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场地租赁合同【锦集10篇】
【导语】每当我们需要租赁活动场地时,为了确保合同的公正和顺利进行,我们会制定一份详细的租赁合同来保障双方的权益。本文是热心会员“laoyan”收集的活动场地租赁合同(共10篇),欢迎参阅。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租房屋位置、面积与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房屋,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上款所称房屋是指由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场地、房屋及其配套设施。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允许乙方提前进驻装修,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该期间不收取租金。)
承租期满前两个月,若乙方希望继续承租,应书面告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的承租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租手续,逾期告知视为放弃。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租赁标的物灭失或不适于继续使用,本合同自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每年租金额为:元人民币(¥元)。
付款方式:自年起,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年房租。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同时缴纳元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依约退还房屋并结清各项费用。乙方若有欠款现象(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煤气费、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等),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欠款的,乙方应及时补足。若无任何欠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5天内,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如因乙方原因而导致合同解除、终止的,甲方将不予返回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租赁该房屋的相关规定
在乙方如约支付租金的情况下,由甲方支付出租房屋的供暖费用。
乙方负责出租房屋内财产设施的保管和保险。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免责,并互相协助争取相应补偿。
第六条:房屋的装修和维护保养
甲方负责该房屋的建筑质量达到使用要求(不得漏雨,排水系统、电力供应及供暖系统完好等)。
乙方在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即可进驻装修。乙方装修不得拆改主体结构,在地面、墙体及棚顶打钉钻眼加大荷载时不得损坏建筑的结构;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内设施。
第七条: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等其他费用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因乙方违约而导致甲方解除合同,已缴纳的房屋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双方在合同期内,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处理
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十五日交还该房屋,并将存放的自有财产物资及时处置。如逾期不归还或未处置的财产物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代为处置。
第九条:适用法律及争端解决
双方产生争端,应友好协商,互谅互让,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通则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乙方代表:
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凭期限
租赁期共年,甲方从20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x个月或空关x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由乙方在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3,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六条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x月x日年x月x日
甲方:
乙方:
由乙方承办的活动将于年月日在门口举办,双方为圆满办好此次活动,就场地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场地位置及使用时间
1、时间:年月日。
2、地点:场地相关区域。
3、现场布展时间:年月日。
4、现场撤展时间:年月日前撤场完毕。
二、活动相关费用支付方式
1、场地使用费: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乙方在活动后内将场地损坏的设备、设施、绿化恢复完毕,并经甲方派人验收确认之后,甲方无息向乙方退还保证金。如乙方未按期恢复,甲方有权将所有保证金用作违约金来赔偿甲方损失。若相应损失该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另行予以赔偿。
3、乙方于签订本协议合同当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上述全部款项。
4、以上款项支付方式:现金或支票。
三、甲方相关义务与权利
1、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场地。
2、提供活动期间动力、照明及设备、用水用电接口点,安排专人协助乙方落实水、电的对接。
3、若乙方需要保洁服务,甲方可优先为其进行安排,服务费用另计。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交付场地给乙方使用,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义务与权利
1、乙方作为本次活动的组织单位,在此次活动的专版宣传中应对此次活动的场地提供单位甲方进行相关宣传,同时乙方应自行向审批大型活动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审批,并将审批同意举办本次活动的相关全套批复文件的有效复印件于活动开始前一天提供一份给甲方留底备案,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负责本次活动组织实施工作及相关的安保、消防、清洁维护、垃圾清运工作,确保活动圆满开展。
3、因使用不当或活动需要而造成的场地、设施、设备、绿化破坏,乙方应在活动结束后按时恢复或按甲方提供的标准在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赔偿。
4、乙方应自行安排保安人员负责场内的交通秩序、车辆行驶、停放安全、现场活动秩序和参观人员及活动参与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5、未经甲方同意的,乙方不得将场地用做与此次活动无关的事项;甲方为乙方本次活动提供的场地,乙方不得转租。
6、乙方使用广告位需自行负责所设广告牌的安全性及合法性,相关手续由乙方自行负责;该广告牌制作、安装前,应报甲方审核同意。
