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超薄灯箱的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计和规格:米×米×7个、米×3米×1个、米×米×1个;
二、安装地点:翰彩包装公司;
三、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
1.工程制作费(即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为壹万叁仟元整;
2.付款方式:
a.甲方在签订合同时需预付¥1000元;
b.完成制作和安装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应即刻支付所有工程款项。
四、工期:
1.工期至
2.如遭受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影响工期,应予顺延;
3.如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甲方应对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4.在制作和安装的过程中,甲方不得再提出修改意见。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在第三条规定的时间内付款,而导致乙方不能及时进场和施工,从而影响完成工作的时间,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无正当理由而未按照第四条规定的时间完成标识牌制作及安装,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造成中途停工等情况若是由甲方原因引起,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其支付已完成的部分或全部制作费用。
六、如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七、此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保留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