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精华14篇】
下面是热心网友“h97”整理的技术服务合同(共14篇),供大家参阅。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中介方:
合同登记机关: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一、项目名称:
二、有效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
四、委托方应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五、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七、报酬及支付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委托方份,服务方份,中介方份,鉴证单位份,公证单位份,承接方所在地技术市场管理机构份(其中1份报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地址:
企业负责人: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服务内容及方式
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缺陷管理系统》软件一套。
服务方式:1、现场技术支持;2、电话技术支持、电子邮件技术支持;3、网络远程技术支持;4、系统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软件免费升级。
技术服务达到的技术要求及考核验收指标/标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书》为依据验收。
3.服务期限、地点及进度安排
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六十天内。
服务地点:甲方信息中心。
4.资料的提供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组织机构图、人员名单、工作表格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管理文档等。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资料:
《设备缺陷管理系统》软件一套及相关的产品使用手册。
5.验收时间、地点和方式
甲方在乙方服务时间内安装调试结束后,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双方无修改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在甲方中心机房进行验收项目成果,验收根据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书》为依据验收。
甲方验收后出具验收报告,作为验收结果的书面材料。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壹年,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如发现服务质量有缺陷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正、返工。
6.费用及支付
本项目技术服务费为:万元人民币,大写:整。本项目技术服务费由甲方承担,依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软件预付款(合同总款的30%)即万元(大写:整)。
项目实施完成,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全款的50%,即万元(大写:整)。验收后满一年质保期软件运行稳定,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余款万元(大写:万元整)。
7.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甲方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技术服务成果;
.2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3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甲方义务
7.在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本合同中列明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未及时提供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保证软件安装调试有效网络平台;
提供上述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7.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的通知后三天内,及时做出答复,未及时答复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5按约定验收项目成果。
乙方权利
7.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
7.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后获得报酬;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在接到上述资料或开始工作的一天内,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超过上述期限不提出改进或更换要求的,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已符合合同约定。
乙方的义务
7.乙方应按约定亲自完成技术服务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拒付报酬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7.乙方在进入甲方工作场所时,须遵守甲方厂规厂纪,如因违反甲方厂规厂纪造成乙方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项目验收后,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8.不可抗力
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地震、飓风、洪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实现,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9.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应当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项目报酬的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4其他约定:
乙方违约责任
9.乙方不能完成服务项目,应当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
9.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逾期三十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9.乙方未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乙方应负责按合同约定标准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定期限作为补救期。在补救期内,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工
作成果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如在约定的补救期到期后仍未能按标准完成服务,或甲方不同意给予乙方补救期的,甲方有权在补救期到期后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后,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虽经乙方补救完成工作,但已构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9.支付逾期违约金。
.4在合同服务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本合同.3款约定期限书面通知甲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承担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
.5其他约定:无。
10.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其它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执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报告及其一些通讯信件,均以书面形式有效并以书面形式传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鉴于甲方(委托方)需要就技术项目由乙方(服务方)提供技术服务;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技术服务;根据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项目名称是指技术服务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标的项目的全称。
