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交易合同在粮食批发市场签订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产地品名:
等级:
生产期:
数量(吨):
价格(元/吨):
金额(元):
1. 发站:发货单位:
2. 到站:收货单位:
3. 交货时间:年月至年月
4. 运输方式:
5. 质量验收:
6. 包装议定:
7. 费用负担:
8. 结算方式:
9. 保证金:
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在5日内向市场财务部交纳基础保证金:
买方交:
卖方交:
10. 手续费:
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向市场财务部交纳手续费:
买方交:
卖方交:
11. 附则:
① 合同经市场确认后生效,如有异议,需经双方协商并经市场同意方能修改有关条文。
② 合同有效期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合同。否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③ 如因铁路运输计划的原因未能如期全部交货,剩余部分由买卖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合同。
④ 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时,需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⑤ 买卖双方依据本市场有关规定,允许合同转让。
⑥ 本合同一式五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场三份。
⑦ 本合同的发站、到站、发货单位、收货单位诸内容较多时,可另立附件说明。
买方: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电话号码:
电挂:
传真号码:
邮编:
买方出市代表:(盖章)
卖方出市代表:(盖章)
市场监证人:
交易主持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