7、乙方使用广告牌发布商业广告或其他任何宣传信息时应保证其发布内容的合法性,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违约条款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约定事项,如其中一方单方解除合同,除不可抗力和政府原因外无论何种原因解除合同,另一方均有权收取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六、附则
1、为确保双方权益,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将场地使用布置方案报甲方确认。
2、甲乙双方应各自确定相关负责人,以便双方的工作协调和衔接。
3、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重要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送交对方签收或按合同约定地址邮寄送达。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年月日
场地提供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场地使用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场地使用
1、甲方提供位于的场地供乙方临时活动
2、甲方提供公司一层办公区、二层排练区、三层录音棚及录音控制室。
二、租赁期间
1、本协议的场地使用期限是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于年月日恢复使用场地原状,并通过甲方验收后方可将全部人员撤离使用场地。
三、租金及其支付时间、方式
1、租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即(小写)¥元。(不含税金额),如乙方需要开据有效发票,需另支付5%的税金(人民币元)。
2、自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其尾款人民币¥元整于年月日前付清。如开具发票需连同税金于年月日前付清。
3、租赁支付方式:支票□汇票□现金□(选择为√)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将场地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提供的场地现有相关设施应保证状况良好,即保证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因场地的原因而影响活动的正常进行。
3、甲方向乙方提供前后施工期间的卫生间,供乙方施工人员使用;
4、提供施工及活动期间全天城市自来水(生活使用标准水质),供乙方餐饮提供及保洁人员取水;
五、乙方义务
1、乙方的经营范围是。不论暂时或长期,乙方将全部或部分活动场地做任何不同于上述的活动或用途且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均被视为对本协议造成实质性的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以此视为违约。
2、乙方方保证活动场景搭建方的合法性与资质认可,并承担现场布置与搭建等的一切安全问题,若因乙方及其供应服务商布置与搭建现场所造成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并承担事故发生的所有费用。若出现违章搭建行为,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合同。
3、乙方保证对活动的形式、内容的合法性,以及在活动中所陈列或销售的商品使用合法的商品名称、商标、商号(或公司名称)及服务标志。
4、乙方保证已经得到活动以及活动中所销售商品的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专利权或相应的合法使用授权,并应主动向甲方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若乙方在该活动中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
5、因乙方的经营活动导致侵权纠纷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进行违法的商业活动。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租赁协议,所收款项不予退还,并保留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乙方放弃对甲方的抗辩权。
7、如果,乙方举行的活动与经营的商品被相关机构或被甲方确认为有上述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通知之日起终止。
8、乙方负责该活动宣传、统筹准备工作,每日活动结束的场所清洁及卫生维护。
9、乙方爱护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及物品,对于三层所有的设备操作可咨询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10、乙方负责场地布置前甲方物品的装箱、运输及安置于安全的库房中,保证甲方物品不造成损毁、丢失。活动结束后需将甲方物品如数运输回场地,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恢复安装,恢复活动前样貌。如有损毁、丢失物品需照价赔偿。
六、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赔偿对方损失外,还应支付违约金,其中:
(1)因为乙方原因至活动不能如期举行,甲方不退还乙方预付的任何款项;
(2)如因甲方原因致活动不能如期举行,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额款项,如活动已经在进行中,甲方应该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租金,并退还乙方多余款项部分。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清场,每逾期一天支付人民币万元滞留费;
(4)乙方未按合同的条款执行,甲方有权力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出现后2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应当在10日内提供证明。
七、特别条款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活动场地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或与他人合作。如果乙方发生上述行为,将被认为是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且有权没收甲方已经缴付的所有款项,则本协议自通知表明的日期起终止。
2、乙方如其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搬离场地,则在场地的所有物品均视为是遗弃物品,出租方有权清理、搬走或以任何甲方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处理。
3、如果乙方认为场地需要重新设计、布置,乙方需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附上设计、布置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果乙方未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视为乙方违约。
4、乙方同意在以下情况下甲方无责任:
(1)在活动场地内的偷盗或损坏或损失。
(2)非因为甲方的原因导致的任何水,电的中断供应。
(3)非因甲方的原因导致的乙方所拥有或占有、使用的物品的损坏、损失。
(4)活动期限乙方雇员、代理人及其他为其工作的人员造成的损害或损失。
八、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1、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部分条款变更。但必须以书面形式,且甲、乙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
