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购销合同书怎么写(通用5篇)
【简介】在商业交易中,商品购销合同书是确保双方权益的重要文件。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我们需要了解如何正确地撰写商品购销合同书。本文是会员“yuanyan”收集的商品购销合同书怎么写(共5篇),欢迎参阅。
甲方(买方):
地址:
乙方(卖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按下表所列要求向甲方提供商品:
第二条交货时间和地点:20年月日前交货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
第三条质量要求:乙方所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标准。
第四条验收交付:
(1)甲方经验收并在乙方交付货品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后方与足额付给乙方货款。
(2)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货品,乙方负责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免费更换。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总货值的%偿付甲方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货款中扣取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未按期付款,则每逾期一天按总货款的%偿付乙方违约金。
(2)如乙方收取定金且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双倍偿还甲方定金;若甲方解除或不能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价格、供货时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技术协议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送货上门、供方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原包装、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原厂技术标准验收,需方收到货后提出异议期限为十五天。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发票到后一周内付款。
九、违约责任:如发生质量问题,需方将提出索赔。具体事宜协商解决。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均有法律效力
订立合同人: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甲方(购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销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
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
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乙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吨。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吨。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吨。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除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年月日前付定金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月日前电汇元;
年月日前电汇元;
年月日前电汇元;
年月日前电汇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日~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的违约金。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份。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销货方(甲方)签章: 购货方(乙方)签章:
年月日
供方:
电话:
需方:
电话: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品名
规格、型号、牌号、商标
产地或厂家
质量标准
包装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备注
执行记录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
五、运输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
七、包装费用负担: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附件: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供方(盖章):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需方(盖章):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