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技术转让合同(通用9篇)
【导语】在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中,我们需要以大方得体的方式表达对双方合作的感激之情,并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以保障双方的权益。以下是会员“h0”整理的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共9篇),以供参考。
受让方(甲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转让方(乙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第一章合同内容
第一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他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三条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四条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六条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第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五。
第八条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定义
第九条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第十条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第十一条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他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第十二条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制定的标准。第十三条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第二条、三条、四条、六条、七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十四条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十五条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第64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时日。
第三章价格
第十六条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
第十七条入门费为美元(大写:美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第十八条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甲方向乙方购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第十九条 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国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第二十条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国银行和国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银行和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甲方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甲方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1.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美元(大写:美元)。
(a)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 还金额美元。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国政府当局出具的许可证影印件一份。若乙方认为不需要出口许可证,则乙方应提出有关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一份。
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3.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
合同编号:
技术转让合同书
项目名称:粉煤和成型粉煤富氧气化技术
受让方(甲方):X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让与方(乙方):XX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合同日期:2010年12月20日
受让方(甲方):X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让与方(乙方):XX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述专利权转让、技术内容、成果权益、费用
支付、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及其资料等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
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专利法》之规定,达成以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1.为实用新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蒋远华、杨晓勤、卢光胜、何涛、刘晓、武丽华
3.专利权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专利授权日:2009年10年14日
5.专利号:
6.专利有效期限:2008年12月16日至2018年12月15日
7.专利年费已交至:2011年
第二条 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专利权转让合同。
第三条项目名称(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名称全称):粉煤和成型粉煤富氧气化技术。
第四条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2008年5月
开始在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原料气制造工序实施,年产合成氨50万吨。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30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
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五条 专利有效保证
1.乙方保证上述第五条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其转让的专利权的合法有效性。
2.乙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撤消、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专利实施情况
1.乙方自行实施专利技术的情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月开始在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原料气制造工序实
施,年产合成氨50万吨。
2.乙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第七条 原专利实施许可的履行
1.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
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
应当在60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
变更事项。
2.乙方保证已经将本专利权的转让告知原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按以下约定办理:向其他每三方转让,应该征求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的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
料:
。
第十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2011年5月20日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署后,由乙方负责在 60 日内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
事宜。
第十二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
权有关的技术秘密:
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与期限:
第十三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专利权转让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权,乙方应当负责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五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专利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专利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其中,技术秘密转让价款为叁万元。
2.专利权的转让价款由甲方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叁万元,时间:提交技术资料后。
(2)柒万元,时间:项目实施稳定运行后一个月。
(3)/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及/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十六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十七条 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甲方、双方)所有。具体利益相关的分配方法如下:/。
2.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该项专利权后,对该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乙方、双方)所有。具体利益相关的分配方法如下:/。
第十八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赔偿额的50%(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损失赔偿额的30%(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生的损失赔偿额(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确王金龙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期蒋向阳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3.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3.第二十一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调、调解解决。协调、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字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3.第二十三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日。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合同有效期限: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30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盖章):(盖章):
2010年12月20日2010年12月20日
专利技术转让即专利许可贸易是以专利技术作为标的进行的许可贸易。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下转让合同,仅供阅读一下哦!
