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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租赁合同【汇编6篇】

2023-07-28 22:06:51合同

市场租赁合同【汇编6篇】

  【导语】每当我们签订市场租赁合同时,为了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与保护,我们需要仔细思考如何撰写一份合适的合同,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那么,市场租赁合同该如何起草,才能达到双方的期望呢?本文是热心网友“youshaozifan”整理的市场租赁合同【汇编6篇】,欢迎参阅。

市场租赁合同

市场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商铺描述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具体位置位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要求续租,需在租赁期满前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和费用

  1、该商铺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2、乙方验收完并接付商铺后日内按(月、季、半年、年)交纳租金。

  3、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商铺前,双方需明确各项费用的支付状况,租赁商铺交付后各方依约各自承担。

  第四条 商铺和设施的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由于乙方故意或使用不当造成商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乙方正常、合理使用下,租赁商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自然损耗,乙方不承担任何维修或赔偿责任。

  2、除上述第1款约定外,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责任及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维修通知后日内予以维修。

  3.甲方需要维修商铺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因维修商铺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商铺的时间相应减收租金或延长租期。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商铺及经营活动。

  2、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人为停水停电。

  3、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商铺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有权出租,保证出租商铺不存在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抵押担保。并提供土地使用证、产权证、商铺租赁许可证等相关权属证明给乙方审验,并将其复印件盖章后提供给乙方。

  4、非因政府拆迁及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得解除租赁合同提前收回商铺。

  5、甲方若违约则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元)。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拆改、破坏租赁商铺结构,否则视破坏程度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要严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商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乙方需要中途退租的,需提前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则本合同解除。甲方不同意退租的.,在不影响甲方租赁收入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将商铺转租。

  3、商铺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商铺:

  (1)未经甲方同意,拆改、破坏商铺结构,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2)利用承租商铺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3)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并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商铺租赁期间,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干扰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商铺及经营活动,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的;

  (2)甲方人为停水停电,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的;

  (3)租赁商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存在或发生质量问题,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

  (4)甲方不依约履行租赁商铺的维修义务,经乙方催告后仍不维修或不承担维修费用的;

  (5)甲方发生纠纷致使租赁商铺被查封的,或者出租商铺存在权属瑕疵发生争议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商铺的。

  5、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按合同约定验收租赁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乙方未拖欠租金及相关费用的,甲方收回租赁商铺,有剩余租金时须一并全额退回乙方。

  第八条 商铺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甲方应保证租赁商铺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

  第九条 本合同共2页,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不尽事宜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市场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现就金竹苑农贸市场摊位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场地

  经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将所属的金竹苑综合农贸市场51号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固定经营蔬菜商品。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

  第三条 租金

  租金共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现金/支票/汇票)为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最后十天内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第四条 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摊位租赁保证金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

  第五条 其它费用

  (1) 工商、税费按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缴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2) 水电费自理。

  第六条 解除协议

  此摊位最短租赁期限为半年,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转租。如半年内乙方提出解除协议,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保证金;半年后如需解除协议,乙方需在租赁期满15日前告知甲方,甲方应允许,在乙方足额缴纳水电费后退还保证金,乙方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市政规化及市政拆迁、公司策化及发展需要等不可抵抗因素)乙方应无条件搬迁。

  第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此合同壹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甲方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 月日

  签订地点:

市场租赁合同 篇3

  合同编码:

  出租方: 家庭住址:

  承租方: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第一条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所有的商位(指仓位或摊位,下同)座落位置:

  市场 区 号,共 个(间), ㎡.商位设施有: ,按市场划行归市要求经营用途为 .

