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办公范文 > > 合同 > 正文

水泥供货合同(精彩12篇)

2023-07-14 18:35:26合同

水泥供货合同(精彩12篇)

  【前言】本文是热心会员“chengqiang”收集的水泥供货合同(共12篇),供大家品鉴。

水泥供货合同

水泥供货合同 篇1

  甲方(购方):

  乙方(销方):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合同条款如下:

  一、产品数量、单价

  甲方采购乙方水泥约吨,价格以送货同时期市场价为准,(每批次水泥由甲方在送货单上确定价格及金额),且不得高于市造价办发布的施工周期的价格。

  二、质量标准

  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每编组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合格报告。甲方凭单验质,并按规定复检,复检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三、袋重误差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超过误差标准按实际结算数量。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将水泥送到甲方各施工单位工地的指定地点,乙方凭甲方签发单及施工单位出具的收货证明(入库单)作为与甲方结算的依据。运费,上、下车费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供应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文字通知要求及时将水泥运到工地(甲方提前天下达材料需用计划),如乙方不能按期限供货导致甲方不能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停损失。

  六、付款方式

  乙方先期垫付吨水泥给付甲方使用,以后其款项按金额的%付款。工程完工后天内结清全部水泥款。

  七、本合同一式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份。

  甲方: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

水泥供货合同 篇2

  托运方(甲方):编号:

  承运方(乙方):合同签署地: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

  水泥

  第二条、承运数量

  以工程实用量为准。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运输单价(均为含税价)价格见附表。

  第四条、如遇油价上涨、运输路线发生变化、道路情况有恶劣变化、国家有关运输政策发生变化等,影响车辆正常运输时,双方可另行协商运输单价,若协议不成,甲、乙双方可终止合同。

  第五条、交货时间及方式

  一、甲方需提前x小时告知乙方水泥用量,乙方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调运车辆。

  二、乙方将水泥运至制定工地后,甲方有义务在x小时内协助乙方完成卸货工作,并完善相关验货及签收手续。

  第六条、验收方式

  以甲方工地实际过磅数量为准,磅差不能超过千分之三,超过x‰时的误差由乙方承担赔偿。

  第七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流失、无错收等现象发生,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乙方出现车辆及相关人员安全责任事故,由承运方全权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运费结算方式

  乙方持有效单据与甲方对账,甲方应根据所收运输单及工地收货入库单的实际运输数量结算运输费用,并在结算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

  第九条、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并进行转账(需乙方书面提供账户,否则视为无效付款)。

  第十条、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完成甲方的运输任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因不能正常供应水泥,造成一切的供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赔偿义务。

  三、如因乙方不能完成运输任务,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来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若因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给乙方付款时,则需按银行同期贷款给付利息。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

  托运方: 承运方:

  20xx年 月 日

水泥供货合同 篇3

  甲方(购方):四川省凯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销方):岳浩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合同条款如下:

  一、 产品数量、单价:

  甲方采购乙方水泥约 吨,价格以送货同时期市场价为准,(每批次水泥由甲方在送货单上确定价格及金额),且不得高于江阴市造价办发布的施工周期的价格。

  二、 质量标准:

  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每编组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合格报告。甲方凭单验质,并按规定复检,复检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三、 袋重误差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超过误差标准按实际结算数量。

  四、 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将水泥送到甲方各施工单位工地的指定地点,乙方凭甲方签发单及施工单位出具的收货证明(入库单)作为与甲方结算的依据。运费,上、下车费均由乙方负责。

  五、 乙方供应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文字通知要求及时将水泥运到工地(甲方提前15天下达材料需用计划),如乙方不能按期限供货导致甲方不能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停工损失。

  六、 付款方式:

  乙方先期垫付 吨水泥给付甲方使用,以后其款项按金额的80%付款。工程完工后十天内结清全部水泥款。

  七、 本合同一式肆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

水泥供应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甲方将承建县珠藏镇织河煤矿片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二期)工程的水泥材料供应承包给乙方。根据《合同法》有关条款,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单价及质量要求