本合同的技术服务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服务项目的名称)
技术服务合同的项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技术的技术服务合同或技术培训合同或技术中介合同。
鉴于我国技术服务业的具体情况,技术服务合同的种类繁多复杂,法律上具体规定名称的,只有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但技术服务的范围远不限于此,凡是当事人之间订立的需要用科学技术知识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合同,大都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第二条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体现为技术工作成果,主要有产品设计、工艺编制、工程计算、材料配方、设备改造、制定企业技术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经营管理、计算机程序设计和检索、复杂的物理测试及化学测试、生物测试、复杂的产品或材料性能的分析鉴定、其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工业化试验和生产活动中完成的特定技术工作、以及技术培训和技术中介合同。
服务方可就上述技术服务内容向委托方提供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具体做法、采用的手段和方式。
双方约定服务方可以通过产品设计、工艺编制、非常规理化测试分析、企业技术改造、材料鉴定分析、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技术中介活动等方式来提供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术服务项目的难度、具体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以及实施效果。
例如,为引进技术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关键部件的消化吸收,通过技术服务,使技术设备能够达到某一种技术生活水平和某种标准。
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从开始履行到履行完毕的具体时日,以及分阶段履行的各阶段的起止时日。
双方约定各自的履行期限为:(如委托方协作事项应在日内完成;服务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完成技术服务项目等。
)如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义务方可以随时履行,权利方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本合同的履行地点可以由双方约定在委托方所在地,也可以约定在服务方所在地,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
如果约定不明确,则推定在委托方所在地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约定以工艺产品结构的设计、新产品、新材料性能的测试分析、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以及利用技术和经验为特定技术项目服务等方式来完成。
第四条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是指为了使服务方顺利开展服务工作,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技术背景资料等。
委托方应协作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向服务方阐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要点,提供有关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数据、原始设计文件及必要的样品材料等;
(2)根据服务方的要求补充说明有关情况,追加有关资料、数据;
(3)提供给服务方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应及时修改、完善;
(4)为服务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双方约定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数据:(委托方应提供的技术背景材料和有关技术、数据)
双方约定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委托方应提供的工作条件,如场所、交通、食宿等)
以上协作事项应约定的明确具体,要尽量写明提供资料及工作条件的具体时间、内容、数量、方式和要求等。
第五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本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在合同中载明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担的保密义务。
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需要保密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密范围和期限。没有约定的,委托方不得干预服务方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双方可以约定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式
鉴于技术服务合同的验收比较特殊,其技术服务成果大都属于软科学范畴,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无形、不可操作的特点,其验收标准一般无法以硬指标衡量,故双方应本着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不能过于苛刻或显失公平。
6,2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技术服务成果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的方式验收,也可以约定由委托方单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
但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都应由验收方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验收或评价方法,则按照合同实用的一般要求组织鉴定。
第七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双方应明确约定服务方提供技术服务所应获得的报酬。
在本合同中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支付报酬元人民币。
双方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为:(可以约定采用一次总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并明确约定支付期限)
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服务方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活动等经费如果不包含在合同报酬中,其费用应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额及方式。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沉降观测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沉降观测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工程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埋位置等)
第三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第四条 技术要求
乙方应按《建筑变形观测规程》(JGJ8—20xx、J719—20xx)及《工程测量规范》(GB—93)第等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等的要求,采用精密水准或静力水准的方法进行观测,每次施测完成后双方要办理工作量签证,作为结算依据,乙方于施测后七天内向甲方提交有关资料报告(一式五份)。
第五条 合同计价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包干单价方式计价,即沉降观测每点次按元、沉降基准点埋设费用按元/点。沉降观测总次数暂定点次,沉降基准点暂设点,
观测预算总价款(含税金)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
该包干单价已包括设备进退场费、沉降观测水准基点深式埋设费、沉降观测点埋设费、观测费、资料整理费、出报告费、工程验收配合费、水电费、税金等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再因任何理由予以调整。