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书1
项目名称: 技术受让方:(公章)(甲方)
技术转让方:(公章)(乙方)
中 介 方:(公章)合同登记机关:(公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
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二、实施许可的范围、期限和方式:
三、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保密事项:
四、技术服务的内容:
五、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七、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一次总付: 分次总付: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 % 时间:
其它方式: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十、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二、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甲方:乙方:日期:
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书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2.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
3.本合同的授权性质:。
(注: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取独占,排他,普通许可证的形式。)
4.使用本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注:使用范围指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5.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向受让方交付下列技术资料:。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下列内容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3)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术。保证使用本非专利技术能够达到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6.受让的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使用费,数额为 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 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 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年内接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 %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 月 日前。)
(2)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7.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本合同期满后 年后,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8.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
9.后续改进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转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应视不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不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3)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方遭受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让与方实施使用该非专利技术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费,应补交使用费外,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受让方拒不交付使用费或违约金,除必须停止使用非专利技术外应当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2)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停止实施被转让的技术,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3)受让方使用本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4)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本非专利技术,应当停止违约行为,返还非法所得,并支付主数额为 的违约金;
(5)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秘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12.侵权风险责任承担条款
(1)转让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订立时尚未被他人申请专利。否则,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他人就同一技术申请专利或获得专利权的情况,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
13.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14.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书3
鉴于转让方(姓名或名称注:必须与所转让的专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拥有(专利名称注:必须与专利法律文件相一致)专利,其专利号(九位),公开号(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公告号(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申请日,授权日,公开日,专利权的有效期为。
受让方(姓名或名称)对上述专利的了解,希望获得该专利权。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附件1),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若申请的是pct,还要包括所有pct申请文件)。
2.中国专利局发给转让方的所有文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登记簿),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第二条 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付资料的时间
合同生效后,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转让费后日内,转让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受让方将转让费交付给转让方后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其余的资料。
2.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转让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受让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三条 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
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本合同可约定,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转让方应停止实施该专利。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第四条 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为(¥元),采用一次付清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日内,受让方将转让费全部汇至转让方的账号,或以现金方式汇至或(面交给)转让方。
2.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为(¥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日内,受让方即将转让费的%(¥元)汇至转让方的账号;待转让方交付全部资料后日内,受让方将其余转让费汇至(或面交)转让方;或采用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元),个月内支付(¥元),个月内支付(¥元),最后在个月内付清其余转让费的方式。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托收、现金兑付等),现金兑付地点一般为合同签约地。
第五条 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合同成立后,转让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陂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转让方无恶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则转让方不向受让方返还转让费,受让方也不返还全部资料。
如果本合同的签订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转让方有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应返还转让费。
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本合同成立后,由受让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第六条 过渡期条款
1.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转让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对年月日前申请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由转让方支付。
2.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受让方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3.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转让方或受让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七条 税费
1.对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转让方纳税。
2.对转让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转让方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
3.对转让方是中国的公民或法人,而受让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第八条 违约及索赔
对转让方:
1.转让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转让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元。
