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租赁简单合同(7篇)
【前言】在店铺租赁的过程中,一份简单合同可以为双方提供明确的权益和责任,确保租赁关系的顺利进行。那么,如何撰写一份大方得体的店铺租赁简单合同呢?以下是网友“dudilianghuan”分享的店铺租赁简单合同(共7篇),供大家参阅。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县大道村委会西侧2号楼20商铺(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经营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3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30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当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 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10%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 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 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时间: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承租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双方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租赁济南历山长隆商贸有限公司部分场地从事经营活动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新黄路1号济南历山长隆商贸有限公司区层号铺位,面积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所核准的经营范围为依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
2、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合同租赁期。
第三条租金及相关费用交纳
1、本合同租金实行按年度缴纳。
2、签订本租赁合同时,首先缴纳第一年年度租金【人民币大写元】
3、下一年度房屋租金提前2个月缴纳,如在上述期限内未缴纳下一年度租金,则本合同在执行完第一年度租赁期限后予以自动废除。
4、第一年合同期内本经营铺位租金收取标准为元/平方米/天。
5、乙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按照每个铺位标准缴纳经营保证金。如乙方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市场续约经营,其前期所缴纳经营保证金将于乙方退场后三个月内予以无息返还。经营保证金收取伍仟元整。
6、济南历山长隆商贸有限公司消费收取标准为元/立方:电费收取标准为元/度;如水电费收取标准有更改,将提前一个月予以通知。
7、水、电费每月5至10日到甲方指定地点缴纳,逾期每天加收1%的滞纳金,超过7日不缴纳的,甲方有权给予停止水、电供应的处罚,所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甲方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本商城内各项治安、消防、物业管理、卫生、水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对违反相关市场管理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经营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有义务帮助乙方提供办理营业执照以及税务登记等方面资质时所需要的各种证明材料。
5、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乙方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经营。
3、应按照约定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所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规定日期缴纳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乙方所使用的营业房及辅助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如果造成损坏,应承担相应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守信的原则从事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乙方如欲将铺位转让给第三人或与其它业户交换或合租铺位,应以书面形式先征得甲方同意后,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转租、转让期限不得超出与市场签定合同期限)。
8、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及经营产品的相关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顶部以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铺位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及使用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和私自占用。
10、为了市场内业户的财产安全,所有业户冬季严禁使用土暖。
11、涉及商城内乙方入驻业户人身及财产安全等问题的投保工作,由乙方入驻业户自行解决,甲方不负此方面的责任。
第六条合同解除
乙方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给乙方的经营场地,并视情节轻重与否,保留罚款、扣除租金及相应等值货物以至上诉等权利。
1、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营业执照。
2、未按照本合同所约定经营用途使用场地。
3、利用租赁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4、进行其它违法活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
5、将租赁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
6、超过合同最终规定缴纳房租期限5日后未缴纳租金。
7、未按甲方最终规定开业日期入驻进行正常经营活动。
8、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
第七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拒或其它不可归责于双方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租金,或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此事。
2、因市场升级改造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甲方应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
3、因上述原因致使本合同自动解除后,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内,乙方因自身原因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所交租金及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八条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如在经营过程中有违约行为,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九条配套设施
乙方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因解除合同等原因而退场时,应保证甲方提供的各项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前期各项装修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拆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2种方式之任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济南市天桥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如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将不影响本合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3、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以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甲方所制订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附件,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如与本合同约定相冲突,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专门规定的除外。
5、乙方的经营活动须与市场有关,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收回房屋,退还剩余租金,保证金不退,损失自负。
注:所租房屋不得作为仓库使用,必须正常开门营业。
第十二条附加约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商铺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为人民币元/年(人民币大写:元整)。
2、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乙方按年支付一次租金给甲方。租赁期间前二年租金不变,之后每年增加租金的5%,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商铺用途及保持