2、工作量按实结算,以双方现场每次观测后的签证确认作为结算依据。甲方现场签证人员为甲方技术人员、项目工程部经理及甲方审核人员。
3、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第六条 双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甲方派员现场协助沉降观测点的安装埋设。
2、甲方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观测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解决观测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观测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3、向乙方提供观测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观测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4、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
5、按相关规定办理观测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包括:
6、及时对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7、在乙方出具沉降观测报告及相关文件后,甲方应在5日内予以审核决定是否确认。
8、甲方对乙方提供任何资料(含阶段性成果)的审核、确认或同意,均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质量瑕疵责任。
(二) 乙方义务
1、乙方委派现场代表负责观测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观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2、自 建筑物从地下室底板施工完成后开始第一次观测,地下室共进行 次观测;±层以上每隔三层楼板拆卸支顶后的五天内进行一次观测,建筑
物封顶后五天内进行一次观测。
3、建筑物竣工并由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第一年度的半年内,乙方每季度进行一次观测;以后每半年观测一次,直至沉降稳定为止。当观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同时按应按甲方的要求增加观测次数,费用按实际次数计算,以原始观测记录为准。
(1)建筑沉降量达到或超出预警值;
(2)观测期间,建筑物本身出现与沉降变形特征相似的异常情况(如结构裂缝、各观测点之间沉降量差值不均衡程度严重)时。
4、乙方负责沉降观测点的安装埋设,并在每次施测前应与甲方现场代表联系;甲方派人配合,对观测结果进行检查,并在原始记录上签字确认。乙方应对其提交的观测结果、观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赔偿甲方因使用失准成果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5、乙方负责沉降基准点的安装埋设,要求埋设点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6、观测前五个工作日内必须编制完整的观测技术方案及保证措施,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7、按相关安全法规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观测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做到文明工作,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同时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的管理规定,保证工作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
9、乙方如在观测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在观测结算款中扣除,不足扣除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10、乙方进行沉降观测所需的仪器设备进场,须提前1日将该仪器、设备之品名、规格、生产厂家及误差范围等资料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场工作。
11、乙方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并经甲方确认后应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及提供齐全的相关结算、观测资料。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12、每次施测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在当天与甲方办理工作量签证,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报送签证的权利,甲方不再对该部分工作量签证进行确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全面实际履行其合同义务而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观测或提交有关资料报告的,每逾期一日,按观测预算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五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按观测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观测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书面确认的其它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观测预算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4、乙方擅自中途更换观测工作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日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以每次20xx元予以处罚,并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观测期限延误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观测工作须遵守甲方对工程管理的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6、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可直接在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
7、乙方不按时进场观测,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 三 日内仍不进场观测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观测预算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8、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并在完成撤场及移交工作后两日内与甲方共同签证已完成的工作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证的工作量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观测单位进场施工。
9、若乙方所提交的观测报告及有关资料不完整,不齐全,或内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补充或重新进行观测作业,并补齐有关资料。由此造成观测延误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履行的违约责任。
10、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结算时若甲方实际支付的金额
托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维修内容、交付期限
品牌: 型号: 主机序列号: 附件:
故障现象:
外观情况:
其 他:
维修内容(初断):
维修标准及要求:
维修期限:
第二条、维修费用
维修费用(预计) 元,包括 ,维修费用应以修理项目清单为准。
乙方总维修费用超出 元后,须征求甲方书面同意决定是否继续维修。
第三条、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采用下列方式付款:
□即时结清维修款:合同执行完毕,以□现金 □信用卡 支付。
□分期支付维修款:合同订立时,预付维修款人民币 元,以□现金 □信用卡 支付;余款 元,以□现金 □信用卡 支付。
第四条、验收
验收标准:对修复电脑进行试机,确认原故障修复或排除。
其它验收约定:
第五条、特别约定
1.乙方维修费标准应予公示。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不得复制或泄漏甲方硬盘中的信息。
3.维修过程中换下的零件所有权应归甲方。
4.维修服务前,甲方应对报修电脑内数据进行备份,乙方应将维修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数据损坏或灭失的风险告知甲方。