  水泥.(到工地价):元(按乙方提供样品验收),并保证每批水泥检验合格。

  二、验收方式

  以现场甲乙双方实际收方为准,每袋水泥重量必须保证,若发现水泥重量不够,就按元袋罚款。

  三、货款的结算

  1、甲方预计和乙方采购3

  ;甲方先向乙方交纳定金万元,乙方按照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水泥供应计划向甲方提供水泥,乙方的水泥到场后,材料员清点完数量后,在甲方的供货单上签字认可,甲乙双方据此结算。

  2、水泥价格市场价格上涨20元或下浮20元按原定价计算,如果超过20元双方各自重新定价。

  四、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1、水泥技术标准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2、乙方所交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同意使用,应重新定价;甲方不能使用的,乙方应立即清除干净,并承担因此而延误工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一定要做到保证质量、保证货源、随叫随到,如质量与样品不符合且有两次不能使用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水泥供应不及时,每延误一天罚款元天。

  4、每进一批水泥,水泥合格证,检验报告,3d强度报告和发票必须齐全,随水泥一起进场,资料不齐全将不接收水泥。

  、此协议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以双方签字生效。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补充合同形成协商解决。

  、本协议以材料供应完毕后,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水泥供货合同 篇5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就水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水泥需求计划量

  1、乙方 工程地所需水泥由甲方供应,数量 吨,每吨 元,甲方所供水泥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随货提供生产厂家合格证明书。

  2、交货时间:乙方应提前6日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水泥供货计划量及下货地点,甲方收到水泥用量计划后应及时组织货源按乙方指定的时间,送到目的地。

  3、费用承担:由甲方送货到乙方工地指定的现场堆放点,卸车由 承担,以乙方收量计算。

  4、自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按乙方计划将水泥送至工地,如遇其它特殊原因,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二、结算方式

  1、货到 天内付清全部货款,鉴于甲方为乙方垫资,乙方不得更换供应商,甲方按实际到场的水泥数量按时结算。周期计算以甲方第一批

  2、甲方规定财务人员季全友收款,其它人签字收款甲方视为无效,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收货及验收

  1、乙方委托 电话 身份证号: 以其签字的送货单和欠条为甲方结算凭证。

  2、乙方指定的收货代表,在甲方三联送货单上签字,视为乙方对水泥的产品名称、数量、价格予以确认。

  3、甲方按乙方规定时间将水泥运到乙方指定的工地时,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安排人员接收,逾期一切材料转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超过付款期限,则需付违约损失,违约损失按超期未付货款每天每吨加价 元计算,直到全部货款和违约损失金付清为止。

  2、乙方如未按合同支付水泥款、垫资费用及其它费用给甲方时,甲方有权随时停止供货,直到货款付清为止。

  3、乙方如中途停止施工(因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工程报建手续不齐全或其它原因),乙方必须全部付清甲方所有货款及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在甲

  本合同所订的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变更或修改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付款,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它事项:

  1、洋房水泥厂价为395元/吨,市场运价220元。

  2、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法人或代理人签定及甲乙双方盖章之日生效,到甲乙双方货款两清之日自行终止,望双方共同履行,相互遵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水泥供货合同 篇6

  甲方(供应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采购方):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水泥用于 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际供货数量结算。

  注:若需要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价款,可以约定为:按照施工期间武汉市供货当月发布的建设工程信息价据实结算。

  第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

  甲方供应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GB175-20xx、GB1344-20xx)规定标准并满足该工程施工需要。

  第三条 交货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需将水泥运输至 。

  2、乙方对每批次货物书面签收后,即视为该批次货物已办理交付手续,该批次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3、供货时间:乙方指定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子邮箱: )应至少提前一天将所需供应的水泥规格及数量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甲方指定人员(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将乙方指定的货物送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第四条 产品验收方法:

  1、数量验收:甲方交付水泥时,水泥数量以甲方指定人员、乙方指定人员和乙方项目经理三方同时签字认可的数量为准。

  2、质量验收:以甲方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甲方应将出售给乙方之水泥所属编号的水泥检验报告交付乙方存查。如乙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需在收货后25个日历天内提出,经双方共同取样(同一编号封存样)送检最终以湖北省建材质量检测站的检测报告为准。若确属甲方所供水泥质量问题,则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若乙方未在25个日历天内提出质量异议,则视为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数量均符合本合同所要求之标准。

