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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车位租赁合同(精彩6篇) 车位租赁合同通用版

2023-07-20 22:49:23合同

停车场车位租赁合同(精彩6篇) 车位租赁合同通用版

  【导语】在现代城市生活中,停车位的需求日益增加,因此停车场车位租赁合同成为解决停车难题的重要方式之一。下面是热心会员“q32”分享的停车场车位租赁合同(共6篇),供大家参考。

停车场车位租赁合同

停车场车位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址:小区栋单元号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将小区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编号、位置、面积

  停车位编号:

  第二条承租期限

  乙方承租期限即为本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双方协商是否续租。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租赁车位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乙方需在签定本合同时将车位租赁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收取费用后,不再退费。

  乙方须于本合同约定期限满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过期视为放弃续租权,甲方无须将乙方列入下一期车位租赁计划内。

  乙方承租停车位的租金为每一车位每月人民币元。(无其他管理费用)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停车位。

  乙方责任:

  1、不得将停车位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2、承租的停车位只用于停放机动车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2、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的,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双方均应遵守,仲裁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停车场车位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市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位于 停车场车位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经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

  第三条所述 车位,遵守本合同各条款内容并声明所停车辆已经办妥车辆保险手续。

  第二条 车位用途

  本合同所确定的租赁车位仅限于停泊车辆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第三条 车位位置

  1、乙方向甲方租赁位于 固定停车位 个(以下简称车位)。

  2、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第四条 车位租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承租车位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2、支付方式:

  第五条 停车场及车位管理

  1、租赁期间内,乙方享有使用与自主管理所租车位的权利和责任。

  2、租赁期间内,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车场及车位的设备设施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六条 转租限制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其承租车位转租给

  第三方。

  第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使用车位时,因下列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拒的事件;

  2、因刑事案件造成的损失;

  3、非甲方故意或过失的'灾害;

  4、属停车场正常为装修、故障抢修而引起车位使用的中断;

  5、其他车位使用者给乙方造成损失。

  第八条 如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提出索赔:

  1、未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

  2、未按合同规定使用所租车位;

  3、违反本合同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

  4、对其他承租者或业主引起妨碍或危害;

  5、人为造成公用设施的`损坏;

  6、利用所租车位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7、其他违约行为。

  第九条 租赁期届满后的事项

  1、乙方在退租前日提出申请,经甲方验收后办理交接手续。

  2、若乙方未按本条第1款办理,则从合同终止第日起至书面交接手续办妥为止,乙方仍须按本合同约定租金价格向甲方支付租金,但此项租金支付并不构成租赁延续。

  3、若乙方未按本条第1款办理,逾期日(包括公共节假日),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留存于车位上任何车辆或物件,乙方应承担甲方处置清理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

  第八条规定外,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行为,应就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诉讼费用)进行赔偿,如属双方的过失,应根据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日以上的,甲方可自动收回该车位。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及管辖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取得一致,应提交车位所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判决。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相抵触,以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停车场车位租赁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为了加强对小区车辆的管理,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及车场管理的有关规定,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恪守。

  一、甲方将位于 停车场 号车位出租给乙方做小型车辆(C型车牌)/摩托车停车场地使用,车牌号: 。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停车场租金每月为人民币: 元整。

  四、停车场地租金的交纳方式。

  1.乙方于签订合同当日起向甲方交纳场地租金。

  2.乙方每月10日前连同管理费向甲方交纳上个月的'停车场地租金。

  五、甲方责任:

  1.提供全天候24小时保安员值班服务。

  2.全天候保持地下车库灯光明亮。

  3.负责车场卫生清扫,确保车场整洁卫生。

  4.定期对车场进行维修,各类标志清楚、明确。

  5.定期对车场进行检查,维持车场正常停车秩序。

  6.甲方负责购买车场保险并负责向有关部门交纳有关费用。

  7.若甲方如有需要,有权提前收回车位,但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8.甲方仅向乙方提供场地使用,但不承诺对乙方停泊在新世纪丽江豪园停车场之任何车辆因意外而导致损毁、被盗负赔偿责任。

  9.对于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在停放期间如有损坏或丢失,甲方将协助乙方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提供有关手续。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车辆综合保险单、行驶证、本人身份证原件交甲方验证,其复印件由甲方存档备查。

  2.进入车场的时候,听从值班保安员的指挥,遵守停滞不前车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对停放在划线内,不得乱停乱放;车辆凭卡出场,无卡不得出场,待登记有关证件(即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车主签字并补偿出入卡损失后,才能出场。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按合同规定交纳场地租金,延期交纳的每天按所欠租金的3‰交纳滞纳金。如有拖欠达一个月以上未交纳场地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车位。乙方必须交清所欠场地租金。

  4.车主因故不再租用该车位,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5.车主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等违禁物品带入车场,如有违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6.乙方在车场内,对违章停放或驾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负全部责任。