5.乙方对修复机器硬件的相同故障保修 天。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维修费用,或乙方逾期修复,每日应当按照维修费用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维修后的电脑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承担 责任。
3.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对甲方电脑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擅自复制或泄漏甲方硬盘中的信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其他违约责任 。
第七条、其他约定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托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负责人:
姓 名: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北京德元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第1条 项目名称
第2条 甲方责任
按《技术服务项目定制单》(见附件)提供乙方所需的实验材料; 与乙方协商确定实验方案; 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经费。
第3条 乙方责任
按《技术服务项目定制单》(见附件)确认甲方提供的实验材料; 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方案进行项目实验;
按照约定在项目完成后向甲方提供产生的数据和生物材料。
第4条 项目收费
本次技术服务总费用为 元(人民币 元整)。 具体收费项目及付款方式见附件《技术服务项目定制单》。 乙方财务信息: 开户银行: 帐号:
第5条 质量保证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实验数据和产品是真实和可靠的。 技术服务完毕后,甲方如对乙方提供的实验数据或产品质量存有异议,请在收到实验结果后10天内向乙方提出。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将积极配合甲方对原始实验数据的复核;如果超过上述规定期限,乙方将不对原始数据的复核承担责任和义务,但仍然会与客户沟通,并解答相关问题。 第6条 服务周期
乙方收到项目所需所有材料和预付款后开始技术服务并承诺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实验(详见附件《技术服务项目定制单》)。如因客观原因使实验不能顺利进行(如甲方提供)
第7条 保密责任
乙方对甲方项目数据及生物材料负有保密责任;甲方对乙方采用技术路线、收费标准负有保密责任。
第8条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无效,则由法律部门裁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盖章后的传真件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9条 附件
双方签字确认的以下附件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技术服务项目定制单
甲方: 乙方:北京德元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或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具体方案及时间
收费及付款方式
备注:试验过程中所产生的中间产物是否需要返还 是□ 否□ 本次技术服务产生的原始数据是否需要保留:是□ 否□
如果选择“否”,乙方在技术服务结束后对样品和数据进行销毁。
客户签字:
签字日期: 20xx年x月x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就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内容,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共同恪守践行。
一、工程服务职责
①帮助甲方组织指导规划、设计的整体构想与图纸的完成。
②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技术问题。
③完善并督促施工管理中的相关事宜。
二、工作岗位
在工程建设期间,甲方要聘任乙方为,并签发相应的聘任证件,按聘任工作岗位纳入相应的组织机构,并行使该责任权利。
三、甲乙方职责
1、甲方要为乙方安排好相应的工作场所、创造工作环境。
2、甲方要根据乙方所需选派相应的工程人员,协助工作。
3、甲方要积极支持乙方工作,求大同存小异,及时解决出现的矛盾纠纷,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4、乙方要根据工作需要,全力协助配合甲方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5、乙方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甲方汇报,及时沟通尽快解决,不能让问题成堆。
四、服务费用
1、乙方工作期间的所有食宿、差旅、交通费(含配备工作车辆、司机)通讯费、办公费均由甲方负责,费用为实报实销,发票下账。
2、乙方工资的相应补助。
①工资按月计,每月元
②工地补助计,每月元
③生活补助计,每月元
④上述三项不含税费。
3、工作期间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由甲方根据需要发放。
4、乙方每月视工作需要有相应的休息日。
五、服务期限
①服务开工期限以甲乙方签订合同为时限。
②终止期限视工程具体建设完后另议确认。
六、甲乙双方互助互利、认真落实,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双方均不得违约。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按补充文件签约并实施。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甲方财务、办公室)乙方各执一份,签约后合同可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接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接甲方技术发包工程:监控系统、防盗系统、广播系统工程及电脑组装。为明确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相互合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按照国家经济合同法条例规定和技术工程情况,商定如下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技术支持服务概况
1、工程名称:监控、安防及广播 系统工程
2、工程施工地点:深圳市。
3、工程概况:监控、防盗、广播系统安装调试.及电脑组装。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处理现场有关问题,保证现场正常施工的必要条件。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施工、完工,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完成(公司名称)监控安装系统调试、防盗系统安装调试、广播系统安装调试、电脑组装(4套);器材以清单为准;施工线路以图纸为准,具体个别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提交信息点平面标识图及相关对应文档资料。
、乙方保证在现场施工及项目负责人每天到场。
、甲方必须指定一人或两人接受乙方培训,并且甲方指定一人协助安装。
三、工程进度安排
1、在甲乙双方协商下,计划在年月日前全部完工。如果因甲方场地或实验、工作等原因无法展开施工的,应另行商议解决办法,因此施工时间顺延。
2、如果因甲方的原因,要临时更改安装地点的,按每个点200元收取技术施工费,个别距离远、难度大的另行商议,由此产生费用另行计价。
3、若遇甲方无法提供施工条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四、工程验收时间 工程完工后,甲方应组织验收。无正当理由在一周内不组织验收视为技术支持工程合格。
五、合同总金额 本技术支持合同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00)
六、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 的预付款,主要设备到位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 的设备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七、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如因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人力不可抗力事故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责任不在乙 2 方。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从速完成施工。
八、毁约 如果双方任何一方无条件毁约,毁约方将按项目总额的2倍进行赔偿给对方。
