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办公范文 > > 合同 > 正文

劳务派遣合同(锦集15篇)

2023-07-21 11:24:17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锦集15篇)

  【前言】每当我们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为了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与保障,我们需要了解合同的要点和注意事项,那么劳务派遣合同应该如何书写,才能达到合理合法的效果呢?下面是网友“lanzadudao”收集的劳务派遣合同(共15篇),以供参考。

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 篇1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

  单位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全称

  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劳动保障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应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1)岗位,人数,工作的内容,工作地点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岗位,人数,工作的内容,工作地点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岗位,人数,工作的内容,工作地点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岗位,人数,工作的内容,工作地点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用工单位连带责任义务。

  乙方承诺,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保证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员工享有与乙方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

  (1)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 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 。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员工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员工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1)由甲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员工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员工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员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 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员工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员工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员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员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员工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员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员工的义务,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员工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员工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方。

  (2)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员工总数每人每月元标准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3、乙方每月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4、甲乙双方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派遣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社会保险个人编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单位名称。

  (二)乙方同意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从事岗位(工种)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

  (四)乙方的被派遣从事工作岗位如发生变化,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五)乙方应按用工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六)甲方与用工单位派遣协议到期或提前解除时,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应及时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并协商变更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条款,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单位实行每天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天,每周休息天。

  B,用工单位实行轮班制,安排乙方实行班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为小时。

  (二)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三)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四)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

  (二)甲方承诺每月日为发薪日,月工资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垫付。

  (四)合同期内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应按照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五)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社会保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由甲方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一)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三)因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可能,在用工单位的监督下,乙方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依法支付乙方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八,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和用工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和用工单位。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签名日期:

  附件

  劳动合同变更记录

  经双方协商同意,对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作如下变更: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签名日期:

劳务派遣合同 篇3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

  一、劳务派遣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每月元。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合同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合同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合同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合同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合同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合同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合同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内容为准。

  2、本合同一式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劳务派遣合同 篇4

  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固定期限形式确定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配置保安人员 名,从事保安门卫工作。

  第三条:甲方保安员应按照乙方的要求,严守相应的法规制度,以岗位质量标准要求完成工作。

  三、保安费的计算,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付甲方保安服务费按每人每月计人民币 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预付全年(含保安人员保险等一切费用)。

  第五条:甲方队员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甲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乙方应依法支付甲方相应工资报酬。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六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甲方派驻保安员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及住宿。

  第七条:甲方保安员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八条: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甲方保安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甲方保安员依法享受同本单位员工标准一致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辞退甲方保安人员的;甲方无正当理由撤回保安人员的,均按合同剩余履行时间的30%保安费支付对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劳务派遣合同 篇5

  甲方(劳务派遣企业)全称:

  单位类型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职工)姓名:

  性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甲方愿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保障乙方休息、休假;乙方愿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劳动义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确定:

  合同自年月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务或与实际用工单位的协议终止为合同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的

  岗位从事工作,乙方同意按实际用工单位书面公布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按时完成合理定额,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实际用工单位的职业技能培训,努力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工作要求。

  3.实际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或调整劳动组织需要,需要调整或调动乙方工作岗位的,应由甲方征求乙方的意见,并与乙方协商一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约定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小时,每周(月)工作不超过小时。

  2.实际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补休,加班工资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不包括在劳务费中。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时间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五、劳动报酬

  乙方工资由甲方按实际用工单位提供的结算清单每月日代发。由于实际用工单位未及时支付到帐的,由甲方先行垫付,并由甲方向实际用工单位按双方协议追偿。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本单位住所的显着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乙方有权按照规定查询个人的缴费记录。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1.甲方应依法建立劳务派遣规章制度,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予以公布;未依法建立或未予以公布的规章制度,对乙方无约束力。

  2.乙方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实际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实际用工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行为的,甲方有权予以辞退。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派遣乙方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的,应与实际用人单位约定由其承担或部分承担甲方对乙方的义务,并将约定内容书面告知乙方。实际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出现劳动合同依法可以中止履行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中止期间,劳动关系保留。中止履行情况消失,双方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应当继续履行;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中止时间不计人劳动合同期限。

  3.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书面形式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之日起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4.本合同应当依法解除和终止。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在乙方履行完必要手续的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同时,甲方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事项:

  十、违约资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其他:

  2.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一方须在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合同履行期间,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应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劳务派遣合同 篇6

  甲方: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电传:

  乙方:中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电传: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程、工龄和月工资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国国境的签证和在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国之日起到离开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公司帐户,并按国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国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银行帐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到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返回,由甲方通过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期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它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的旅费和替换者来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2.在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和骨灰运回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应遵守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年,从乙方人员到达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满后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年后,月工资增长15%。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的人员,不享受从到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至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后,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它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国市签字。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职务: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职务:

  年月日

  签订地点:

