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办公范文 > > 合同 > 正文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精彩8篇)

2023-07-24 20:53:52合同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精彩8篇)

  【前言】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是一种金融合同,用于规定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关于流动资金借款的各项条款和条件。下面是会员“lunzhao”整理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共8篇),供大家赏析。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篇1

  借款单位(简称借款方)

  贷款银行(简称贷款方)

  保证单位(简称保证方)

  借款单位为满足一产需要向贷款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双方依据《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为了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方按照借款方的借款申请书确定的借款金额和借款用途,贷给借款方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

  二、此项借款,期限个月。由借款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一次或分次支用,每次支用应填制借据。借款方保证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一次(或分次)还清全部本金。如不能按分次还款期归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

  三、贷款利息按月息‰的利率计收(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执行);由借款方根据贷款方结息通知按期偿还,不能按期偿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

  │分次还款期│还款金额│分次还款期│还款金额│

  四、逾期贷款按逾期金额的%加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息%。

  五、贷款到期时,借款方以资金偿付或由贷款方在借款方账户中扣还。

  六、借款方保证按期向贷款方提送贷款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有关资料。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生产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七、借款方保证按季(年)从中提取%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借款方如不按本规定执行,贷款方有权对应补未补自有资金部分占用的贷款加息。

  八、借款方违反《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的贷款,追回本合同已支用的贷款。

  九、保证单位保证借款方及时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如无力偿还,由保证单位在接到贷款方的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十、借款申请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失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民法典》和《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其它。

  借款单位(公章):贷款单位(公章):保证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篇2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借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 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代款方提出借据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 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各方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工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份,报送有关单位各留一份。

  贷款方:(盖章) 借款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保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和账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篇3

  贷款种类合同编号

  借款单位(简称借款方)

  贷款银行(简称贷款方)

  保证单位(简称保证方)

  借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借款单位为满足一产需要向贷款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双方依据《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为了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方按照借款方的借款申请书确定的借款金额和借款用途,贷给借款方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

  二、此项借款,期限个月。由借款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一次或分次支用,每次支用应填制借据。借款方保证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一次(或分次)还清全部本金。如不能按分次还款期归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

  三、贷款利息按月息‰的利率计收(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执行);由借款方根据贷款方结息通知按期偿还,不能按期偿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

  │分次还款期│还款金额│分次还款期│还款金额│

  四、逾期贷款按逾期金额的%加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息%。

  五、贷款到期时,借款方以资金偿付或由贷款方在借款方账户中扣还。

  六、借款方保证按期向贷款方提送贷款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有关资料。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生产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七、借款方保证按季(年)从中提取%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借款方如不按本规定执行,贷款方有权对应补未补自有资金部分占用的贷款加息。

  八、借款方违反《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的贷款,追回本合同已支用的贷款。

  九、保证单位保证借款方及时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如无力偿还,由保证单位在接到贷款方的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十、借款申请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失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民法典》和《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其它。

  借款单位(公章)贷款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保证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工交企业流动资金年(季)度借款计划表

  企业名称:年(季)度单位:

  行│项目│上年(季)度│本年(季)│较上年│增(+)│企业主管部

  次││际或预测│计划│(季)│减(-)%│门意见

  ─┼─────────┼─────┼────┼───┼───┤财务负责人

  1│一、流动资金占用│││││行政领导

  ─┼─────────┼─────┼────┼───┼───┤年月

  2│其中:储备资金│││││日(公章)

  3│生产资金││││├─────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篇4

  借款单位:

  地址:

  贷款银行:

  地址:

  立合同单位: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规定用于

  2.借款期限约定为年个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或负责人:(签字)

  担保单位:(公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篇5

  借款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 址: 邮码: 电话:

  贷款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 址: 邮码: 电话:

  保证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 址: 邮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企业借款合同范本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企业借款合同范本规定 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用于.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 ‰,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 ‰,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企业借款合同范本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

  本企业借款合同范本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盖章) 代表人

  贷款方:(盖章) 代表人

  担保方:(盖章) 代表人

  年月日

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篇6

  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单位:(简称借款方)

  贷款银行:(简称贷款方)

  保证单位:(简称保证方)

  借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借款单位为满足生产需要向贷款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双方依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为了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方按照借款方的借款申请书确定的'借款金额和借款用途,贷给借款方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

  二、此项借款,期限个月。由借款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一次或分次支用,每次支用应填制借据。借款方保证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一次(或分次)还清全部本金。如不能按分次还款期归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

  三、贷款利息按月息‰的利率计收(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执行);由借款方根据贷款方结息通知按期偿还,不能按期偿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

  分次还款期还款金额分次还款期还款金额 四、逾期贷款按逾期金额的%加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息%。 五、贷款到期时,借款方以资金偿付或由贷款方在借款方帐户中扣还。

  六、借款方保证按期向贷款方提送贷款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有关资料。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生产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七、借款方保证按季(年)从中提取%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借款方如不按本规定执行,贷款方有权对应补未补自有资金部分所占用的贷款加息。

  八、借款方违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的'贷款,追回本合同已支用的贷款。

  九、保证单位保证借款方及时偿还贷款本息,借方如无力偿还,由保证单位在接到贷款方的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十、借款申请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和建设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其它

  借款单位:

  法人代表:

  贷款单位:

  法人代表:

  保证单位:

  法人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篇7

  借款单位:(简称借款方)贷款单位:银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建筑流动资金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行,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元,用于。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息为月息‰,逾期还款的加计利息%,挪用贷款的,对挪用部分加收罚息%。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借款方的'担保人是,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1份,副本份,、、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盖章):地址:法人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及帐号:年月日签订地点:

  贷款方(盖章):地址:法人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及帐号:年月日签订地点:

  担保方(盖章):地址:法人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及帐号:年月日签订地点:

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篇8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根据(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自筹万元,其他万元,向贷款单位申请(贷款种类)贷款万元。

  第二条贷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贷款万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贷款方按照各项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算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

  借款用途:购置设备台(大)万元;土建平方米万元;其他万元;

  第三条贷款方保证在核准的贷款额度内,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贷款方按本项贷款利率档次加付%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第五条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列资金还款:

  1.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的利润万元,

  2.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万元,

  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金)万元。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万元,

  5.贷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万元,

  6.其他资金万元。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对挪用的.贷款部分加收利息%.

  第七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经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

  贷款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