  第二条 租赁期限共 三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满。

  第三条 租金(大写) 元/月(小写¥ 元),承租方必须每月十日前一次性交清当月租金,逾期者每日按未交部分的3%计算滞纳金,一次性交清合同期内全部租金的,优惠 元。

  第四条 市场的物业管理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必须按市场统一规定使用出租方水电并向出租方缴纳水电物管等费,双方约定价格为:水费 元/吨、电费 元/度,水电费总表与分表的误差按分摊系数计算交纳,价格随国家调整而调整,卫生费 元/月(商位内日产生垃圾量超50斤的,每次加收20元以上垃圾清运费)

  第五条 承租方需对商位进行装修或增设他物的,事先必须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商位内承租方装修、增设他物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装修设施或新增固定设施(不可撤除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拆除,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增设的他物(可撤除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撤除,损坏摊位的必须由承租方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费用。

  第六条 租赁期内出租方负责屋面防漏和水电表前的维修,承租方负责商位其他维修及水电表后的维修,费用各自承担。

  第七条 经出租方同意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可在市场内指定的区域对经营的商品进行广告宣传,广告宣传必须遵照市场统一规定并向出租方交纳广告位使用费。

  第八条 承租方经营的商品的保管和财产安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可自行办理财产保险,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经营商品财产丢失(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承租方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一)遵纪守法,遵守市场各项管理制度,诚实守信,亮照经营,明码实价,照章纳税,自办经营手续

  (二)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

  (三)做好商位清洁卫生工作,配合出租方维护市场秩序,维护设施完整,维护公共安全;

  (四)在租赁合同到期前,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出租方表明是否续租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建立农产品进销台帐,认真执行《农产品索票索证制度》及《市场的准入制度》,保证所经营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可追溯求源,不合格农产品必须立即销毁,已销售由承租方负责收回,未销售的.由承租方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自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六)严格遵守《消防法》及《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安全用水用电,安全使用商位及设施,严禁私拉乱接和使用大功率(超过1000瓦)电器设备,严禁窃水、窃电,严禁在市场内燃放、转运、销售、存放烟花爆竹、乙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严禁在经营场所及公共区域进行污染性作业以及违章用火,燃烧柴快、垃圾、有烟煤等,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因承租方原因发生的安全、火灾事故及违反治安管理法规造成的相关责任及损失概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八)违反市场管理规定须交纳教育费的,必须及时交纳,否则无条件从保证金中扣除,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的,必须补足保证金后方可续签。

  第十条 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承租方擅自将商位转租、转让他人,或不按要求使用商位随意乱改致使商位损坏的;

  2、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约定交付租金或相关费用累计超过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

  3、承租方制售假冒伪劣、三无商品,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等,受到相关处罚两次以上的;

  4、承租方欺行霸市、哄抬物价,采取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经营的;

5、承租方违反国家及出租方安全管理规定,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未整改的;

  6、承租方不遵守市场管理规定,拒不服从市场管理,超摊、扩摊、离摊经营、占道经营、大量随地倾倒果皮菜叶等垃圾,累计受到处罚超过四次(含四次)的;

  7、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商位的。

  第十一条 资产以现状出租,合同签订前出租方必须先行查验商位,无异议后再行签订合同,合同一旦签订,在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寻衅滋事或者拒交商位租赁等费用。

  第十二条 政府统一规划或资产处置、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无条件在规定期限内搬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不作任何赔偿。

  第十三条 本合同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商位的优先租赁权,如承租方无意续租的.,应在规定期限(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书面告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的,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三日内将租赁的摊位及出租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完好、适租的状态交还出租方,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承租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出租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及另行出租并不退还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

  第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出 租 方(章) 承租人(章)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市场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求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市区号

  2、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

  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产权编号: 。

  第二条: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需要写明内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设备情况,如:房屋为简易装修,其内设备为xxx)

  第三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月/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租赁期限届满前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第四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每月租金元,大写。

  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季度的租金。

  以后每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个季度的.租金。

  第五条:押金

  押金元,大写。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第六条:房屋修缮和装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保证正常的水电供应,如出现漏水、墙面自然脱落、水电无法正常供应等对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响的情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天之内予以解决。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出卖

  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月。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租金外,还应按拖欠天数支付违约金,每天违约金的标准为:拖欠租金的%

  3、乙方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的,应支付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4、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外,还应该支付元违约金。

  第九条: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房租与约定的房租一样。

  第十条: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补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规定具体情况可以协商)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公安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三条: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附随合同之后。

  出租方: 求租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市场租赁合同 篇5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现就金竹苑农贸市场摊位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场地

  经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将所属的金竹苑综合农贸市场51号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固定经营蔬菜商品。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

