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合集7篇】
【前言】本文是热心网友“jnmxg38”整理的技术服务合同(共7篇),供大家参考。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填写说明
一、“协议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协议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协议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协议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规定填写。
二、技术服务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协议。技术服务协议中包括技术培训协议和技术中介协议。
技术培训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协议。
技术中介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协议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协议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三、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包括技术服务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属技术培训协议的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
属技术中介协议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四、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他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
属技术培训协议此条款填写培训所需必要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以及当事人各方应当约定的提供和管理有关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
五、其他:
协议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六、委托代理人签订协议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七、本协议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委托方(甲方):
负责人:
地址:
服务方(乙方):
负责人:
签定地点: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局域网系统的技术维护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1、乙方对甲方内部网络进行维护,使之能正常上网。维护终端数包括终端的系统台。
2、乙方每月至少一次定期对甲方终端程序如:操作系统、办公软件进行维护并查杀清除病毒。
3、因硬件设备的损坏,乙方负责对损坏硬件的更换维修,但不负责硬件设备的采购及硬件设备采购发生的实际支出。
4、突发故障的上门维护:在接到甲方的电话通知后,乙方必须在当日内进行上门维护。
(如有特殊意外,双方调解处理)。
二、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从签定合同当月开始计算,每季度(月、月、月、月)日前由甲方支付乙方当月维护费:元/季。
2、乙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超出服务合同以外的技术工作费用双方另外协商。
3、支付方式:甲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先行支付乙方维护费,乙方收到费用后开始维护。
三、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在合同存续期间,如甲方有意刁难或要求乙方提供合同以外的服务,乙方可拒绝或终止履行合同。
2、如甲方要求服务涉及添加、删除系统资源由本合同甲方签订人通知乙方。
3、甲方不得私自将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资源转用于其他合同以外的公司和个人。
四、违约责任
1、双方所定合同存续期间,如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有权删除之前提供的资源。
2、乙方按约向甲方提供技术维护服务,甲方需按约支付乙方维护费,否则将双倍赔偿乙方。
五、合同终止
1、双方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解除合同。
2、本合同由于不可抗拒因素,使一方或双方不能继续完成本合同可以终止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按司法程序解决。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大明山保护区20xx年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以经费包干的方式委托乙方负责完成本次森林资源调规划设计调查的外业调查工作,为维护双方的权益,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调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1、调查范围: 保护区实验区21、22、23、24林班;缓冲区21、22、23、24林班;核心区8、12、13、17、18、19、20、21、22、23、24、28、29、30、31林班。调查面积共约公顷。
2、调查内容:林地权属、林木权属、林地种类、林地面积、林种、树种、林龄、林木蓄积量、郁闭度、林木生长类型以及与森林资源有关的立地条件因子等因素。
3、质量要求:根据自治区林业局20xx年10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方法》的要求,小班调查因子的允许误差范围采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方法》规定的B级标准。
二、调查方法:
1、根据自治区林业局20xx年10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方法》的有关要求进行调查。
2、地类调查
采用自治区林业勘测设计院提供的计算机室内处理的卫星遥感数据的地类界线,经配准等项处理后,打印1比1万的工作图为基础,到实地核实地类,补充调绘小班界线;面积用GIS电脑软件求算。
3、蓄积量调查
林木蓄积量调查采用小班常规角规调查法。
4、总体蓄积量抽样控制采用随机抽样调查法。
5、质量检查
由质量检查组负责,对调查的小班实行随机抽样,检查量为完成调查工作量(小班和样地数)的3-5%。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编制调查工作方案,作为整个调查工作的依据。
2、组建外业质量检查组4个,每工组技术人员2人,负责完成外业质量检查。
3、负责卫星影像图的整理,并室内区划小班,制作外业调查的地类影像图。
4、协助自治区级质量检查组做好质量检查和外业材料验收工作。
(二)乙方责任
1、按调查方法要求,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外业调查工作。
2、协助质量检查组做好质量检查工作。
3、负责提供合格的外业调查成果材料。
四、合同履行期限
乙方于20xx年8月1日开始外业调查,于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外业调查工作。
五、承包经费
1、甲方以每公顷9元的承包费发包给乙方,即承包费为公顷×9元/公顷=元。
2、经费支付方式
(1)、第一次支付:元整,支付时间:合同书生效后三天内。
(2)、第二次支付:20xx0元整,支付时间:在乙方完成外业工作60%以后三天。
(3)、第三次支付:在甲方接收合格的外业调查资料后三天内一次结清余款。
六、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调查失误等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由于甲方的项目经费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成果完成时间推迟由甲方承担。
七、争议的解决方法
如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同意由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诉讼,约定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其它
1、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本合同自双方单位盖章及代表签字后生效,至本合同约定事项完成后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甲方需要就由乙方提供技术、设计等服务;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服务项目名称
1、本合同的技术服务项目名称为:
第二条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技术服务合同的内容为:
)验收标准
2、乙方同时承诺,其具有履行本服务合同的能力及相关资质;通过其所提供的技术设计以及技术服务后,能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
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乙方交付最终的技术服务成果时间为:合同签订后日内,但最迟不得晚于年月日。