2.转让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受让方交付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做著录事项变更,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元,逾期两个月,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3.根据第六条,违约的,转让方应支付违约金元。
对受让方:
1.受让方拒付转让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元。
2.受让方逾期支付转让费,每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元;逾期两个月,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元。
3.根据第六条违约的,受让方应支付违约金元。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本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受让方所在地或合同签约地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对调处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3.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其他
前九条未包括,但需要特殊约定的内容,包括出现不可预见的技术问题如何约定;出现不可预见的法律问题如何约定等。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双方签字后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自专利局对双方所做的《著录事项变更》进行登记并予以公告之日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书3篇最新
项目名称:受让方(甲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让与方(乙方):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原专利权人)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与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
受让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电子信箱:
让与方(乙方):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电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将其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约定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1,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为:
3,专利权人:
4,专利授权日:
5,专利号:
6,专利有效期限:
7,专利年费已交至
第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按以下约定办理:
第五条: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
2,
3,
4,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
2,提交地点:
3,提交方式:
第七条:本合同签署后,由方负责在日内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
第八条: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技术秘密:
1,技术秘密的内容:
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专利权转让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权的,乙方应当
第十条:乙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专利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专利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其中,技术秘密转让价款为
2,专利权的转让价款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2)
(3)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
2,
3,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2,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该项专利权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五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
2,
3,
第十七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4,
5,
第十九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二十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国家专利行政主管机关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
(1)
(2)
(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转让(该项目属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非专利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
二、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在(地点),以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三、本项目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四、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甲方:乙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甲方使用该项技术,试生产后,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技术指标,按标准,采用方式验收,由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
六、经费及其支付方式
(一)成交总额:元
其中技术交易额(技术使用费):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元,时间:
②分期支付:元,时间:
③按利润%提成,期限:
④按销售额%提成,期限:
⑤其它方式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技术合同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
八、技术指导的内容(含地点、方式及费用):
九、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本合同所称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
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由方完成,后续改进成果属于方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进行调解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决: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模板
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技术合同的标的是非常宽泛的,可以是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以及国民经济各部门所能应用的技术成果,不受行业、专业和自然科学学科的限制。那么你喜欢国际的技术转让合同应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关于最新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模板,欢迎阅读!.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
一、合同名称
专有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
二、签约时间与地点
本许可证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国签订。
三、合同当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以下简称受方)为一方,国公司(以下简称供方)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四、鉴于条款
鉴于供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产品的专有技术,供方是该项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愿将该技术转让给受方。
五、合同所涉及的关键名词的定义
技术秘密(know-how)系指为制造产品所需的,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识、经验和技能,包括技术资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种经验和技能。
技术资料系指上述专有技术的全部文字资料(或扼要指明资料的范围)。
合同产品系指受方根据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转让的专有技术制造和销售的产品。
净销售价系指销售合同产品的发票金额扣除产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货、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余的价款。
合同期限系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为止的期限。
六、合同范围与内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用技术(或专利技术)。
在该地区受方享有利用该技术独占性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的权利(或这是一项非独占的许可证)。
2.供方负责向受方提供技术的研究报告、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试验、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一切技术数据、资料(详见附件)和经验,以便受方能实施制造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3.供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参加的性能考核(详见附件)。
4.供方负责接受受方有关人员自费赴供方进行培训,使受方人员能掌握合同规定的上述技术(详见附件)。
5.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受方在合同产品上有权使用属于供方所有的商标(或牌号)。
6.供方有责任(或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方提供为制造合同产品所必需的设备、测试仪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责任帮助受方为实施制造合同产品 所需的配套件,从第三方取得有关技术许可证,或者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生产)。
七、价格或许可证使用费
1.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等,受方应向供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元,其中:技术使用费元;资料费 元;技术服务费元。