  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劳务派遣合同2023 篇7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公司劳务派遣合同标准格式 篇8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

  A、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年月日至年月日;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工作为期限。

  2、本合同包含个月的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路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门(或岗位)担任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元;

(若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法工资:)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第六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劳务派遣合同2023 篇9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

  2、甲方输出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三、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2、劳务费用各项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标准收取输出劳务服务费。

  3、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每月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四、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根据乙方的用工需求,天内提供合适人选供乙方考核,对乙方确定的用工对象,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

  2、甲方每月日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3、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生育事宜,由甲方负责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

  4、乙方辞退的劳务派遣人员由甲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6、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各类应付资金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五、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与其签订《上岗协议书》,明确劳务内容以及要求和工资(劳务费用)标准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要配合甲方处理,有关处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劳务派遣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终止上岗协议,并退还甲方,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六、劳动争议处理

  与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起仲裁、诉讼。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劳务派遣合同 篇10

  甲方: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电传:

  乙方:中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电传: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程、工龄和月工资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国国境的签证和在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国之日起到离开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公司帐户,并按国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国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银行帐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到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返回,由甲方通过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期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它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的旅费和替换者来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2.在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和骨灰运回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应遵守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年,从乙方人员到达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满后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年后,月工资增长15%。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的人员,不享受从到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至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后,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它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国市签字。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职务: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职务:

  年月日

  签订地点:

  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企业与劳务派遣合同 篇11

  (招聘方)简称甲方:

  (受聘方)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已报请主管部门的批准,甲方向乙方如实介绍合同的有关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期限

  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乙方同意,双方可以续订合同,并办理鉴证手续。

  二、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聘任乙方担任职务。

  三、劳动报酬

  (一)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乙方的岗位和承担任务,甲乙双方协商定为每月元。

  (二)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待遇

  甲方负责给乙方上意外保险二份,乙方自上一份,若出现意外伤残、死亡等情况,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例负责赔偿。福利按照企业业绩情况适当给予。

  四.劳动纪律

  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生产。爱护单位财产,不无故损坏公物。听从指挥,服从调动。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不得投机取巧。有事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主张。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2)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处徒刑的。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有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尚未构成刑事责任的;

  (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七、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要求乙方予以赔偿。乙方不经甲方同意私自离单位的,赔偿甲方元。本合同于年月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派遣合同 篇12

  编号:

  xx市劳务派遣协议书

  (20xx版)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邮编

  实 际 经 营 地 邮编

  劳动保障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邮编

  实 际 经 营 地 邮编

  劳动保障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前30日内,双方应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或终止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1)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2、乙方保证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连带责任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 人,为(常白班、 班 运转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 人,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

  2、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带薪年休假权利。员工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乙方规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员工享有与乙方同岗位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方式:

  (1)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 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 规定执行。

  (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 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 的 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 。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4、员工从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夜班劳动、高温等作业的津贴、补贴,按国家和乙方有关规定或集体合同执行,并由乙方直接支付。

  5、员工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员工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推荐合同样本·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外包合同·劳务承包合同

  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员工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 )方式结算:

  (1)由甲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员工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劳务派遣合同 篇13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见附件)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二)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劳务派遣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派遣其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劳务人员)至乙方工作之有关事宜,在平等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 劳务人员的派遣

  1、乙方向甲方提出劳务派遣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确定后签订本合同。乙方可自行招聘劳务人员,也可委托甲方招聘。

  2、经乙方与求职人员双向选择后,乙方将决定录用人员的名单、工作期限、拟安置的工种、工作岗位及地点、岗位要求、劳务人员在法定时间提供正常工作之情况下的月工资及福利待遇、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额以及劳务人员岗位调整情况等具体列明,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甲方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有关记载着被乙方决定录用人员的具体名单、工作期限、工资福利待遇等书面材料,分别与录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务人员档案,办理缴交社会保险、退工、工伤等手续。

  第三条 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

  1、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自劳务人员应向乙方工作报到之日起至工作期限届满且劳务人员与乙方办妥交接手续止。

  2、劳务人员的试用期包括在工作期限内。工作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工作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工作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乙方对同一劳务人员只能试用一次。

  第四条 劳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等

  1、劳务人员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试用期月工资与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由甲方与劳务人员具体协商确定并书面载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工资标准的确定应符合规定要求。乙方需要劳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应采用面洽或预先告知等适当方式与劳务人员进行协商,并依法给付加班工资。

  2、甲方依照厦门市有关社会保险规定的标准,为劳务人员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特种行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逐月支付应付给劳务人员的工资和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当月日前报到的劳务人员的工资按全月标准支付;当月日后报到的工资按半月标准支付,但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需按全月标准支付。因劳务人员报到日期的原因而致乙方未能及时给付劳务人员第一个月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的,乙方应于次月日前一并补足支付给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当月的工资清单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额,在次月日前支付给劳务人员,并负责办理劳务人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交手续。根据岗位考核,个人工资有出人的,在本人下月工资中进行清算。