2、本合同的履行地点为委托方(甲方)所在地。
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约定利用技术和经验为特定技术项目服务的方式来完成,具体由乙方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技术服务所需要的工程图纸与相关配套说明书。
第四条保密责任
1、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2、双方约定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直到该信息已经被合法公开。
3、乙方承诺,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成果,其所有权均属于甲方。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对技术服务成果由甲方单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并出具书面验收证明,但验收证明不意味着乙方对于本合同的履行完毕。
第六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本合同技术服务费总价款元,(大写金额为:)除此费用外,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上述技术服务费用按照以下进度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但乙方须同时提供银行出具的预付款保函。
(2)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服务所需要的全部技术成果,并经乙方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40%作为进度款,但乙方须同时开出1、7%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票金额为本合同总价款)。
(3)在本技术服务所涉及土建工程建设完毕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进度款。
(4)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且一年质保期届满后,由甲方将该质保金返回给乙方。
第七条双方责任
委托方责任
1、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付款义务外,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甲方逾期付款,应当向乙方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但甲方逾期付款,乙方并不能因此而逾期交付技术服务成果。
2、本合同所附件技术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甲方工作事项,仅供参考,如果甲方未能考虑涉及时,乙方应本着其在行业内的权威、专业特点,最大程度的满足技术本技术服务的要求。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如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费用;超过一半时,按合同总价款的40%支付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与赔偿责任。
服务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或附件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未能提交服务成果或者提交的服务成果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违约责任,每逾期1、天,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逾期超过30%的,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外,还应该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金额作为违约金。验收不合格而造成返工的,不因此而顺延工期。由于乙方服务设计错误造成后续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以及在今后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业停产损失、因事故支付的赔偿费用、处理事故花去的费用,工程重建而花去的费用等。该损失难以计算的,以不低于本合同总价款的3—5倍计算。
4、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若确需解除本合同的,须事先与甲方协商一致,此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不低于本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甲方根据实际工程进程需要,组织土建部分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施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配合义务、技术服务工作,并对这两项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将争议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负责人:
电话:
开户银行:
纳税人登记号:
日期:
账号:
乙方(盖章):
负责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Bank account:
纳税人登记号:
日期:
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基于乙方拥有餐饮领域的经营管理优势,甲方已经考察了乙方,对乙方的优势有充分的了解。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合作经营等相关事宜,经充分协商决定合作经营餐饮项目,并约定遵守以下全部内容:
一、甲方在省市路拥有平方米餐饮的经营场地(具体的面积以房产权证书、租赁合同等文件注明的面积为准,相关权证、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二、协议签订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技术合作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三、甲乙双方合作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内容包括:
1、按照甲方要求配备厨师队伍,并保证厨师队伍的相对稳定及出品能力及素质达到所在区域同类型餐饮的水平。
2、乙方委派的厨师队伍需与甲方另行签订厨师管理合同。
3、乙方委派厨政人员负责餐饮店菜品的定位、开发及制作过程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及菜品设计出具电子版的文字菜谱(由甲方负责制作客用菜谱)。
4、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设计,并签订设计合同。
5、乙方负责餐厅经营的制定和市场定位。
6、乙方负责餐厅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7、乙方负责餐厅员工的技能培训(为期7天)。
8、乙方为甲方提供筹建计划、物资计划、营销体系、印刷品的设计、标识标牌、开业吊牌的设计、开业策划方案。
9、乙方为甲方提供后期的经营咨询及分析,并根据需要定期进行督导。
10、乙方为甲方定期提供新菜的开发,每个月不少于道新菜,并根据季节需要提供美食节的方案。
11、如甲方另行开设分店,甲方可以免费使用乙方提供的模式和制度,但如需针对分店委派厨师队伍及培训,需另行商定管理费用。
12、无论什么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时,甲方必须无条件结清乙方委派的所有人员工资及押金。
五、执行本协议过程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 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
委托方:
(甲方) 服务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省 市(县)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 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属技术培训合同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应当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 标准,采用 方式验收,由 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 。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为(服务费或培训费): 元。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 方负担。
(二)本项目中介方活动费为: 元, 由 方负担。 中介方的报酬为: 元, 由 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种方式):
① 一次总付: 元,时间:
② 分期支付: 元,时间: 元,时间:
③其它方式: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技术服务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培训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中介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决。