2、合同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且甲、乙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解除方因接触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应当负责赔偿。
3、合同终止: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合同即告终止。不可抗力包括:
(1)自然原因:水灾、旱灾、风灾、地震等
(2)社会原因: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等;
九、法律和管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可选择一种或两种)
(1)提交市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2)由市区人民法院裁决。
2、本协议以中文作成,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3、双方经认真阅读,充分了解本协议的内容,并已见证签署文本的日期时的签名和签章。
4、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就本协议第一条所指的地面活动(“有关活动”)之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有关活动
(1)活动名称
(2)举办时间和地点
(a)年月日
(b)
二、甲方的责任
(1)由年月日,甲方将校内的演出场地租与乙方,作为本次活动广州赛区的其中一个准决赛会场。如因校内主管部门需占用同一场地,则甲方须于年月日前通知乙方,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逾期通知,则视为甲方违约。
(2)甲方负责活动当天的场地保安工作;
(3)甲方允许乙方/或乙方邀请的其它人于活动时间内在活动现场的舞台上进行表演;
(4)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的灯光及音响系统予乙方使用,并提供活动所需的电力,同时须派出专业的控制人员协助乙方;
(5)甲方负责提供独立的vip化妆间及公用化妆间各一个;
(6)甲方将提供一个独立的储物室供乙方存放活动物料;
(7)甲方将于校内人流密集的地点提供两个面积不大于的空间供乙方作为活动咨询点使用;
(8)甲方将容许乙方的舞台及灯光音响等相关活动设备提早于活动前一晚(即年月日)进场进行安装及调试的工作,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9)在乙方的相关物料进场并进行安装调试时,甲方须提供场地的电力工程人员在场协助;
(10)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或公众透露本协议的内容和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得到的有关乙方的任何保密性商业信息。
三、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及时提供其委托甲方就有关活动向有关部门报批手续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有关活动的具体方案;
(2)乙方应按照有关国家机关批准的有关活动内容举办有关活动。如因为超越有关国家机关批准的有关活动范围引起的有关活动被取消,乙方将负全部责任;
(3)乙方邀请的第三方搭建或执行公司,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协调工作;并确保搭建工作的安全,如产生不良隐患应及时排除解决;并对此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或公众透露本协议的内容和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得到的有关甲方的任何保密性商业信息。
四、费用和支付
(1)乙方总共应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所指服务的费用;
(2)乙方应在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现金人民币元整作为预付费用,甲方应在收到款项后提供相应的收据;
(3)乙方将在整个现场活动结束后的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费用(即人民币元整,以现金的方式支付予甲方。甲方应在收到款项后提供相应的收据;
(4)除本协议规定之外,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各自承担由于其各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和责任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法律规定的有关税费和政府规费;
(5)乙方在按照本协议规定向甲方全数支付了有关费用后,对甲方不再负有任何支付义务。
五、陈述和保证
(1)该方是根据其成立地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2)该方有权及/或得到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全面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义务。本协议在正式签署后对该方有效且具有约束力,另一方可根据本协议行使其权利和利益。
(3)该方已获得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必需条件以及采取履行本协议的一切其他行动。
(4)本协议的签署将不会导致该方违反对该方有约束力的合约及适用法律。
六、违约责任
(1)当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下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时,或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为不真实或不正确的,违反或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而蒙受的一切损失。
(2)违反本协议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
七、终止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为止。
(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如任何一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该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但第(e)款除外)要求对方就本协议的终止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相关的赔付责任:
(a)严重违反本协议下的任何条款;
(b)进行清盘或类似行为;
(c)于任何法律程序中被裁定为破产;
(d)有关活动未获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虽经批准,但被有关部门中途下令停止举办;
(e)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定义见下文)使其无法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连续达3个月之久。
