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船舶的合同
甲方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身份证号: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船舶名称、规格及用途
甲方将自用的挖泥船、泥驳船、拖轮各一艘出租给乙方,配备其船体附属设施,供乙方使用。该船舶所有权归某某集团有限公司,特授权其某某某某分公司出租。乙方取得船舶使用权,用于汉江新沟河段的挖泥施工。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租赁合同约定的总工期为两个月。自《交接确认书》所记载的实际交付日起算,租赁合同生效并持续约二个月。租赁合同生效日为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标准、保证金、缴付规定
1、租金按每月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计算,包括船员劳动报酬。第一个月租赁期按一整月计算,第二个月开始按一天计算,租金计算标准为:元×实际工作天数。
2、租金采用先付后用的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预付第一个月租金人民币元整给甲方。由次月起,每5天按应付租金的百分之几进行租金支付。工程完成后,租金余款进行一次性决算。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或欠缴租金,甲方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合同、停止乙方使用该船舶并收回租赁物。
3、租金计算自年月日起开始。
4、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不保值,不用于冲抵租金。租赁合同结束并合同标的物顺利返港后,乙方应按双方协商进行清算和退还手续。
第四条船舶的交付地、拖移、返送及费用
1、船舶的交付地点为码头,由双方人员现场进行交接,并在交接时签署租赁物的《交接确认书》。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同时,乙方负责将船舶拖移至汉江新沟,并承担与拖移及海事签证等相关的费用。
在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负责安排租赁船舶拖回甲方指定的码头,并承担拖移费用。同时,乙方还应负责办理相关的签证工作并承担签证等相关费用。乙方必须保证租赁船舶安全无损完好,不得缺少经确认的随船本身附属设施。如果出现缺少,乙方将承担赔偿责任。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延期租赁将视为乙方延期租赁,乙方需按照本合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如果乙方拒绝支付租金,则将按照超出租赁期限的时间计算,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如果延期达到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继续使用租赁船舶。在船舶返港后,双方应先办理租赁船舶交接确认书,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在租赁船舶交接时,乙方应对船舶质量进行现场验收,并同意接收并签署《交接确认书》。这意味着乙方认可船舶符合租赁要求,事后不得提出异议。
第五条船舶维修、保养
在租赁期内,乙方以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包干方式委托甲方负责船舶的日常维修及保养工作。如因超期使用而产生的船舶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约定事项
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燃润油料费用。双方约定:乙方委托甲方安排10名船员随船轮流工作,工作时间为每天6:00——22:00。随船船员的劳动报酬由乙方支付(包含在总价内),并服从乙方管理。除特殊情况外,甲方保证平均每月有27个正常工作日。
在租赁期间,乙方仅享有船舶的使用权,无处置权。乙方更不能将甲方船舶作为抵押品,以抵消自身的债务及纠纷。
甲方禁止乙方任意改造船舶。即使乙方因经营需要必须对租赁船舶进行局部改造,也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出具《船舶改造方案》并签订《船舶改造协议》。在获得船舶监管审批同意后,才能实施改造。如果乙方在没有签定补充协议的情况下,私自改造租赁船舶,乙方将承担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
在租赁期内,如果由于乙方的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将承担处理和负实际最终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如果由于乙方工作需要,船舶需要迁移至其他泊位水域,乙方必须报请甲方同意,并确保船舶安全,同时承担一切费用。如果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擅自将船舶移动到其他位置,甲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船舶。
第七条乙方责任和合理使用
7、乙方应负责现场生产安全,承担船舶在当地海事、航道等各种社会管理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确保船舶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包括悬挂信号标志,并确保信号标志符合《内河避碰规则》的规定,完善防碰撞设施,以及配置消防设备。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方式下合理使用船舶。
8、合同期满后,若甲方决定继续租赁该船,乙方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权。
第七条解除和终止合同
1、租赁期间内,如果乙方有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和终止合同,并拖走船舶。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将由乙方负责。
(1)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租赁船舶及设备进行转让、抵押或挪用。
(2) 乙方利用租赁船舶及设备从事非法活动,经营违法行为,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随后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3) 乙方未按照规定缴纳租金,并拖欠至5天以上。
(4) 如果在租赁期内,由于乙方使用船舶管理不当,或者造成第三方的法律责任,那么所有相关损失将由乙方负责处理和承担实际最终责任,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也将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2、在租赁期间内,如果甲方存在以下情况,乙方有权解除和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将由甲方负责。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将船舶交给乙方,从而影响了乙方的使用。
3、如果合同需因双方原因提前解除和终止,那么必须提前10天告知另一方,以便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如果是甲方原因导致违约解除和终止合同,那么自合同终止日起,甲方将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所有船舶返港费和尚未履约完的剩余租金。
如果是乙方原因导致违约解除和终止合同,那么自合同解除终止日起,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租金和返港费,而且乙方不能拆除船舶上已增加的任何设施。
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双方将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而且船舶返港费用将按照第四条第(2)款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其他
1、如果本合同未涉及的事项,双方应共同商议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如果本合同发生争议,则双方应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果,则可向某某海事法院提出诉讼。
3、本合同共有两份,另外还附有交接清单两份。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方可生效。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