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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权转让合同(合集7篇)

2023-07-22 10:22:00合同

经营权转让合同(合集7篇)

  【前言】在商业领域中,经营权转让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它涉及到将经营权从一方转让给另一方的合法交易。以下是会员“oaj11848”收集的经营权转让合同(共7篇),供大家参考。

经营权转让合同

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1

  出让人(简称甲方):

  受让人(简称乙方):

  根据我县出租汽车转让的有关规定,明确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以下简称“经营权”)有偿出让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1、甲方将车牌号为陕ET—的牌出租车及经营权转让给乙方。车辆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厂牌型号为:。

  2、双方议定转让价(小写:元)(另有收据为凭),本协议签订,乙方将一次性付款给甲方,该车经营权、车辆及车辆附属设施归乙方所有。

  3、本协议签订之前,因该车产权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责任的一切经济纠纷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即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甲方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偿还任何债务或卖给第三人。本协议签订之后,有关该车的一切经济纠纷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乙方同样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偿还任何债务。

  4、公司

  4、必须办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费用由方承担,保险过户费用由方承担。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有关手续,不得推诿。甲方将该车的各种有效手续,包括:

  1、行驶证;

  2、附加费证;

  3、公司管理费;

  4、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费;

  5、车辆相关保险,移交给乙方,保险过户费用由方承担。甲方交给乙方随车工具。如果甲方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则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元整)。

  5、自签订合同之后,发放的的燃油补贴归乙方所有。

  6、为维护城市客运市场秩序,转让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以受让人身份再次购买出租汽车,受让人实际经营时间未满三年的,不得转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所属公司一份、出租汽车管理站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其余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负责的'态度,另行协商处理。若双方为了履行本协议而另行签署的有关格式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之约定为准。

  出让人(甲方签字盖章):

  受让人(乙方签字盖章):

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2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受让方(乙方):

  住址: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以(出租、转包、互换、转让、入股)形式将座落,等级等,面积亩的承包地(其中:水田亩;旱田亩)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流转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流转费用每年(人民币大写)元整,包括、、,付款时间每年月日前。

  第二条: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和、的权利,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流转期内,乙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等义务。

  第四条:流转期最后一年,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交齐当年流转费用后,方可使用流转土地,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第五条: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土地等级和质量。

  第六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双方约定条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各备案一份。

  第十条: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承包方(甲方): (签字) 代表人: (签字)

  受让方(乙方): (签字) 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公章)

  承办人: (鉴章)

  年 月 日

快递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3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本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

  经营权项目:

  第二条、商铺经营权的内容

  1、甲方将特定经营权出让给乙方,乙方享有合同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乙方经营范围为:

  第三条、出让价款以及付款方式

  1、出让价款:

  2、付款方式:

  甲方将所有设备交付给乙方,乙方验收无误后交付出让金元整,剩余出让金元整,到经营权合同过户至乙方名下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对合同约定期限的经营权交易即告完成,甲方不再负责调换和退款;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共计壹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日期: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日期:

台球厅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4

  店铺经营权转让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年月日将位于的.店铺(面积为平方米)转让经营权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回经营权。

  第三条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全部由乙方所有

  第四条 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第五条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权为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七条 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5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 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 )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 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附件:

  一、原房屋租赁合同

  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一切设施清单

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6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负责人:

  身份证号:

  住所: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现地方经济和企业共同发展,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下,乙方决定以可里村委会为核心区域投资开发集低产林改造、种养殖经营、生态农业及生态旅游等于一体的森林资源综合开发项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甲方自愿将其集体山林、已分到各农户山林(商品林)联合整体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林地

  (宗地一):甲方将承包经营的林地转让给乙方,坐落: 勤丰 (镇) 可里 村委会 组,名称(小地名): ,面积亩,林权证号: ,宗地编号: 。

  宗地四至

  东:

  南:

  西:

  北:

  二、山林转让期限:60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三、山林转让费及付款方式:

  山林转让期60 年,转让费260元/亩,合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10日内按甲方实际转让亩数一次性付清甲方的全部林地转让费。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转让后,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受让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后发生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二)办理林权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办理。

  (三)在乙方开发项目启动时,甲方享有劳务输出优先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用工可以优先考虑安排甲方的劳力;但甲方要教育管理好村民,做好村民的协调工作,维护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正当的权益,要负责乙方用水、用电、通讯和交通等项目建设的相关协调工作。但乙方不能占用甲方现有的水和设施取用水,乙方根据项目规划逐年开发,在开发过程中,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应积极支持当地公益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

  (四)在本合同约定的山林转让期间,乙方有权行使对山林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抵押林地及相关开发项目,但要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足额交纳山林转让费。