  第三条 租金

  租金共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现金/支票/汇票)为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最后十天内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第四条 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摊位租赁保证金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

  第五条 其它费用

  (1) 工商、税费按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缴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2) 水电费自理。

  第六条 解除协议

  此摊位最短租赁期限为半年,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转租。如半年内乙方提出解除协议,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保证金;半年后如需解除协议,乙方需在租赁期满15日前告知甲方,甲方应允许,在乙方足额缴纳水电费后退还保证金,乙方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市政规化及市政拆迁、公司策化及发展需要等不可抵抗因素)乙方应无条件搬迁。

  第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此合同壹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甲方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 月日

  签订地点:

市场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租赁摊位的农产品贸易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

  乙方租赁#号展位:

  第二条租赁期限

  从

  免租期从

  第三条续租

  本合同续签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书面答复是否同意续租。如甲方同意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甲方未在租赁期满前给予书面答复,则视为甲方同意续签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确定,租金标准与本合同相同。

  2、租赁期满,乙方未违约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该房屋的权利。乙方无续租意向的,应在租赁期满前45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违约,甲方应决定是否续租。

  第四条租金

  租金为人民币(一年/半年/季度/月),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乙方应支付人民币

  第五条保证金

  是否收取保证金由双方协商同意。

  第六条保险

  1、甲方负责的保险范围为:公众责任险、火险及相关必要的保险。

  2、乙方自保范围为。

  第七条徐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制定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机关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和整改。

  3、向乙方提供约定的场地、相关配套设施和运营条件,以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

  4、除非另有明确约定,乙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按时交房租,承担一切税费。

  4、场地内的'所有设施都应得到很好的保护和合理的使用。如需变更,甲方应取得甲方同意,造成的任何损坏也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5、如将该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或与其他承租人交换,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营业执照不得出租、转让或出借。

  6、甲方应提供甲方要求的本人或企业的备案材料。

  7、在建筑立面和建筑内部非乙方租赁房屋内发布广告的权利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上述范围内以任何形式发布广告。

  8、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第二次书面通知仍未改正的。

  2、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2次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3、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出借给第三方,或与其他承租人交换房屋。

  4、未在30日内缴纳房租、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的。

  5、违反融资融券合同的`有关规定。

  6、未经甲方同意,连续30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乙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按1000元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终止合同,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少相应的租金,并退还押金及利息。

  第十条其他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水电等设施或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则相应租金降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如甲方未按约定投保,导致乙方相应损失未得到赔偿,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如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水电费及其他费用,乙方应每天向甲方支付延期租金或费用的3%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双方原因导致场地不适合使用或租赁,甲方应降低相应租金。场地无法恢复的,本合同自动解除,押金及利息退还乙方,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特殊设施、场地的'维护、保养

  1、乙方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业所拥有的设施享有专有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业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年度审查,并确保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将随租赁物业以可靠的运行状态返还给甲方。甲方有权对此进行检查和监督。

  2、乙方应负责租赁物附属物的正确使用和维护,并应及时排除一切可能的故障和危险,避免一切可能的隐患。

  3、乙方应在租赁期内爱护租赁物。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内,乙方如需对租赁物业进行改造或重建,必须提前向甲方提交改造及重建设计方案,该方案须经甲方批准,并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如果改造和重建计划可能影响公共部分和其他相邻用户,甲方可对该部分计划提出异议,乙方应进行修改。改造和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如果乙方的装修改造计划可能对租赁物业主体结构产生影响,需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三条租赁房屋的返还

  如因解除或其他原因导致租赁期满未续租或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或终止后天内将甲方提供的租赁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无损地归还给甲方。如乙方拒绝归还,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追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克服或避免并对一方产生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动乱和政府行为等社会事件。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事故情况告知另一方,并在10日内提供事故详细情况和合同无法履行或需要延期的书面资料,经双方同意后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所有通知,以及双方之间的文件交换、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以书面形式,并可通过信函、传真、电报或亲自传送。如果无法通过上述方式送达,可以公告送达。

  2、各方的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非通知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补充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订立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本合同以份合同副本应送交半吉行政村留存。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在

  签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