  本条约定并不免除甲方所供应水泥在该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每月5号前,由甲、乙双方对甲方上月供应货物的数量和金额进行对账及结算,结算单经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乙方项目部章后生效,生效结算单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

  2、付款方式:双方办理对账结算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按照甲方上月供货金额的70%向甲方支付货款,其余货款待该工程全部完工且经乙方、监理单位和业主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

  3、甲方每次收款前需向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甲方所提供之水泥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和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拒付水泥货款,且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若甲方未按乙方要求的时间及时供货(含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则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对甲方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调解不成,同意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7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导)、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

  备注此价格含运费,不含发票。

  第二条发货时间、地点、方式

  发货时间:甲方提前2天将所需规格和数量提交乙方,乙方按规定时交货。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负担。

  第三条货物接收和验收:乙方按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必须提供场地并组织验收,双方办理材料验收手续。

  第四条付款及结算办法:货到验收合格付清货款。

  第五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拖延付款时间除外)拖延或拒绝供货,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所供货物按实际工程需要量结算。

  3。乙方所供货物质量必须全部达到本合同中要求的质量。

  4。乙方须按供货时间,保质保量的按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5。乙方需提供必须的报验资料。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理公司、总包单位的管理。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及组织对货物的验收。

  2。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在进货前2天通知乙方。

  3。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更换供货商。

  4。甲方必须按时支付乙方货款。

  5。甲方如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属违约行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应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一(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应付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乘以违约天数)。

  第六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一切损失。

  第七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2)项处理;

(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清以后本合同作废。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水泥供货合同 篇8

  甲方:××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乙方 :

  注册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供货协议:

  1.润滑油供货范围、内容及标准

  乙方须按照《供货合同附加条款》(以下简称"附加条款")内规定,向甲方提供专业润滑油产品与相关专业服务。

  乙方须按照附加条款内之润滑油供货内容及标准为甲方提供符合国标或同等标准之润滑油产品。

  乙方须按照附加条款内所规定之时间及安排足够人员与设备为甲方提供润滑油与相关专业服务。

  乙方准备设备润滑油推荐表供甲方参考。

  乙方须定时提供各类最新之润滑油资讯与质量报告供甲方参考。

  乙方技术人员定时与甲方有关部门人员共同检查各润滑油循环系统如管线、油箱和滤芯等,提出相关建议。

  乙方制定各润滑油系统清洁方案供甲方参考。

  乙方对甲方提出灌注润滑油相关之问题提供解决建议及需要时提供现场技术咨询。

  乙方对甲方人员提供不少于一天的基本润滑基础知识与润滑油相关环境、健康和安全知识课程。

  0乙方对甲方人员就有关本厂房使用润滑油种类,提供不少于一天的润滑油应用课程。内容包括正确选择、使用、存储和处理润滑剂。

  1乙方技术工程师定期或按甲方合理要求抽取油样,进行相关项目测试和分析,并在十五天内向甲方出具分析报告。分析内容主要为黏度、水含量、酸值等。同时,分析报告会给出油品是否可以继续服务的建议,以决定是否延长更换油品时间并跟踪设备使用状况。

  2乙方协助甲方工厂建立适当的润滑管理模式,以保证设备得到良好维护,减少维修频率、时间,节约费用。

  3乙方提供协助简化使用润滑剂的产品的方案供甲方参考,以减少库存(降低库存费用)。同时可减少润滑剂的误用可能性。

  4乙方提供协助甲方处理废油与提供废油回收方案。

  2.甲方权利和义务

  相关的合同范本

  ·食品供货合同·钢材供货合同·办公用品供货合同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员工之表现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甲方有全权处理及决定于本合同未定事宜。

  合同期内,按附加条款所列润滑油品,经甲方选定后均由乙方配送,甲方不再从其他渠道购进同类油品,以免出现质量或其它问题难于确定责任。但甲方保留对选定润滑油品之最终权利,可按甲方需要进行增删。