上述价格为固定价格。
2.受方有义务对根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
(1)入门费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3%。
八、技术资料的交付
1.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
2.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机场。
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料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24小时(或48小时)内,供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三份航空邮寄给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30天内通知供方,说明所缺或损坏的资料,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方。
如果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60天内没有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验收。
5.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英文(或其它文字),计量单位为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准为工业标准。
6.技术资料的包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lis)、收货人(中国技术进出口公司分公司),目的地(中国市机场)、毛重(公斤)、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志等。
九、交换改进技术及对技术资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应免费提供受方。
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供方,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 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供方有责任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十、性能考核和验收
1.在合同产品首批生产后,由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共同进行产品性能考核。
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性能考核合格书一式四份。
每方各执二份。
3.如经考核,合同产品性能不符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
如责任在供方,供方应自负费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进行第二次考核。
如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应继续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三次试验。
如第三次考核有不合格时,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如果考核不合格责任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协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试验。
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则由双方协商如何再执行 合同的问题。
供方协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术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方负担。
十一、保证与索赔
1.供方保证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提供给受方的技术资料是供方掌握的最新资料,并保证向受方及时提供任何发展和改进的技术资料。
2.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正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与供方生产使用的技术资料完全一样。
3.供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日期交付技术资料,如果未按时交付资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罚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
(2)拖延五至八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1%;
(3)拖延八周以上,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罚款并不解除供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5.如果供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供方应将受方已支付的金额,并按年利%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受方。
6.如果合同产品考核验收三次仍不合格时,受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外,受方还有权收回已付给供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的利息。
如果产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时,受方减少支付合同总价的%。
7.供方保证合同转让中的一切权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以及其它有关技术的合法性,并保证不受第三方的指控。
如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一切责任。
十二、税收
1.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国内的由受方负担。
在受方以外的则均由供方负担。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许可证使用费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或按国与国的税收协定)纳税。
十三、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过程中,除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水灾、台风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可延迟履行本合同,延迟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期限。
2.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本合同的问题。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终止及其它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年月日在市签字。
签字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争取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以最后批准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
如签字后六个月仍得不到批准,双方有权撤销本合同。
2.本合同从生效日起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
如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经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后可延长年。
3.本合同期满时,债务人对债权人未了债务应继续予以支付。
4.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两种文字写成,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受方(签章):供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一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及厂(以下简称甲方)。
另一方为:国州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拥有设计、制造、使用的专有技术和实际生产经验。
鉴于乙方有权并愿意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甲方希看利用乙方专有技术,以设计、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
因此,双方通过协商按以下条款签订此合同。
第一章定义
用于本合同的下列名词应具有所规定的含义:
“专有技术”指乙方对合同产品的制造、装配、操纵、服务、保养和维修所拥有的最新设计、技术知识和经验(包括在附件2、3和4中写的有关技术文件、培训、技术协助和咨询)。
“合同产品”指甲方通过使用这种专有技术制造出的产品,合同产品为,尺寸和规格为,具体说明见附件1。
“考核产品”指在乙方工程技术职员的指导下,甲方制造出的第一台合同产品对该产品进行试验,以便验证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技术文件”指在制造合同产品中使用的技术文献、全套可供生产用的图纸(包括总图、部件图、零件图、电气系统图、控制原理图)、有关设计计算资料、制造工艺文件、维修使用说明书以及合同产品的外购件明细表、配套件明细表等,所有技术文件都用英文并采用公制,技术文件的内容见附件2。
“培训”指就专有技术按附件3的规定,对技术文件的口头解释,现场指导制造、试验、组装、使用、保养和维修,按照学习和练习的需要,培训在乙方工程师的指导下,甲方受训的职员亲身操纵,培训在乙方工厂和其他场地进行,培训设备由乙方选择,所有培训都用英语。
“技术协助”指乙方按照附件4为了甲方的利益,用书面或口头方式提供评述、观察、指导、丈量和现场验证、解释、建议及其他甲方工厂制造产品所需的协助,所有这些工作全部用英语。
第二章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设计、制造、应用、试验、保养和维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见本合同附件1。
乙方承认甲方有设计、制造和在中国国内以及下列国家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 。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的全部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见本合同附件2。
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职员在乙方工厂及可能在乙方用户工厂进行培训,尽力使甲方职员能熟悉并把握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具体要求见本合同附件3。
乙方负责派遣技术专家赴甲方进行技术协助,其具体要求见附件4。
如甲方要求,乙方有义务在得到出口许可的条件下以优惠的价格条件向甲方提供生产合同产品需要的零部件或材料,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在合同期间,乙方同意在甲方工厂生产的合同产品上采用甲方工厂和乙方工厂的联合商标,并用英文写明乙方工厂的全称,还要用中、英文写明产品是甲方在乙方许可证项下制造的。
第三章价格
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合同用度分为两部分:
3.进门费为美元(大写:美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
3.合同产品或者类似产品在考核并销售后,开始提成,提成费以甲方合同产品净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提成率为3%(百分之三)。