  4、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限内发生工伤或其他事故,乙方负责抢救,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负责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手续。除由社会保险机构承担劳务人员和第三人的部分保险待遇外,其余应由甲方向劳务人员和第三人承担的各种相{}关费用由提供岗位的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及劳动条件,保障劳务人员的工作安全。

  6、乙方可根据需要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和技能方面的培训,其培训费用由乙方和劳务人员直接商定。

  7、劳务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享有法定的节假日、婚假、产假等待遇。

  第五条 甲方的管理费收取

  1、乙方依据甲方实际派遣的劳务人员人数,按月向甲方给付劳务人员管理费。乙方使用派遣人员在人以下的,管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元;人以上人以下的,管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元;人以上的,管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元。当月日前向乙方报到的劳务人员当月管理费按全月的标准计算;当月日后向乙方报到的劳务人员,当月管理费按半价支付。

  2、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甲方上月应得的劳务管理费和劳务人员上个月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特种行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汇人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因双方与劳务人员均可谅解的原因而致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给付的各项费用,乙方应于次月日前一并补足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劳务人员的教育管理

  1、乙方负责教育、管理在乙方工作的劳务人员,甲方予以配合。

  2、乙方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和管理劳务人员的规章制度并书面告知劳务人员,该规章制度应提供给甲方备案。

  3、乙方应加强商业秘密保密措施。劳务人员和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泄露。甲方违反保密义务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劳务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直接追究劳务人员责任并承担岗位管理不善责任。

  第七条 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的解除

(一)协商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征得劳务人员同意,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可以提前解除。乙方提出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的,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劳务人员以书面形式提前天通知甲方决定不在乙方工作的,或劳务人员不同意乙方调换工作岗位、工种或加大工作强度而决定不在乙方工作的,乙方同意与甲方解除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但乙方可要求甲方在日内补充新的劳务人员至乙方工作。

(二)乙方解除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

  1、劳务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经甲方核实后,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劳务人员与甲方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向甲方退回劳务人员,并可就劳务人员的过错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向劳务人员主张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对乙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5)有侵占财产、盗窃、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之一的。

  2、劳务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经甲方核实后,乙方可以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劳务人员解除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并向甲方退回劳务人员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等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劳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务人员不能胜任乙方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决定录用劳务人员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乙方无需再录用劳务人员,经甲、乙双方及劳务人员协商不能达成新合意的。

(三)乙方不得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

  劳务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不得提前解除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并向甲方退回劳务人员,否则,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等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甲方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

  1、劳务人员在试用期内决定不在乙方工作的,甲方可随时提出与乙方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乙方应按劳务人员实际工作天数向甲方给付劳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及甲方应得的管理费等。

  2、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劳务人员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务人员劳动,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而使劳务人员决定不在乙方工作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等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给付劳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管理费及档案管理费等各种费用时,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等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未经协商一致乙方不得变更,劳务人员与甲方发生劳动争议,经相关机构处理应支付给劳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如果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全部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 离职手续

  在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督促劳务人员与乙方办妥离职交接手续,交还从乙方领取的物品等。因乙方原因拖延办理解除或终止手续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给付劳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给付劳务人员工资、缴交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均按涉及金额的编加收日滞纳金,过错方还应承担因此而被社会保险基金

  征缴部门、住房公积金征缴部门征收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3、乙方违约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的,除应承担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赔偿金等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外,还应向甲方给付就该被解除劳务人员在剩余工作期限甲方应可收取的管理费及档案管理费之总额。

  第十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司法解决。

  第十一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派遣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甲方分配乙方从事工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道真巴渔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施工场地及甲方安排其他地点。

  三、用工约定:

  1、乙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后,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立即解除其劳务用工关系(试用期内按实际日工计酬);

  2、劳务用工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协议。甲方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协议即时终止;

  3、劳务协议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工作职责:

  1、要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量完成工作;

  2、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府法律、法规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3、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制度》及其它甲方指定各种规章制度,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出现工伤事故,本人应负一定责任;

  4、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等,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五、工作时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 工时制度。根据现场工作需要加班的,甲方将按《劳动法》的规定予以支付相应报酬。

  2、乙方必须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缺勤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负责人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负责人应在请假单上签字,并做好保存,以便月底报考勤计工资时备查。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但缺勤休假不得超过 天/月,凡超过者,按不胜任岗位工作予以解除劳务协议。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调出时需将劳动工具归还甲方。

  七、劳动报酬:

  1、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2、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八、劳动纪律约定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技术业务、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培训教育。

  2、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3、乙方因擅自离职,玩忽职守、违章违纪、不诚实守信,给甲方利益、形象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主张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司法机关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利造成损失的;

  3、不服从分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4、不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制度》,造成质量和安全防火责任事故者;

  5、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并影响工作者;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十、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根据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其它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