真传送。如邮局传递或专人传递,则于送达时视为正式送交。如以传真发送,则以传真确实收到该通知为准。更改地址、执照内容等重要文件要在7天之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保密

  甲乙双方不得向传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双方在具体接触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关于经营、决策等方面的非公开的内容。

  第十六条合同终止的约定

  本合约期满后如乙方想继续承租本合同所指物业,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遵循优先权原则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重新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其他

  如因与甲方有关的其他特殊约定,导致停水、停电、停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八条附则

  1、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赁合同不能生效,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在此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并互不追究责任。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终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工商部门存档一份。

  签署:签署: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