1、乙方租赁该商铺用途仅限于,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危险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商铺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如乙方利用甲方商铺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商铺修缮及添附
1、商铺交付后,乙方因经营需要欲进行装修或修缮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自负费用进行装修或修缮,但不得破坏商铺构架。
2、乙方在不破坏商铺构架的前提下可自行添加设备。
3、甲方因特殊原因收回商铺,须对乙方进行的装修或修缮支付相应的费用。乙方如欲拆除已装修或添附部分,不得破坏商铺原状及其他设施,否则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六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吨,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商铺质量,(不包括门窗、水电)由甲方负责维修。
第七条转租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商铺转租给第三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在同等市场聚格的前提下方可转租。
第八条商铺返还
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在同等市场聚格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返还商铺,甲乙双方应对商铺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须及时搬迁并返还钥匙。
2、乙方逾期返还商铺及钥匙或拖延搬迁的,必须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给甲方房租,并说明原因。
第九条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有权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及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乙方迟延支付租金超过日的,或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2)乙方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或擅自改变商铺用途的。
(3)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商铺及附属物品损耗。
(4)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活动的行为。
2、合同因特殊原因解除,乙方须立即向甲方返还商铺、恢复原状,并支付已租赁期间的租金、缴纳因租赁产生的一切费用。
3、违约金不足以抵付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还应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第十条不可抗力
若租赁商铺因不可抗力损毁或造成其他损失的,双方互不负责。
第十一条其他
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赁商铺,须于期满前日向甲方提出请求,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合同。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有房屋门面出租,乙方愿意承租,双方自愿,协议如下:
1、甲方现将房屋门面的一号门面的一,二层出租给乙方从事经营活动,乙方愿意承租。
2、甲方只保证水通,电通,承担房屋出租税和房屋使用税,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3、租用期为伍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用期内,乙方可转租。如需转让,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三方协商,重新签定合同。如乙方需要退租(即自动退租)刚要提前半年通知甲方,甲方只需退其租房押金,乙方的房屋装修刚无偿送给甲方,甲方无任何补偿给乙方。
4、租金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4万元整,另交租房押金3万元,年租金一年一交,交租时间在每年的元月1日前全年租金一次交清给甲方。如乙方在每年的元月日前不交租金,甲方识乙方自动退租,从租房押金中扣除实际使用时间的租金后另罚租房押金的50%,强行搬走乙方。年月日以后的租金在年月日前根据市场行情协定,如租价无法达成协议,则按前一年的租金给乙方使用两个月,按自动退房处理。
5、合同期内,国家征收,甲方退期租房押金,不补偿装修费用,甲方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即合同期内)不得收回租房,否则甲方全额退还租房押金给予乙方,还应补偿乙方的装修费用(按国家的标准核算补偿办法补偿)。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甲方自已有经营活动或其他原因不再出租外,同等条件同样租金乙方优先承租,重新签定合同。
6、乙方不得随意改造,破坏房屋结构,损坏墙面,墙体,地面及水电设施,否则照价赔偿,因此造成的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乙方担负完全责任。
7、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对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均无异议,本合同钱款到位,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万寿宫商城x区宫饰殿店面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将万寿宫商城x区宫饰殿中3,中4号店租赁给乙方经营,租期为壹年,自二0x年六月六日起至二0x年六月五日止,每月租金4000元,壹年租金共计元。租店付款方式为租一押二,即乙方应在每月6日付清甲方当月店租4000元,如乙方到时未付清甲方当月店租4000元,则乙方每延迟一日,需每日另付甲方租店违约金200元,以此类推。乙方如超过3日还未付清甲方店租,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押金,收回店面,合同自动终止。
二;乙方如未租满甲方店一年,甲方有权在未收到乙方当月房租超过3天时,没收乙方押金,收回店面,合同自动终止。
三,在租赁期间,所有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私自转租,如转租,需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店面。乙方所交租金及押金不退并无条件退场。
四,合同到期,租金涨跌,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不租赁,应提前二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好另做打算。
五,如遇商场装修,整改等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正常经营,乙方装修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则应无条件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及押金。合同终止。
六;乙方在租赁期以内如未损坏甲方的物品,则期满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如有损坏,则乙方应按商场合同所示价格赔偿后,甲方将乙方剩余押金退还。
七;如第一年拍租,店在甲方,则甲方第一年不涨乙方租金。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销售女装和经营食品生意,如乙方违反,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押金,收回店面,合同自动终止。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字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20x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街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万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年月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转租权的商铺(合同标的)“号共间,合同约定套内面积㎡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场所。
第二条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大写:)第二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大写:),第三年使用费为人民币¥(大写:)第四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大写:),第五年使用费为人民币¥(大写:)。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的租金人民币(大写:),其余租金支付方式: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铺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和经营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甲方责任(甲方在租赁期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偷盗行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开其经营性质及经营种类之前,甲方不得随意将其商业信息对外泄露。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递增方式:随市场而待定。
第八条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若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甲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
甲方开户银行及帐号:乙方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