八、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受影响一方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合理地防止及避免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受到妨碍,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受影响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之后从速以电传、传真或挂号空邮信件通知另一方,并须在其后的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详情及书面证明,证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对于由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均无权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遵守。
一、 租赁场地位置及面积
1、 场地:x创新广场楼号店铺。
2、乙方所租赁商铺按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见附件1),租金及各项费用均按建筑面积计收。
二、 租赁期限
1、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2、本合同所有期限均以本合同约定时间为准,甲方不再另行通知。
3、若双方愿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商铺租赁关系,则应当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4、若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双方未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则视为乙方无继续租赁商铺的意愿并放弃了优先承租权。
5、如因甲方业态调整等原因,需调整或调换本合同约定的面积和位置,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 租赁用途
1、乙方租用商铺的用途:
2、如果乙方依法进行广告宣传活动时,不得使用本广场的楼体或广场的总体作为广告内容,乙方所能使用的内容仅包括所租用的部分。
四、租赁费用及相关费用
1、本合同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2、租赁费用包括租赁商铺的租金、服务费和管理费。
租金 元/平方米/月,合计 元/月;
服务费 元/平方米/月,合计 元/月;
管理费 元/平方米/月,合计 元/月;
合计 元/月(大写: )。
3、租赁费用按季支付。第一季租赁费用应该在计租日开始前10日支付,即年月日前交付第一季租金。以后乙方在每季度第三个月25日前将下一个季度租赁费用缴到甲方的银行账户或甲方财务部。完成付款的日期以收款方银行进账日或出具有效收款票据日为准。
4、租赁费用到账后,甲方应当向乙方开出合法收费凭证。
5、若乙方由于遗失收费凭证而要求与甲方对账,则以甲方财务的数据为准。
6、其他费用:
(1)乙方自用水电费为先购买后使用,收费标准为水费元/吨,电费为元/度。(如遇政策调整根据相关规定上下浮动)。
(2)乙方经营产生的各种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履约保证金及水电周转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为:)。须在合同签订三日内支付到甲方银行账户或财务部。
2、履约保证金到账后,甲方应当向乙方开出合法的往来凭证。
3、租赁期满,如双方不再续签,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在三个月期满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4、甲方收取乙方水电表保证金元,乙方撤柜并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5、本合同项下所有保证金乙方不得用于抵扣租赁费用、违约金等各项费用。
六、物业管理
1、租赁场地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管理。
2、乙方支付的租赁费用已含租赁场地之外公共部分的设施设备的管理费用(共用部分的供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的维护、保养、维修、化粪池的清掏、公共通道和停车场地的秩序维护等)。
3、乙方自行负责租赁场地内的物业安保、清洁卫生、电力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大修、翻新、改造及安全责任和相关费用等。乙方租赁区域内的物品、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4、在与本合同一致及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规范。
5、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按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按时交清各项费用。
6、甲方按商业用水、电量标准提供合格水表、电表各一部,若乙方需超标准增容,应向甲方支付增容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7、甲方场地内的停车位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由甲方统一经营、管理,乙方和乙方顾客可有偿使用,如乙方的客人在甲方指定停车场地之外停车受到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移交标准
1、乙方所租赁商铺为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派代表共同检查确认场地及附属设备完好,由甲方将店铺以完好状态移交给乙方。
3、本合同终止之日,双方应派代表共同检查确认场地及附属设备完好,由乙方将店铺以完好状态移交回甲方。
4、商铺移交之日,也是对商铺内的治安、消防、卫生、计划生育等事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转移之日。
八、房屋装修及使用
1、甲方同意自甲方实际交铺日计算)。免租装修期内乙方除免交租金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均不免除。如乙方逾期完工,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200元/㎡的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15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第4项之约定处理。
2、乙方进场前应按《装修管理规定》提供装修方案及效果图,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缴纳装修保证金及垃圾清理费、工卡费等方可进场装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3、本合同终止时,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和墙体的设备和装修(包括空调、广告位等),不得拆走(办公设备除外),甲方也不予补偿。
4、乙方自行到城建,消防等管理部门办理装修施工报建等相关手续,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5、所有装修费用和报批手续由乙方承担。
6、在装修期间,乙方应当保证场地内的消防、治安等各项安全。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装修及使用过程中不得改变或损坏房屋的外观(包括玻璃、涂料、广场等等)。
8、乙方装修及使用过程中不得安装产生不良影响的电子设备或其他设备。
9、乙方装修完毕应取得消防等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并将其复印件送甲方存档之后,才能启用。
10、非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对其装修给予任何补偿。
九、房屋维修
1、租赁开始时,双方应派代表共同检查确认场地及附属设备完好。
2、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场地及其附属设备。
3、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租赁场地结构及附属设备 (不包括乙方自行安装和装修部分)损坏的,应通知甲方及时检查并决定维修方案。
