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向单位借款合同(通用7篇) 个人向单位借款协议
【简介】在日常生活中,个人有时会面临紧急的经济困境,因此与单位签订借款合同成为一种常见的解决方式。下面是热心会员“i7466”分享的个人向单位借款合同(共7篇),供大家赏析。
借 款 人(甲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方式: 出 借 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元(大 写: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实际支付借款日期与合同约定日期不一致时,以实际支付
借款日期为准。
第二条 借款用途
双方约定甲方将借入的资金只能用于以下事项:不得挪用于其它事项。更不能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 借款利息
本合同借款年化利率为%;
第四条 借款的支付
1、乙方将款项支付到甲方如下银行账户:
开 户 行:
开 户 名:
账 号:
第五条 借款的归还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甲方分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3)每月支付利息元,借款期限届满后一次性归还本金。
2.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借款本金及利息或汇入该账号;
开 户 行:
开 户 名:
账 号:
3.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六条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前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七条 借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的担保合同。
第八条 甲方承诺
1.甲方是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次借款有关的单据、陈述及证明等文件均系合法、真实、 准确、完整。
第九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借款本金和利息;
2、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4、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财产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5、甲方不得转移、隐匿、赠予或以不合理的价格出处分财产以及抽逃资金来逃避债务;
6.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丧失保证能力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7.借款期间,甲方变更住址、电话、 传真等,应在变更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
(3)甲方提供虚假、甚至违法的证明、单据等资料;
(4)甲方自然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以及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又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的;或者虽有上述人员但其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
(5)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抵押人行为足以使抵押物的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相应担保遭气绝;
(6)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4、有下列情形这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甲方或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财产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向甲方提供借款。
5、甲方不能按时支付本金或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还本金每日%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借款人):(企业)法人代表:乙方(贷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借款人):(企业) 法人代表: 乙方(贷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于 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 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借 款 人(甲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方式: 出 借 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元(大 写: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实际支付借款日期与合同约定日期不一致时,以实际支付
借款日期为准。
第二条 借款用途
双方约定甲方将借入的资金只能用于以下事项:不得挪用于其它事项。更不能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 借款利息
本合同借款年化利率为%;
第四条 借款的支付
1、乙方将款项支付到甲方如下银行账户:
开 户 行:
开 户 名:
账 号:
第五条 借款的归还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甲方分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3)每月支付利息元,借款期限届满后一次性归还本金。
2.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借款本金及利息或汇入该账号;
开 户 行:
开 户 名:
账 号:
3.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六条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前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七条 借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的担保合同。
第八条 甲方承诺
1.甲方是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次借款有关的'单据、陈述及证明等文件均系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借款本金和利息;
2、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4、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财产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5、甲方不得转移、隐匿、赠予或以不合理的价格出处分财产以及抽逃资金来逃避债务;
6.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丧失保证能力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7.借款期间,甲方变更住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
(3)甲方提供虚假、甚至违法的证明、单据等资料;
(4)甲方自然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以及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又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的;或者虽有上述人员但其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
(5)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抵押人行为足以使抵押物的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相应担保遭气绝;
(6)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4、有下列情形这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甲方或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财产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向甲方提供借款。
5、甲方不能按时支付本金或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还本金每日%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借款方:
贷款方:
借款方因扩大经营活动,流动资金出现短缺,向贷款方借款,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第二条 借款用途:货款流动资金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 %/每年,付息时间:。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利息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2、还款期提前如下:
若提前还款则以 年 月 日起,根据实际借款的天数计算,每天( %/360) 计算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公司的货款回笼资金
2、还款方式:现金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公司全部财产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产。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 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 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天加收罚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 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 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贷款方按利息所得借款方按国家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
地址:
电话号码:
贷款方: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年 月(签字) 日
借款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 址: 邮码: 电话:
贷款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 址: 邮码: 电话:
保证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 址: 邮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 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用于 .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 ‰,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 ‰,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盖章) 代表人
贷款方:(盖章) 代表人
担保方:(盖章) 代表人
年月日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于 前交付甲方。
(2)借款利息
(3)借款期限:
(4)还款日期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 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