  (五)在山林转让期内,乙方允许甲方在转让山林区域内合理放牧,但甲方的放牧等不得对造成对乙方山林的毁坏,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六)在转让期内,凡属于国家政策规定补给甲方林地的款项归甲方所有,乙方争取到的项目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归乙方所有;若因乙方项目建设需征占用林地,甲方必须协调和支持,并协助乙方办理征占用的相关手续;乙方投资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上附着物及其他涉及项目开发中的'补偿、补助属乙方所有。

  (七)甲方村民除每年度护林防火期限外,可适量在双方指定的期间、区域进行自用烧柴砍伐(间砍),房屋修补所用木材,但不准进行商品性采伐和销售。甲方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在转让标的物的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乙方允许甲方村民采摘乙方受让林地范围内的野生菌,但因乙方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确定的区域除外。

  (八)甲方可以在原有墓地进行民间埋葬活动,但不允许在乙方开发区内进行埋葬活动

  (九)如乙方开发需修道路,由乙方投资,所占用土地由甲方无偿提供。

  (十)在合同约定的山林转让期间,乙方有权行使对山林的经营管理和开发利用。

  (十一)乙方享有山林自主经营权,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自主经营管理、自主开发山林,自主开展项目建设和营运的各项活动。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开展项目建设,开发山林中不得损害村民利益。

  (十二)转让期间,、甲方有责任对山林进行管护及森林防火工作,项目建设由乙方自主投资,享有因此带来的全部利益,并承担相应法律性、政策性和经济性风险。

  (十三)转让期间,乙方在山林及山林地上投资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乙方。在转让期间由于较大矛盾和纠纷造成合同提前终止的,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不再享有完全的资产处置权;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按市场价格补偿乙方;由于国家及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享有受偿权。

  (十四)转让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山林转让续期的优先权。山林续期的价格、范围等由双方另行协商。若不能续期,乙方要将已开发利用的山林地(已征土地除外)完成更新改造后归还甲方。

  (十五)为了实现林地的统一开发,甲方剩余的山林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乙方开发需要征占这部分山林地时,甲方应予以支持,具体条件双方另行商定。

  在林地承包后,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大面积采伐等)。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1.合同签订后,甲方不转让此山林给乙方,由甲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两倍赔偿乙方。

  2.甲方在乙方项目建设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

  1.乙方不受让本合同约定的山林,所交转让费不退,全部归甲方所有。

  2.乙方在项目建设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林地转让的凭证,与林权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受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的影响。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报政府机关批准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提请楚雄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所在村委会、镇林业站、镇政府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于

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7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甲方是指。

   乙方是指。

   总体资产是指厂总资产,包括所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转让标的物见第三条。

   合同是指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而所达成的本文文件,即由双方签订有关本项目的基本文件以及为解释执行、调整本合同而签订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

   污水处理费是指甲方在现行区域范围内按照国家及当地政策标准向乙方支付的污水处理设施有偿使用费。

  第二条 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第三条 转让标的物

  本次转让的标的物是厂年的特许经营权,为保证受让者能正常经营,甲方把该厂完整的资产移交给乙方。资产包括以下几部分的内容:厂固定资产净值(所有建筑、构筑、绿化、设备等)共元;厂帐面的流动资产数共元;所有资产清册和设备的有关资料及历年的运行、维修保养记录,以及保证正常运营的相关手册资料等。厂区范围内的土地,由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 转让方式及期限

  本次转让以方式进行,由甲方把转让标的物转让给乙方,转让的经营运作期限为年(从移交之日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本次转让标的物的'转让总价格以甲方所聘的评估机构于年所评估的厂净资产价格为准(双方重新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参考),共为人民币元。并以此为实际转让价格,即为人民币元。在正式签订合同生效且办理了产权移交手续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的转让价格款。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6. 甲方对转让标的物是按年的特许经营权转让(从移交之日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满年的经营期后甲方按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方式和条件无条件收回所转让的标的物。

  6.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的要求进行经营,并监督乙方按质按量处理污水。

  6. 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对污水处理的情况,并对不合格的处理水质情况有权进行适当的.处罚。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向乙方保证其具有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保证与乙方签署的合同及其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文件合法合理。

  .2 甲方向乙方保证其所移交的资产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方的权益,并未侵害资产所代表的相应权益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3 甲方保证所移交的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能够达到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出水标准。

  .4 甲方向乙方承诺依本合同规定,协助乙方完成本次转让的有关审批和变更注册登记手续,以及有关的证照手续。

  .5 甲方承担因本次资产转让而发生的有关职工补偿费用。

  .6 甲方向承诺乙方于每月号前(公历),将前一个月已处理的污水的'处理费用划拨至乙方指定帐号,具体操作如下:甲方和乙方应签订污水处理合同,合同中应保证乙方能按时收取污水处理费的条款。收费的保证可采用以下方式:甲方所有的污水收费在银行设立专用帐户,由甲方、银行和乙方三方签订协议,乙方在此帐号中拥有第一优先权来划走作为污水处理费中的款项。政府上述帐户的资金保证必须是干净没有抵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