上述全部合同价格包括全部技术文件交付到目的地之前所发生的一切用度。
本章所述的价格只是购买专有技术的,不包括购买或运输任何硬件、设备或其部件的用度。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用度,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国银行。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通过国银行支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所有在中国发生的银行用度由甲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银行用度由乙方负担。
本合同3.条所规定的进门费按下述办法和比例由甲方付给乙方。
4.合同进门费的%( )计美元(大写美元),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之日起,不迟于天,经核对无误支付给乙方:
A.乙方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同一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实文件一份。
B.国银行出具的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7。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三份。
D.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9。
4.进门费%( )计美元(大写: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全部技术资料后,不迟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天内,经核对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贸易发票一式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交付的空运单影印件两份,及甲方说明全部资料已按本合同附件2的规定收到的证实书。
上述证实书应在空运单印戳日期后天内寄交乙方。
4.进门费的%(计美元(大写美元),按本合同附件3完成培训工作,并在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天内,经核对无误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贸易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双主签署的说明培训已按本合同附件3要求完成的证实文件一份。
.4进门费%( )计美元(大写: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后天内,经核对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贸易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双方按附件5规定签署的考核产品考核、验收证实书的影印件一份。
根据第7章规定,在考核产品的检验和验收以后,按3.节规定的提成费按下列方法支付:
4.每年12月31日以后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的产品实际销售量及净销售价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自费指派查账职员校准总销售情况报告。
4.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天内,经核对无误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该期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B.贸易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按本合同第八章规定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术文件的交付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交付内容和时间,在交付技术文件,经交给(中国公司,地址:中国大街号收。)
纽约机场空运单印戳日期为技术文件的实际交付日期的凭证,甲方将带有到达日期印戳的空运提单影印件一份寄给乙方。
在技术文件发运后48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项号、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文件具体清单一式两份航寄给甲方。
如技术文件在空运中丢失损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不超过30天内,补寄给甲方有关文件。
交付技术文件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每包技术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唛头;
E.重量(公斤);
F.箱号件号;
G.收货人代号。
包装箱内附有具体技术文件清单两份,标明下述内容:
A.项目编号;
B.项目名称;
C.页数和总页数;
D.所包括的图号。
第六章改编修改和改进
改编
6.假如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不适用于甲方实际的`生产条件(如设计标准、材料、设备的生产条件及其他条件等),乙方将协助甲方对技术文件进行改编,以适应甲方的生产条件,并由乙方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但这种改编必须从技术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产品的质量。
6.为了协助甲方所需的改编,乙方提供最多为个工程师的协助,在甲方工厂工作。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在两个月内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文件提供给对方。另一方有免费使用这种改进和发展了的资料的权利。
合同产品的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了这种技术的一方,对方如要求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应征得所有权方的同意。
第七章考核和验收
双方同意在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制造出合同产品后,将对合同产品进行联合验证,其试验方法见附件5。
如合同产品的考核试验表明其性能与附件1中所述的性能一致,考核试验即为合格。双方签署验收证实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持两份。
如合同产品在考核试验中,其性能、技术参数与规定的不一致,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其原因,找出消除故障的方法,然后进行第二次考核试验(如有必要再进行第三次),在试验表明产品性能合格后,双方将按条款所述签署验收证实书。
如产品在第一次和第二次考核中未能合格,其责任在乙方,则乙方第二、三次派出技术职员的一切用度全由乙方自理,如产品分歧格的责任在甲方,则甲方提供上述全部用度。
如产品在第三次考核时仍未通过,并且责任在乙方,处理方法按8.节执行。如失败责任在甲方,双方将协商如何继续执行合同。
甲方在自己工厂内对考核产品进行试验时,应自备必要的公用设施和材料。
第八章保证与索赔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是乙方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有关合同产品所有改进了的技术资料。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是完整的、正确的和清楚的,并保证按时交付。
假如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不符合条所规定的要求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在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文件或清楚正确的技术文件寄给甲方。
如乙方对技术文件不能按合同附件2和条规定的时间交付,乙方应按每迟交一周罚款进门费的比例支付给甲方。以上罚款不超过合同进门费总价的。
按条规定,乙方支付罚款给甲方时,将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技术文件的义务。
无论何时,除了不可抗力外,乙方假如迟交技术文件超过规定日期6个月,甲方有权按8.条款处理。
产品经3次试验仍分歧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8.若产品分歧格以致甲方不能正常投产,只能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率%的利息。
第九章侵权与保密
乙方保证拥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甲方的专有技术的所有权,并在得到出口许可后,在法律上有权向甲方转让此专有技术,假如第三方指控侵权时,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也即甲方有权在中国境内和外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
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给甲方的技术文件予以保密。假如上述技术文件的一部分或几部分已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则甲方不再对公布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章税费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中国政府根据细葱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支付。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上述所得税将由甲方从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并代向税务当局缴纳。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税务当局出具的税收单据一份。
第十一章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地点在斯德哥尔摩,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法庭根据仲裁规定进行。
1仲裁裁决是终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仲裁用度由败诉方负担。
1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经双方同意的类似事件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的证实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1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题目。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年月日签字。由双方分别向本国政府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假如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任何一方有权取消合同。
1制造与销售合同产品的合同有效期,从1条所述合同生效日算起共8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不论合同在任何一种方式下终止,双方之间存在的债务及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不受任何影响。在合同终止后,欠债人应承担义务,直到欠债人向债主付清全部欠款为止。
本合同用中英文字写三,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9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和补充,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用英文进行,正式通讯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甲方:乙方:
