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车租赁合同(精华9篇)
每当我们签订油罐车租赁合同时,为了确保双方权益的顺利保障,我们需要仔细思考和准确表达合同条款,那么油罐车租赁合同应该如何撰写,才能确保合法合规呢?下面是网友“jo10976”收集的油罐车租赁合同(共9篇),以供借鉴。
承租方:
出租人:
一、出租人将1辆油罐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架号:
二、租期不限。
三、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5日中午以前上打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油品运输。承租人只有使用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承租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承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自负。
六、违约责任。只要承租人租车,出租人就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将一辆油罐车(型号为SLA5Z、发动机号为050*815、底盘号为5A*8)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12月19日。
第二条:油罐车用途
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车只限于机场内储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于油料运输业务。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写)叁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个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为20xx年3月20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为20xx年6月20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为20xx年9月20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为20xx年12月20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发票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日期以汇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租金。
4、开户名:杨艳,开户行:农行柳州支行柳石路第三分理处,帐号:)。
第四条 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1、交付时间:20xx年12月23日前。
2、交付地点:广西梧州机场。
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负责送到。
4、验收:租赁物到达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后进行验收(含工具、配件)。由双方在工具、配件清单上签字认可。
第五条 油罐车的维修保养
1、油罐车往返途中的维修、通行及人工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2、承租方每周需发动该车15分钟。
3、在租赁期间,油罐车的日常维修、保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 承租方责任:
1、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租赁费,按延期天数以每天应付租赁费额的1%累加偿付给出租方违约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车辆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不得将油罐车转租给第三方。
二、出租方责任:
1、因出租方油罐车的资质(油罐车应属于出租方本人)、罐体本身的质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响承租方的航油储存、飞行任务等由出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油罐车在交付的路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负责。
3、出租方的油罐车总容量不能低于立方米,若低于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关损失由出租方负责。
第七条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对本协议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租赁期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30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 租赁期满油罐车的返还时间为20xx年12月20日,交接地点为梧州机场,返回路途及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 (项目名称)顺利完成,保证乳化沥青运输任务圆满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
二、 施工地点:
三、运输时间: 年 月 日~ 月 日(期间)
四、运输车辆要求: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罐内干净清洁、无渗漏及其他污染物。
2、甲方乳化沥青运输任务约 吨,结算时以磅单数量为准。
3、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任务后,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运输到工地,并对甲方所运乳化沥青全过程安全负责。
4、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自乳化沥青装上乙方车辆后,其责任随之转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
6、乙方车辆必须完成本合同运输任务,如中途停运或不履行合同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五、单价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商运费单价为 元/(含税及燃油费用),从工程开始到结束单价不调整。
2、经双方协商洒布费单价为 元/T(含税及燃油费用),从工程开始到结束单价不调整。
七、其它事宜:
(一)本合同条款受《合同法》保护,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二)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改变合同有关条款。
(三)合同签订后,如果因合同条款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时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签定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2、按期、足额收取双方认定的租赁费和相关押金,未经协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权收回车辆终止合同;
3、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4、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
5、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6、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在规定区域的车辆使用权,如超出规定地区须通知甲方,经允许后方可;
2、对向甲方提供的证件、印鉴、支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欺诈行为,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4、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否则引发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须加97#以上油料);
5、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尤其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的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监控。
如发现异常,应即刻与甲方联系进行维修,如继续强行运行出现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并处以元以上罚款,终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将所租车辆转租、转让、转卖、抵押;自行更换驾驶员,否则除后果自负外,甲方处以元罚款,并收回车辆;
7、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另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
如有违规,将按被拆物件的新件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
三、担保方的权利的义务
担保方就乙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法律责任。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现在标准执行;
2、日租车辆日限行50公里,每超过一公里每公里按50元计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车,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按提前天数租金的50%计算;
4、合同签定后乙方即时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结清,长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应一次付清或参照长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车辆的事故修理:
1、车辆需保养或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时,必须到甲方指定的厂家修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厂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处以元罚款。
六、车辆续租和退车
1、短租车辆续租应在期满前3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续租,并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
2、乙方退车应遵守约定时间,逾期4小时以内交当日租金的50%,超过4小时按全天租金计算;
3、乙方退车时如出现车内外物品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车辆外观发生划、蹭、磕碰等损伤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复,费用乙方自负,或由乙方委托甲方修理,乙方应确认甲方提出的修理价格相关损失,并按此支付。
七、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1.保险条款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2.承租期间如出现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乙方除即刻向有关部门报案外,并同时提供全部相关证件,作为甲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的根据,如因乙方延误,超出保险公司报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证明不够理赔条件,其所有损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赔付;
3.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其原因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付,同时租金照付;
4.乙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事故处理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甲方协助处理事故所支付的费用和保险公司赔偿部分款额的先行垫付;
5.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事故,在事故未处理完,车辆未修复时,乙方仍须按天或月交纳租车费用;
6.公安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对事故结案后的赔偿金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但免赔和不予赔偿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承担车辆修理费用的40%元,作为车辆因事故造成车辆贬值赔偿,车辆修理费超过元时,按60%赔付给甲方;
7.甲方公司车辆特殊,需由乙方公司承担购买当天车辆保险。