九、保修 本工程服务器硬件免费保修期为一年,二个月内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在保修期内该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如故障原因为系统质量问题引起的,由乙方无偿进行维修;如故障原因由甲方造成的,乙方只收取工本费。由人为因素及不可抗拒自然力造成的损坏(如雷击、水灾、战争等)由甲方承担所有费用。系统终身保修,只收取工本费。
十、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支付工程款,应承担每天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中途舍弃工程安装,合同金额不予支付处理;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式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后应当友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乙方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单位盖章或代表签字即生效。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4、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托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维修内容、交付期限
品牌: 型号: 主机序列号: 附件:
故障现象:
外观情况:
其 他:
维修内容(初断):
维修标准及要求:
维修期限:
第二条、维修费用
维修费用(预计)元,包括,维修费用应以修理项目清单为准。
乙方总维修费用超出 元后,须征求甲方书面同意决定是否继续维修。
第三条、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采用下列方式付款:
□即时结清维修款:合同执行完毕,以□现金 □信用卡 支付。
□分期支付维修款:合同订立时,预付维修款人民币 元,以□现金 □信用卡 支付;余款 元,以□现金 □信用卡 支付。
第四条、验收
验收标准:对修复电脑进行试机,确认原故障修复或排除。
其它验收约定:
第五条、特别约定
1.乙方维修费标准应予公示。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不得复制或泄漏甲方硬盘中的信息。
3.维修过程中换下的零件所有权应归甲方。
4.维修服务前,甲方应对报修电脑内数据进行备份,乙方应将维修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数据损坏或灭失的风险告知甲方。
5.乙方对修复机器硬件的相同故障保修 天。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维修费用,或乙方逾期修复,每日应当按照维修费用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维修后的电脑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承担 责任。
3.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对甲方电脑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擅自复制或泄漏甲方硬盘中的信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其他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约定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托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负责人:
姓 名: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x设备两台触摸控制屏的进行维修。乙方将甲方邮寄来的触摸屏进行检测后,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更换一块故障触摸控制屏主板;
2、将解体作业控制程序安装到控制屏中。
二、费用:
共计:x圆整(x元)。
其中主板维修费x元,程序安装费1000元。
三、支付方式:
乙方维修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
四、其它约定:
乙方为甲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就信息查询服务事宜,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本单位业务发展需要,向乙方申请信息查询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向乙方支付信息查询技术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甲方查询所需信息,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查询结果以文本形式送达甲方。
三、甲方对于获得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如因此造成不良影响或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在使用信息时,不得妨害国家安全,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公章后生效,复印,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代表(签字):年月日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xxxxxxxxxxxx
受托方(乙方): xxxxxxxxxxxx
签订日期: 2011-6-26
签订地点:xxxxxxxxxxxx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地址:
企业负责人:
受托方(乙方): xxxxxxxxxxxx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xxxxxxxxxxxx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服务内容及方式
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缺陷管理系统》软件一套。
服务方式 :1、现场技术支持;2、电话技术支持、电子邮件技术支持;3、网络远程技术支持;4、系统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软件免费升级。
技术服务达到的技术要求及考核验收指标/标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书》为依据验收。
3.服务期限、地点及进度安排
服务期限: 自 本合同签订后六十天内。
服务地点: 甲方信息中心。
4.资料的提供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组织机构图、人员名单、工作表格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管理文档等。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资料:
《设备缺陷管理系统》软件一套及相关的产品使用手册。
5.验收时间、地点和方式
甲方在 乙方服务时间内安装调试结束后,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双方无修改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在甲方中心机房进行验收项目成果,验收根据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书》为依据验收。
甲方验收后出具 验收报告,作为验收结果的书面材料。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 壹 年,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如发现服务质量有缺陷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正、返工。
6.费用及支付
本项目技术服务费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整。本项目技术服务费由甲方承担,依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软件预付款(合同总款的30%)即万元(大写: 整)。
项目实施完成,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全款的50%,即 万元(大写: 整)。验收后满一年质保期软件运行稳定,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余款 万元(大写: 万元整)。
7.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7.1甲方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技术服务成果;
.2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3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甲方义务
7.在合同生效后 三 日内向乙方提供本合同中列明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未及时提供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 保证软件安装调试有效网络平台;