中国公司国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大街号地址:国州街
电传:电传:
地址:中国省市
联系人:
电传:电传:
联系人:
甲方代表签字:(签字)
中国公司
公司乙方代表签字: (签字)
国公司
厂
(签字)
合同编号:
受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转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专利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乙方将其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一)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二)发明人/设计人:。
(三)专利权人:。
(四)专利授权日:。
(五)专利号:。
(六)专利有效期限:。
(七)专利年费已交至。
第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
(一)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二)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三)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按以下约定办理:
(一)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
2.中国专利局发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乙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登记簿),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二)交付资料的时间
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转让费后日内,乙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
(三)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乙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方式递交给甲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的方式递交给甲方。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第六条 过渡期条款
(一)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乙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由乙方支付。
(二)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甲方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
(三)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七条
本合同签署后,由方负责在日内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
第八条
乙方向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1.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2.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3.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4.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6.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如果不如实向甲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乙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第九条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合同成立后,乙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陂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乙方无恶意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不向甲方返还转让费,甲方也不返还全部资料。如果本合同的签订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乙方有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返还转让费。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本合同成立后,由甲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第十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专利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专利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2.对乙方和甲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乙方纳税。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
对乙方:
1.乙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元。
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做著录事项变更,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元,逾期两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对甲方:
1.甲方拒付转让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元。
2.甲方逾期支付转让费,每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元;逾期两个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元。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出现发生不可抗力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
(一)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专利--指乙方许可甲方实施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
2.专利权转让--指乙方将本专利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甲方(全国独家买断),即甲方拥有接收专利资料(《专利证书》等)原件,设计、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办理专利著录事项变更登记,将专利权再转让或再许可,以及在此技术基础上申请新的专利等全部权利。
第二十一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
本合同自签约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专利申请名称
专利申请号
转让方名称
地址
代表人
受让方名称
地址
代表人
合同登记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监制
前言(鉴于条款)
第一条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
第二条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三条专利申请的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
第四条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优先权的处理办法
第六条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
第七条过渡期条款
第八条税费
第九条违约及索赔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第十一条其他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鉴于转让方(姓名或名称注:必须与所转让的专利申请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拥有(专利申请名称注:必须与专利申请法律文件相一致)专利申请,其专利申请号(九位)公开号(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申请日为,公开日;
——并拥有该专利申请的优先权;
——鉴于受让方(姓名或名称)对上述专利申请的了解,希望获得该专利申请权;
——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获得该专利申请的优先权;
——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也转让给受让方;
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附件1),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若申请的是pct,还要包括所有pct申请文件)。
2、中国专利局发给转让方的所有文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等。
3、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申请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申请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申请维持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法律状况登记簿)。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第二条 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付资料的时间;
合同生效后,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转让费后日内,转让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日同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受让方将转让费交付给转让方后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其余的资料。
2、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转让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
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受让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三条 专利申请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申请的,合同可约定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申请。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转让方应停止实施该专利申请。可约定转让方继续实施并免交使用费等情况。
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第四条 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费为(¥、$元),采用一次付清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日内,受让方将转让费全部汇至转让方的账号,或以现金方式汇至或(面交给)转让方。
