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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租合同【精彩6篇】

2023-08-02 15:11:42合同

土地出租合同【精彩6篇】

  下面是网友“qfmr865”整理的土地出租合同【精彩6篇】,供大家参阅。

土地出租合同

土地出租合同 篇1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租赁方: (以下简称乙方) 租赁方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租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经社员大会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马回电站闸下游右侧石板沟村四组集体所有权的荒耕地转包给蓬安县利溪砂石厂做为加工,堆放砂石场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一、租赁地名:

  界止:以界石为界

  二、租赁期限:

  三、租赁费及支付方式:

  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土地租赁费用600元/亩,该租赁地相关粮食直补款由甲方领取,土地租赁费用实行一年一交,每年在2月1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清,合同订立既生效,租赁时间从20xx年1月10日起计算。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2、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土地租赁费。

  甲方义务:

  1、甲方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以不正当理由干涉;

  3、合同签订后保证收割完本季农产品后,不再种植农产品。

  乙方权利:

  1、依法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有权进行被租用土地的场地平整;

  3、租赁期满后,在同产权件下享有优先租用权。

  乙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如数按时交纳土地租赁费;

  2、租赁的土地不能擅自变卖;

  3、用30分公运河坝沙土,复耕所租面积;

  4、法律、法规的其它义务。

  5、土地租赁期间如遇村民干扰阻碍乙方的经营活动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

  6、其中5年后按每亩800元计算。

  7、两年后付给甲方押金4万元保证金。

  8、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如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付给对方违约金元整。

  9、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落实。

  10、本合同一式四份,监证机关一份,发包方和租赁方各执一份,报长梁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

  监证机关:

  发包方(盖公章) 租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租赁代表人:

  社员代表: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2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等价有偿、协商一致的原则基础上,现就荒山、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同意将自己家土地转让给乙方使用。年限为50年,从20xx年3月20日起至2062年3月20日止,自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荒山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荒山地,自家平面面积为40亩,租金共计(大写:柒万玖仟捌佰元整),一次性付清。

  三、山名为:涵洞山,土地坐落四至界限:第一块地:东至陈德云为界,西至陈学祥为界,北至公路为界,南至大河为界。第二块地:东至陈学祥为界,西至陈苹为界,西北考上于肖志远为界。在租用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甲方将自家荒山地转租给乙方后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和管理,在协议期内乙方有权将该山该地进行抵押、转让给其他人。如遇国家征用的给予补贴,由乙方享有,甲方无权干涉。

  五、租期满后,乙方所建的房屋,生产、生活在设施以及橡胶树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该认真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不得中途违约和反悔,任何单方面不得变更、解除该协议。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如甲方违约或毁约必须赔偿乙方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赔偿违约金(按地面作物时价的总价值的100%计算)。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存留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年月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身份证号码: 住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营业执照: 地址: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悠长的原则,就农村承包土地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出租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定位于 镇 村 组 地 块 亩的土地,出租房给乙方从事家禽苗木水产的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承包土地出租年限截止到国家征修为止,即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至。

  三、出租价格:承包土地出租人民币元每亩每年,共 亩,合计元每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租金,支付时间为每两年的6月1日。

  五、出租期间的其他约定

  1、甲方应保证现有土地未被征用及未有他方使用权纠纷,甲方在出租期间不得收回出租土地或另行出租给第三方。

  2、甲方在出租期间需保证乙方合理享有该地块的水源、道路、排灌设施的.正常使用。

  3、甲方在出租期间内不得干涉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设一些生产时所必要的围栏、道路、管道、大棚、房屋等设施。

  4、乙方在承租期间,依法享用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决策和产品处置权。在合同期间内如遇政府依法征用土地,乙方享有在该地块上自己投入的固定设施、养殖、种植等的政府征用补偿。但睡到青苗费归甲方所有。

  5、一方必须管好用好承租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违约方必须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以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七、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课题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藿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共壹页,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房屋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租赁位置和面积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位于荔堡镇南李村贾趟社村,总面积约平方米,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第二条 房屋用途和承包形式

  房屋用途:办公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1年,自20年10月20日起至20年10月20日止,租赁期限内房屋经营使用权属乙方,所有权属甲方。房屋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应重新商定续租事宜。

  第四条 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该房屋的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500元(大写:五百元),分一次支付清,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所租房屋拥有所有权,并使乙方取得房屋承包经营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房屋使用进行监督,保证房屋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3、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的房屋。

  4、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施的'严重损害房屋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5、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赁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赁费用。

  6、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7、甲方应保证乙方生产生活用水、用电正常,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价格不应高于本村村民用水用电的价格,并保证在村内无偿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8、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间内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业合法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包括在该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筑物、植被设施的使用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房屋。

  2、乙方对其所承包的房屋有独立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有权在其所承包的房屋上建设与合同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费用。

  4、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进行基本改造,对改造

  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5、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租赁的房屋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6、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租赁费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产生影响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

  8、乙方应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房屋。

  第六条 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房屋承包经营权流转。房屋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3、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

  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如乙方不按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且经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以上之约定,即视为违约。

  2、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用;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盖):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盖):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合作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用途

  出租的土地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不得空闲、撂荒和种植其它作物,更不能挪作非农建设。