八、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委托方:联系人:电话:
服务方:联系人: 电话:
见证方: 联系人: 电话:
合同类型: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甲方、客户)
受 托 方: (乙方、工程咨询单位)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咨询行业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根据委托方的委托要求,受托方应根据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按时向委托方提交咨询成果。
第一条 委托项目名称及合同类型
(一)委托项目名称:
(二)合同类型
第二条 咨询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
(二)建设内容:;
(三)建设规模:;
(四)项目总投资:。
第三条 委托咨询服务的期限、地点及进度要求
(一)咨询的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咨询地点:;
(三)进度要求:。
第四条 协作事项
为保证受托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评价报告等。(其他具体内容) 。
2、提供工作条件:
3、委托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 。
5、其它:。
第五条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编制本项目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并协助受托方收集其他有关资料。
(二)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汇总后的所有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受托方,必要时可吸收受托方编制人员参加。造成费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时间延误的,按本条第五款规定执行。
(三)委托方按照约定及时向受托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四)委托方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五)因委托方责任造成报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另行商定,同时,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六)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委托方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第六条 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报告,使本报告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二)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受托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
(三)受托方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四)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擅自将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受托方承担。
(五)受托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咨询报告 份。若委托方要求增加咨询报告份数,受托方将按本单位规定收取咨询报告的文印工本费。
第七条 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额:;
(二)付款方式
1、一次总付
在委托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全额付款。
2、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咨询费用总价 %,即人民币 元整(¥ )的定金;
(2)(按照进度支付);
(3)委托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支付咨询费用的剩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 )。
3、其他支付方式。
第八条 交付与验收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
(一)交付内容
受托方提交咨询成果的形式:。
(二)交付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
以书面咨询报告作为咨询成果,则书面咨询成果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为:
书面咨询报告(一式 份),电子资料 。 时间:地点:
(三)成果验收
委托方按 方式(评审、审查或其他)对受托方完成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书面的咨询成果完成证明。
(1)咨询成果的验收标准:。
(2)咨询成果的验收方法:。
(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4)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期内仍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经委托方同意可以给予受托方日的宽限期进行完善和修正。在宽限期内验收合格的,不视为违约;宽限期满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按第九条“违约则责任”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违反约定,不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确,导致受托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咨询成果的,受托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造成咨询成果返工或修改时,委托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委托方因故要求中途终止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受托方。受托方不退还委托方支付的定金。若受托方已开展工作,委托方应按受托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咨询费。
3、委托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本合同咨询费用的,从应付咨询费用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受托方按应付费用的%(例如2%)支付违约金。
(二)受托方的违约责任
1、受托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咨询成果时,受托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委托方赔偿应收合同金额的%(例如2%),作为违约金。
2、受托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信息而导致委托方损失的,受托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实际情况赔偿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向委托方赔偿该合同金额的%(例如10%),作为违约金。
3、受托方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咨询成果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咨询费用,并另行支付已收取咨询费用的%(例如100%)的违约金。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所有通知和通信都应是书面的(可用电子邮件预送达),并亲自送达或以传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
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的通知送达时生效,传真发送后在收到对方确认函时生效。任何一方变更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
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 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本合同附件: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地点:
经 办 人: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 期: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地点:
经 办 人: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