八、其它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作出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租赁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水泥罐车一事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临时租赁乙方一台载重量为50吨的散装水泥罐车一台,车号为吉J。
二、水泥罐车的工作内容为:从甲方临时库房转运袋装货物到甲方混凝土拌站并泵送至散装货物储存罐内。
三、水泥罐车租赁单价为人民币元/天,在租赁期间内甲方负责乙方的车用燃油。
四、乙方应确保租赁车辆的机况良好,若因乙方本身车辆机况问题致使甲方租赁时间延长的,甲方不承担延长时间的任何费用。
五、乙方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应将设备停在甲方施工现场,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车辆驾驶员食宿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车辆在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运输途中应注意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由乙方司机操作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七、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需经过居民居住区,必须降低行车速度,以免造成扬尘过大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成都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20年6月26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两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将一辆油罐车(型号为SLA5Z、发动机号为0、底盘号为5A8)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年12月20日至20年12月19日。
第二条:油罐车用途
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车只限于机场内储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于油料运输业务。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写)叁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个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为20年3月20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为20年6月20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为20年9月20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为20年12月20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发票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日期以汇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租金。
4、开户名:杨艳,开户行:农行柳州支行柳石路第三分理处,帐号:)。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1、交付时间:20年12月23日前。
2、交付地点:
3、交付方式:。
4、验收:租赁物到达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后进行验收(含工具、配件)。由双方在工具、配件清单上签字认可。
第五条油罐车的维修保养
1、油罐车往返途中的维修、通行及人工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2、承租方每周需发动该车15分钟。
3、在租赁期间,油罐车的日常维修、保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承租方责任:
1、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租赁费,按延期天数以每天应付租赁费额的1%累加偿付给出租方违约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车辆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不得将油罐车转租给第三方。
二、出租方责任:
1、因出租方油罐车的资质(油罐车应属于出租方本人)、罐体本身的质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响承租方的航油储存、飞行任务等由出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油罐车在交付的路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负责。
3、出租方的油罐车总容量不能低于立方米,若低于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关损失由出租方负责。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对本协议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租赁期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30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租赁期满油罐车的返还时间为20年12月20日,交接地点为梧州机场,返回路途及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将位于XXXXXXXXXXXXXX场地租赁给乙方。临街面从南北方向量起长约130米,东西平均宽约105米、约25亩场地(内含门面房 间、窑洞 孔、厂房 间)。实际状况以《土地证》标注尺寸为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请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租赁时间:从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租期共计12年。年租金为捌拾万元整。
二、本协议签订之时,乙方支付给甲方合同保证金壹拾万元正。乙方必须在20xx年8月1日前将第一年租金捌拾万元整一次性付给甲方(壹拾万元保证金可冲抵房租)。从第二年开始,每年乙方给甲方交付租金的时间是当年的6月1日。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租赁期间所租场地用于汽车销售、维修。所投入的设备、设施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经营。如因非法经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如需办理本场地修建等其它相关审批手续,在符合相关国家政策的前提下,甲方应给以充分协助。办理手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
承担。
五、乙方在租赁场地期间,不得随意转租、转让、抵押场地设施。若有违犯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六、在乙方遵守合同,依法经营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
七、场地现有的可用设备、设施:如变压器、水井、上下水设备、房屋等,甲方交由乙方和另一租赁方无偿共同使用管理。由此另行产生的费用:如水电费、设施维修费、市政环保费等费用由乙方和另一租赁方共同承担。协议到期后完好交还甲方。
八、如乙方在修建时需要,可将甲方现有工房等建筑物拆除,建立新厂房,乙方如因经营不善等其它原因中途退出,建筑物不得拆除,完整留给甲方,当年所交租金不予退还。乙方如要拆除设备、建筑物等,需赔付甲方伍拾万元后方可拆除。
九、本协议到期后,如果甲方继续向外租赁此场地,在市场同等价格基础上,乙方优先租赁,并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十、协议到期后,如果乙方不需继续租赁,应提前6个月通知甲方。乙方可自行拆除在租赁期间新建的房屋及设备设施。
十一、因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城市建设规划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使用本场地以及一切连带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甲乙双方若有违约,违约方需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叁拾万元整。
十三、协议签订后,甲方必须让原场地租赁者至6月1日前撤离场
地。并交由乙方经营。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 :
20xx年5月乙方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 市 路 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三条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办公经营场所使用。
第四条 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第五条 支付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币(大写)作为定金,在签定本合同后 日内,乙方必须用现金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年租金。
第六条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
第七条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租赁期间,对于房屋外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甲方应履行外部协作单位的管护义务,若因此造成乙方财产等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出租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
3、出租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
4、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6、甲方保证出租房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并为乙方出具产权作用证明(乙方办理工商执照用);
7、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8、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9、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等);
10、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11、租赁期内,甲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2、其他约定:。
第八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施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施损坏的(属正常损耗的除外),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同时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4、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若未签订续租合同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又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5、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的水、电费;
6、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7、乙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或变更用途。承租方若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须经甲方同意;
8、其它约定:。
第九条 乙方在出租房屋从事超越经营范围等违法活动或为他人的违法活动提供场所便利条件的,甲方一旦发现或经有关部门通知,应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维修的,应经乙方同意,甲、乙双方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
1、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2、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期满的房屋交接约定: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消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确定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如何确定违约金
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2、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