2、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费为(¥、$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日内,受让方即将转让费的%(¥、$元)汇至转让方的账号;待转让方交付全部资料后日内,受让方将其余转让费汇至(或面交)转让方;或采用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元),个月内支付(¥、$元),个月内支付(¥、$)元,最后在个月内付清其余转让费的方式。
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托收、
现金兑付等),现金兑付地点
第五条 优先权的处理办法国外优先权的处理:
1、不转让优先权,优先权属原专利申请人,即本合同的转让方;
2、转让优先权,转让方式同专利申请权转让,与本合同同时生效;
本国优先权的处理:
本国优先权必须与专利申请权一起转让。
3、转让优先权的,需提供有关优先权的证明(优先权申请文件,要求优先权证明,优先权有效证明等)。
第六条 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对于转让方不是该专利申请的合法申请人、或侵害他人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转让方返还全部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元;
对转让方未充分公开自己的专利申请请求保护的申请主题,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转让方返还全部或部分转让费;
对其他情况,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转让方不返还转让费;
本合同登记公告后,由受让方负责对专利局的有关通知进行答复,并缴纳有关费用,登记公告后专利申请被驳回的,由受让方承担权利与义务;
双方还可约定其他情况。
第七条过渡期条款
1、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转让方应维持专利申请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维持费、申请、实质审查请求费,由转让方支付。
2、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受让方负责维持专利申请的有效性。
(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申请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3、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转让方或受让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八条 税费
1、对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转让方纳税。
2、对转让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转让方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
3、对转让方是中国的公民或法人,而受让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第九条 违约及索赔对转让方:
1、转让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手续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转让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
2、转让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受让方交付资料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做著录事项变更,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逾期两个月,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3、根据第七条,违约的,转让方应支付违约金、
对受让方:
1、受让方拒付转让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元。
2、受让方延期支付转让费,每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元;逾期两个月,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3、根据第七条违约的,受让方应支付违约、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本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受让方所在地或合同签约地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对调处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3、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请求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注:2、3、4只能选其一。
第十一条 其他前十条未包括,但需要特殊约定的内容,包括出现不可预见的技术问题如何约定;出现不可预见的法律问题如何约定等。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的双方签字后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自专利局对双方所做的《著录事项变更》进行登记并予以公告之日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许可方签章: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被许可方签章:被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
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国市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是技术的专利权持有者;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年月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
"出让方"--是指国市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受让方"--是指中国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
"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省市,名叫工厂。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条 合同范围
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第三条 合同价格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受让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根据第条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 支付条件
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将通过银行(此处为受让方的业务银行)和银行(此处为出让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出让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出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按第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出让方:
A.提成费计算单一式4份;
B.商业发票一式4份;
C.即期汇票一式2份。
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资料的交付和改进
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受让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出让方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
出让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第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交付给受让方。(注:由于专利资料都是现成的,因此要求出让方在签约时提交。)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条 侵权和保证
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出让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出让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时,出让方应将专利失效后受让方支付的费用偿还给受让方,并按%的年息加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受让方。
在合同有效期间,出让方应按照中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维持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出让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受让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七条 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受让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出让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决定,以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或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九条 合同生效和其他
各方应分别向其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90天内获得合同的批准,然后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如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让方应将第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退还给出让方。
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仍然有效时,受让方不得继续使用此专利,如需继续使用,则应与出让方续签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也随之失效时,受让方可以继续使用此专利而不需要向出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应继续履行各自的责任。
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九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用英文书就,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2份。合同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让方:公司
地 址:国市街道
电 传:
传 真:
B.出让方:公司
地 址:国市街道
电 传:
传 真:
受让方代表: 出让方代表:
(签 字) (签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