4、乙方应当积极协助并保证必要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顺利进行。因乙方的不协助,或者妨碍施工而延误维修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装修内容、装修施工和日常使用等乙方原因给其他承租人或他人造成的所有问题(包括渗漏、坍塌等),乙方必须在三日内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如乙方三日内未修复的,由甲方代为修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三日内支付给甲方,乙方逾期不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还应向甲方支付修缮费总金额十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十日不支付修缮费和违约金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立即收回乙方租赁场地,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且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公共区域及附属设施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一旦损坏,甲方应及时修缮,不得拖延。
十、合法经营
1、乙方保证其租用期间合法使用场地,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政府有关税务、治安、消防、环境卫生、计划生育、暂住人口管理、特种行业经营管理、保险等项规定,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乙方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消防、环保、防疫、特许经营等各种证照手续自理。
3、乙方应当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各项经营许可证有效。并将复印件报备甲方存档。
4、若有任何致使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和各项经营许可证有效性不完整的情况发生,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之内书面告之甲方。此种情况的解决由乙方自行全面负责。
5、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变更经营项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停业、歇业、休业等,不论是何种原因所致,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7、乙方关闭,视为乙方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按照本合同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合理使用
1、租赁期间,所租赁商铺作为公共场所的强制保险责任由乙方承担,此种保险费亦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在所承租的商铺内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品和违禁物品。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中止水电供应或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租赁商铺:
(1) 将租赁商铺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
(2) 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
(3) 拖欠甲方各项费用其中之一满一个月;
(4) 将水电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5) 擅自将经营场地进行改造;
(6) 无正当理由连续2天或者当月累计5天不营业的。
十二、合同终止
1、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当结清租赁费用及其他各项费用。
2、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对租赁场地损坏部分查验确认,乙方应在查验确认后三日内负责修复,逾期未修复的,由甲方组织修复,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租赁场地产权变更
若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则本合同的甲方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新的房产所有人,甲方应预先通知乙方,并在转让合同中注明本合同继续有效,直至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否则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保密条款
1、非因法律要求或受管辖的政府机关的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如有一方向自己聘用的法律顾问或会计师透露本合同不被视为泄密。
十五、通知
1、双方承诺在本合同中所约定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手机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真实、有效,通过本合同约定的任一联系方式通知对方均为有效通知。
2、双方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如下:
(1)甲 方:
地 址: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手机号码:
(2)乙 方:
地 址: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手机号码:
3、双方承诺上述联系方式变更应于二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十六、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赁费用及其他各项费用,除仍应补交所欠款项外,并应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日计算,每日为:所欠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2、乙方逾期交付租赁费用及其他各项费用满一个月,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乙方经营商铺,不退保证金,且乙方须赔偿因其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合同期届满,乙方逾期不交出经营场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逾期一日按履约保证金总金额的双倍支付违约金。
4、经营期内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而导致本合同解除的,另一方有权要求按履约保证金的120%支付违约金。同时,还应赔偿因此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5、经营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如乙方需终止或解除的,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但不退还乙方的保证金,如甲方因经营调整需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后,可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无息退还保证金。