  甲方应享有在全年购买金额超过300,额外回扣价约全年购入价之2%。

  3.乙方权利及义务

  乙方提供甲方润滑油品应不高于零售价格。

  负责安排专业人员提供甲方人员培训。

  应考虑接纳甲方提出的工作安排建议。

  需负担所有运输费用。

  乙方保证按甲方需求提供及时供应,保质、保量,如遇其一出现问题,乙方需对甲方作出合理赔偿。

  乙方只对由甲方选定并由乙方供应之加德士产品提供相关服务。对甲方选定之其他产品品,乙方可提供合理化使用建议。

  4.费用

  供货费用按月结算,每月乙方应提交详实的润滑油供货费用明细表给甲方;甲方审查核对后,润滑油供货费在甲方收到乙方所发的收费通知单后30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

  5.供货期限

  供货期限为二年,由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止。有效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

  6.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对本合约有关条款内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7.违约责任

  供货过程中,如遇有争议问题,双方应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协议,双方有权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若乙方润滑油供货水平不理想,多次投诉或甲方要求改善之后而情况没有完满解决,甲方有绝对权利单方面终止合约。

  合约双方

  吾等同意本润滑油供货合约所载之条件及条款:

  甲方:

  日期:

  乙 方:

  日 期

水泥供货合同 篇9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与受买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就水泥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场调整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结算数量以买受人实际提货的数量为准,每次汇款金额不低于壹佰吨的款项。

  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计金额为买受人在此合同下必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出卖人为完成生产、包装、税额等费用。

  当受买人需求量有较大变化时,为便于出卖人合理安排供应,买卖人应在提货前三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出卖人,通知内容包括本次提(供)货商标、规格型号、数量、时间、具体承运人等内容,出卖人按照通知内容供应货物即视为履行了货物交付义务。

  2、质量标准:执行GB175-20标准。

  3、履行提货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数量、外观验收:散装水泥以出卖人实际出厂过磅数量为准。买受人对水泥数量、外观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日内提出,逾期视为对数量、外观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责任。

  质量验收: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取样、签封,以出卖人合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依据。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0日内提出,双方将签封试样送甘肃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仲裁检验。逾期视为对质量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质量责任。

  5、水泥的交付:买受人自提货物,水泥在出卖人的货物栈台交货,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离开出卖人货物栈台时转移至买受人。

  6、结算方式

  货款以人民币结算,采用银行汇款、现金支票或现金支付,合作之初适当采用少量银行承兑结算。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有关提(供)货凭证是双方结算时确认规格型号、数量、价款等的有效文件。

  付款方式:先支付货款后提货,即买受人拉运货物采取先付款后提货的方式,货款到达出卖人指定账户后,由出卖人出具相应数量的提货凭据,买受人凭提货凭据提货。

  7、违约责任

  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任意一条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的违约金。

  买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出卖人有权暂停供货。

  出卖人交付货物经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完应付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买受人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买受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3)、买受人拒绝、拖延或连续次未按期与出卖人对账结算,并付清前期货款;

  4)、合同履行期间买受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8、合同的解除

  经质量检验部门终检,标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价格需调整,双方协商不成时,买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买受人的义务不得转让,否则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应完成货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9种方式解决。

  1)、向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买卖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出卖人执三份,买受人执两份,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每月月底对账并签订月度对账确认函,年底签订年度对账确认函。

  1若遇价格调整,买卖双方尚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且经买受人同意调价予以发货的,出卖人按调价后价格执行,否则出卖人有权暂停发货。

  1买卖双方对本合同约定内容严格保密,若受买人泄露本合同内容任何一条,则自泄露之日起出厂价格按出卖人当时挂牌价格执行。

  出卖人(盖章):买受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李卫东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水泥购销合同 篇10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在一标段、二标段施工过程中,购买乙方提供的水泥材料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责任

  1、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施工进度所需的材料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备货,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后,应按照规定时间及时组织供货,确保满足工程需要,若乙方未按甲方规定期限内组织供货,所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所提供的水泥必须为甲方指定的品牌:;

  2、乙方所提供的水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验收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

  3、乙方进场材料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及时组织卸货,若乙方不按甲方规定要求,藐视甲方管理,所供材料乱丢乱弃,导致现场材料混乱等现象时,甲方有权拒收。

  4、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做好对账工作,保证所供材料和已收材料吻合一致,账目清晰明了,便于接受核查。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对乙方所供材料及时提供堆场,保证施工道路畅通。