提供上述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 甲方 负担;
7.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的通知后 三 天内,及时做出答复,未及时答复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5按约定验收项目成果。
乙方权利
7.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
7.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后获得报酬;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在接到上述资料或开始工作的 一 天内,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超过上述期限不提出改进或更换要求的,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已符合合同约定。
乙方的义务
7.乙方应按约定亲自完成技术服务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拒付报酬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7.乙方在进入甲方工作场所时,须遵守甲方厂规厂纪,如因违反甲方厂规厂纪造成乙方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项目验收后,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8.不可抗力
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地震、飓风、洪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十五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实现,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9.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应当承担合同金额 5 %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项目报酬的超过 十个工作 日的,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4其他约定:
乙方违约责任
9.乙方不能完成服务项目,应当承担合同金额 5 %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
9.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金额 1 %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逾期 三十 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9.乙方未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乙方应负责按合同约定标准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定期限作为补救期。在补救期内,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工
作成果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如在约定的补救期到期后仍未能按标准完成服务,或甲方不同意给予乙方补救期的,甲方有权在补救期到期后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后,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虽经乙方补救完成工作,但已构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9.支付逾期违约金。
.4在合同服务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本合同.3款约定期限书面通知甲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承担合同金额 1 %的违约金;
.5其他约定:无。
10.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其它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 份,甲方执 两 份,乙方执 两 份。执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报告及其一些通讯信件,均以书面形式有效并以书面形式传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甲方(签章):xxxxxxxxxxxx乙方(签章):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电子政务系统的技术支持和数据保存等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日内向乙方支付元/年的技术服务费。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加工贸易申报系统,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向加工贸易审批部门申报加工贸易合同。
3、甲方应确保计算机系统和IE浏览器能正常工作,自行解决网络接入问题。
4、甲方应指定专人(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加工贸易业务知识)负责系统的操作,甲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信箱:。
5、甲方在遇到技术问题时,应及时跟乙方联系,如实向乙方描述故障现象,积极协助乙方解决问题。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上门技术服务,应及时跟乙方联系,乙方会按照标准的上门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贸易Ca证书的使用培训。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贸易系统的技术支持,但不包括对甲方计算机的维护和提供加工贸易业务咨询,不对甲方合同数据的正确性以及能否通过审批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为:;传真:;信箱:。
3、乙方的服务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具体时间点),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不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4、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形式是用户的电话咨询或来访培训,不包括上门服务(vip会员除外)。
5、在发生网络故障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系统无法使用时(如internet接入问题等),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6、乙方应当准确记录甲方传输电子数据的过程和时间,保证所存储的数据不被人为更改和灭失。电子数据的保存期限为年。
7、乙方应采取国际上通行的网络安全措施,保证存储在系统内的电子数据的安全、真实、完整,不得对电子数据进行删除、修改、篡改等。
8、因加工贸易审批部门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9、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未经授权或许可,不得对外提供其存储的电子数据。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所指技术服务期限为年,从双方签订之日开始计算,具体时间为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四、协议的解除和终止协议到期后,如甲方继续需要乙方的服务,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如甲方不再需要乙方的服务,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合同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违约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协议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客户资源。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七、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公司(以下简称为咨询方)为另一方,双方就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委托方希望获得咨询方就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而咨询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技术咨询服务的进度安排:.
技术咨询服务的人员安排:.