6、经营期间,乙方的营业时间(包括节、假日)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在规定营业时间内不得无故停止营业;若出现本合同第十一条第3项之情形,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乙方经营场地,不退保证金。
7、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与任何第三方之间发生纠纷造成甲方损失时,乙方应承担全额赔偿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七、争议解决
1、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在7日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履行问题发生诉讼,诉讼期间不得停止本合同全面执行。
十八、其他
1、甲方声明:若乙方有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违反商业道德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声明:因乙方工作人员行为或因乙方生产、经营、销售产品的质量等问题而导致第三人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或者被税务、工商、质检等国家行政部门予以处罚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产生的损失向乙方追偿。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所列附件《经营管理公约》、《消防责任书》等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十九、特别约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租赁场地进行促销宣传活动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推广产品: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活动期间场地的清洁及保安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千瓦/平米电量、电源线及接线设备。
2.活动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志愿者名,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提供的2名志愿者进行培训,乙方要派名志愿者帮助甲方布置和清理活动现场,并且乙方志愿者要帮助甲方做问卷调查等推广活动。
3.活动期间,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规划位置布展,不得私自扩张面积或转租。
4.乙方要服从甲方对活动的安排及管理,活动中如有未经甲方许可事宜,且经甲方劝阻乙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方需在活动前五天签署合同并将全部合同费用及活动方案交于乙方,如甲方签署合同后,活动举办前个工作日内未能交付全部合同费用,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6.乙方在活动前必须进行活动宣传,张挂条幅、升空气球、飞艇、彩虹门等和散发气球、宣传资料等同类产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7.合同一经签署,如因甲方原因向乙方提出撤销活动之要求(除恶劣天气因素),甲方须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全部活动费用的%如因乙方原因提出取消甲方活动要求(除学校及上级单位的强制命令、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到期),乙方需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全部活动费用的%。
三、活动中如发生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人:签约人: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出租方:北京凯越美地西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场地内进行合同约定事宜, 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场地租赁合同:
租赁位置:
甲方同意将西单大悦城购物中心(以下简称“商场”)层圆弧区之场地,面积约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场地”,其位置见附件一《租赁场地位置图》所示的特定部分,该位置图仅作识别用途)交付给乙方以作商品展示及销售之用.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已经实际考察场地现场的实际情况,并确认场地现状.租赁期限及布场和撤场时间 :
租赁时间:自XX年11月5日10:00 起至 XX年11月21日22:00 止.乙方布场时间为上述租赁时间开始前8小时之内.乙方撤场时间为上述租赁时间结束后8小时之内.使用用途:
上述场地用于乙方及其招租商户所经营的品牌(附件二《乙方招租商户名单》)开展 品牌推广及销售 活动(以下简称“本活动”).乙方须具备经营上述类别品牌或举办上述推广活动的一切有关的合法经营手续(附件三《进场商户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并报甲方书面审核.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上述约定用途之外使用该场地,否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乙方可根据需要于该场地内摆放乙方活动所需并属于乙方所有或乙方有权使用的临时性设施,包括 音响设备,展架,展品(以下简称“临时设施”).租金,其它费用及其支付
上述场地的使用为收费活动,采取以下计取模式:
合同租赁期限租金总额合计为人民币3600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乙方采取以下方式支付租金:
本活动后开始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场地租金即人民币3600元一次性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租金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票据.乙方逾期支付且经甲方书面催告2个工作日内仍不支付的,甲方有权无需得到乙方同意,即可终止本合同及将场地另行出租予第三方,且甲方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终止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终止.乙方另需按以下约定支付如下费用:
