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优秀11篇)
【前言】每当我们签署土地承包合同时,为了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与保障,我们需要了解如何恰当地起草合同,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那么,土地承包合同应该如何书写,才能达到双方的满意呢?下面是网友“ingl0690”收集的土地承包合同(共11篇),供大家阅读。
甲方:(土地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共12块,详细为:
二、合同期限从20xx年1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1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243元,在20xx年1月1日前将2年的承包费一次性结清,结不清自动取消此合同。每2年续签一次,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定价。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但不得改变农业土地使用性质,不得转租他人,不得将甲方土地同他人换耕。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六、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集体土地政策有变化等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期满,如乙方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违反了上面第五款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定日期: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土地亩、每亩承包费元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在年月日前一次性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诚信,可续签,价格再议,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面积
本协议租赁土地面积共亩(平方米)。
五、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村组
乙方:村组村民
合作社于19xx年搬迁到组,该址对换给组集体所有,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甲方将原合作社旧址承包给乙方发展企业。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原合作社:东西长米,南北长米,面积为亩,现有破瓦房间,承包给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元,乙方必须在使用前先交当年的承包款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为20年月日一20年月日,为期年。
四、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建的一切不动产归甲方所有,机器设备等动产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水、电设施及费用甲方不负责。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负责绍修甲方现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证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双方重新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村组 乙方:村组村民
代表人: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乡冬闲田,发展经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甲方水田的冬季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种植泽泻,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县乡村的水田 192 亩的'小X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用于种植泽泻。
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及结算方式:按每亩100元,共计元,以现金一次付清。
四、甲方负责做好所涉及的农户工作,并造具花名册由各农户签字认可后交乙方存档。
五、甲方在大春收完水稻后不能把水放掉,小X季节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
六、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自愿出租冬水田小X使用权农户签字: 简单的土地承包合同范X二 发包方:甲 承包方: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 村西(窑X) 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附图)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为每年 元人民币。交付方式为:乙方
第一次先交付甲方年承包费,
第二次在第年月日交付 ,
第三次在 。除此之外,乙方不负担甲方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条:甲方保证发包土地使用权的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本宗土地的周边村可能出现的有关事宜。
第五条: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须合法经营。
第六条:承包期内,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继续经营而中止,其继承人可承继本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
第七条:除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在承包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但甲方应返还乙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费。
第九条:本合同承包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保证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等的相对完整。
第十条:乙方不得将本宗土地转包
第三方。
第十一条: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要经甲方同意。
第十三条:本合同发行完毕后,甲方若继续对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或承租权。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附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简单的土地承包合同范XX 发包方:甲:( ) 承包方:乙:( )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自己四十八顷村的 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为每年 元人民币。交付方式为: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年承包费,合计人民币 元。
第四条:甲方保证发包土地使用权的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本宗土地的周边四邻可能出现的有关事宜。合同到期后,乙方要保证甲方土地的完整。
第五条: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须合法经营。
第六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在承包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化,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期限的'承包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要经甲方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满后,甲方若继续对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或承租权。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章 乙方签字:( )章 年月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坐落在,面积亩的土地(良田)承包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承包期限三年(自20年1月4日至20年11月30日),承包金每年每亩660元整,合计币(大写)元整,付款方式为每年1月10日前付清当年租金。
第二条:承包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产品处置收益权的权利,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承包期内,乙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不改变农田现状。
第四条:承包期内,乙方承包甲方的农田各项政策性补贴归甲所有,乙方做好配合。
第五条:承包期最后一年,乙方不得种植午季作物,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第六条:承包期满,乙方应保证承包的土地达到承包时土地等级和质量。
第七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起诉。
第八条:乙方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保证金壹万元整,保证金抵交最后一年承包款。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和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执一份。