技术咨询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月内完成,将在个月内提交最终技术咨询报告,包括图纸、设计资料、各类规范和图片等。咨询方应免费通报委托方类似工程的最近发展和任何进展,以便委托方能改进该工程的设计。
第二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技术咨询报告、图纸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给予咨询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委托方应协助咨询方向有关机构取得护照签证、工作许可和咨询方要求的其它文件以使咨询方能进入委托方国家和本工程的现场,但费用由咨询方负担。
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咨询方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咨询方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委托方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咨询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咨询技术咨询报告及有关图纸资料。
咨询方应协助委托方的技术人员获得进入咨询方国家的签证并负责安排食宿,食宿费用由委托方负担。咨询方应为委托方的技术人员提供办公室、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
咨询方对因执行其提供的咨询服务而给委托方和委托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咨询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咨询方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
咨询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咨询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并将在本合同第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后解除。
第三条 价格与支付
本合同总价为(币种)(大写:)
各分项的价格如下:
分项一的合同价为(币种)(大写:);
分项二的合同价为(币种)(大写:);
分项三的合同价为(币种)(大写:);
分项四的合同价为(币种)(大写:)
本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在其本国和委托方国家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银行以电汇方式支付到银行咨询方的帐户上。
对咨询方提供的服务,委托方将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
3. 合同总价的%,即(大写:),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咨询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批准证书或不需批准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咨询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元(大写:),以委托方为受益人的对预付款的'不可撤销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见合同附件。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
d.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e.即期汇票一式二份。上述单据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迟于天内交付。
3. 分项一合同价%,即(大写:),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分项一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 分项二合同价的%,即(大写:),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天内支付给委托方:
a.分项二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 分项三合同价%,即(大写:),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分项三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 分项四合同价%,即(大写:),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分项四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6 分项四合同价%,即(大写:),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b.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如果依据合同规定咨询方应支付预提税和应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委托方有权从上述款项中扣除。
为执行合同在中国境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委托方承担,中国之外的发生的费用由咨询方承担。
第四条 交付
前述技术咨询报告以价格条件交付的最后期限为:
a.分项一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月内;
b.分项二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月内;
c.分项三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月内;
d.分项四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月内。
咨询方在航空邮寄上述资料时应以传真方式将邮寄日期和航空提单号等通知委托方。委托方收到上述技术咨询报告后应及时通知咨询方。
如果在邮寄过程中上述资料发生丢失、损坏,咨询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周内免费予以替换。
第五条 保密
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咨询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咨询方。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条 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税法对委托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委托方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中国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咨询方国家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协定而向咨询方课征的各项税费均由咨询方支付。委托方依据本国的税法有义务对根据本合同而应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税费并代向税务机关缴纳,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关于上述税款税收单据后,委托方应毫不迟延地转交给咨询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均由咨询方承担。
第七条 保证
咨询方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咨询服务,其合同项下的咨询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
如果咨询方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委托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委托方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咨询方,并给咨询方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咨询方在委托方所给的期限内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咨询方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为止。
咨询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委托方最后验收后或最后一批款项支付后的月到期。
第八条 技术咨询报告的归属
所有提交给委托方的技术咨询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委托方的财产,咨询方在提交给委托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咨询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第九条 转让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委托方或是咨询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十条 违约和合同的解除
如果由于咨询方的责任,技术咨询报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交付期内交付,咨询方应按下列比例向委托方支付迟延罚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b.第五至第八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c.从迟延的第九周起,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在计算违约金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
1 迟延交付的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咨询方交付技术咨询报告的义务。
对咨询方的下列违约行为,委托方可书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a.在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交付任何一项的技术咨询报告期限后天内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术资料;
b.无法使技术咨询报告达到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最低验收标准。对上述解除合同,咨询方应退还委托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额,并按年利率百分之加付利息。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为,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a.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b.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轻微的违约除外,并在收到对方书面的通知后天内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对其违约予以弥补;
c.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d.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天。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1 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二条 仲裁
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 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三条 语言和标准
1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托方和咨询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咨询方给委托方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英文。
1 尺寸均采用公制。
第十四条 适用的法律
1 本合同的法律含义、效力、履行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 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双方应尽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签字后30天内获得各自国家当局的批准,各方应立即将批准日期书面通知对方。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
1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年。
1 本合同期满时,合同项下的任何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应随后立即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确认。
本合同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二份。
委托方(盖章) 咨询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