本活动开始前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 XX元(租赁保证金为现金支付).该租赁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如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有任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以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失.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租金,保安费,保洁费以及电费,违约金及其他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抵扣租金,违约金和其他费用(但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该等行为可同时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甲方应在抵扣行为发生后书面通告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前款所述书面抵扣通知的3日内把被甲方扣除部分的租赁保证金重新补足并支付予甲方.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该笔租赁保证金即转为商品销售的质量保证金.但如有消费者投诉乙方所出售的商品或产品的质量出现问题乙方不能如期妥善解决,甲方有权将保证金用作有关的赔偿.乙方按合同约定将场地恢复原状并交还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结清后,甲方在租用期满后10天内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扣除乙方应承担而尚未支付的租金,保安费,保洁费以及电费,违约金及消费者赔偿金(如有)及其他费用后,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时乙方需携带活动期间产生费用的缴纳收据或发票,甲方在核对乙方已缴纳费用的收据或发票后退还租赁保证金.与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相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除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合同由甲方代扣代缴的以外,乙方须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因租赁及经营该场地而产生的一切税费.乙方需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租赁场地活动行为规范(见附件四).如因安全,工程或政府原因,需变更租赁时间,场地范围或位置,在征得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活动时间或地点,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对其招租的商户资质,销售的食品及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其在租赁场地内的全部经营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不可抗力
若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政府不允许开展本合同项下形式的宣传活动),未能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或部分,则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免除该方全部或部分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避免对方所遭受之损失扩大,并且应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有效证明予对方,此为依据上一款免除该方全部或部分责任之前提.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未能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则对方遭受之损失因此而扩大之部分应由该方予以承担.违约责任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不能按约定时间举行活动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场地,不予退还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还应负责赔偿.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不能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场地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如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如在本合同签署之后乙方作出下述任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停止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活动,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甲方可从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若甲方经济损失高于赔偿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不足部份: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场地使用用途或将本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附件二之外的第三方并在得到书面通知后仍不予改正的;
乙方被政府有关部门处以停业整顿,或乙方举办的活动被政府有关部门处以停止或取消等处罚的,或有其他违法行为;
任何一方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则合同自合同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即解除.在租用期间,乙方须保持该场地于良好使用状况,并须承担任何不妥善使用该场地而致该场地遭受损坏或对任何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责任.若第三方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与乙方发生任何纠纷,而直接向甲方追索时(包括提起仲裁,诉讼),乙方须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及所有与此有关的开支及费用,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遵照中国法律法规进行,并获得相关的合法,有效经营许可.如因乙方的经营活动违法而给第三人造成任何损失的,全部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上述事宜使甲方遭受第三人追索,并导致甲方向第三人支付赔偿金的,则在甲方向第三人支付赔偿费用后,有权向乙方追索.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以及其他各项应付款项,乙方应另行支付其拖欠金额%的违约金/天至实际支付日止.如乙方举办的活动内容应须有关部门批准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授权,因乙方未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或合法授权,甲方因此而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当双方意见无法达成共识时,应首先考虑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以仲裁方式解决.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所有因仲裁案件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其他
乙方应保证其在该活动期间,在该场地内的经营行为或组织的宣传推广活动所涉及的宣传资料,商品商标(包括其图形或文字),企业名称或商号及活动图片等拥有合法使用权(以下简称“信息资料”),甲方有权在活动期间将该信息资料无偿用于 西单大悦城 购物中心的活动报告,商场资讯,新闻宣传稿等各种宣传推广形式.如因此引起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在该场地的活动如涉及舞台表演及音响较大之活动,若因乙方的音响过大,致使周边店铺的正常营业受到严重影响,乙方应负责与周边店铺友好协商解决或停止相关活动.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位于 商铺、场地一处,现租给乙方使用,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提供乙方所用商铺、水、电、等设施,水、电费由乙方缴纳。