  2、及时对乙方所供材料组织验收,对材料质量不符要求时拒绝签收,并通知退场处理。

  3、现场所需材料因提前通知乙方做好备货等各项准备工作。

  4、每月做好与乙方人员对所供材料数量对账和汇总工作。

  5、按约定支付材料款。

  第三条:交货地点

  广德金恒建材市场(广德新气象局旁)

  第四条:材料名称及单价

  1、元/吨;

  2、每包水泥重量标准为98斤,具体按现场实际称重为准:每次进场后水泥中任意抽检10包,取平均重量,结果如未达到标准重量,本次所送水泥全部按抽检重量结算。

  3、乙方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供货,如中途强行停止供货,此前所送的所有水泥按原价格扣除50元/吨。

  第五条:付款方式

  1、经双方约定,乙方自愿垫资,垫资方式:水泥进场后计满1000吨,结款300吨,然后重新从零开始计数再进场后计满1000吨,结款300吨,依次类推,直到供货终止。

  2、余款在工程竣工后6个月后付清。

  5、材料价格涨跌根据市场价相应调整。

  第六条:其它事宜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在实施过程中对照相关条款执行。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沙子水泥供货合同 篇11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工程具体要求,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

  一、材料名称、型号、包装方式、品牌、单价:

  说明:

  1、总价按照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2、价格随市场行情变化,涨跌超过±3%以外(不含3%),经双方协商一致,价格相应调增或调减。

  3、供货时间:甲方提前12小时电话通知乙方,乙方保证接到电话通知12小时内将货送达甲方工地现场,因不能及时到位造成甲方施工进度延误,乙方依照所延误的时间按施工人数70元/人〃日赔偿甲方损失。

  二、质量执行标准,质量验收方式。

  1、质量执行标准按GB175-20xx标准执行。甲方可根据乙方不同批号水泥随时抽样送检,抽取方法如下:

  ①乙方对社会车辆运输的散装水泥出厂的质量不负责,只以乙方同批号封存样取样的结果为准。如甲方要求送检,必须提前通知乙方,乙方质检部派专人与该车同行至甲方,双方共同从该车内的水泥中现场抽取,一份由双方签字

  ②以乙方同编号水泥质量检验结果验收,有异议时双方以乙方同编号三个月封存样或供需双方共同抽样后甲方将储存良好的水泥抽样送国家认可的省级或省级以上水泥质检中心进行检验仲裁。甲方在购货后三个月内未提出质量异议,视为水泥质量符合约定。

  ③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供需双方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签封。包装水泥取样方法按GB进行,取样数量为20kg,缩分为二等份。一份由乙方保存40天,一份由甲方按标准规定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在40天以内,甲方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而乙方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乙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国家认可的省级或省级以上水泥质检中心进行检验仲裁。

  三、材料的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长沙市雨花区红星村三塘坡村民安臵房工地甲方指定的地点,甲方应保证工地道路畅通。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保证按时供货,如乙方原因供货不及时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途中、进出施工现场及装卸车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应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五、验收标准、方法

  1、送检后质量达到设计及国家验收标准。

  2、乙方送货车辆至甲方工地后,按甲方材料签收员指定的地点码墩堆放整齐且便于点数,全数接受甲方质检员和材料签收员的检查验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签收,同时,不合格品作退货处理,由乙方负责运回(费用自理)。

  3、每包水泥重量不能少于49公斤,如果发现数量减少,所有以前供应材

  六、计量

  计量:按甲方现场材料员签收并经甲方预结算员审核签字认可的送货单数量为结算依据(同时以本合同第五款、第3条为准)。

  七、付款方式

  1、每月水泥用量较大时,则每送水泥达400吨,结算付清400吨款项。

  2、每月水泥用量较小时,即未满400吨,按月结算付清,即月结月清。

  3、每月底经与财务对账无误后,乙方在次月5号前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单,支付手续办完后10个工作日内到账。如遇特殊情况,甲方不能按期付款,双方协定:15天内乙方不得停止供料,15天以外甲方按未付金额每月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并承担相应责任。

  4、每次付款乙方需提供等额税务发票。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派专人根据甲方用量情况,及时与甲方工地衔接,补充货源,在甲方材料采购员通知后的12小时内保证货物的正常供应,如不能保证工地需用量,甲方有权采取其它手段调货,所发生的高额费用(即全部差价金额)从乙方所送货款中扣除。乙方必须遵守上述供应外,还应考虑其它因素影响正常供货(不可抗力事件除外),如不能正常供货,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均从乙方总货款中扣除。