发包方(甲方)签字盖章:
承包方(乙方)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20年1月4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 年 月 日起至二 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黄河土地亩经营权交给乙方。甲方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总计元,在年月日前一次性结清。
四、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五、如因国家工程(扒河、铺路)需要变更土地用途,长期占用,一次性赔偿金应归滕庄村民所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发包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
一、为发展我县的水果生产,乙方在组承包甲方土地进行业生产,地名、面积亩(具体面积、地点见附表)。
二、承包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用于。
三、承包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四、承包交付时间及方式
实行先交承包费后使用承包土地的原则。双方商定:
第一、土地租金每亩为元/亩(每年4月1日前交租金)。
第二、承包完第一年以后第二年起每亩升元/亩。(第一年元,第二年元,第三年元,照此累计)。
五、如果遇到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费归乙方所有。
六、为方便生产,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修建电灌站、工房道路、围墙、排洪沟等,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所有投入均归乙方所有。
七、承包期间乙方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甲方村民。
八、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信守合约,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违约,否则将追究违约方的责任,违约按每亩赔偿元计算。
九、乙方所建房子、电灌站、道路、水井、水池、围墙、排洪沟等,到期后,如果甲方不需要留用的,乙方一定要还原耕作面积为了保障复耕,承包满五年,第六年4月1日乙方交复耕押金壹万元,到各组组长妥善保管,承包满十年,第十一年4月1日,再交复耕押金贰万,耕作面积还原后,组长把押金退还乙方。
十、承包期间,乙方不得随意转让,不得种树,不得挖鱼塘。
十一、此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双方签字生效,以后所签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 , 西至: , 北至: , 南至: 。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 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 附 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甲方):(盖章) 承包方(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发包方: 农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后,甲方自愿把自己位于南宁市大鸡村三组山坡山承包给乙方建房使用,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利益、义务和责任,签订如下协议:
一、承包面积为 亩(见附件图)。因甲方资金短缺,经甲乙双方协定土地承包金额 ,乙方愿意一次性付清(以后乙方使用该地时不再付任何承包金租金给甲方)。乙方有权在该地块上建房并居住、使用、生产及出租,有权收取全部收益,甲方无权干涉。
二、承包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该地块由乙方有权长期经营使用,直到国家征用该地块为止,在国家未征用、征收该土地之前,甲方无权以任何理由提前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也无权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或撤销本合同,也无权以停水停电,阻碍交通等方式影响乙方在该土地及房屋的正常使用。
三、补偿归属:如果政府征用该地块,本合同自动终止,该地块上的附着物、建筑补偿费、安置费、搬迁费等归乙方所得,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如遇国家征用,该地块甲方不退回承包金给乙方。
四、责任: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承包地使用期间无土地争议纠纷,必须保证该地的权属问题(国家涉及除外),如乙方在该地使用途中,所有土地纠纷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并给予赔偿。
五、甲方负责乙方在承包地使用期间的水电接通及使用,接水电所需的'材料和资金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承包地使用并建房使用后,如果土地或房屋发生需以甲方名义出面才能解决办理的纠纷及事情,有关审批手续,政策允许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必须无条件帮助乙方把相关手续办好,办妥给乙方,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该地块上必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经营期间,所有费用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该土地的使用权和乙方建成后的楼房所有权永远归乙方所有,甲方及其子孙后代永不反悔。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后即生效法律效力,不随甲乙双方的代表变更而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为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明确土地发包方(简称:甲方)和承包方(简称: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甘肃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地数量和期限
1、甲方将村集体土地西大滩南井约120亩,上北井约160亩,猪场井约200亩左右,植林井约100亩、农林场约230亩、园子约30亩,鸡场约200亩,群井机井1眼,耕地约180亩,总计1220亩,承包给乙方,承包期为5年,从20xx年10月31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止。
2、土地承包费20xx年基数为万元(其中:万元由龚家堡林场承包人缴纳村委会, 9万元由乙方缴纳村委会。龚家堡林场的上交部分每年按西沟村、新沟村、东沟村三村签订的龚家堡林场承包合同办理,以后每年总承包费除去龚家堡林场上交村上的承包费,剩余部分由乙方上交村委会)。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检查承包合同的履行。
2、按照承包合同规定提取承包费。
3、管好用好集体资产,监督乙方对土地搞掠夺式经营和破坏耕地的行为。
4、有权统一规划和组织兴修水利、平田整地、修建道路,有权划分作物轮作区和科技示范区。
5、有权依法收回乙方擅自出卖、出租、抵押或转为非农用的承包地。
6、有权依法收回乙方不履行土地承包责任和义务的承包地及弃耕、荒芜的承包地。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的土地依法行使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
2、保护土地资源及其附着物,培肥地力,增加投入,对承包期内的树木,按照甲方每年植树的安排进行,承包期满后乙方无偿归回集体,不得索要植树费用,承包期内机井及设备的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3、乙方在承包期内,如更新机井、水泵,必须甲乙双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进行更新。更新费用首先由乙方投入。更新水泵按3年折旧;新打机井井费每年按5%折旧,在承包期满后,若不再续包,除去折旧,剩余部分由甲方承担,否则,甲方不承担一切更新费用。
4、乙方在承包期内,有管护好承包地内的树木、机电设备等义务,如发生失盗、损坏者,均由乙方赔偿。机电设备人为毁坏,由乙方赔偿。
5、乙方每年必须于10月31日前,缴清下年的承包费。
四、其它事项
1、土地承包经营权力的流转,承包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承包合同纠纷的.调解与仲裁等要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甘肃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执行。
2、合同押金1万元于20xx年11月18日,由乙方缴纳甲方,以后每年的承包费在万元的基础上,以20xx年粮食每市斤元为基数,按粮价每市斤涨1分,承包费涨1000元,降1分承包费降1000元的方法折算。
3、林场驻户耕种的36亩土地,每亩承包费50元。
4、承包期满后,优先考虑原承包人。
5、如有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违约责任
1、单方无故终止合同,按《农业承包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不按期缴纳承包费,甲方没收押金,另行发包。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鉴证单位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另附各井财产清单一份。
甲方:西沟村委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住址:西沟村九社
签订合同日期:20xx年11月18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日期: 20xx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