2、租期 年,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年租金为 元整(¥:),租金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交给甲方,到期不缴给甲方,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所用商铺、场地。到期续租乙方有优先权,双方协商签订协议。
3、乙方使用期间,必须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乙方因经营不善,违法经营造成的任何损失及账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均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不能用甲方的商铺、场地做任何抵押。
4、使用期间,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租,不得私自建设,如有建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合同到期乙方所建设施、设备应拆除移走,恢复场地。甲方需用设施、设备时双方协商,甲方付给乙方一定费用。
5、租用期间,如因政府拆迁,甲方退还乙方租金,本合同终止。
6、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私自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并包赔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力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名称,机构,面积与用途
房屋位置: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新馆三号馆南面服务间。 面积:25平方米
房屋用途:饮料、小食品经营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止。
租赁工期满后,乙方无违约行为并要求延长租赁期,可按第条所述内容,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提交书面通知给甲方,如双方签署延长租赁合同,则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继续有用。
第三条 租赁租金及纳期限及其它费用
租金:年租金人民币贰万壹仟柒佰捌拾元整();(20年元,每年按10%递增)。
支付方法:租金一年结算一次。每期开始前十五天内支付,首期租金应于20年1月30日前支付。逾期付款则按每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逾期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场地,并可对乙方承租房屋内的所有财产充低房租(以评估价值为准),当乙方承租房屋内财产不足以充抵房租时,甲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追索。
第四条 租赁房屋的交接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15日内,按照双方约定的交接程序,将本合同第一条所定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应对所交付的房屋进行验收后,在房屋交接上签字,以示交接完毕。
租赁期满后,乙方若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在租赁期满后一周内将所有租赁的房屋经甲方验收后完整地交给甲方。
第五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维修保养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的房屋内进行二次装修,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遵守政府有关建筑、消防、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等方面的规定。二次装修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和破坏二次装修,如损坏到房屋设施,乙方按市场价赔偿,甲方也不支付任何装修补偿。
乙方必须近接受展务公司体健中心日常管理,确保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卫生整洁,不得出售变质过期食品,违反规定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有下列情况的,构成违约:
A.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房屋:
B.未按合同规定按期交纳租金和其它费用;
C.在所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D.租赁期满后未按合同规定将房屋交还甲方;
E.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在方;
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的经济损失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实际损失赔偿金。赔偿金按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核算,如不能达成一致,按争议条款执行。
租赁期内,由于乙方原因自行解除合同,甲方不退赔乙方已支付租金,如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甲方有责任向乙方退赔已支付到期部分的租金。
违约事件发生后,履约方要求继续本合同,无论违约方是否已支付违约金,赔偿金,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第七条 不可抗拒力
如发生不可抗拒力,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日内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文件。 条八条 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
甲方保证乙方人员正常的经营人员正常的经营行为。详见写字楼管理规定。
在“昆交会”会展中心举行大型活动期间,乙方应配合甲方遵守有关规定,如遇场地被展会或大型活动征用需临时搬迁,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费用支付责任,但乙方占用期间给予顺延。
乙方在每间租用房内用电总额超过二千瓦时,应向甲方申请超出部分的数量,并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所需电源。
在租赁期内,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昆明会展中心的有关规章管理制度,若有违法经营活动,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还应同会展中心体健中心签订安全责任书,负责其租用房屋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和治安安全责任。
乙方自行负责经营有关证照的办理,并独立承担经营责任。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对租赁场地擅自与第三人开展联营合作。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在修改文件产生前,双方仍应执行本合同的规定。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供有效证书配合乙方办理有关经营执照。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