  2、如货物在质量上出现严重的问题,且乙方不及时按甲方要求时间调换的,或在数量上弄虚作假,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拒付所有款项,同时要求乙方赔偿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在供货过程中,如送检样品质量低于供货水泥质量时,甲方可扣除乙方当月的全部货款,因水泥原因导致甲方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全部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提供甲方验收存档所需要的所有检测试验报告等资料,否则,造成甲方延误验收或结算的,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5、此合同签定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拒付所有款项。

  九、其它约定事项:

  乙方当日所送水泥送货单除甲方材料员签收外,应及时交甲方预算员确认签字,否则,未签的票据不得办理结算;要求送货单每月至少汇总对票一次,甲方工程完工且通知停送货后,乙方必须在三天内将所有票据与甲方全部对清,未对清的部分乙方自行负责。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甲方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期限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叁份,乙方壹份,甲方贰份。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12

  编号:日期: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乙方:有限公司地址:

  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将在业务方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2、甲方将从乙方购买甲方自用的(不少于300吨/每年)(指标见附件);

  3、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到货预计以集装罐方式向甲方供应(货到海门港);乙方收到甲方合格的信用证起45天内应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

  4、甲方采用信用证方式以美元向乙方支付货款;

  5、每批货物到港后,甲方应在港口官方规定的期限内提货,否则所产生的任何滞港等费用将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前至少一周书面通知甲方每批货物的到港日期;

  6、甲乙双方将按季度定价,并参照台州市场价格(指中国主要供应商);乙方要求的付款条件为海运提单日起90天信用证付款;

  7、乙方将根据甲方工厂现有生产装置和技术要求,设计并提供一个储存集装罐以及一套与之配套的送料系统,包括称重仪,空压机,吸收系统和连接装置等(下文中简称为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但是,乙方不负责甲方工厂生产线的整改;

  8、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将在乙方的帮助和监督指导下并根据甲方现有工厂布置及技术要求于20年上半年尽早安装在甲方工厂;该系统将符合双方的安全标准,并在首次安装后由双方共同签字验收;

  9、甲方将负责在设备安装前按照乙方的要求完成必要的基础准备工作如土建等,相关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10、该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不包括储存集装罐)的预算总投资约为29万人民币,包含相关成本如设备,材料成本,运费及技术服务费,实际投资额将在安装完成后以实际总投入为准。双方将等额(50%对50%)分担实际总投资。本协议一经签署,甲方将立即汇款万人民币至连云港化物有限公司账户作为50%的预算总投资,安装完成后双方再调整具体金额;储存集装罐将始终作为乙方的财产,系统的其它部分将在一定时期内由双方共同拥有,具体的投资分割单将在项目完成后由双方共同确认并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将保留在任何情况下合作终止时撤走其所属财产的权利;

  11、合作期内,甲方将拥有对全部系统(只要甲方连续地从乙方购买)免费适当(按照乙方要求的规程)使用的权利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及对系统损坏负责,乙方将负责年度的养护及定期的检察;

  12、甲方只能将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用于乙方供应的货物的储存和传输,不能用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其它用途以及任何擅自的改造;

  13、乙方将负责储存集装罐的更换和年度检验;

  14、每个货罐的货物重量溢缺(提单重量与甲方卸货重量之差)在不超过%时将被忽略不计,溢缺超过%时甲方应予记录并立即通报乙方,并按照乙方建议的方案处理和解决;

  15、当甲方购买的量累计达到1000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一部分(占总投资的25%)转让给甲方;当甲方购买的量累计达到2000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二部分(占总投资的25%)转让给甲方;届时该基本送料系统(集装储罐除外)将归甲方全权所有。

  16、协议书双方签字后自上述第一日期起一年(12个月)有效,并且有效期将不断自动延续至下一年度除非任何一方要求终止;

  17、若一方想要提出终止该合作,则该方须提前9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8、事先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泄露给第三方。

  19、该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20、此协议的英文版本内容应与中文版本内容一致,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

  签字: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