  7.车辆进场后,按指定车位停放,必须锁好门、窗及防盗锁,不要将贵重物品、现金及车卡留在车内,以免遗失。

  8.不得将车位转租他人或挪作他用。

  七、租赁期间如因不可抗的自然灾害而导致车场无法继续使用,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市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管理处经理:

  法定代理人(车主):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停车场车位租赁合同 篇4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供给市政小区停车位用于停放车型:,车牌号码:,车身颜色:,联系方式:

  二、使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个月,月租金:元(人民币),乙方一次性交清全年使用费用。

  三、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

  四、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物业公司办理租赁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

  五、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六、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小区车辆通行证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车辆通行证遗失请及时到物业公司报失,否则后果自负。

  七、乙方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物业公司,否则后果自负。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甲方:(签字):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停车场车位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停车场车位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客户及租赁位置

  乙方为甲方所管理大厦层客户,现租用甲方大厦停车场个停车位,租期为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此车位登记的车辆为(品牌),车辆牌照号码为。

  第二条车位租金

  每个车位每月元,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交付首期车位租金元(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乙方应于每的前五日内按时向甲方交付当期车位租金,无论该车位是否使用或空置。

  第四条、乙方如逾期未交纳租金,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并收取相关费用:1、

  2、未交付当期车位租金的车辆,禁止进入停车场。追索应付款项并以滞纳天数计算每日加收所欠费用总额的%。

  3、乙方如果在应付款日起五日内仍未能交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另行出租乙方之车位,且不需通知乙方。

  4、甲方为追索欠款而发生的额外行政、法律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乙方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时,应将车辆号牌、所有权人、保险单号码等向甲方登记备案,乙方不得将车位转租他人且只可停放已登记的'车辆。乙方如需要变更该登记车辆,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在24小时内重新向甲方登记备案。

  第六条、乙方车辆应停放在甲方指定的车位内,严禁随意停放或占用他人车位。

  第七条、甲方负责停车场的管理,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正常管理,并严格遵守停车场各项管理规定。

  第八条、甲方有权根据大厦整体需求对停车场进行规划和调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正常调整。

  第九条、甲方只向乙方提供场地租用服务,甲方不负责乙方车辆损失、被盗等一切责任。乙方应自行在保险公司投保以确保乙方免于任何车辆在停车场内发生的损失。

  第十条、在停车场内严禁进行车辆维修及添加燃料等工作,如给停车场造成污染,乙方应支付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如乙方损毁了甲方停车场内的公共设施,均需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在协议期满后,甲方有权调整车位租金价格,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三条、协议期满乙方不再租用车位,应提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停止使用停车位,本协议到期后效力终止。

  第十四条、如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前终止本协议或违反本协议内容任何一条的规定,均属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车位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停车场车位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停车场车位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客户及租赁位置

  乙方为甲方所管理 大厦 层 客户,现租用甲方 大厦停车场 个停车位,租期为 年零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此车位登记的车辆为 (品牌),车辆牌照号码为 。

  第二条 车位租金

  每个车位每月 元,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交付首期车位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

  第三条、乙方应于每 的前五日内按时向甲方交付当期车位租金,无论该车位是否使用或空置。

  第四条、乙方如逾期未交纳租金,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并收取相关费用: 1、

  2、 未交付当期车位租金的'车辆,禁止进入停车场。 追索应付款项并以滞纳天数计算每日加收所欠费用总额的%。

  3、 乙方如果在应付款日起五日内仍未能交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另行出租乙方之车位,且不需通知乙方。

  4、 甲方为追索欠款而发生的额外行政、法律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乙方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时,应将车辆号牌、所有权人、保险单号码等向甲方登记备案,乙方不得将车位转租他人且只可停放已登记的车辆。乙方如需要变更该登记车辆,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在24小时内重新向甲方登记备案。

  第六条、乙方车辆应停放在甲方指定的车位内,严禁随意停放或占用他人车位。

  第七条、甲方负责停车场的管理,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正常管理,并严格遵守停车场各项管理规定。

  第八条、甲方有权根据大厦整体需求对停车场进行规划和调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正常调整。

  第九条、甲方只向乙方提供场地租用服务,甲方不负责乙方车辆损失、被盗等一切责任。乙方应自行在保险公司投保以确保乙方免于任何车辆在停车场内发生的损失。

  第十条、在停车场内严禁进行车辆维修及添加燃料等工作,如给停车场造成污染,乙方应支付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如乙方损毁了甲方停车场内的公共设施,均需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在协议期满后,甲方有权调整车位租金价格,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三条、协议期满乙方不再租用车位,应提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停止使用停车位,本协议到期后效力终止。

  第十四条、如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前终止本协议或违反本协议内容任何一条的规定,均属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车位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