  二、租赁土地地点及面积

  租赁土地地点位于,面积亩。其中田亩、土亩。

  三、土地租赁期限

  土地租期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土地租金及支付方式

  土地租金每亩元(小写元/亩)。

  五、其它事项:

  1、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存档一份。

  3、乙方负责提供土地证复印件1份作生效依据。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了充离开发利用土地资源,调剂农村产业结构,增进农村经济发展,甲方受户等承包农户的委托自愿将承包土地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措施》、《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干法律法网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协议。

  一、租赁土地用处

  出租的土地用于高效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园区建设,不得挪作非农建设。

  二、土地出租面积及方位

  土地面积以林业局勾划的面积(或按实际丈量的面积)为准,甲、乙双方认可的.面积共亩,其中:田亩,地亩。座落在区镇(乡、街道)村组,小班号为号,其中:号小班号面积亩,号小班号亩,号小班号亩,号小班号亩;四周边界: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具体方位详见土地平面图)

  三、土地租赁期限

  土地租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土地流转期内,如遇国家征占土地,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协商终止协议,其征占土地的附属物补偿履行谁投资谁享受,土地补偿费归土地所有者。

  四、土地租赁遵守的原则

  (一)双方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涉或讹诈胁迫等手段逼迫租赁。

  (二)租赁期满土地复耕。由于租赁可能导致土地耕种条件受损的,乙方应当参照复耕所需费用(元/亩)缴纳复耕保证金。复耕保证金由万州区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区农业局农经站)代为收取,履行专户管理。租赁期限届满,未造成耕种条件侵害或者乙方已经自行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复耕保证金应当如数返还。乙方未自行复耕的,按规定收取土地复耕费。复耕保证金可以抵作土地复耕费。

  (三)土地租赁后的土地所有权和承包关系不变;乙方只有利用权。乙方在租用期间,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将租用的土地自行转让给第三者。

  (四)租赁的土地不得转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处,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租赁土地上的水利设施、道路等公益事业由乙方掩护和维修,并保证水系和道路的畅通。

  五、土地租金及结算

  1、土地流转租金:

  (1)租金:每亩每年按大春(稻谷)公斤,小春(小麦)公斤盘算实物量;价格按当地市场中等价(或按当年国家最低掩护价格)盘算土地租金或直接以每亩元现金支付。

  (2)收益分成:乙方在甲方柑桔盛产期大批上市收获(收购)后,乙方一是按照国家退耕还林的补贴政策每年元支付给甲方,二是按照收入利润总额的开,将%的利润支付给甲方。

  2、租金支付措施及时间:乙方每年分二次以支付现金的'方法补给农民。采用先交后租措施,大春在每年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小春在每年7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3、甲方小班面积亩土地已实行退耕还林,由乙方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贴,由于国家对退耕还林的补贴采用直补农户的措施,农户直接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贴应冲减乙方的租金。

  六、土地附着物的补偿

  租赁土地上的附着物,应由甲、乙双方当面盘点核实,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土地法》)或当地政府(区政府)文件规定的有关补偿标准,一次性用现金补偿给农民。

  七、双方的权利责任

  1、在租用期内,乙方在国家政策领域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必备的手续后,可在租用土地内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设施,修建必须的生产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应无条件容许。甲方经上级批准,需新建公路或其他公益设施,所需乙方已租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支撑,甲方根据实际占用量协商调减租地面积,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剂土地租金。

  2、甲方农户在政策规定领域内,经批准,需在乙方租地内新建农用生活用房,经乙方容许后,建房所占土地面积,乙方不再支付土地租金。但农户必须酌情补偿乙方的丧失(协商)。

  3、甲方将土地出租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购物、施工等。同等条件下,乙方普通用工应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间,其用电、取水、排水应享受当地社员同等候遇。

  5、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社会治安及其安全,未经乙方容许,人畜不得进入租界,造成丧失由甲方当事人承担。

  八、在租地期间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固定建筑用地到协议期满后由乙方按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负责复耕(标准见前面四条二款)

  九、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干政策。

  十、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1、土地租赁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协议,若甲方终止协议,赔偿乙方投资开发的全部费用;若乙方终止协议,投资的建设设施、设备在该土地上的一切,一律归甲方所有,同时负责土地的复耕。

  2、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土地租金。

  (1)若乙方到期不支付租金给甲方,超期由乙方按租金额年息%支付利息,直到付清全部租金;

  (2)乙方交纳租金超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甲方将收回土地,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丧失;

  (3)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丧失,乙方退回租金(或不付租金),丧失由甲方赔偿。

  十一、本协议期满,乙方是否租用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十二、协议清偿,若乙方不再续租或无法履行协议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协议。乙方投入的基础设施:

  (1)退耕还林的土地租赁按退耕还林政策处理,林权证归甲方所有;

  (2)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设施)如房屋等固定资产经相干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其价值后,拍卖或抵偿部分复耕费,差额部分由乙方用现金找补给甲方。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四、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村各一份,农村承包协议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十五、本协议一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定,乙方就要交纳复耕保证金。交了复耕保证金才由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协议;交了租金才由甲方在约定的`时间交出租赁土地,本协议才正式生效。以前凡与本协议相抵触的一律破除。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